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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意迟迟2


天凤班要演封箱戏,一向戏班子的封箱戏都是新奇好玩,又是年前最后一场,老戏迷们一想到整个年里都听不上筱梦唐的戏,自然都趋之若鹜,弄得一票难求。武哥让人派了帖子给陆云从,请夫妻二人及陆家眷属务必赏脸前往。

陆云从拿着帖子想了一会儿,自那回后,他叫人留心过武哥,除了出门的次数多些,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只当武哥果真只是认错了人,这事就不怎么往心上去了。

他对于明蓁失忆这件事相信了八九成,他记得明蓁一向厌恶戏子的,现在却爱上了戏,几乎每天都要出门听戏。年末生意各种结算盘点,各方关系也都要他亲自打点,忙得焦头烂额。陪明蓁去过两回,再也没了闲工夫,都是苏梦华陪她去的。但这回是封箱戏,辞旧迎新,意义不同,他怎么也要抽出点时间陪她去一趟。

那一边盛鼎祥也做好了武哥的皮袄,正说要让伙计给送上门,却收到了武哥叫人带的话,请他们晚上六点半把衣裳直接送到天和戏院去。又千叮咛万嘱咐,衣裳昂贵,又是武哥要穿着同军政要人们照相用的,不大放心伙计去送,知道老板娘是个细心人,烦请老板娘亲自送过来。

因他后头又带着戏班子里的人去订了好几件皮货,虽然都只要了些普通皮子,但潘六奶奶俨然将他当做大主顾对待。又听说是送到戏院,想着说不定还有机会见到当今的名角儿,便带了个伙计携了东西欣然按时前往。

武哥手下一个叫丁贵的心腹等在戏院门口,见六奶奶来了,领着她上了二楼,边走边笑着道:“咱们武爷很喜欢你们做的衣服,武爷说了,今日可是来了不少达官贵人,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叫您带几笔生意回去呢。”

潘六奶奶喜笑颜开,“承您吉言了!我和我们当家的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全靠老主顾们帮扶推荐,这生意才做得下去呢。”

说话间,丁贵将人带到了一间包厢外头,“我们武爷这会儿正在同贵客打招呼,您直接进去送给他就成。”丁贵挑开了门帘。

还有几分钟戏才开场,今天苏梦华、陆蕊秋并各自房里的爱听戏的掌事嬷嬷、大丫头们都来了,所以一间不大的包厢里挤得满满当当。这时候武哥正同陆云从寒暄,忽然丁贵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武爷,盛鼎祥的老板娘给您送衣裳来了。”

潘六奶奶谢过丁贵,托着衣匣进了包厢,果见里头人头攒动。

武哥停下寒暄,对陆云从歉然道:“三爷,先失陪片刻。”然后转身向潘六奶奶笑迎了两步,“哎呀恕罪恕罪,还劳烦老板娘亲自跑一趟。”

潘六奶奶笑道:“武爷客气,应该的应该的。”

因这两人的交谈声,有几个人都好奇地望过来。武哥将潘六奶奶往包厢中间一让,“来来,我给各位贵人介绍一下,这位是盛鼎祥皮货店的老板娘潘六奶奶,店里的东西价格公道,为人也爽快,各位太太小姐若有什么需要,不妨过去瞧瞧。”

“是啊,我们店是关外的老字号,货都是资深老掌事亲自把关的,都是顶顶好的皮货。就说武爷的这件吧——”说着,潘六奶奶打开衣匣子。

陆云从坐在明蓁旁边,见她拿杯子的时候差点烫到手,低声嗔笑,“毛手毛脚。”然后把自己这杯推给她,“喝我的,这杯不烫。”然后才转过脸去,看了眼那衣裳,问明蓁,“你要不要也看一看?”

明蓁这才转过头来。

潘六奶奶的手忽然一颤,衣匣子差点跌到地上。武哥眼疾手快给接住了,“小心!”

