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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陷阱


  越汐起初以为这熟悉的味道,一定是她的同类。那是蛇的气息,虽然不是水蛇,可都是蛇族,她理所当然把它归类自己一脉。

  可当她转过头,搜寻味道找去,才发现自己错的离谱。

  那不是妖,而是修炼邪术,沾染妖气的人。

  “我滴个乖乖,想不到这次出来,还能碰上这么奇葩的事儿,这下玩大了!”

  越汐盯紧那个年轻男子,见他躲躲藏藏要离开此地,越汐稍一犹豫就跟上去。修炼妖术的人,多半见过真妖。

  妖界有规矩,跟人乱搞男女关系可以,但不能随便祸害人,更不能透露妖族的秘密,让人学习妖术。

  否则,就算没有天雷惩罚,妖界众生也可将其诛灭。

  原因无他,只因数百年前有妖受人蛊惑,将妖术传授给他,导致此人为祸妖界,害得妖界成为六界众矢之的,差点被悉数灭族。

  越汐断定,这半妖肯定是谋害哪个倒霉的妖,才学到这一点点妖术。一般妖不会传授人妖法,人与妖体质不同,若强行修炼,除非有妖界至宝,紫金宝玉葫芦护体,否则必被这妖术反噬。

  轻一点,缺胳膊少腿。重一点,走火入魔,万劫不复。迟早神智全失,沦为不人不妖不鬼的存在。到那时,引得六界诛杀,生不如死!

  这半妖周身环绕着青灰色妖气,不出一年,必定全身散发黑雾,伴随难闻的恶臭。

  到那时,只怕回天乏力。必须吸食活人精血,方可缓解。

  但吸食人的精血,犹如饮鸩止渴,迟早被鬼界抓住,打入阿鼻地狱!

  越汐很小的时候,曾经见过一只竹子精,他不顾妖界的规矩,爱上一个人。可他爱的是个男人,为了这个男人,甚至不惜将自己身上的法力渡给那人。

  只为了让那个人实现心愿,成为一个守护疆土的将军。

  起初那个人的确如他所说,学的一切法术只是为了守护百姓,保家卫国。可后来敌人被打退,那人强大的力量,引来皇帝忌惮。

  皇帝不愿他功高震主,所以对他设下圈套。

  竹妖先行得到这个消息,告知了他的心上人,心上人愤而反抗。杀了皇帝,谋夺江山。

  竹妖自以为事情做得天衣无缝,奈何因为他的举动,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致使世间大乱,无数百姓被卷入灾害中,白白丢了性命。

  又因为心上人违天学习妖术,没有宝物护体。最后妖术毁了他的心智,让他渐渐生出暴躁的欲念,直至走火入魔。

  上天降下惩罚,遇到天雷劈死了这个蠢货。而竹妖因为逆天而行,肆意扰乱人间秩序。

  也被打入恶鼻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哎,越汐看来,这是很不可理喻的事,就算再喜欢一个人,也不能为了他,随意将妖术传授给人,这根本不是帮他,而是害他的性命。

  越汐对于妖界规定,切不可在人间随意使用妖术,深以为然。人就应该有人的样子,人不懂妖术,更不懂那些古怪的道法。

  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妖魔神鬼的法力。却偏偏有着妖魔神鬼没有的感情,以及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乐子。

  这才是妖,总向往人的原因。

  只是,如今瞧来,又有妖犯了错。

  眼看那人快要消失,越汐抬脚要追,无论如何。身为妖界王族,看到这种事,就不能不管。

  可这才跟了一小段路,几个骑马的人从右边过来,不知什么原因,马被惊扰,一路狂窜,向越汐冲过来。

  越汐想都没想就要逃开,可刚跑出一步就摔倒在地。这才发现,身旁不知何时站了一个熊孩子,因为害怕,吓得路都不敢走。

  而偏偏这么巧,小孩儿一脚住越汐略大的鞋,这才导致她摔倒在地。

  马跑得太快,越汐磕疼了膝盖。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那马向自己奔来!

  害怕到极点,她本能的闭上眼,希望自己死得不要太难看。

  可高大的马儿并没将她踩吐血,她清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自己耳边飞了过去。然后,听到一个略微熟悉的男声问她“这位小哥,你没事吧?”

  越汐睁开眼,只见两米之外,那个曾经帮自己遮挡大哥的男子,正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看着她。

  他一面安抚自己的马,一面等待越汐的回答。

  阳光照在他的脸上,少年的面容俊俏阳光,长发垂在脑后,耳朵上的银饰很晃眼。

  行人纷纷看着这二人,然后听到地上的少年破口大骂。“没事个屁,你骑马还是骑牛啊?横冲直撞的,万一撞死我怎么办,你赔得起吗!信不信我一巴掌过去,打得你人头猪脑,后半生在床上躺着过!”

  众人.....

