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非人
“怎么了?不是?”我指着照片问道。
她摇了摇头道:“我没见过‘水清清’,这个瓶子外形倒与你打碎的那只相似,只是这梅花的纹理与那只相差较多。”
“汪!梅花三弄,各有特色,纹理不同很正常,我觉得是!”大黄分析道。
“似乎还少了点仙气…”林妙音拄着下巴道。
我心想,厉害了,隔着照片还能看出仙气来,神仙的世界我们凡人不懂。
“易姐,不管怎么样,先弄来再说!”
易姐应了声便出去了。
过了几天,易姐回话了,王久仁不卖!
“园里有规矩,我只能以典当行老板的身份去见他,这个瓶子是他最宝贝的东西,他不缺钱,没有理由卖给我们。”易姐如实道。
我是见过那梅花瓶的,那瓶子确实有种魔力,让人拿不起放不下,就像自己的情人一样。
“汪!那咋办,实在不行我们就偷吧!”大黄歪着脑袋道。
林妙音赞同的点了点头。
我去!你们不是有天条吗?怎么神仙也随便偷东西吗?
“就算折点香火,也要把那瓶子偷过来。”林妙音握起了小拳头。
神仙做好事积累香火,相反,做坏事便会折香火,丫平时护香火跟护犊子似的,看来这次是真沉不住气了。
“别急!”易姐皱了皱头道:“方文园不做苟且之事,是人总有弱点,他总有需要我们的地方,我会派人盯着”
又过了几天,易姐说机会来了。
王久仁的儿子病了,而且病得很重,据说就剩一口气在家里吊着。
王久仁这个儿子叫王晓凯,王晓凯病得很蹊跷,前几天还活蹦乱跳的跟狐朋狗友去夜总会喝酒,结果第二天就躺在了包厢里,两个眼圈发黑,嘴唇乌青乌青的。
人拉到医院的时候直接进了抢救室,又是电击又是肾上腺素,终于抢救过来了,各项指标检查也没查出来什么病。
王久仁请了金城最好的中医,中医号了脉说是鬼脉,救不了,只能用人参吊着命了。
王久仁做买卖这么多年也是喜欢卜卦问祸,结交了一群奇人异士,见儿子这病来的蹊跷,连忙把他们都找了过来。
这些人见钱眼开,一开始自信满满,又是画符又是驱鬼,差点没给王晓凯整断气了,老王气的把他们都撵出了门。
最后还是老管家提了醒,遇到这档子事,在金城,还得找方文园啊。
这不,没等我们上门,这王久仁自己就找上门来了。
当我提出梅花瓶的时候,他脸上露出一丝苦涩,“原来易老板是方文园的人!”
“只要能救我儿子,梅花瓶就送给你们!”王久仁坚定道。
敞亮!看来‘情人’跟儿子比起来,还是儿子比较重要,你老王也挺明是非的。
等我们见到王晓凯的时候才知道,事情没那么好办。
他闭着眼睛躺在豪华的大床上,脸色惨白惨白,两只眼圈黑的跟熊猫一样。
“怎么样?”我问土地婆。
林妙音皱了皱眉头,“应该是被非人夺了精魄,已经油尽灯枯了!”
“啥是非人?”我问。
“汪!非人类呗。”
我拍了拍大黄的狗头,忍不住笑道:“那你们岂不是都是非人。”
林妙音点了点头,“非人指天龙夜叉等也包括鬼神众。”
我突然想到了钟离媚,问她们那妞是不是也算非人?
林妙音瞥了我一眼,“看来你对那妖女还是念念不忘啊!”
这话怎么听都有着一股子醋味。
林妙音撇撇嘴道:“那妖女是阿修罗,阿修罗非人非天,在六道中自成一道,他们这些家伙嗔恚心极大,如果修罗道的力量大了,天人的力量就会削弱,双方一旦发生战争,天人若被打败了,人间就会出现种种晦气,说不得要降下天灾人祸。”
“阿修罗为何要跟天人打仗?”我疑惑了,原来天人也打仗的。
“汪!阿修罗虽然有强大的法力,但是嗔恚心大,他们看见居于上方的天人财富受用尽善尽美,一切所需都是从如意树而生,于是嫉妒得不得了。更令他们怒火中烧的是,如意树的树根竟然长在自己境内……在这种嫉妒心的驱使下,阿修罗的嗔恚之心不断暴涨,每当修罗道的嗔恚之气涨到一定地步的时候,他们的法力就会大增,阿修罗王便会向天界发动战争。”大黄解释道。
我有点明白了,怪不得钟离媚要抢那梅花瓶里的嗔恚之气,原来是为了带回修罗界。
“那妖女五十年前便想偷那梅花瓶,结果被我们封印在了瓶子里,如果被她得到了梅花瓶,她不但可以收走夜游神看护的嗔恚之气,还可以借此到四处收集嗔恚之气,到时候会很麻烦!”林妙音担忧道。
我心咯噔一下,“你的意思是说,她有可能已经盯上了王久仁的梅花瓶?”