潘六奶奶一脸窘迫,“对不住,手滑了……”

武哥笑着将匣子递给了潘六奶奶,左手手腕外侧露出一个枣子大小的红色胎记。明蓁拿茶的手顿了一下,放下茶杯,又看向舞台。

武哥在一旁小心观察,潘六奶奶的反应让他更加确定她是认得明蓁的。但明蓁似乎不认得她,或许她从前不是近身伺候的,加上日子久远,所以认不得,这样也说得过去。

潘六奶奶送到了东西,便告辞出去了。戏也开演了,武哥离开包厢,却并没走远,找了个角落躲了起来。果不其然,也就一炷香的工夫,潘六奶奶去而复返,又进了陆家的包厢里。他悄然跟上,躲在外头倾耳细听。

那潘六奶奶道:“这样冒昧打扰贵人们听戏实在不该,不过刚才听见太太咳嗽,忍不住向太太推销咱们店里的哈士蟆油。养阴润肺,最是滋补。

不怕贵人们笑我是王婆卖瓜,咱们店里,那都是地道的关外特产,山参鹿茸蜂蜜,应有尽有。就是店里的缝纫师傅也大有来头,他那手艺可是跟着宫里内务府里当过差的人学来的,都是内廷的做法。取狐腋、狐肷、貂膆,就是皮毛里最细软的部位,割成小片拼缀成衣,又软又暖和。

可这样昂贵的衣服,多难得才遇得到合适的买家?所以我今天就斗胆厚着脸皮来向诸位兜售,贵人们莫要笑话。”

武哥早领教过潘六奶奶的能言善道,但这一番话,她说得磕磕绊绊,听起来十分迫切,相当不寻常。他又仔细听了听,只听见陆蕊秋问了几句,又要了地址。听到潘六奶奶要告辞出来,他忙闪到一边,见她自去了,等到了戏散场也没再回来。

戏唱到半夜才散场,陆家开来两辆车。明蓁一上车就打呵欠,靠在车窗上闭目养神,面上一点倦色外不见什么情绪。陆云从没从明蓁脸上瞧出端倪,却看出来刚才那位潘六奶奶的异样来。

他有一副好记性。从前不怎样识字,背戏词儿都是靠死记,一向比旁人都记得快。在大牢里,无书无本,全靠老状元口授心传,就是凭着过人的记忆力,他才有今日。这位潘六奶奶,他应该在哪里见过。

在见到他时,她眸光亮了一亮,然而她手里的东西掉了下来,却是因为——她看到了明蓁。

陆云从的手不自觉攥起来。这个潘六奶奶认得明蓁,她会是明蓁的什么人?故友亲房,还是旧日相好?他正回忆着,车子这时候转弯,将睡着的明蓁甩了过来,她的头正好落在了他肩上。

他一怔,思绪也全断了。明蓁没睁眼,迷迷糊糊地问:“到家了?”

他看了眼窗外,“快了。”

她“嗯”了一声,揉了揉鼻子,手又垂了下来。没戴手套。借着车外一盏盏倒退的煤气灯的光亮,他看清她的手。白皙的手背上能看到有紫红血丝从薄薄的皮肤下透出来,像云絮,像乱网;更像神给愚拙世人的启示,斑斑驳驳捉摸不定的命运。

他知道她手冷的时候就是这样。他将她的手握住,想帮她暖一暖。她却像被吵醒了,懒洋洋半睁开眼睛看了一眼,继续闭上眼。

“手怎么凉成这样?怕冷就多穿点。我瞧着今天那盛鼎祥的东西就不错,改天陪你去做身貂裘大衣。”

明蓁摇头,呓语般回答,“才不要,为了一点暖,剥了那些可怜的貂,想想就怪不落忍的。”

他垂目轻笑,“我倒不知道陆三奶奶是这样心慈好善的人。”

明蓁也笑,大约歪着脖子不舒服,索性斜身趴到他腿上,“难道我不是吗?”

