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
没见过的东西,人无法相信它的存在。
即使是宗教骗慰世人,也必须要降下神迹。
向斐然没见过一辈子到头的相爱,也没亲眼见过所谓完满的婚姻。
他只是见过半途而废的。
记得小时候,谈说月和向微山感情很好,“月下微山,斐然矣。”
这是谈说月为他取的名字,因为他是他们爱情的结晶。
向微山是向联乔捡回的弃婴,除此之外,向联乔只有一个女儿。
他和夫人对两个小孩不分厚薄亲疏,视如己出。
向微山天姿聪慧,考入顶级学府,成为那个年代冉冉升起的学术新星。
谈说月的出身与向微山相当,父亲是向联乔的战友,但两人在父母牵线之前,就已先在学校里认识、倾心了。
因此,这桩婚姻可以说是自由恋爱与门当户对的典范。
硕士毕业后,两人即结婚,同时赴美国读博,各自为自己的理想打拼。
向微山创办生物医疗公司,走在时代前沿,谈说月则深入于高山与平原间,完成她的植物科学画专辑及蕨类的系统分类工作。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两个被同行及师友称为神仙眷侣。
直到后来,向微山的亲身父母找到了他。
命运证明,有的人就是可以鱼与熊掌兼得——向微山的原本出身也并不微薄,是富商大贾,当年的遗弃自然另有隐情。
他回归本家之时,正是家族集团内部动荡之时,他作为名义上的“继承人”
,有一桩双赢的联姻在等待他做出抉择,对方携诚意价以婚姻入股,他则可以稳住本家一脉在高层的位置,并获得巨额投资入局生物医疗新市场。
向微山十分自然地选择了离婚、联姻。
谈说月的父亲已去世,谈家已没什么能量,而向联乔虽然为此动怒,却太尊重人,行事太体面。
所有的体面人都赢不了寡廉鲜耻的人。
向微山骗了谈说月很久,讲尽自己的苦处难处,如何身不由己,对她又是如何此情不渝。
谈说月输就输在,她的父母将她教得太好了,太有教养、太有真心。
她不能理解对于向微山这样从小在“捡来的孤儿”
声音中长大的男人来说,野心是吞月的狗。
有那么几年,向斐然无法看清自己父母和家庭的定义,不明白为什么作为发妻的谈说月活得像个插足者。
谈说月和向微山每个月见面次数不超过四次,大部分时间向斐然也在场。
大约是有一次,他为了某篇文献单独去找向微山时,听到他的妻子向他抱怨:你那个烦人的前妻有完没完?
向斐然跟在谈说月身边,看着她越来越频繁地走进旷野。
只有跟植物相处时,她才会发自内心地微笑。
她不怎么跟他聊向微山,即使谈到,也是非常温和地就事论事,会陪他一起看向微山实验室发表的最新文献,带他去学校,跟他一起验证他父亲团队的那些实验。
向斐然天赋绝卓,高一时拿下生物金牌是应有之义。
那时的他不可一世,对于母亲多年的理想与学术成果,他虽然没有明言,但逐渐采用了向微山的同一套
说辞:没有实际意义。
绝高的天赋,应该往科研的苦寒绝高处攀登,去攻克而不是温吞地研究着这些花草。
“可是花花草草很美呀,你看,这是一朵一亿年以前的琥珀花,在生命的维度上,它真的比蛋白质结构更没有意义吗?”
说这句话时的谈说月,面容在月光下模糊,也已然在向斐然的记忆里模糊了。
他后来记得的母亲,是雪化后的灰色岩石。
如果有人问向斐然,你的十六岁是什么样的?他会对这个问题沉默,沉默一如他的十六岁。
那一年谈说月的生命永远留在了流石滩的大雾和雪天,一起留下的,还有一册记录了一半的工作手册、一幅画了底稿的华丽龙胆的科学画,一些尚来不及整理的龙胆科的标本与鲜样。
“我跟你说这个花超级可爱的,晒到太阳时开花,天阴时自闭。”
她更改课题方向前,是这么赞叹着,开玩笑似的和他说,“研究蕨类像研究恐龙,研究龙胆科像研究小姑娘。”
对于谈说月的离世,向微山的表现很冷淡。
葬礼结束后,向斐然看到他父亲望天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他不知道在那短暂的一口浊气中,有没有他们志同道合的年轻岁月。
向微山对谈说月展露出恶意,是向斐然透露出他对植物学的兴趣之后。
斯人已逝,向微山恶语相向,说谈说月把他“教废了”
。
他带向斐然参观他那跟顶级学府合作的实验室,给他介绍团队里的博后、博士,介绍他赞助的长长的一流课题组名单,并告诉他,只要他按照他为他安排的路径按部就班,这些将来都是他的。
他会送他直上云霄,名留青史。
但向斐然对此的答复是,拒绝清北的通知书。
向微山暴跳如雷,说他疯了。
向斐然只是冷淡地说:“待在你待过的地方,我觉得恶心。”
向微山考虑过拿一笔钱——甚至都不需要多少——去赞助他本科所在的课题组——用以恶心他。
但他最终没有。
一辈子还长,只要向斐然好好地行走在生命科学的研究路上,他有的是机会帮他“修正”
。
后来,他带着他的公司赴港ipo,何等风光;他在深山中安营扎寨,耐住寂寞。
向微山已经迎娶第三位妻子了。
他的第二位前妻套现十亿安然离场,他的第三位妻子携数百专利入股。
风流韵事成佳话,人们说早在向微山在哈佛当博后时他们便已情愫暗生,她是他的小师妹、半个学生。
很可笑,因为那时的向微山还在谈说月身边。
真假已经不重要,向斐然从没有求证过。
他只知道向微山恨谈说月,恨到厌恶、憎恶的地步。
他越往植物学深入一步,他的父亲就越憎恶他的母亲一分。
十月底的一场学术会议上,他遇到了当年与他参加同一届奥赛的学生。
他不太记得对方了,因为那些年走过来,对手太多,不值得他一一放在心上。
但对方显然一直记得他,以至于在茶歇上准确无误地找向他:“向斐然。”
向斐然只是回以礼貌
的颔首。
会叫他全名的人不多(),他猜到他是国内的故人。
对方一直盯着他?()_[((),但竭力表露出漫不经心的淡然:“真的是你,你也来美国了。
哥伦比亚的伙食怎么样?”
