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人压一场!
宴席现场,热闹非凡,宾客众多,很多人聚集在楼阁之上,这里能够远远地看到内席。
陈初初与她的父亲陈建被姚瑶带到三皇子面前。
当陈建得知,眼前的这个青年便是当朝皇子的时候,又是震惊,又是狂喜。
他忙不迭地用手压着女儿,父女一起,对三皇子行了一个磕头大礼。
“草民陈建(陈初初)见过三皇子殿下!”
“起来吧。”
三皇子扫了一眼穿金佩银,满脸堆砌谄笑的陈建,眸光中有一丝厌恶。
但很快,这份情绪便被他压了下去。
他对着陈建淡淡说道:“你知道你的女儿要跟谁文比吧?”
“知道,是那杀人如麻的魔头,李讲。”陈建义正言辞地说,好像李讲真的杀了他的谁。
“这次文比,事关重大,你的女儿若是能赢,答应你的,只会多,不会少。”
“但是若是输了,你这两条腿就不要带出文相府了,可明白?”
三皇子就这么盯着陈建的脸,从始至终语气都很平静。
但他是什么身份?
对于陈建而言,简直就像是一座无法翻越的大山。
听到三皇子这样说,陈建仿佛被人当头泼下一盆冷水。
他遍体生寒的同时,如求救般看向带自己来的姚瑶。
然而不止是这位姑娘,凡是站在三皇子身边的,所有人,一双眼睛都没有任何的波动。
陈初初吓坏了,惊恐地躲在陈建的身后。
直到过了一会,姚瑶才蹙眉,不耐地说:“殿下问你话呢!”
“草民,草民知晓。”陈建咽下一口唾沫,大汗淋漓。
“那我问你,若是文比,你的女儿怎样胜算最大?”三皇子道。
从古至今,文比的方式分为许多种。
最常见的,便是抽取一个主题,写诗一首,然后看看谁的作品层次高。
很显然,三皇子并不认为,女孩与李讲以这个方式文比能赢。
因为,李讲写出过太多镇国作品了。
数量之多,冠绝一代。
年轻一辈中,作品数量排在第二的江城,甚至还被李讲亲手杀了。
所以,若想让陈初初赢下李讲,只能另辟蹊径,从擅长的方面入手。
顾及双腿,陈建不敢有丝毫保留,当即答道:“快诗!”
“快诗?”
姚瑶顿了顿,随后点头道:“这未尝不是一个选择。”
所谓快诗,顾名思义,就是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主题写出作品。
一般来说,对作品的要求很低,入流就行。
这种文比,主要考验的是思路敏捷。
若陈初初特别擅长此道的话,赢下李讲希望很大。
因为姚瑶搜肠刮肚后确定,李讲并没有与人进行过“快诗文比”的经历。
“方式你们定,我只要一个结果。”
三皇子冷冷道,“一个好的结果。”
陈建与陈初初被请到了一旁等待。
见父亲的脚在颤抖,汗流不止。
瘦小的女孩踮起脚尖,想要用衣袖替其擦汗。
然而,突然的动作,却吓了陈建一跳。
“你做什么?”陈建怒极,要不是人多,他就要开骂了。
“女,女儿想替爹爹擦汗。”陈初初眼神畏惧。
“你要真有心,一会文比就别给爹丢脸。”
陈建心惊肉跳,恐惧万分,“你听到了吧?这次文比你若是输了,你爹以后就没腿了!”
他用手指用力地顶陈初初的头,力道之大,险些把女孩弄倒。
陈初初眸子含泪,“我,我知道了,我会尽力的。”
“不是尽力!是必须要赢!”
陈建咬牙切齿道:“反正你写诗越来越差,若这次文比输了,那我就把你送去给黄家当童养媳!”
“不要啊!”
陈初初吓得脸色煞白。
黄家的名声在他们家附近是响当当的,夫妻二人一辈子足足生了八个女儿,好不容易才在第九胎盼来一个独子。
可想而知,这根独苗享受着多大的宠爱。
她即便还小,也知道自己若是去这种人家当童养媳,以后的命运会多么凄惨。
“不想嫁一会就拼命写!”陈建怒气冲冲道。
这时,周围原本平静的人群忽然骚动起来。
一双双眼睛,不约而同的投向一处。
在那里,有一老一少两道身影走出。
李讲刚来文相府不久,便被文相叫走,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见到他。
所以乍一看到,人们顿时讨论起来。
“嗯?这位就是传说中的诗魔?”
“与想象中的形象差距很大!”
“不是,有点太年轻了吧?而且……也不像是嗜杀之人啊,真的是他在万血巢造成血祸?”
段星越,冯婧慈站在人群的边缘,听到这话,差点一口血喷出来。
两人当时暗算李讲,险些灵神都被粉碎,曾亲眼目睹李讲杀死金明耀后,马不停蹄就转头杀向江城。
如此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谁说不像的?
站出来!
“先生,我的位置在哪?”李讲道。
“当然在最耀眼的地方,跟我走,你今天是主角。”文相道。
李讲迟疑了一下,“可这是您的寿宴。”
“什么我的寿宴,你真以为我在乎这个?”
文相笑了笑,“今天你就使劲折腾吧,无论闹出多大的风浪,我替你兜着!”
看来,他早就知道,今天这场寿宴,注定不会太平。
李讲跟着文相往前走,前方人潮汹涌,原本散落各地的人们,纷纷堆起笑脸,迎了上来,恭祝文相寿诞。
凡是带有厚重寿礼的,都会选择在这个时候送上。
与此同时,李讲也受到了不少的问候。
“见过世安侯。”一位身穿官袍的男人忽然对李讲行礼。
李讲不知道对方的身份,无法称呼,便微笑点头,作揖还礼。
有了这个开头,人们跟文相说完话之后,当即便把转移力转移到一旁的李讲身上。
一位身穿白衣的中年男子,笑容和善的对李讲行礼:“大人的《青州词》刚传世,我便挂在了书房,太喜欢了。”
“我最喜欢《陋室铭》,一句‘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每每诵读,都感到唇齿生香。”
一位年轻人这般说道,看向李讲的目光满是敬仰。
所有人都不可否认。
李讲虽然本人第一次来洛阳,但他的作品早已先他一步,传遍全城。
一道又一道身影朝他走来,而远方,那些达官显贵,则不得不站起,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他的人影。
“这是一人就压了一整场宴席啊……”
有人低语,震惊无比。
谁能在二十不到的年纪,在文相的主场,做到这种程度?
也就只有李讲了!
“哥!”
李恩被李讲狂热的诗迷挤到人群的边缘,不得不抬起手,一蹦一跳的对李讲示意。
“我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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