他轻轻摇了摇头。

她听不到他的回答,也看不到他,把头转过来闪着一双满是顽皮的眼睛,促狭道:“好,我知道了,我原来是个穷凶极恶、人面兽心的坏人……我这样的恶人,你还讨我做老婆?”

他喜欢她的亲近依恋,不管真假。他只是笑,并不说话,轻轻揉了揉她的耳珠。她的耳朵反复发炎,他已经不再强迫她戴耳环了。耳洞很快就长实了,但仍旧能看到那一点痕迹。雪泥鸿爪,终有风流云散无踪迹的一天。

我知你是什么样的人,但只求造化一点慈悲,或有一日,我能是你生命里意外的心慈手软。

陆云从但凡对什么起了疑心,便不会放任这疑惑滋长。他同那些做南货北货的生意人一向有往来,派人出去打听,很快就有了消息。

盛鼎祥是正经生意人家,店主潘六爷是关外潘氏子弟,这一间确实是盛鼎祥在洛州的分号。潘六奶奶向前在书寓里做粗使丫头,因为一场大火,阴差阳错救下了来洛州跑生意的潘六爷。那潘六爷也是个知恩图报的血性汉子,当下给小梅赎了身,两人成了亲就去了关外,也是最近才来洛州开分号的。

陆云从再叫人去打听那间书寓的名字,名字没打听出来,却是打听到另一件事。原来那潘六奶奶卖身到书寓之前,在洛州总督家里做过丫头。

陆云从长指轻敲桌面,这就对得上了。潘六奶奶认出了明蓁,所以才失手掉了东西。他闭目细想,猛然想起潘六奶奶那张脸是在哪里见过——她是明蓁的丫头!好像是叫什么小梅的。

他想起那一日,明蓁一张美人氅将他裹上了马车,那小丫头就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还说是自己的戏迷。所以在戏院里,在摔东西前,她看到他的时候眼睛瞪大了一瞬。难道她认出了自己?

一个小铺子家的老板娘,他倒是没什么惧怕的。但或许这个丫头会让他知道,明蓁是不是真的失忆了。可,他真的想要知道吗?

他留心着明蓁,天和戏院每日都有各个戏班子的关箱戏,明蓁每天都同苏梦华一起去听戏。按时去又按时回,并没有什么反常的地方,也没去过盛鼎祥。或许她真的都忘了。但万一小梅同明蓁说起些什么……

陆云从挑了一日带着明蓁去了盛鼎祥。下了车,明蓁一看招牌就有些不乐意,正要发作,陆云从忽牵了她的手,温声解释道:“开春要往北边去一趟,天寒地冻的,家里的那几件有些年头了,怕是顶不住,所以过来做两件新的。”

明蓁这才勉为其难地随他进了店。伙计见两人衣着不俗就知道是贵客,十分殷勤地上来招呼。陆云从在店里不见小梅,递上名片,便请伙计把店里最好的皮料拿出来。伙计一看是个大主顾,忙跑到后面去请老板娘。

小梅正在同管事的对进货单,听到有位姓陆的客人来了,心重重跳了起来。是小姐来了?!

她自小跟着明蓁,明蓁化成灰她都认得,虽然自己生过孩子变胖了些,可也笃定明蓁会认得自己。她太知道明蓁脾气,若明蓁不相认,定然有她的道理。

那时候她把自己卖去做粗使丫头,普通人家给的钱少,她一心想多卖点,就把自己卖去了书寓。没多久就遇上一场大火,她在火里救出了潘六爷和他兄弟。后来潘六爷娶了她,带着她去了关外。明蓁那时候沉迷在福寿膏里,早不稀罕她了,她心里难受死了。怕见面又伤心一场,当时又走得太急,就没去跟明蓁告别。

潘家世代经商,男子过了三十都要出去开分号。她跟潘六爷一商量,就来了洛州。她是有私心的,在潘家几年,她用心学做生意,自己也有能力赚钱了。她想回来找明蓁,找到明蓁,就帮她戒烟,以后她可以养活小姐,报答她的从前。可到了洛州,早就物是人非,什么人都找不到了。

小梅抚着自己快要跳腔子的心,疾步往前堂去。因太激动,差点被桌脚绊倒。听见动静,陆云从和明蓁一齐转过头来。明蓁漠然看了一眼,不过颔首点了点头又转去看旁的东西了。

小梅强稳住心神,同两人见礼后,声音都有些颤抖,“我们店里今早上才进了江米条,又酥脆又甜还不腻,先生太太先尝尝?”