聪明人不可能不察觉这前后两句中的自相矛盾之处,他耸耸肩,补充道:“之前就听说了你也在美国,但你太低调,不像我认识的那个,我还以为是假的。”
只要是跟他同一届的,没有人不对他的那种狂妄记忆深刻。
他当年跟人比赛做题,是一边背架子鼓曲谱一边解的。
“向斐然”
这三个字,对于同届来说既是阴影也是向往。
他拒绝清北的消息确定后,一个说法渐渐流传开来:越狂妄的人越脆皮,他压力太大,所以精神崩溃,废了。
这是一个伤仲永式的结尾,也是他们对此能想象到的唯一合理解释。
向斐然从他的参会证件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勾勾唇角,从容地与他寒暄。
只用了两句话,对方就有意无意地让他知道了他在哈佛读博,师从诺贝尔奖导师。
离去前,这位哈佛博士两手插兜,获得了某种姗姗来迟了数年的松弛感。
他对向斐然说:“波士顿冬天冷得要命,纽约现在还能见到秋色,也不错了,适合你。
bytheway,欢迎你来找我喝一杯。”
那天纽约刚下了十月的最后一场中雨,银杏的金黄铺满路面,向斐然走出承办会议的酒店旋转门,沿着街道慢慢地走向地铁站,逆着人流,像逆行在一条黄金大道。
-
商明宝觉得有点冷,两条纤长的腿简直冷得疼了。
但她令自己保持了那款若无其事的微笑,问:“为什么是不婚主义?是赶时髦吗?”
商明宝的问法很天真,也很典型。
在还没走到婚姻的年纪郑重其事地说自己是某某主义者,确实幼稚得可笑,看上去浅薄得经不起现实的任何浪头。
“将来遇到很爱很爱的女孩子,也还是不婚主义吗?”
商明宝要站不住了,微微倾斜,手掌扶住墙角。
洗手间的光背着她,将她的身体发肤照得纯白雪亮。
向斐然看着她,想告诉她,虽然谈爱为时过早,但她就是他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子。
但是,是的,他也还是不婚主义。
他选择了最简略的答复:“是的。”
“为什么?”
商明宝还是重复着这个问题,变得有些茫然:“喜欢一个人,难道不想和她成立一个家,一起养育孩子,一起变老吗?”
“一些不婚主义也可以这样,住在一起,有孩子,幸运的话,一起到老。”
“但是,是不是真的结婚、有过婚礼,有契约证书,还是不一样的,不是吗?”
商明宝紧皱的眉心下是一双明亮清醒的眼睛。
她是那么、那么努力地想要弄明白他的规则。
“是的,不一样,”
向斐然指尖夹着的烟很久没动,“所以在开始前,这一点就应该告知对方。”
“你没告诉我。”
向斐然终于意识到了些她的不对劲。
这个问
()题他刚刚已经回答过了,这次拆开成详细的长句:
“商明宝,你知道你的人生大事不能自己做主,所以你不想跟我开始,因为你很善良,不想伤害我,不想到头来连朋友哥哥都不能做。
那天在地铁口你说的话,我说我明白,你现在懂了吗?”
