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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人心不足


出来后,钟瑖直接倒在床上睡着了,连洗漱都没有,衣服也没脱。

  第二天一早,没等朱琳叫,钟瑖就醒了。职场中人,生物钟早就被安排得明明白白。哪怕前一晚上酩酊大醉,到了时间,还是会把你唤醒。

  起来洗了澡,洗澡的时候,隐约觉得昨天好像发生过什么事,可又不确定。再一想,刚才自己起身的时候,衣服整整齐齐穿在身上,应该什么事都没发生。

  洗漱好,穿戴整齐,门铃响了,开门,见朱琳和钱芃都站在外面,叫他去吃早饭。吃饭的时候,吴桐问钟瑖:“钟总,等会有什么安排?”

  “没有了,吃完早饭,我们就可以回去了,怎么,你有什么想法?”

  “我们想一起出去逛逛,钟总,您知道的,最近事情太多,压力太大,大家都想趁这个机会放松放松。”

  “没问题,周末是你们自己的时间,你们自己安排好了,我还有事,等会先回去了,你们逛完了,自己坐动车回去吧。”钟瑖转头对朱琳说,“你也在这玩一会吧,就当给自己放个假。”

  “我可不行,下午要给您搬家,明天还要把两套重新审核一遍,再打印出来。下周不是要汇报吗?资料要准备好。”

  钟瑖笑笑,“那就辛苦你了,等这段时间忙完,找个海边度假村,公司一起去玩一次。”

  众人自然又是一阵欢呼。等早饭吃完,钟瑖和朱琳乘车回上海,吴桐钱芃他们在杭州闲逛。

  车上,钟瑖给陈同发了个消息,感谢他的款待,并说以后常来往。消息发过去好久陈同也没回,看来是还没醒。朱琳说,陈同昨天也醉的不省人事,是肖助理打车送他回去的。

  钟瑖突然有个预感,陈同说不定会跳槽到上海,说不定,下次见面,他们两人就已经是竞争对手。

  正在胡思乱想,朱琳突然叫到,“钟总,你看,那个朱公子在美国被抓了!”

  钟瑖拿过手机一看,原来那位朱公子找人代打卡,还用谷歌的技术在中国找投资的事,没谷歌发现了,这算盗窃商业机密,谷歌先不动声色,只是透出风声,说代打卡的事,上面知道了,要给他处分,要他赶紧回来和上面解释。朱公子闻信,连忙赶了回去,他还怕谷歌扣他薪水呢。钟瑖不明白,在国内好歹也是个二代,眼皮子怎么这么浅,自己都出来创业了,据说也赢取不少意向投资,有上千万,怎么还放不下谷歌那三瓜俩枣的薪水。

  结果刚下飞机,就被警察摁住了,报道上说,盗窃商业机密,最高可能要判二十年。能在谷歌混成中层,哪怕是朱公子这样家里有资源的人,也是要付出很多努力和资源。现在就因为自己的贪婪和愚蠢,前半辈子所有的努力一下全部归零了。

  不过这样一来,钟瑖再也不怕拒绝和朱公子合作,给他找麻烦了。这帮二代,成事经常不足,可想要坏什么人的事,他们有的是办法。钟瑖本想着以一个拖字诀,拖到朱公子自己不耐烦,放弃和他们合作。没想到,现在他自己作死,倒是免了钟瑖不少麻烦。

  想来那个陈翔不知道怎么打听出这位朱公子的身份,于是傻乎乎凑上去,想捧个大腿,没想到,大腿没捧到,反而惹火了上司,丢了工作,现在这条所谓的大腿,自己也倒了。

  钟瑖让朱琳把这条新闻转发给邓总身边的Bella。并注明,这个上面这人,就是上次在北京一起吃饭的人。

  没多久,Bella就回消息了,“我们没和这个人合作吧?”

  朱琳回答:“没有,这人到上海来找过我们,钟总觉得他不靠谱,做事太没底线,太肆无忌惮,所以不想和他有瓜葛,想办法拖过去了。没想到真被钟总看对了,他竟然被抓进去了。

  很快,Bella回了一个笑脸,钟瑖知道,这笑脸代表邓总对这件事的态度。

  有时候,我觉得,我的猫猫和我的距离有些疏离-----它似乎离你很近,可你从不知道它在想什么;它拒绝你的窥探,可却常常躲在一旁观察你;兴致来了,它主动找你玩耍,可你要召唤它,得到回应的几率似乎是一半一半。这种游离于我之外而不是以我为中心的态度,有时候让我抓狂。

  它似乎知道自己是一只猫,也很乐于做一只猫,我的意思是,它从没把自己当做人的附庸。被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是狗狗才愿意做的,而高贵的猫,从来都是根据自己的感觉行动。命令猫大人?想都别想!