她目光投向明蓁,陆云从也看向明蓁。明蓁正饶有兴致地拿着一顶暖帽细看。那帽子绒毛乌黑油亮,上面一层两三寸长的雪白银针。闻言只满不在意地“嗯”了一声。

小梅吩咐伙计去准备茶点,然后走到明蓁面前,笑道:“太太好眼光!这是从毛子手里收的海龙皮,又暖和又防水。”说着随手拿了杯清水洒上去,轻轻一抖,水珠全滚了下去,果然滴水不进。

明蓁笑起来,拿了帽子到陆云从面前,踮脚盖在他头上,捧着他的脸相看了一眼,夸道:“你戴这个还怪好看的。”

陆云从不惯人前这样被她撩拨,脸红了下,不自在地轻咳了一声,“你喜欢就要了。”

小梅在旁附和,“陆先生一表人才,穿戴什么都好看。”然后殷勤地带着两人挑皮子,又将店里的裁缝夸了一通。

明蓁便道:“就在店里做衣服吧。昨还听蕊秋小姐说来着,想做件披肩。这样,先看看师傅手艺,好了就给你多介绍生意。”

小梅谢过她,领着陆云从到内堂量体。裁缝师傅丈量,小梅拿了本子也在一旁写写画画。

一向都是裁缝自己记这些尺寸,老板娘亲自动手倒是头一回见。感到了陆云从的疑惑,小梅不待他问,便先笑着解释,“师傅记的是师傅自己的,我这里也会再记一回,画上客人大体的体型。回头师傅动手前,我们会再核对一遍。客人选的皮料都贵,弄不好就毁皮子,不能不仔细些。”

陆云从只点点头,打开手臂,让裁缝量臂长。

这间更衣室十分宽敞,装修也入时。墙上贴了不少俊男美女的招贴画,还有些梨园名角儿的相片。陆云从赫然看到了龚云飞的相片。想当年,一出《龙凤呈祥》,龚云飞唱刘备,他唱孙尚香,自此后便成绝唱。

小梅见他望着相片,问:“陆先生也爱听戏吗?”

陆云从收回目光,淡然道:“偶尔消遣时听听。不过内子是戏迷。”

“太太爱听戏?”小梅惊讶地问。“那真是遇到知音了。我也是戏迷,想来能和陆太太说到一块儿去的。”

她的心突突直跳。那夜乍见,她就觉得这位陆先生有几分像孟小棠。但形稍似、神不似。她原先收集过不少孟小棠的相片,都被那场大火毁了。后来再到市面上买,怎么都买不到他的相片。他的音容笑貌,全不过是她的记忆。

更何况,孟小棠早就死在洛水里了啊。难道是死而复生,抑或是借尸还魂,以身相许,去报答明蓁当年一场搭救?小姐是如何嫁给了他的?莫非真是姻缘自有天定?

想起当年,小梅忍不住眼眶微热。

陆云从瞧出异样,问:“六奶奶怎么了?”

小梅忙敛回心神,“没有,刚才说起戏,我想起洛州从前也很有几个角儿,可惜人都不在了。”说起了龚云飞,战乱时被流弹伤了腿,后来就不知所踪;接着又说起了孟小棠。

陆云从意态从容地从镜子里看了眼小梅,她神情落寞地垂着眼,“陆先生是外地人,怕是不知道孟老板当年在洛州有多红。可惜天妒红颜,好人不长命。”

陆云从“哦?”一声。

小梅像陷入久远的回忆里,“说起来,我同那位孟老板还有些缘分。我家小姐——我那会儿还在大户人家里做丫头,我们小姐还救过孟老板一回呢。”

陆云从语带轻讽地笑了一声,“是吗?”