“汪!这么说王晓凯的病跟她有关系?”大黄也提出了猜测。
林妙音摇了摇头,“不好说,如果她的目的是梅花瓶,为何不直接对王久仁下手,而是找王晓凯?”
是呢,那妞的本事我是见识过的,不但脾气大,而且法力高强,想要梅花瓶直接取来就是,何必绕这么大弯子。
思路又断了,我们三个又陷入了困惑。
“那现在有什么办法?”我问。
林妙音想了想道:“需要查清楚夺他精魄的非人,夺回他的精魄,才有办法救他的命!”
“等一下!”就在这时,大黄突然竖起了耳朵。
我说咋了,丫没说话,跳上床去在王晓凯的被子四周闻了闻。
“汪!我闻到了猫的味道。”它皱了皱鼻子道。
“真的假的?”
它这鼻子,经常坑队友,我是不太相信的。
这时候林妙音发挥了女人的天性,竟然从王晓凯的头发上揪出一根绒毛来,这毛与头发区别很大,一看就是动物的毛发。
“猫妖?”
林妙音摇了摇头,“单凭毛发无法判断。”
出了王晓凯的房间,王久仁迎了上来,“小先生,怎么样了?”
他是看不见林妙音的,他见我只带一只狗来,一个人在他儿子的房间待了半天,估计心里直犯嘀咕。
“你家里养过猫?”我开门见山问他。
他摇了摇头,“没有,我家不养宠物!”
我点了点头,看来那动物毛可能是王晓凯在外面不小心沾到的。
“那你儿子在哪个夜总会出的事?”我又问,我们仨之前商量去现场看看。
“在云顶KTV!”
……
晚上,我带着林妙音和大黄来到了云顶KTV,易姐专门给我配了辆玛莎拉蒂总裁,毕竟来这种地方办事不能太寒酸。
在以前,丰田霸道就是我的梦想了,我以前的老板,通常是带个大金链子,迈着王八步下了车,提提裤腰带,咔下嗓子吐口痰,那模样,呵,要多霸道又多霸道。
现在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看什么都不甚稀奇了。
易姐跟我说,方文园出来办事的时候是不缺豪车的,毕竟车不过是个工具而已,就像苹果,它只是个电话而已。
人到达一定位子的时候,‘物质’便仅仅是名词而已,注重的只是其本身的使用价值。
雄赳赳气昂昂的进了夜总会,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手里牵着条狗,而且这狗东西比我还浪,抢了我的大花裤衩不说,脸上还带戴着个大墨镜。
“来啊帅哥,快活啊!”
周围的美女不时朝我身上扑来,我浑身打着冷颤。
哥们比较传统,不太习惯这种地方,更不习惯随便发泄欲望。在我看来这些摇头晃脑的人不是精力过胜就是空虚寂寞冷,多数是来找艳遇的。
我是比较务实的人,一直希望找一个温柔大方的女朋友,奈何太过屌丝,理想任重道远。
大黄比较喜欢这种场合,配合着场中的音乐差点狂犬病发作。“好可爱的狗狗啊!”这厮‘拟人’的打扮迎来了一大波福利,瞬间便忘了来干嘛的了。
“男人真是没一个好东西!”林妙音皱了皱眉头。
“嘿!我说你不能一竿子把所有男人打死啊,再说这狗东西又不是人。”我反驳道。
她瞥了我一眼,“狗以类聚,人以群分!”
“……”
我和林妙音径直来到了王晓凯出事的房间,包厢是空着的,王久仁在金城也是有些地位,他儿子在这里出事,云顶老板怎能不给几分面子。
服务员开了灯,屋子还保持着王晓凯出事时的模样,酒瓶子洒落一地,果皮瓜子都没有收拾,更恶心的是我在沙发的角落里看到了某种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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