第454章 第二轮
丘疹逐渐变为脓疱, 高热却并未到来。
谢玄英的反应比程丹若更为轻微,除了累,手臂偶有酸痛之外, 并无异常, 免疫力确实十分优秀。
这自然是大好事,整整半个月, 程丹若都没踏实睡着过, 有时在梦里正酣,会忽然冒出念头——他怎么样了?
旋即惊醒。
她知道这不仅仅是担忧所致, 而是被情绪引起复发的病症,只是怕熬药会引起谢玄英怀疑, 反让他误解自己的病情, 便想着熬过这几天再说。
然而,谢玄英主动道:“你最近神思不宁,在担心这个牛痘不起效?”
“是啊。”程丹若顺着往下说, “就算起效, 离用之于民也还有十万八千里。”
谢玄英隐蔽地瞥她:就知道你。
他便道:“欲速则不达, 慢慢做就是了, 你还是要保重身子。”
程丹若抓住机会, 佯装勉强道:“那行吧, 我开个方子。”
她老实喝药。
又过了两三天,脓疱完好,没有其他症状。
程丹若才松了口气,抽取脓液储存,等待伤口结痂。而这段时间,她自己胳膊上的黑痂也脱落了。
留了个瘢痕。
有点丑。
但谢玄英摸了半天,有种无法描述的惊奇感。
就这么个小小的疤痕, 从此将最可怖的天花拒之门外。
“了不得。”即便早就知道牛痘的效用,他依旧情不自禁地感慨,“神乎其技。”
程丹若也有种莫名的亢奋,不过,仍旧维持住医生的冷静:“牛痘有效,前提是我做得没错,只能说有九成九成功了。还有,这不是什么奇技,和人痘法的医理是一样的。”
她微微顿住,认真道,“真正了不起的人,从来不是我。”
假如穿越者有什么了不起的,只是跨越了时代的鸿沟,在艰难的条件下复刻前人的经验。
这当然也不简单,也值得一份荣耀,但科学就是这么无情。发明者才是奇迹的源头,后人再努力再艰难,也无法比肩“神之一手”。
所以——
“等你也好了,我才是真的了不起。”她靠在他肩头,连日紧绷的心神放松了不少。
谢玄英抚住她的后背:“为何?”
为何?因为,守护人民固然伟大,但守护自己的爱人,同样让医生自豪。
“不告诉你。”她说,“话真多,睡觉吧,你还没好呢。”
他撇撇嘴,安静地躺下。
之后三天,痘苞破溃结痂,平稳地度过了最危险的时期。
程丹若安心了。
是夜,月下桂花簌簌飘落。
谢玄英睁开眼,看着怀里沉沉呼吸的人,终于松了口气。他小心地掖好被角,又拥紧了些。
程丹若翻过身,紧紧贴住他的胸膛。
-
九月过半,北方已经是深秋季节,满地落叶。
天一日凉过一日,程丹若怕太冷牛羊易病,催促谢玄英去找人。
谢玄英就去寻了靖海侯,告知事情原委。当然,他说得十分保守,道是程丹若听说了人痘法,觉得牛痘颇为相似,想试试是否可行。
鼠疫都是十室九空,天花通常百不存一,即便不能完全预防,不死也值得。
“天花……”靖海侯怎么想,都没想到程丹若打这个主意,思量许久,才问,“有多少把握?”
谢玄英平静道:“我与丹娘都种了,并不致死,只是要验查效果,必须去有天花之地,恐有性命之忧,非死士不能担任。”
靖海侯打量他的神色。
谢玄英表情严肃,言行绝无玩笑之意,可也没有过于凝重,好像此去十死无生。
他稍加沉吟,倘若风险巨大,老三夫妻何必自己先种?既然惠己,可见难得,成功的把握当不会太低。
再想想程丹若先前的作为,靖海侯认为牛痘的可行性并不低。
既然不低,冒点损失人手的危险,去换一个大好处,凭什么不做?
“你想我替你挑人,还是你自己挑?”他问。
谢玄英道:“我打算让屈毅总领,再挑些知根知底的奴仆,大约一二十人。丹娘应当会与张御医商议,借治疗之名驰援疫地,大概三十人左右。”
靖海侯微微颔首:“那我就在庄子上找些人给你。”
“多谢父亲。”谢玄英道谢,端茶喝水。
父子俩沉默地喝了半碗茶。
谢玄英告退了。
他越来越不在意和父亲的冷淡,心底自童年便缺失的部分,已经被另一个人的彻夜不眠好生填补。
心满,意足。
同一时间,程丹若上门拜访了张御医。
和靖海侯这样的政客不同,说服一个大夫可难多了,程丹若必须拿出有理有据的论证,才能说服对方加入自己。
幸好她已有腹稿。
“我是在大同的时候萌生的想法,那会儿我在尝试做金疮药,结果发现对丹毒有很好的疗效。”程丹若说的金疮药就是青霉素,“为稳妥起见,我先用了得病的猪试药。”
她将自己如何对猪康复的实验一一道明,随后切入正题。
“我发现,许多人会得的病,牲畜也会得,炭疽、破伤风、疯犬病……而且多是疫病。”
其实猪丹毒的病因是猪丹毒杆菌,人的丹毒多为链球菌,并不是一种东西,只是二者的症状相似,都会出现皮肤发红成片的情况。
至于炭疽、破伤风等,则是同样的致病菌传染了人畜,是传染媒介的关系。
但现在的科技到不了微观层面,只能看症状分类。
果然,张御医沉吟过后,并未开口质疑。
猪丹毒和丹毒都可以被认为是风热恶毒所致。
他不作声,程丹若就继续往下说。
“这大大方便了我试药,如有病症是人畜共得的,牲畜能治好又无事,给人用自然更安全。但试验的次数多了,我又发现,许多病人畜的症状不尽相同。譬如说疯狗病,无论人与狗,都难逃一死,但如鼠疫,明明人是从老鼠身上得的,可鼠却多半无事。”
程丹若说道,“可见同样的疫毒,也许人会死,牲畜不会。您说,有无可能是牲畜身上的疫毒要轻一些呢?”
