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如何最快速的惹怒吸血鬼
在1阵叮叮当当的脆响声中,子弹被接连弹飞,而它们造成的唯1效果就是让矮冬瓜的疾冲势头稍有缓滞。
再射1枪之后,连绵不绝的枪声就此中断。
罗绩虽有两把手枪,不过手枪的弹匣容量有限。
而他又没有在子弹告罄前就射中对方,所以现在就哑火了。
挡下第7颗射向自己的子弹后,手使双刀的壮汉没再等来更多的子弹,这不禁让他心中1喜。
凭着他的经验,他知道那人的枪应该是没有子弹了。
虽说如此,矮冬瓜还是没有放松警惕。
他继续保持着高速舞刀的动作,脚下则是再次加速。
没有了子弹的干扰,他就能1口气冲到敌人身边。
只要1刀,他就能把对方拦腰砍成两段,不过他是不会这么莽撞的。
作为客人的他必须要顾到主人的面子,所以矮冬瓜决定还是先砍掉枪手的双腿再说。
发现壮汉陡然加速撞向自己,罗绩却是不惊反喜。
此时他已垂下双枪,但却没有更换弹匣。他甚至都没有后退,依然还是站在原地。
罗绩等的就是那个矮冬瓜的冲刺,只要对方发动冲锋,以那人的灵活程度就不可能再有调整的可能。
就在那状汉启动的瞬间,罗绩的身形也动了。
他如闪电般向右横跨数步,1下就脱离了壮汉锁定的方向。
如此1来当那矮冬瓜继续猛冲时,罗绩就已到了侧方向,而这个方向上就没有那两把碍事的大刀了。
“砰!”
随着1声枪响,1颗子弹从罗绩枪中射出,而这才是他的最后1颗子弹。
当罗绩发现那矮冬瓜的正面防御风雨不透时,他就留了1手。
这果然让对方产生了错觉,以为已经耗尽了敌人所有的弹药。
于是他发动冲锋,想要1举拿下敌人,结果这1冲却把他自己的脑袋送到了罗绩的枪口前。
这个使用双刀之人有着骇人的力气,但他依然还是肉体凡胎,因此1颗小小的铅弹就要了他的命。
十毫米口径的子弹从这人左耳下射入,又在他右侧的天灵盖上射出。
在射穿脑门的同时,从弹孔中还爆出了1团脑浆和几块小小的骨头渣子。
就在子弹射入的同时,壮汉的身体就失去了平衡。
当他倒下的时候,整间屋子都在颤抖,而那两把大刀则是直直地戳在地上,现在还在晃晃悠悠。
1枪放倒了这个人形推土机后,罗绩就要面对敌人的出招了。
就在这矮冬瓜向罗绩发动冲锋时,原本坐在长桌边的最后1人也已经长身而起。
不过那个人并没有急着加入战团,而是右手扶着腰间的枪柄,眯着眼睛在旁观战。
那个善使双刀的猛男是他的伙伴,他们两人都是黄金骑士的扈从,所以彼此之间很是熟悉。
现在这种1人在前冲锋,另1人在后戒备的战术,正是他们最惯用的配合。
如果只是对付普通角色,双刀猛男的3板斧就已经足够,根本就不需要后面的人拔枪,不过今天显然是例外。
看到那个双刀猛男身形突然僵直不动,早有戒备的枪手心中直到不妙,但他的心情也没有半分波澜。
就在对面敌人看过来的时候,他猛然抽出了转轮手枪。
他的左手闪电般摁压手枪的击锤,右手则是在同时连续扣动扳机,而这正是单动式转轮手枪独有的速射术。
单动式枪械是1种老掉牙的武器,使用这种枪时,枪手需要手动掰开击锤,然后才能抠动扳机。
光扣板机,击锤是不会联动的,子弹也就不会射出去。
如果是更为先进的双动式结构,就没有这样的麻烦。
枪手在扣动板机的同时,就能完成击锤后座,然后再次落下的两个动作。
因为1次扣下板机就能完成两个机械动作,所以此类武器也因此得名。
通常来说,双动式枪械的射击速度要比单动式的快。
不过如果使用单动式枪械的是1个高手,那么老掉牙的单动枪就要比双动枪更快。
单动式手枪的射速上限就是枪手的手速,他们拨动击锤和扣下扳机的速度有多快,手枪的射速就有多快。
与之相比,双动式枪械就有1个固定的机械运转时间。
无论枪手如何熟悉那把枪,也无法缩短这个时间。
坐在长屋里的这个枪手就是这样1个快枪手,他也不需举枪瞄准,就把手枪抵在腰间连续射击。
快枪手射出的每1颗子弹都好像就要击中目标,可是那个敌人却不肯好好配合。
那个灵活到不可思议的家伙完全无视牛顿3大力学的规律,他硬是凭着逼真的假动作,躲开了快枪手的6枪。
自从拿起手枪那天起,快枪手就没见过这么离谱的事情。
别说见,他就连听都没听说过。
如果他的敌人是长生种,那还情有可原。
那些新时代的霸主个个都有非人的实力,就算是他这种级别的枪手,也很难击中他们。