  所以,有人说,猫是奸臣,狗是忠臣。

  为什么会这样呢?让我们回到几万年前的石器时代。

  那时候,我们的老祖宗的食物很大一部分要靠狩猎来获得。原始的狗(或者应该称之为狼)发现,跟在人类身后,常常能捡到些残骨碎肉吃,于是,就自觉不自觉的跟在人的身后。而原始人发现,这些个吃白食的家伙也不是一无是处,它们的感觉灵敏,能更早的发现猎物或者危险。在猎杀过程中,还能帮着撕咬猎物。于是,人开始有意无意的开始训练狗。狗也从那时候开始,成为了狩猎队伍中的一员。狩猎如同打仗,一定要令行禁止,所以做为帮手,听话是必须的。忠心也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人辛辛苦苦打到的猎物,被狗先找到拖过去大嚼,给人剩下点鸡头牛尾什么的,那就不是找帮手,而是养祖宗了。当然,听话忠心也是有回报的。

  代代相传,不听话或者不忠心的狗都被淘汰了,留下来的基因里都烙着忠诚因子。就这样,狗就成了人的手下,美而言之:好帮手。

  而猫呢,大概也是那个时代,为了能挨过漫漫冬日,原始人有意识的在夏秋之际储存些粮草。很自然的,这些现成的美食吸引了老鼠的光顾。老鼠偷粮,狸猫在后。鲜美的老鼠让猫不请自来。正手足无措的人类乐得不花钱就请了个捕鼠能手,而猫也有了个固定的食物来源,双赢之下,猫与人就开始了合作。但与狗相比,猫是独立活动,自己抓老鼠,自己吃,不需仰人类之鼻息。有鼠则来,无鼠则去,自给自足,独立运营。猫与人之间互利互惠,自然也就谈不上谁听谁的话,谁对谁忠心了。

  合作过程中,人发现猫除了能捕鼠,还能逗乐,而猫也乐得有了个不花力气的饭辙。于是,猫和人就成了伙伴。伙伴的忠诚是双方面,人对猫好,有好吃好喝,猫自然恋栈不去;反之,猫也会择善主而侍。所以,自古以来,养猫的家庭会被看做积善富足之家,因为主人如果穷或者为人刻薄,猫是不会上门的。

  很难说猫和狗谁更好。功利点说,狗更有用,是干将。而猫,最多不过是个无用的弄臣。但从美学角度上讲,无用的东西才是最美的。那种全无利害关系的纯友谊,不正是人与人之间求之不得的吗?

  还有,狗的忠诚基因过于入骨,甚至泛出点奴性来。主人在时便狗仗人势,一旦被弃,就“惶惶如丧家之犬”。而猫,有人养过得舒服,没人养过得也自在。广阔天地,猫咪都能大有所为。所谓主人,不过是个锦上添花的角色。

  人类硬要以手下的标准来要求伙伴,偏要猫忠心,是不是过于贪心了呢?

  荷包蛋、墨斗鱼,我们来商量一下,我保证你们一日三餐无缺,你们也别衔壁虎什么的来恶心我;门口给你准备了个木头架子,你们别老抓我沙发,好吗,我的毛茸茸的伙伴?

  一晃,荷包蛋到我家已经三个多月了,期间除了把我沙发变成磨砂的之外,基本上很乖。小家伙可能流浪过一段时间,知道在外生活不易,所以极为乖巧,整天静静蜷缩在沙发上,有时候看着它一脸无辜的可怜相,让人还蛮心痛的。

  之所以把它抱回来,是因为那天夜里,在草丛中发现它的时候,一只猫静静地卧在偌大的草地上,自在悠然的远眺星空,见我过来,既不慌张,也不避让,从容安静得让人心折。

  抱回来之后,还是那么不卑不亢的,不捣乱,可也很少凑过来撒娇,最多是在我做事的时候,跑过来蹭我一下,然后又静静地走开,平和冷静的不像只小猫。

  也不是没有激动地时候,九月间,我正在书房上网,荷包蛋突然两眼放光的冲到我桌子下面用力抓挠着什么,我一低头,看到一只拇指粗细,肥硕的壁虎,那倒霉的家伙已经断了尾巴,被猫追的团团转。我捡起壁虎,扔回了阳台,可过来了一会,荷包蛋又把它衔了回来,丢到墙角。那壁虎顺着墙爬了上去,白墙上有那么个东西在动,看着让人不舒服,我费了好大劲才又把壁虎捉到,扔到了楼下。然后指着荷包蛋的脑门说:“以后不许再叼这些东西回来了。”它喵了一声,扭头就走了。

