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婚礼


  “大爷,我是王一呀!”王一有点无奈。

  “小——小一?”王传根一脸震惊,震惊过后就开始啧啧称奇:“哎呦,细看还真有点像呢!”

  “什么叫真像……”王一满头黑线:“我就是!”

  “哎呦,小一,这两三个月不到,你咋变了一个人。上次梨花回来回来说你变了好多,我还不怎么相信呢!”

  “所以当初几千块还是花的值吧!”王一笑着说。

  “值,确实值!”王传根拍了拍王一的肩膀,又捏了捏他的胳膊开心道:“瘦了。结实了,也更精神了”

  “好,好哇!”拉开身子,忙要王一进门,关心道“回来这么晚,吃晚饭没有啊?没吃,大爷给你做。”

  “回来在车站就吃了”王一笑了笑,晃了晃手里买的烧鸡和凉菜,说道:“这不一回来想着要来大爷家,就买了点下酒菜,找大爷你喝酒。”

  王传根一听喝酒,笑了:“好哇,你大娘不在家,咱爷俩刚好碰一个。”

  “大娘不在家?”王一边走边问。

  “镇上马老三家娶新媳妇,喊你大娘帮忙领着新娘子敬茶,今晚住镇上了。”

  “马老三?您是说马洋洋?”

  “对呀,马老三的孙子就是马洋洋。”

  “那巧了……”王一笑道:“马洋洋还是我小学和初中的同学呢。”

  “还有这事儿啊!那明天你要去马老三家看看不。按说他家和你家原是没走动的,不过你们小孩儿辈的关系得另算。你明天要是去的话,早上刚好可以和我一起。”

  “行!”王一想了想:“回来后也没找过这些老同学聚过,而且这么多年了,加上马洋洋结婚,确实应该去看看,反正也不差那几个红包。”

  “好!那明天早上我叫你,咱俩一起过去!”王传根说着已经把菜摆到了桌子上,还拿出了一坛自己泡的好酒。

  两人就着酒,聊着天,说着这几个月里发生的一些事情,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王传根在说,王一在听。

  吃吃喝喝弄到十点,王一才从王传根家回来。酒喝的有点多,眼神都有点儿迷离。

  不过等进了门,王一鼻尖一声冷哼,肩膀一抖,血气随之一震,浑身已经被一团白气包围,房间也弥漫着浓郁的酒味。

  白气散尽,王一眼神已经恢复清明。打开窗户,让酒味自然消散。

  王一直接打了一桶水就去洗了个凉水澡。他现在已经寒暑不侵,冷热不惧,天气变冷,是不是冷水对他关系不大。而且他已经能够体不生垢,洗澡对他来说也只是洁净体表沾染的沙尘,并不像医生说的还有其他什么保健作用。

  洗完澡,躺在床上。王一感受到一股久违的平和与宁静,闭上眼立马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王传根就开着一辆三轮车停在他家门外。

  王一还在院子里站桩,心有感应之下,直接打开门。王传根的手正停在半空,做出敲门的样子,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巧了,我刚准备敲门呢,你就开门了。”

  “哈哈,我一早就收拾好了在等您呢,听到大爷你三轮车的声音,直接就开了门。”

  “不错不错。锻炼几个月,习惯也变好了。”王传根赞许,指了指身后的三轮,道:“收拾好了那咱就出发吧,刚好能赶到吃早饭。”

  王一二话不说,锁了门,爬上车坐在后面车斗里,“嗒”“嗒”“嗒”地往镇上驶去。

  …………

  王一老家所在的蒙镇是一个小镇,比不上大同镇的繁华,平时也没啥外来人口,基本就是周边几个村镇的居民活动。也就是赶集时候,人会稍微多一点。

  这马老三是镇上卖农药化肥的,结交广阔。他这一摆酒,基本半个镇子的人都要去他家吃酒。

  而且镇子不比城里,并没有禁鞭炮。还没进主街道,隔老远王一就听到了鞭炮声,望过去远处全是浓烟,空气中也弥漫一股浓浓火药味道。

  等到了近前,就看到马洋洋穿着西服人模狗样地和一个中年男子在门外迎客散烟。中年男子不用说,就是王传根嘴里的马老三,王一恰好也认识。

  王传根车一到,马老三立刻迎了过来。平田村也算农业大村了,王传根做村长的时候没少给他做生意,虽然现在退了,但是该给到面子还是要给。

  “哎呀!王老哥,幸苦幸苦。快快快,抽烟。”说着就递了一根烟过来。

  “王叔,抽烟!”马洋洋也跟过来,递上了两根烟。

  “不幸苦,该我恭喜才是,娶了个好媳妇。以后家里日子只会更加红火。”王传根接了烟,笑着说道。

  “哎呀,那可就多谢王老哥吉言了。”

  “谢谢叔!”

  说着,马老三也注意到了他背后的王一,问道:“王老哥,这位是?”

  还没等王传根回答,王一已经笑着跟马洋洋打起了招呼:“马洋洋,不认识老同学了吗?”