烟雾缭绕间,他安静地看着她的双眼:“我知道你的身份,比你更知道我们的不可能。
我不是故意瞒着你,而是我们之间,根本走不到谈论婚恋观的这一步。”
说完后,他轻微地笑了一声:“本来就没有讨论这件事的可能,郑重地拿出来告诉你,反而显得有些自作多情了。”
就好像生日时,提前跟对方说不要太破费,但其实对方根本不记得哪一天是他生日。
商明宝偏过脸去,脚步往前动了一动:“我不懂,我不明白。”
她想回去睡觉了,冷得皮肤和肉都觉得疼呢,膝盖觉得刺骨。
向斐然捻烟起身,隔着一步,将她手腕攥进掌心:“明宝。”
商明宝抬起脸来,眼睛很大,脸上空白而迷茫。
“这对你来说是好事,不是吗?”
向斐然克制住了自己摩挲她手心的欲求,冷静地说:“不用考虑我。
如果你觉得我还不错,值得你玩一场,就可以。”
商明宝无从揣摩他是以什么心情说出这句话的,因为暗淡影中的他面无表情,看上去有一种残忍的冷酷。
察觉到她在他手底下发抖,向斐然捡起刚刚扔在椅背上的t恤套上,将她打横抱起:“你穿太少了,回去暖一暖。”
商明宝依偎在他宽阔的胸膛前,缩成小小的一只。
呼吸到他洗完冷水澡后的气息,她抖得更厉害了。
路很短,不过几步,都不够她汲取他体温的热量。
到了床前,向斐然将她放落地,手臂收紧,再度拥了一下。
他自嘲哂笑的热度落在她耳边:“这会不会是最后一次抱你?”
深更半夜不适合做决策,因为这是人最愚蠢的时候。
他不应该在热血昏头的时候逼她,就算她要跟他date到地老天荒,又怎么样?他心里,已经把她当女朋友。
说到底,他根本没自信她一定会答应他。
商明宝踮起冰凉的脚尖,两只手都抬了起来,环绕着勾住他的脖子。
她抱得前所未有的紧,向斐然僵了一下,心底像被什么划过,还没反应过来,就失控地死死拥紧了她。
直到躺回沙发上,察觉到那阵钝痛从心脏随着脉搏缓缓地泛起时,已经迟了。
他的四肢百骸痛得麻痹。
他们不是一路人,她不能理解他所选择的道路的话,也是情有可原、在所难免、缘分到此。
向斐然闭上眼,将这句话在心里沉默地重复了三遍。
第二天一早,他在西蒙做的三明治旁留下字条,告诉她这里面没有小番茄,可以放心吃。
出门前,他想推开门,再度看一眼她,可以的话,他想在她脸颊亲一亲。
但她毕竟还没有答应他,万一她睡相不好,或者
喜欢裸睡,那他的不请自入就会显得很失礼。
向斐然最终没有进去,而是十分安静地穿戴整齐,挂上双肩包,跟西蒙一同出门。
西蒙买了一台二手车代步,但向斐然从没要他捎过。
他喜欢骑车穿行在街头,为此,他专门收藏了一份纽约自行车地图,在过去两年间将这数百条自行车道烂熟于心。
到了哥大,径直去见tryon教授,之后才回课题组办公室。
为了欢迎他回来,以及庆祝即将到来的圣诞假期,他们中午聚了个餐。
下午则是在小组的汇报和会议中度过。
这一系列事务紧锣密鼓,等他卸下这口气时,已经是下午三点。
他的手机保持了一整天的安静。
商明宝一条信息都没有发给他。
林犀抱着电脑来找他,希望能跟他聊一聊硕士毕业论文的思路,末了,有些犹豫地说:“向博,那天那个妹妹来这边,我刚好碰到了。”
“哪个?”
“不是方随宁,很漂亮的,聚餐那天……”
“商明宝。”
“嗯。”
林犀点点头,小心观察着他的神色:“我跟她说了你不婚主义的事,当时没觉得什么,后来越想,越觉得她的表情好像有点震惊。
……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因为是向斐然身边人尽皆知的事,顺着那天的话题,她一时嘴快了,事后方觉不妥。
向斐然怔了一下。
原来是她说的。
虽然没想到,但也不重要了。
他问:“哪一天?”
林犀回想了一下,告诉了他日期。
确实是在那一通下撤到补给小镇的电话前。
怪不得。
那天那通电话暧昧得近乎带上甜,短短五分钟,占据了他后面五天所有空闲下来的心神和睡梦。
向斐然安抚实习生:“没事,总会知道的。”
林犀便想转身走了,身后又响起她小导的声音:“她那天怎么会来这里?找我?”
问出这个问题时,向斐然端起了银色金属马克杯,像是随口一问的样子。
“不是啊,”
林犀笑道:“人都不是你女朋友,找你干嘛?她身边跟了一个男孩子,高高大大的,中国人面孔,有点凶。”
向斐然猜到了是伍柏延,捏着杯耳,没作什么反应。
一直到晚饭时间,也依然没有商明宝的信息。
向斐然发了留言过去:【今天很忙?】
一天的心不在焉都克制在了这四个若无其事的字里。
隔了十分钟,他收到商明宝回复。
她只回了个“嗯”
,便不再有任何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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