小梅沉浸在自己的心事里,没注意到他的语气。很郑重地点点头,“我们小姐真是天底下心肠最好的人了,对下人好,对旁人都好。那孟老板后来出了意外,还是我们小姐拿了私房钱一直接济孟夫人的……”

“你说什么?”

陆云从忽然一把抓住小梅的胳膊,把小梅和裁缝都吓了一跳。他立刻觉察到自己的失态,松开手,放缓了语调问:“刚才你说衣服几时能做好来着?过了年节我就要出远门,也不晓得赶不赶得及?”

“陆先生急用的话,我叫师傅先把手里的活放一放,先做陆先生的。”

陆云从点头谢过,又站好叫裁缝来量膝高,状作随意道:“这样说来,你家小姐也是个大善人,还能照顾那戏子的寡母。”

小梅不爱听孟小棠被叫作戏子,叹了口气,“是啊,小姐那人,刀子嘴豆腐心,帮了人,一向也不叫人知道的。那时候孟夫人染了重病,我去送过几回银子。”

“后来呢?”

“后来?”小梅苦笑,“人各有命吧,我们小姐也是个苦命人。从小没了娘,后来又被男人骗,家破人亡的,她连自己都顾不上,还顾得上谁呢?”小梅的声音低了下去。

陆云从不再说话,努力将那翻沸的震撼不动声色地压回心里。

小梅沉默了一会儿也回过神来,忙道歉,“真是对不住,叫您听我唠叨。实不相瞒,陆太太长得很像我家小姐,我也是被勾起了伤心事,陆先生莫怪。”

陆云从轻笑了一声,“哦,是么,那真是有些缘分。”

量完了身,陆云从走出来,明蓁正百无聊赖地坐在桌边,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捏着一根江米条吃。盘子里的江米条,倒被她吃掉了大半。

“你也做一件吧?我瞧着这块白狐皮就很好。”陆云从道。

明蓁把手里那根江米条全塞进嘴里,拍了拍手上的糖霜站起身,嫌弃地看了一眼,“好可怜的狐狸……先不做了吧,家里好几件呢。”

陆云从无奈地冲小梅笑笑,“我这太太就是心肠太好。”

他生意忙,定了裁缝上门试衣的日子,两人便告辞离开。小梅将两人送出了店,情不自禁跟着走了两步,但又站住了,提高声音道:“陆先生陆太太要常来光顾生意呀!”然后目送他们上了车。

她失落地回了店里,看到那盘还剩一半的江米条,心里空落落的。

她最爱吃江米条,从前明蓁总笑她,吃多了就会长得像江米条:又黄又矮又胖。可明蓁一边嫌弃她,一边还总给她钱去买零食吃。

看着明蓁双颊红润,想来是已经不再抽福寿膏了。小梅鼻子一酸,眼眶里涨满了泪。走到那盘子边,捏起一根咬了一口。好甜啊。小姐,你看,我也能买好吃的给你了。

她难受了一会儿,可生意还要做,收拾好心情,她拿起盘子想要把剩下的收好,猛然发现盘子下压着一张小字条!

明蓁感觉到陆云从自打从店里出来,人就有些不对。她趴在车窗上往外看,其实思绪游离。心中不免犯嘀咕,她自小就会装腔作势蒙骗旁人,谁也看不透她。自以为这些日子来伪装得很好,不知道是不是哪里出了纰漏加重了他的疑心,为什么他总盯着自己看?