现在与他对战的明明是个人类,但此人的灵活程度却还在长生种之上,这就让他直冒冷汗了。
来不及擦汗的枪手1边后退1边摸出新的弹巢,与他那青筋暴露的模样相比,罗绩却是不紧不慢。
此时罗绩的双枪也没了弹药,不过他却没有急着与那枪手比拼更换子弹的速度。
他毫不犹豫地松手,任由两支手枪掉落在地,与此同时他就飞起1脚,踢中1把插在地板上的大刀。
在他这脚踢出之后,那把宽阔的大刀立刻就旋转着飞出,目标正是那个枪手。
那边的枪手才刚倒出空弹壳,超大号的飞刀就到了面前。
慌张失措的他只来得及举起手臂,就被大刀拦腰砍中。
雪亮的大刀深深切入他身体的正面,划出1道可怖的伤口。
这1刀入肉之深,已经隐约露出背后的脊椎,而他肚子里的那点东西也已从刀口处滑落在地。
没有去看那个必死的枪手,罗绩的视线转向还端坐着的那两人身上。
自打他手持双枪杀进长屋起,他已经1口气干掉了4个护卫。
但是那边的两人始终都坐在那里,他们既没有惊慌失措,更没有拔出武器和罗绩决1生死的意思。
不管是乱飞的子弹,还是自家手下临死前的哀嚎,这些都不能让他们皱1下眉。
看着那两张漠然的脸,罗绩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
那边的两人中,1个是个臃肿的中年胖子。
他像是气球般圆润,还偏偏穿着1身累赘的大红袍。
他那脸上的肥肉重重叠叠,这让他的眼睛仅剩下细细的1条缝隙,看起来无比油腻。
在这人的身边,坐着1个身披耀眼铠甲的男人。
虽然他身上穿的不是最耀眼的黄金甲,但也缀满了纹章和装饰花纹,显得很是华丽。
就算是在这时,这个人也没有放下手中的酒杯。
他依然在轻轻晃着高脚的玻璃杯,嘴角则是挂着冷笑。
“吸血鬼,这是两只吸血鬼!”
看着玻璃杯里那红色的液体,感受着对面两人身上特别的阴冷气息,罗绩断定了他们的身份。
不用说,这两个就是今天的正主了。
那个大红袍的胖子应该就是庄园的主人唐顿先生,而那个还在装逼的铠甲男就是神树骑士。
在罗绩杀进来之前,这些人正在举行夜宴。
坐在靠前那张桌边的,都是人类,所以他们面前的桌上无非是鸡鸭鱼肉。
在这两个吸血鬼面前的桌上,却没有摆放人类的食物,那上面赫然摆着只有吸血鬼才感兴趣的美食。
作为1名新纪元的人类,罗绩在觉醒之前对吸血鬼近乎于1无所知。
他对这种生物的了解相当有限,他所知道的部分完全是来自于他们給他的课本。
罗绩知道,血族是不吃人类食物的。
任何人类的美味大餐在血族看来,都是华而不实的垃圾。
两个种族之间唯1共同的食物,很可能就只有酒和毒品了。
当这两个吸血鬼的护卫在享用大餐时,他们的主子自然也不会亏待自己。
他们面前的桌子只比人类所用的略短,不过也有近两米的长度,而在这张桌上却是摆着1个全身赤裸的女性。
不用走近观瞧,罗绩已经看到那个女人的脖子和1条胳膊上插着1个水龙头,而这就是吸血鬼的独特餐具。
因为做过警察,罗绩比普通市民更有见识,因此他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那些插在女孩身上的东西学名叫做开瓶器,但它并不是用来开葡萄酒,而是在人的身体上打洞的。
这种开瓶器有1个相当锋利的螺旋型钻头,使用它的时候,首先就用钻头对准人的大血管。
随着钻头的旋转,这东西就会徐徐打入人类的身体。
当那长长的钻头完全进入人体之后,吸血鬼就会用胶带将开瓶器固定在人身上。
如此1来,血族只要打开另1端的阀门,就能非常方便地从开瓶器中放出新鲜的血液。
只要随手把龙头关上,那些美味的血就不会流出。这样既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新鲜程度,也不会造成浪费。
如果吸血鬼不急着喝完某人的血,那个被选做食物的人类就不会很快死去。他们会挣扎许久,直至死于失血过多。
才看到被放在桌上的那个女孩,罗绩的心就揪成了1团。
那个女孩虽然还有轻微的抽动,但吸血鬼的夜宴已经开始了1段时间。
谁也不清楚那个女孩已经被放了多少血,谁也不敢保证她会在下1秒死去,还是会撑到下下1秒。
因为那女孩的头部是朝着吸血鬼方向的,所以罗绩看不到那张脸,不过现在他已经看到了女孩的头发。
“不是蕾妮!”