  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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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荼宛已经从路人嘴中打探到,原来那天县城之所以戒严,是因为有人闯入青苗寨,打伤了大少爷跟老族长。

  这个人行踪诡异,不知是什么来历。听说似乎跟青苗有仇,但外面的人不得而知,只能通过青苗严加戒备,暗暗揣测。”

  荼宛打听很久,青苗要找的人似乎并非是轩曜。她不敢轻易动用巫术,驱使鸟儿为她查探消息。

  这里靠近青苗寨,寨子里自然有厉害的大巫师,能够识破她的术法。

  一切没有确定之前,她不能暴露自己的行踪,更不能因此引来阿黛。

  可以说,荼宛现在走的有些辛苦,稍有不慎就会为自己招来灾祸,但即便如此,她也不退缩,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比救轩曜更重要。

  越是靠近沅安县,那里的青苗就越多。荼宛本能感受到一种危机,只能更小心翼翼掩藏自己,她为自己化了妆,让她看起来跟普通的青苗女子,没有什么两样。

  平凡又普通,谁看过都记不住。

  甚至为了掩盖行踪,她可以将自己装扮成一个少年,直到确定毫无破绽,才深吸一口气走进沅安城。

  头上缠着青布,背上背着竹篓子,里面装了很多新鲜的草药,任谁看了,都以为他是一个自己采了草药,进城卖钱的农家小子。

  守城的士兵随便检查一下,发现他不是上面要找的人,就让她进城。

  荼宛面容镇定走进去,打算以最快的速度穿过这座城池,赶往青苗族寨,她相信,这帮人竟然没有当场杀了轩曜,那肯定还有其他目的。

  只盼望自己到的及时,没有错过。

  可当她穿过了主道,走到西城门,才感觉不对劲。

  距离城门,还有一两百米。她灵敏的发现,街道上的人太少了。三三两两不说,连两边的商铺,都没有什么客人。

  她记得从前跟阿爹来过这,纵然不是赶集的日子,这条路上也是热闹得很,进进出出不少人,两旁的街道,就算不是忙得脚不沾地,也不该冷清的,连个客人都没有。

  荼宛假装扭脚,摔掉一捆草药。十分自然蹲下身,捡了那包草药,一瘸一拐走到一家饭馆门口坐下。

  先是很仔细的确定草药没事,然后才摸着自己的脚查看,有无大碍。

  看似因为扭了脚,疼痛难受在休息,实则用余光,暗中留意周围。

  一看,果然就发现不对劲。

  身后的饭馆内,店小二看到她这生人,先是紧张留意观察,后发现她不过扭了脚,坐在门边自然而然的休憩,便转身回去,瞅着她看不见的方向,仔细看了看。

  荼宛确定,他是在查看画像,查看自己是不是要找的人。

  荼宛故意皱眉,苦着一张脸,十分发愁按摩自己的脚。高声询问小二“阿哥,能不能向你讨点桐油,我这脚上也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叮咬了一下,疼的厉害,都红了!”

  小二原本懒得搭理,一抬头却看到掌柜的眼神,于是话到嘴边又收回去,不耐烦道“等着!”

  荼宛僵硬的笑,连连感激。等小二端着油走过来,便递了一把扯根草过去。“多谢小哥,我这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这扯根草你留着吃,也算我一点心意。”

  这时节新鲜的扯根草,也是一道美味。小二不耐烦的脸色,稍稍和缓些。接过扯根草,站在门边跟荼宛闲话起来。

  “小兄弟,我见你眼生的很,从哪儿来呀?”

  荼宛傻呵呵一笑,一边用桐油抹脚,一边道“我家就住在那边山上,这几天我爹生病了,不方便进城卖草药,就让我来,可我这人有点不认路。”

  “这县城里弯弯道道路太多,我找来找去,也没找到阿爹说的石家药铺。现在好,店铺没找着,这脚还扭到。哎,你说我这运气咋这么背!”

  “石家药铺?”店小二一听这话就笑了,见荼宛一脸傻样,不明所以的看着他。他才道“石家药铺在南边,你小子跑到西边来,再走段路,直接去西城门,能出城了!”

  “啊?”荼宛惊慌站起来,这一站脚又疼,她因疼痛,苦皱一张脸。“哥哥,你说的是真的吗?可我分明问过路了,他们说是往这边走呀!”

  店小二不禁摇头,看来这小子不是一般的迷糊,正要开口提醒,屋里传来掌柜的咳嗽声。

  店小二于是小声道“你赶紧往那边走,这地方今天不太平,小子傻乎乎的,别往里乱窜。”

  说完这句话,他头也不回的进了店。

  荼宛故意惊慌站起来,一瘸一拐上了桥,离开这地方。

  她前脚才刚刚走,一个女人就进了客栈,那不是别人,正是阿黛身边的婢女巧溪。

  掌柜一看见她出现,立马亲自招呼。

  荼宛则在暗处,把一切看在眼里,心中有了计较。看来,阿黛早就在这里设了埋伏,等着她上钩。

  只是,阿黛怎么知道她会来?

  莫非,轩曜被抓一事,跟阿黛有关?

  “原来你在这!?”身后忽然传来一声讥讽,荼宛头也不回,狂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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