她又很快否定了这个可能。他应该没发现留给小梅的字条,而实际上,她也并没有写什么,不过两个字:“勿动”。以这丫头对自己的了解,这两个字足够小梅明白她的意思。

看到小梅,她也高兴。戒烟后她去找过小梅的,可惜那时候小梅已经跟人走了。现如今知道她过得很好,人也出息了,她更是高兴。所以,既然知道她过得好就够了,相认不相认,没什么所谓。明蓁只怕小梅冲动相认,会让事情变得更复杂。毕竟,若是小梅什么都不知道,她离开以后,陆云从就不会难为他们小夫妻俩。

明蓁正想着心事,忽然感到脖子处有温热的鼻息,接着听见陆云从沉润的声音,“看什么这么入神?”

明蓁敛了心神,快速向车窗外看了一眼,然后拿手遥遥一指,“你看,他们在搭灯楼。我听人说,洛州上元节娘娘庙可热闹了。”

不见他回应,明蓁偏了偏头,脸不经意擦过他的脸。她略躲了一下,鼻尖还是几乎蹭到他的鼻尖。他没看窗外,却是在凝视着她。

明蓁觉得呼吸不畅,把头转开,假装看外头的风景。他的下巴趁势落在她肩上。明蓁的颈窝被他呼出的热气弄得发痒,但因觉得他举止有些怪异,所以按捺住脾气,只轻轻挠了挠。

但明蓁实在不喜欢这种难以捉摸的气氛,索性反客为主,偏头嫣然一笑,问他:“怎么了?为什么总看我?”

他的目光不自觉垂到她的唇上。她没怎样打扮,眉浓无需深画。齐肩短发,电得微卷。腕上不过一块坤表,便再没戴其他首饰。一抹浓艳的红唇,衬得皮肤越发白皙。她爱用大红色的口红,同她性子一样英艳夺人。

“没什么……口红很好看。”

“口红好看,还是涂了口红好看?”她又来逗他。

他的眼睫微垂了下,又快速把视线从她唇上挪开。明蓁见他喉结微微滑动,神情有些不自然,竟然是有些害羞的样子。

她来了兴致,把脸又怼近了些,双唇微张,“我今天口红涂得好看吧?我看画报上说,现在流行这样画,把下唇画饱满,上唇画薄,这叫‘丘比特之弓’,也叫‘蜂蜇唇’,还有人叫‘玫瑰花蕾噘噘嘴’……”

她兴致勃勃地滔滔不绝。

明蓁忽然抿住唇,颇有意味地瞧着他笑,“你在想什么?”

“什么?”陆云从回过神,没注意到她问了什么。

“在想什么这么入神?”

问题又抛给了他。

他在她面前总有些少年般的小心翼翼,想要她知道,又怕被她一眼睛看穿心事。目光挪向窗外,捏了捏眉心,有些头痛的样子。“嗯……想晚上的应酬。沈大公子在誉园酒楼的局。”

他一到洛州就搭上了沈家成了他的后台,借着沈家之力,垄断了本地的桐油收购和出口。陆云从做生意手段一向狠辣,开始就开出对方无法拒绝的条件。所有沈家护航的生意,利益五五分成。是以沈家才有钱去买军火、养军队,却不祸害当地百姓。政绩赫赫,上头有嘉奖,报上也吹捧,引得不少巨富、名人、百姓来避战乱,到此安家落户,一时繁华无二,可谓是双赢。

他头一回跟她说生意上的事情,她也听得认真。

誉园酒楼是洛州达官显贵们常常出入的场所。装潢好,厨子好,菜色好。最叫人津津乐道的是里头助兴的歌女,不是叫局来的书寓女先生,也不是走街串巷的大鼓书娘,而是店东家色艺俱全的家伎。店东家也是个妙人,酒楼里唱的小曲儿全是她自己谱曲填词。所以那里又雅气又有声色。

明蓁“哦”了一声,“我听大奶奶说誉园里的姑娘特别美,唱得也好,可惜不招待女客。”

陆云从就是头疼这个,顶烦应付酒席上的莺莺燕燕。

明蓁看穿了他似的,抬手玩弄起他衬衫的扣子,“到这种销魂去处怎么还愁眉苦脸的,别不是做给我看的吧?”

