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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庄户的孩子们


冯庄有一块空地,是在收割季节里专门用来晒麦谷的。如今已入炎夏,麦子早已入库,谷子又未成熟,这里平日就成了庄上孩子们玩乐的场所。

        特别到了黄昏时分,农家里都收活了,又没到晚食时间,庄上的孩子都会跑来这里一起玩耍。

        “狗子,我用这只雀儿换你手上的麻花成不?”其中一个八九岁的娃子手里抓着一只鸟雀,对一个六七岁的小屁孩说道。

        小屁孩看着那只羽色鲜艳的鸟雀,眼中露出渴望的神色,可是却紧紧地捏着自己手里的麻花,坚定地摇头:“不成。主家说了,只有识字最快的人才能吃这麻花。阿牛哥你比不过我,不能给你。”

        那个大一点的娃子擦了擦嘴边的口水,懊恼道:“也不知怎的,平日里跟着幺妹干活就我学得最快,但说到识字,总是记不得。”

        旁边就有别的孩童在笑:“牛娃你识字太慢,连我们都比不过,更别说是跟狗子比了,我等都吃不上麻花,你就更不用想。”

        “去去去!”阿牛倒也不恼,只是没好气地向他人挥挥手,直接把手里的鸟雀塞进狗子的怀里,说道,“那这只雀雀给你,只饶我一口可好?闻着真香!”

        狗子不舍地看着怀里的鸟雀,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定,这才伸出拿着麻花的手,犹豫道:“那你咬一口,只能一口哦,不能太多了。”

        牛娃登时连连点头:“晓得晓得,我就咬一口。”

        一口咬下去,香、酥、咸,还带着满口的油味,牛娃幸福地眯起了眼。

        旁边别的娃子看得眼馋,直咽口水,直嚷嚷道:“狗子狗子,明儿我也给你捉只雀儿,你也给我一口成不?”

        就在此时,远远地一前一后过来两头水牛,步伐不徐不急,前面那头水牛身上还侧坐着一个人,正悠悠地吹着柳笛,后面跟着的一头正被老管家牵在手里。

        “果真有隐世之风呢!”

        在远处不被人注意到的树下阴暗处,一男一女正看向这边,说话的正是那男子。

        但见坐在水牛背上的人坐无坐像,身子随着牛背一上一下而动,毫无世家子弟那种即使是坐在颠簸的车上也能保持身子挺直的风度,可是吹着柳笛的气息却是丝毫不乱。虽不见有何正形,却偏偏是别有一番逍遥模样。

        男子身旁的女子没有说话,尤为冷漠。

        男子似乎早料到了这情形,也或许已经习惯了,倒也没有生气,只是侧耳倾听了一会柳笛声,还有心情轻轻笑了一下:“这曲乐倒是新鲜,从未听过。”

        “主家来啦!”正在玩闹的孩童们终于有人注意到了笛声,大喊了一声,于是现场一片混乱,人人把手中的东西都收好,收不起来的也都规矩地远远放到一旁。

        个子小小的狗子涨红了脸,童声尖尖:“快点排队,快点排队!”

        众孩童七手八脚地把东西放好后,急急忙忙地按从高到低排成两队。

        看到这里,男子的脸色终于严肃起来,神情有些震惊,失声道:“乡野无知小子竟能与屯兵相比耶?”

        能听得懂命令,还能做出相应的队形,已经有了初步的行伍雏形。

        冷漠女子的眼神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开口轻声道:“乡野小子倒是没错,但无知却未必。”

        “哦?这话又怎么说?”

        “李郎君且先看下去,等会便知。”

        “远远便听到了你们在叫嚷着要吃麻花,怎的?都觉得自己比狗子学得快了?”冯永翻身下牛,笑眯眯地问道。

        众孩童都噤声不语,唯有那刚吃了一口麻花的牛娃咧嘴一笑,说道:“回主家,他们都羡慕我能吃上麻花,想要拿雀儿与狗子换呢。”

        牛娃又要挨打了!

        众孩童齐齐缩了缩脖子,幸灾乐祸地看着牛娃。

        “主家,我错了。”牛娃说完了这才觉得不对劲,低下头认错道。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队列里说话要举手,左手伸出来!”冯永沉下脸,手里的树枝啪啪啪地在牛娃的手心狠狠地打三下,这才让他收回去,心头一阵舒爽。当老师就是好,光明正大地打人家的娃,人家父母还会感激你,甚至有些父母觉得老师下手不够狠,回家还会再补一顿。

        对知识越是渴望的父母,越是如此。当然,在冯永穿越前的那几年,这样的好父母几乎已经绝迹了——孩子学得好不好无所谓,但是你不能让我家的孩子受委屈了。如果你敢让我家孩子受委屈,我就砸你家的饭碗!

        “狗子学得好,那是因为他聪明,你们没有人家聪明,那就好好努力。只要你们肯好好学,麻花嘛,总会有的。三天后咱们来一次小测试,只要能把千字文默到‘玉出昆冈’这里,就奖励麻花。要是哪个连这个都做不到,那么在接下来的一旬里,不但要跟着幺妹学养鸡,跟着狗子学识字,傍晚再不许玩耍,都给我放牛去,还要给牛割夜草。”

        作为兼职老师,冯永深得上个世纪乡村老师的真谛。在那个淳朴的年代,一到农忙季节,学校的老师直接拉着班上的学生去给自己家干农活,谁敢说三道四?

        就比如现在,等着准备吃晚食的没事干的庄户们都远远地看着,无论冯永是打是骂,都不会露出一点心疼自家孩子的表情,反而是咬牙切齿地恨自家孩子不争气,暗自琢磨着等那小兔崽子晚上回家了再赏他一顿竹板炒肉。

        当初听说主家要挑几个娃子给幺妹打下手的时候,庄户们抱的是无所谓的态度。半大的孩子进府里能做多少活?最多也就是能吃饱肚子。家里的老子辛苦一点,一样可以让孩子吃饱,更重要的是在家里父母还可以教孩子种地的手艺。府里能学到什么?服侍人么?

        不过当知道进府的孩子可以学识字的时候,庄上的农户就立刻发了疯,直接拎着孩子就直奔府里来了,不收还不愿意,可怜巴巴地就直接跪在地上磕头,有的甚至把家里刚交完租剩下的麦子全背了过来,就说是孩子的束修,一点没考虑以后的日子自家是不是能喝西北风过活,最过分的是竟然有人当场就要卖身进府,说只要给孩子留个自由身就行。

        所以到了最后,庄上十二岁以下五岁以上的孩童就全都成了冯府里的帮佣,一个不落。如果不是因为五岁以下太小,估计还要多几个孩子。至于十二岁以上的,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一个丁口了,自然不能随便收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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