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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喜欢钱?


如今郑婉玉已经是梁浩峰的人了。

她想跑也没那么容易跑,所以郑琳琅才懒得管她。

表面上让人看着她别做出什么败坏梁家门风的事来,实际上反而巴不得她做出不要脸的事来呢。

这样想着,她忽然想起了程剑。

当初梁浩峰让郑琳琅和程剑做生意,把郑婉玉摘出来,就是想着不给程剑接触郑婉玉的机会。

程剑那人也是个s胚,仗着自己有点臭钱有点人脉,也不晓得欺骗过多少女子呢。

那些不好惹的女子不在意声名,敢跟他硬碰硬,倒是能从他那里弄到补偿。

但大多数女子忌讳流言,最后都是人财两空,只得闷声忍下来。

所以若是让他和郑婉玉产生交集,以现在郑婉玉的破罐子破摔,一准会干柴碰烈火。

于是郑琳琅突发奇想,便给这俩人安排了一次偶然相遇的机会。

这种安排容易得很。

到了夜晚的时候,郑婉玉也没回来。

盯梢的人回来跟郑琳琅汇报说,那俩人果然勾搭上了。

如今还保留些分寸,郑婉玉今晚没有宿在程剑府上,而是让程剑帮她找了一处静谧的宅子。

其实这年月,也并没有过于保守,男子和女子往来,若是守分寸,守礼仪,不在私密的地方单独而处,虽说也会被外人传些碎言碎语,在打官司时,却不会被官府认定为私通。

所以郑婉玉若只说是程剑怜悯她的落魄,帮她寻了地方居住,而她在夜晚前及时让程剑离开,并在需要人照顾的方面,不让程剑假手,而是程剑派来的丫头照顾她,倒也没什么微词。

于是郑琳琅也不会傻到现在就去插手管,她因为决定装聋作哑。

甚至还去提醒了莲儿要装聋作哑。

莲儿不是个智商低的,只要告诉关于郑婉玉如今的事儿,外告诉她做事不能心急,有的时候把线放的长一点,慢一点,才容易吸引到那种在水里混得久的鱼。

只这样三两句便可,郑琳琅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梁母这几天被气病了,整个人卧倒在床,别说骂人,竟是连说话的力气也没了。

郑琳琅趁着如今只她一个人说了算,便把家财统统动了手脚。

……

京城那边,三皇子突然发动了一场兵变,惹得宫门大乱,虽没累及到老百姓的安居乐业,但被消息灵通者快速传播了消息后,老百姓便开始担忧了。

生意突然就有些不好做,郑琳琅有些犯愁。

但没想到这边才刚刚萧索起来,墨韵社那边却来了大生意。

因为之前郑琳琅让墨韵社一下子排练了好多本戏折,本本都用的景临的戏本子,墨韵社的乐师先挑了一本他认为最好的,如今才排练了几天,突然就被某个达官贵人给相中了,一下子出了很多钱包下了这许多场戏。

这包揽了之后,郑琳琅以景临的名义投的资本不只是一口气赚了回家,还又多赚了两倍。

自己的本色生意全部赔钱,结果这种没当回事从初始就认为会赔钱的生意,反而捞了这么一大笔回来,郑琳琅都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

她用暗号联系了景临。

景临都有点儿受宠若惊了。

他来的时候是在笑,那笑容绽开时候的模样,把郑琳琅给晃的愣了神。

旋即她吞了吞口水。

为什么以前的景临就没笑的这么灿烂过。

这么好看的笑,不该在他脸上消失,他应该一直保持的啊。

之前是爱束发的他,如今则是喜欢用玉簪半挽起,长发及腰,一缕头发很自然的垂在胸前,将他衬得少了之前的凌厉,多了几分温柔。

当然也因他的表情也一样温柔了许多,哪怕此刻又冷了脸,也带几分矜持与温润。

郑琳琅寻思着,原来她喜欢这种类型的男子?

柔美中稍稍有点雌雄莫辨的长相,但一举一动都是明显的君子风,不做作也不会觉得真的像女孩子。

她最喜欢的就是他身上透露出来的乖巧,虽然知道他是装的。

但还是很想把他扑倒。

太喜欢看现在的他了。就算是假的也无妨。

就算过几天,他就恢复了当初的狠戾冷漠,也会重新束了发,她只会觉得遗憾,从初始她也没排斥过之前的那个他,也挺喜欢,只是那时候见到他不会如此疯狂的心动,不会时不时就想把人扑倒。

所以郑琳琅重新梳理了一下自己的喜好,原来前世活了一辈子,她都是按照世俗规划好的标准去活,不敢想自己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只想着符合大众的期待,做一颗被命运摆来摆去的棋子。

可现在,这日子放肆的久了,她才知道她内心里有着离经叛道有着不流世俗,她原本就不是循规蹈矩的人,只是从出生就被打压,一直在畸形中长大,直至结婚生子。

于是她又在想,她有没有这个机会,有没有这个能力,一直一直让自己放肆下去。

景临已经来到郑琳琅身旁,没注意到郑琳琅的表情和眼神不对劲。

他侧了侧身躯,抬头看着远处的风景。

两手放在栅栏上,假装不去看郑琳琅。

然后一副傲娇的样子碎碎念:“没想到一向把我抛到脑后的郑姑娘,也会想起来见我。所以,是不是有事请我帮忙?除了这个,我可想不到别的。”

本来郑琳琅还在犯花痴,在景临侧过身后,她便又看着他的侧颜。

结果却被他这几句伤人心的话给从神游天外中拉回来了。

“恰恰相反,”郑琳琅也冷了脸,刻意让语气变得盛气凌人,“我是来等你感谢我的。”

“我?”景临果然来了兴趣,他扭回了头,“那你说说缘由。”

“我知道你一向视钱财如粪土。所以我想让你先告诉我,”郑琳琅的身躯倚在栅栏上,整个人闲适得很,“如果有属于你该得的钱,但却又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你拿到手,会不会开心?”

景临想了想,问:“是我该得的,从天上掉下来的?”

然后又说,“开心。我没有视钱财如粪土。我喜欢钱。”

“嗯,这种态度才足够真诚。”郑琳琅点点头,她从怀里拿出五百两的银票,趋前一步,抓住景临的手,把银票塞到景临手里。

景临愣愣的看着手里的银票,问:“你这是去打家劫舍了?或者,是从沈大娘子那里弄来的钱,现在又犯傻的要给我?”

然后他轻笑一声,“所以帮我投了那么多资本还不够,还要继续倾尽家产对我好?”

他往前凑了凑,一副痞里痞气欠打的模样。

但因为他长得太好看……

也并不是因为好看,而是如今的他完全符合了郑琳琅的审美,也许别人不一定一致认为他长得好,虽然他也确实长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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