“没有。你若不高兴,我不就不去。”

“去啊!为什么不去?不过——”她忽然歪头在他领上印下个若有若无的口红印,然后冲他促狭地挤了挤眼睛,“试一试你在外头有没有相好的。”

刚才她凑过来,他以为她要亲过来……半边脖子都麻了。现在麻木退去,他像被人往嘴里塞了一粒糖,心情瞬间明朗起来。

车子路过娘娘庙附近,只见高耸的竹架子已经快搭好了,工人开始用红绸子装饰。等到了上元节,这灯楼上就会挂满灯。这些灯大都是各个商铺主买了位置的,人人都想自家的灯脱颖而出,所以花尽心思,或以华丽胜出,或以个头取胜,或以精巧夺目,格外有看头。

“你知道上元节最高兴的是谁?”看她盯着外头看,他问。

“卖灯的。”

他轻笑,“嗯,也对,不过还有更高兴的。”

“小孩子?”

他摇头。

“待嫁的姑娘?寺庙里的和尚,婆婆妈妈,寡妇,小媳妇儿?......”

他被逗乐了,仍旧摇头。明蓁实在猜不出来,“你说谁最高兴?”

“卖鞋的和没鞋穿的。”

“为什么?”

上元节燃灯三日,每日都有灯看、有花街游行,大街上的人摩肩接踵,来往如潮。

“等到灯会散了,街上全是被踩掉的鞋子。鞋子掉了找不回来,又是新年,怎么都要去买双新的,所以鞋店的生意就极爆火;没鞋子穿的人,那一日没有心思看灯,专在人群里捡鞋子。运气好的话,一年都不用买鞋子了。不过,可能没办法捡到一双,大小也不一定合适,所以这年穿的鞋子一只一个样,一个大一个小。”

他含着微笑缓缓道来,明蓁的心却好像被什么扎了一下。她知道他在说他自己。她从前就是去买鞋子的那一个,而他,就是去捡鞋子穿的那一个吧?不过,他应该不会再去捡鞋子了,但话里的委屈又那样明显。

人哪,就是这样,明明最苦最难的日子都过去了,可还是放不下从前那个受过苦的自己。你的委屈、叛逆、不甘、贪婪、自我、任性、敏感、脆弱、孤独、胆怯,都从他那里生出来的。然后你长大了,而他却停留在原地冷眼旁观着你。等着被抚慰,等着被宠爱,等着被善待,等着有一人能完完全全理解你,温柔地抱住你,不管你是怎样的肮脏丑陋。

他是如此,在她心最深处何尝不也是如此?只是他误以为,能将他从无边的苦海里拖拽上岸的人只有她。但她自顾不暇。

明蓁不再说什么,把头倚到他肩上,闭上眼睛。“好困。为什么一坐车就好困呢。”不是问他,所以他也无需回答,只把她抱紧了。

她半个身子贴在他的胸前,虽然穿着冬天的厚衣服,可过了一会儿,贴紧的地方还是有了热意。那里筑起的铜墙铁壁被他自己一砖一瓦地拆去了,融化了。今天小梅的话,让那壁垒几乎坍塌下去。吹去岁月落下的尘埃,窥见他不曾知晓的过往。是她,原来是她,果然只是她。不是曾楉芝。

他垂目看她,她唇角还有一丝笑意。她总是笑,可他知道她有多冷酷无情。她的冷酷是被笑容包裹住的。他忍不住会想,这世界上有没有什么人、什么事能让她落泪呢?谁可以得到她的泪?他多妒忌那个能让她落泪的人。

但他这一刻又是那么知足。这世界上不会有另一个人这样对他了。他这样被命运蹂躏过的人,不过行尸走肉,麻木到只能品尝出那些极致的滋味:满是苦的甜,满是恨的爱,满是自卑的欲,满是绝望的希望,满是痛的温柔——只有这些东西,才能让他感觉到他是活着的。

只要她待在他身边,他可以不要尊严、没有底线,只要她不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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