  马洋洋眼带疑惑,盯着半晌,除了觉得这人帅的过分,跟电视明星一样,没有一点印象。

  因为今天要吃酒,王一也放弃了越野风格的打扮,换了一身休闲风格的衣服,所以这会儿看起来少了几分硬朗,多了几分温润,看上去就跟那些韩国小鲜肉一样。

  只见此刻他笑着对马洋洋说道:“我是王一呀,这你都认不出来吗?”

  马洋洋听完,又看了一眼对方的脸,方才惊喜出声:“棍子!你是棍子?”

  王一因为名字里带个一,所以以前在镇上读书时候,同学给他取外号叫“棍子”。这会儿听到这个熟悉的外号,心里满是怀念。。

  他以前读书时,其实和马洋洋关系一般。但是十几年没见,经历过时间的蹉跎。老同学再见,反而勾起了曾经心底埋藏着的珍贵回忆,内心有一种说不出唏嘘和感动。

  马洋洋说着人已经上前来抱住了王一,狠狠拍了几下对方的后背。然后拉着他走到马老三跟前,说道:“爸,这是我同学。以前小学初中都是一个班的。”

  “哎呦,原来是洋洋同学!”马老三也是堆起笑脸,连忙递上烟:“这洋洋结婚,还难为你专门跑回来一趟,等会儿一定要留下来多玩段时间。”

  王一本来不抽烟的,不过今天是老同学婚礼,沾点喜气他也接了,大不了等会儿给大爷抽。这会儿听了马老三的话,也是堆起笑:“叔叔,您这是说的哪里话。洋洋是我老朋友了,他结婚我是一样要讨一杯喜酒喝的。”

  “好!好!洋洋,你领着你王叔和小王先进去,外面我来顶着就行。”

  马洋洋闻言,连忙带着王一一行人朝里面走去。

  “棍子,你这么多年失去韩国了,现在居然这么帅了。”马洋洋脸上带着兴奋和八卦的表情对着王一窃窃私语。

  “哈哈,哪里那么夸张,不过是平时喜欢健身,所以人变瘦了。一瘦遮百丑嘛!你瘦了,一定也会很帅。”

  马洋洋摸了摸自己凸起的肚子,摇摇头:“我觉得我瘦了肯定也没你帅,瘦子里也分丑的和帅的呢!你看你连皮肤都比女孩子要好,这可不关瘦什么事儿。”

  说完,坏笑一声,继续道:“我跟你说,我老婆这次来的几个闺蜜也很漂亮,要不要介绍给你认识。”

  王一轻轻捶了一下他的肩膀,哈哈一笑道:“行了,你可别乱点鸳鸯谱,到时候耽误别人女孩儿。”

  两人说着,进了新娘子房间。因为第二天拜堂,所以今天新娘子要在新郎家敬茶,接待散客,然后晚上新娘子才会回自己家,等着明天早上新郎带车队来接亲。

  这会儿房间里一群闺蜜正围着新娘在叽叽喳喳说着什么,两人一进门,房间里几乎所有的目光都被王一吸引。有两个女孩儿甚至眼神火热,连口水差点都要流出来。

  新娘子看到王一都有一瞬间的失神,不过马上就回过神来,再一看闺蜜那发春的表情,哪里不知道她们的想法,于是助攻般假装问道:“老公,这位帅哥是谁呀。”

  几个闺蜜一听,耳朵立马竖的老高,马洋洋一看这场景,居然也有点与有荣焉的感觉,头微微一昂,有点骄傲道:“婷婷。这可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哥们儿——王一,外号“棍子”。”

  说着把人拉到自己身前,炫耀道:“怎么样,帅吧!”

  然后又跟王一介绍自己老婆:“棍子,这是我老婆——李婷婷,老家鄂省的。”

  王一立马上前,微笑的打了个招呼:“你好,婷婷!很高兴来参加你们婚礼。祝你们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声音温润,又有磁性,如同划过绸缎的颗颗珍珠,众人听得心都醉了。

  “谢谢!”李婷婷微笑回应。

  都是年轻人,几个人聊了会,气氛一下子就熟了。而且王一修为有成,浑身有一种天人合一的气质,能够令人不自觉想要亲近,众人不禁又对他好感大增。

  几个女孩一看时机差不多了,立马上前要王一的微信,王一为了照顾马洋洋面子,也是来者不拒,只不过日后聊不聊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对王一的围攻,一直持续到马金花进房才停止。经历了跟王传根如出一辙的惊讶后,马金花终于接受了对方改头换面这个事实,于是又拉着他聊了一会儿,直到前厅来人通知开饭,大家才轰然散去。

  王一这边老家摆酒一般是十个菜,代表十全十美。再加上马洋洋家有钱,这十个菜都是足工足料,而且还都是角鱼,大虾,扇贝这些家常不容易吃到的稀罕菜。

  开饭时已经快到十点了,再加上没吃早餐,王一这会儿早就饥肠辘辘了,等到别人一动筷子,立马开始大快朵颐。

  就在众人吃的兴起的时候,突然一辆警车悄无声息停在了门外。

  有人眼尖看到后,立马一群人也跟着发现了。众人心中惊疑,不知道对方来意。马老三更是心跳加速,疾步走去,连忙往怀里掏烟。

  王一却是瞳孔一缩,因为穿着警服的刘正风和徐卫国,一前一后下了车,朝他这个方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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