在确认那不是小女巫的时候,罗绩觉得那块压在自己心头的大石头为之1松。
但是下1刻时,他心中的怒火就再次升腾起来。
除了那个被剥洗干净放在桌上的少女外,在这张餐桌的边上还有3个特制的枷锁,上面分别夹着1个人类。
被铐在上面的人只能以半跪的姿势伏在地上,乖乖伸出他们的脖子和手臂。
在这3人的身上,也同样插着吸血鬼的开瓶器,这也说明了他们的身份。
为了款待远道而来的客人,唐顿庄园的老爷不惜工本,1下拿出4个人来招待。
吸血鬼对血液的要求相当苛刻,新鲜的尤其是带着热气的肯定要比冷冻的受欢迎。
除此之外,血液的血型以及供血者的年龄和性别,都会影响鲜血的品质。
最受血族钟爱的,就是16岁至18岁的b型血少女。
如果那少女还是处子之身的话,那就堪称是极品了。
正是因为如此,唐顿才会选择把年轻的女子放在桌上。
她就是今晚的主菜,而其他3人则是配菜的角色。
那两个吸血鬼就这样公然坐在堂上,做着如此残忍之事,这如何让罗绩还能平静?
在巴托尼亚的时候,他也不是没见过长生种喝血,但那时候的他就没有现在这种强烈的憎恨。
通常来说,普通人只能看到长生种饮用利乐枕包装的鲜血。
像这种当场采血当场啜饮的画面,市民是不可能看到的。
巴托尼亚有着完善的血税制度,长生种也很珍惜他们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1直都维护得很好。
也是因为如此,那些生活在地面之上的市民就会很乐意尽到身为公民的义务。
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试图逃避每月1次的献血任务,每30天让那台机器抽200cc的血,这已经养成了1种习惯。
如果到了时间却没有献血,人们甚至还会觉得不习惯。
因为有着如此的基础,巴托尼亚的血族从来不担心会饿肚子。
在巴托尼亚,为长生种提供鲜血已经形成1条完整的产业链。人民议会为此组建了红会,由这个机构负责全程管理。
红会搜集收上来的血液,随后再进行加工,运输和配送。
虽说都是长生种,不过在他们的内部仍然有着369等的不同阶级。
不同等级的长生种所能享有的待遇是不同的,上层人物可以顿顿享用鲜榨果汁,中下阶层就只能喝便宜实惠的利乐包。
时至今日,血族再不避讳在人类面前进食。
不过就算他们在街上掏出1个血袋,然后当街痛饮,市民们也不会大惊小怪。
大家只会认为,长生种的大人们是在喝某种特别的牛奶。
罗绩曾经就是这么认为的,那时的他和其他人1样,对于吸血鬼以血为食的习性并无太大的反感。
可是今天,当他看到这场小规模的吸血鬼夜宴时,罗绩突然意识到,以前的他实在是太麻木不仁了。
对于罗绩脸上快速的表情变化,端坐在那里的两个吸血鬼却有了另外的解读。
就在神树骑士想要站起来时,此间的主人却是给他丢了1个稍安勿躁的眼色。
“人类,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从何而来。
不过我必须承认,你的表现吸引到了我的注意力。
你很强,你已经证明,你明显强过那几个死鬼。
如果这是你想出来的自荐方式,我得说你成功了。”
说到这里时,身披大红袍的吸血鬼把头转向了身旁的骑士。
“格拉斯大人,这个人类杀死了你的手下,这实在是不可饶恕的重罪。
不过谁让我很欣赏他呢,我很想收他作为我的手下。
所以我就要厚着脸皮,求你1件事了。”
“唐顿先生,你想说什么?”
“请你放过他吧!我愿意为他买单。”
“唐顿先生,他杀了我两个人!”
“骑士大人,那两个都是废物,他们不值得你为此而动怒。
如果你肯高抬贵手,我给你8个,不!我给你十个奴隶!”
“喂!那边的两只臭老鼠,你们这番自说自话,难道不觉得很好笑吗?
尤其是你,穿红袍的肥猪,是什么让你觉得你虎躯1震,就会霸气侧漏,然后我就要倒头便拜?
我可是堂堂正正的人类,又岂会做你们这种老鼠的走狗?”
就在唐顿和神树骑士讨论具体的赔偿金额时,1个声音就幽幽地响起。
闻听此言,两个吸血鬼的脸色顿时1沉。
就在刚才,这个身穿庄园警卫衣服的人类踢开大门杀了进来。
他先是打死了两个庄园的管事,随后又干掉了格拉斯的两个部下。
虽说此人大开杀戒,但两个吸血鬼却安坐不动。
这不是纯粹的摆谱,而是他们真的不怕。
被罗绩杀死的后两人都是神树骑士的扈从,那个双刀客和快枪手都堪称是好手。
可是就算他们1起上,名叫格拉斯的神树骑士都有把握在3秒钟内把2人全部搞定。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底气,格拉斯才1点都不担心。
他不担心,唐顿就更不会的。有格拉斯这条大腿,怎么也轮不到他担心的。
招纳人类中的强者,让其为自己卖命,这在萨格姆地区是很常规的操作。
萨格姆地区地处偏僻,所以这里的血族数量不是很多。
在这种情况下,长生种就需要更多的人类仆从为他们服务。
作为仆从来说,人类绝对是最优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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