  让我感到最自在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书房,另一个嘛是厕所。躺在书房里看球和蹲在马桶上看报纸,是我最惬意的享受。那天我正在马桶上享受我的幸福时光,荷包蛋嘴里咬着个东西,挤了进来,把那东西吐在我面前,我一看,那玩意还在不断地蠕动,我就知道荷包蛋又抓了一只壁虎。我正“忙”着,也懒得理它。就看到荷包蛋躲在一旁,壁虎稍微一动,它就冲过去咬一口,然后再躲开。来来回回玩得不亦乐乎。见它玩得起劲,我也就没赶它走,等我“忙”完起身,那可怜的壁虎只剩下半个身子了。很奇怪,壁虎的血似乎是淡黄色的,深褐色的壁虎尸体,身上沾满了黄色的粘液,躺在白色的地砖上,别提多恶心了。我忍着恶心,把壁虎扔倒马桶扔掉,荷包蛋似乎对我扔了它心爱的玩具不满,竟然冲我喵喵乱叫。我给了它一小脚,它很忿忿不平地走开了。

  我不知道别人醒来第一件事是干什么,我第一件事就是摸眼睛,好把我从满眼混沌中解放出来。那天一伸手,眼镜没摸到,竟然在床头摸到一个软乎乎,滑腻腻的东西,似醒非醒之间,突然摸到这么个东西,我惊得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在地下定了定神,抓了根佛肚竹,满屋子追打荷包蛋。那家伙看似肥懒,可逃的比耗子还快。三窜两窜就上了屋顶,我捏着竹棍,冲着屋顶上的猫球很没风度的破口大骂,荷包蛋很不屑的看了看我,转身就跑了。

  饿了荷包蛋一天,直到它跑过来,喵喵叫着往我身上蹭,以这种形式主动承认了错误之后,才又喂了它。此后半个多月家里没出现过壁虎。

  前段时间天气突然变冷,我有点感冒,睡觉的时候老是会口渴,所以在床头放了一杯水。那天早上,拿起杯子正准备喝,猛然见杯子里泡着一只壁虎,四肢全无,双眼也掉了出来,顶着两个黑乎乎的空眼窝,在杯子里载沉载浮。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我忘了半夜我有没有喝过那杯水。越回忆越难受,胃里似乎真的进了半只壁虎,冷汗都冒出来了。满屋子找荷包蛋,它老人家早就躲上屋顶了,一整天都没下来。我当时连杀猫吃肉的心都有了,荷包蛋估计知道事态严重,好长一段时间,它都缩在角落里,一见我走向它,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窜上屋顶,我都纳闷,那么肥硕的身体,动作竟然会如此敏捷,为什么我胖了之后,就变得笨笨的呢,这一想,我就更不爽了。

  或许是荷包蛋真的知道错了,也或许是天冷,壁虎都冬眠了,反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再也没发现过壁虎。可就在刚才,我突然发现墨斗鱼(另一只我捡的猫,因为浑身乌黑发亮,故名),从罗汉床下钻出来,嘴里叼着个东西,呜呜得欢快着叫着,玩得不亦乐乎。我还以为它又偷我的鱿鱼干吃呢,可仔细一看,那竟然又是一只壁虎,确切点说,那是个壁虎木乃伊,看来已经死了好久,都阴干了。墨斗鱼还小,上不了房,一定是荷包蛋衔下来的。它或许以为我不喜欢“腌”壁虎,就给我做了个风干“腊”壁虎。我不知道床下柜底还藏着多少这玩意,也懒得想了----“还好只是壁虎,它要是叼个蟑螂老鼠什么的,我不是更头疼。”---我只能这么自我安慰。

  记得有个广告词叫“这里总有意想不到的惊喜”,这句话用在荷包蛋身上倒是很合适,可惜只有惊,没有喜---我也从来没饿过您老人家,您干嘛还自己找点零嘴来吃,吃就吃吧,您也把那玩意吃光再回来呀,老是剩下一半血淋淋的壁虎尸体,我是该揍你呢,揍你呢,还是揍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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