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嘲风:骚狐狸,当日就该将你挫骨扬
“当真神妙!宛如换了个人一般,这怕是最上等易容术也做不到吧!”墨鸦感慨一声。
“易容术?”赢子洲轻笑一声,语气里满是不屑,拿这易容术可其比,那简直就是在侮辱它!
此法神妙就神妙在,只要用此伪装成一人,那怕其极为亲近之人,也绝不可能看出端倪!
哪怕你做出任何匪夷所思的事情,对方也只会认为你性情大变,而不是怀疑你的身份。
此与其说是伪装,更不如说是取代!取而代之!
听到赢子洲的解释,众人顿时大惊。
“那如此说,岂不是可以随意伪装成一国的君王?”白凤说道,光是想想,他就觉得多恐怖。
伪装他国君王,祸乱朝纲,引起大乱,这简直就是妖法啊!
“哪有如此简单?”赢子洲看了他一眼,要是如此他何必还这么麻烦?
“此神妙有一缺陷,伪装他人,绝不可与正主相见,也就是说想取而代之,必须杀掉原主。”
可既然都能能力杀掉原主,那还伪装个屁啊!
听到这话,众人算是松了口气,看来此法还是有些许弊端的。
这也是赢子洲叹息的,若他得到不是死物,而是活着的三尾白狐,那他完全有能力完善此法!
而现在不仅有缺陷,还有次数限制,好在他们只是正常的伪装,只要赢子洲不撤掉神妙,伪装就会一直保持。
当然,除非有人用神通破掉,可当今世人哪还有人会神通之术?
……
“哼,是那骚狐狸的术法,赢子洲那小子也不嫌弃?”咸阳宫殿脊上,嘲风略带不屑的声音传来。
“九尾……”听到嘲风的声音,螭吻也是睁开了眼睛,它语气复杂。
九尾这个称呼呀,对于它们这些大商的遗留而言就是一个禁忌。
“哼,它的血脉就不当还存于世!”嘲风的眼中闪过一丝危险的光芒。
“唉,时过境迁,沧海桑田,大商都不在了,何必在在意呢?”螭吻叹息一声。
“老大,当初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啊?”嘲风没眼见的揭开了螭吻的老底。
“当初你听闻那三尾白狐崽子的时候,可是怒着恨不得将其给吞了啊。”
螭吻和嘲风如此仇恨那三尾白狐,缘由自然是其血脉之由九尾天狐,当然,它们对此的称呼一向是九尾妖狐。
而当初人皇帝辛最为宠爱的妃子妲己,正是九尾妖狐所化。
世人传闻帝辛受妲己魅惑,荒废朝政,穷奢极欲,导致名不聊生,天下大乱,可实际这是周朝对大商的恶意抹黑。
堂堂人皇帝辛又岂会看不出妲己的身份?
可你若说完全与其无关,那也是不可能的,总之那场大战牵系太多,非三言两语可概述。
而正是因此,嘲风他等对这九尾妖狐一脉深恶痛绝,毕竟,它可是亲眼的见证者!
当初它苏醒后,纵观天下,意外发现了这三尾白狐,在与螭吻商议后,他们决定对赢子洲保密!
不错,如若不是它们的干预,那当今世上诞生的第一只神兽可能就不是墨麒麟,而是那九尾妖狐!
回想此事,嘲风和螭吻也是冷汗连连,心想这妖狐狸还真是一个祸害!
即便死了,其后代也如此不安分!
而没有了赢子洲的插手,那三尾白狐还是没能逃脱魔爪,被人猎杀,可让它们没想到的是,阴差阳错下,赢子洲竟然得到了其皮毛!
还将其做成了奇物!
“哼,当初若是睚眦苏醒哪还有这等事情?”嘲风说道。
不同于它们,睚眦可是具备一定行动能力的!
当初若它苏醒,知晓此事,定让这三尾白狐神形俱灭!
那到时候,莫说皮毛了,连根毛发都不会留下。
“好了,此事暂且作罢吧。”螭吻开口,那白狐左右都死了,再者,现在还有墨麒麟呢,有其在,那九尾妖狐是断然不可能出世的。
毕竟,两者之间的仇怨可是比它们还深……
“对了,那刺客之事你可曾于赢子洲说了?”螭吻问道。
“早就说了,不日前,那盖聂已经到宫内了。”
“如此便好。”螭吻点了点头。
有关嬴政性命的事情,它们可是极为放在心上,要说为何,那不得不提到当初的人皇帝辛了。
当初上任人皇早逝,人皇帝辛过早上位,尽管闻太师悉心教导,但左右是为臣子,怎可能面面俱到,可以说日后帝辛的性子多半由此。
故而,它们是绝不愿见此事在赢子洲身上发生。
和赢子洲相处如此之久,它们也知晓了赢子洲的性子,这世间也就他父王嬴政能对其有所约束。
即便是其母妃和王兄扶苏,在大事上也不可左右他。
若嬴政出事,那这天下就当真没人能约束得了赢子洲了!
这并非是它们想给赢子洲一个束缚,而是现在的他应当知晓何事当为,何事不当为。
可一旦没有了这股束缚,拥有这等力量的赢子洲一旦放飞自我,那对其对天下都是一场灾难!
它们可不愿再见这等事情发生,故而,嬴政的安危它们可是最为担忧的。
至于赢子洲,让他玩吧,反正出不了什么事情。
赢子洲自然不知晓它们的这些想法,当然,即便知晓他也不会太过在意,孰是孰非他还是分得清的。
……
“这就是妃雪阁吗?看样子倒是有些特色。”墨鸦看着妃雪阁内的景象说道。
“有何区别,不都是风俗之所?”白凤看了他一眼。
“你不知其中滋味,自然不懂。”墨鸦笑了笑。
白凤没有说话,他喝了口杯中的酒顿时皱了皱眉:“这燕国的酒还是太烈了。”
“易水两岸,燕赵两国,燕地素来苦寒,如此故地自然塑造了不同的风土人情,正如此酒一般,唯有烈酒,方可驱散燕国人在凛冬的寒意。”
赢子洲拿着酒杯缓缓转着:“烈酒育人,或许正因如此,燕赵之地向来多慷慨悲歌之士。”
墨鸦和白凤也是第一次听闻这等事情,他们不曾想过,仅仅是通过一杯酒,就可以看出此国的人文风情。
接着,两人对视一笑,这不就是他们一直所追求的吗?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人,而他们注定要将脚步踏遍每一处,见识这天下不同的风景,他们不愿做这笼中的鸟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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