张御医只能给出模糊不清的判断:“有这可能。”
“我是这么想的,别的病兴许没什么关系,然则天花不然,它有个特性,凡是得过的人,必不会再得。”程丹若终于揭开谜底,“我找到了一种和天花类似的病症,人也会得,症状与天花类似,但死亡并不多。”
张御医怔了好一会儿,才讶然道:“天花?”
他也没想到,程丹若会动这个念头。
如果说鼠疫的难度是蜀道难,那天花等于横穿大漠到达祁连山。
“这恐怕殊为不易。”他委婉地说。
程丹若道:“据我所知,得过这病的人便不会再得天花,而我参考了江南的人痘法,重新制作了痘苗——明善公,我已经种好了,也给外子种过了。没有意外的话,我会招集一些人手,种痘后去往天花爆发的疫地,验证效果。”
张御医彻底愣住。
他还以为程丹若只是有个想法,谁知道她都快做完了。
“夫人,您给自己也……”他匪夷所思。
“这是自然。”程丹若微笑,“我提出的办法,总得自己试过才知道行不行,老实说,明善公,症状和天花非常像,但我好得很快,像外子体格康健,几乎没有什么问题。”
张御医陷入沉思。他深觉不可思议,但又清楚程丹若的为人,绝不会随意拿这等大事玩笑,不由心动。
“夫人希望老夫做什么呢?”他试探地问。
程丹若道:“我想邀请明善公跟我去一趟牧场,我亲自演示给您看,若您觉得此事可行,咱们再商量如何验证。”
张御医明白了。
她需要第三方佐证,证明自己的法子能够防治天花,这才能呈给陛下,取信于世人。
他目前没有拒绝的理由,既然接种没有危险,看看有什么要紧的?
“既然夫人这么说,老夫自当效劳。”张御医问,“何日出发?”
“三日后。”程丹若起身,“明善公,此事不算机密,可是否能成功尚是未知之数,还望您代为守秘。”
张御医不傻。这事若能成,他就算不是发现人,也是一份偌大的功劳,今后在疫病事上也是说一不二的地位了。
“您放心,老夫一定守口如瓶。”
-
谈好了合伙人,接下来便是为去牧场的大规模接种做准备。
程丹若找到了一直为自己打器具的银匠,此人原本供职于京城银楼,打造的首饰以纤巧闻名。
她斥巨资三百两,拿到了对方的身契——是的,这人是匠籍,平时要为朝廷免费打工,给银楼和她干活属于外快。
程丹若走工部的路子,消掉他的匠籍,这样,他的子孙便能够参加科举了。
这人也非常识趣,孙子送进私塾,带着儿子一起和她签了卖身契。
程丹若很需要人定制器具,便没有拒绝,让他加急做空心的针头和手术刀片。
如今的针筒也好,刀片钳子也罢,都是重复使用,靠高温水煮消毒。
她的要求是必须精细,针头绝对不能粗,坚硬度倒是无所谓,折了就融掉重铸。
多人接种,必须防止交叉感染。
手术器具之外,还要准备一些药材,假如高热不退,或是出现其他症状,也好对症下药。
又去玻璃工坊定了温度计。
这东西因为保温箱,匠人倒是做得熟了,只是不受重视,如今不过是有钱人家瞧稀罕的玩意儿,没什么人买。
她弄到了三支体温计。
万事俱备,只差收拾行李。
和从前的每一次一样,谢玄英不大高兴。
傍晚时分,两人在窗边用餐。
东院的外书房移栽了一株桂花树,馥郁的芳香侵染屋舍,满室甜香。
程丹若在剥螃蟹。
他夹了块桂花糖藕:“这次去多少时间?”
“他们会在牧场待一个月,等到牛痘结痂脱落再回来。”程丹若道,“我就不一直待着了,种完观察几日就回来,等到出痘再去。”
谢玄英自是想她常在身边,但听说要来回奔波,立即皱眉:“也太累人了。”
“还好,骑马也就一天的路程。”她专心致志地取蟹肉,“家里事情多,离不开我,我久不外出行走,人家怕是要疑神疑鬼。”
谢玄英瞅瞅她,夹走她蟹斗里的蟹腿肉:“我合该知道,总不是舍不得我。”
她道:“这是你说的,我可没说。”
“你就这意思。”
“谁说的?”她提起银壶,在他的蟹斗里浇了姜醋,“少吃点,玻璃胃。”
谢玄英面无表情:“总比你铁石心好。”
程丹若才不怵,好整以暇地问:“那相不相配?”
他瞥她。
她把蟹斗里的蟹黄倒在他碗中的米饭上,雪白的米粒上堆着一簇尖尖的橙黄。
“配。”他弯起唇角,“你我天生一对。”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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