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找关系巧言求助 听安排稀里糊涂
那人就是王公社的亲戚。
那“金丝眼镜”的身子动了动,示意他们坐下,说:“你小姨在洗漱。”
果然,周归一听到有“哗哗”的水声响着。
周归一对“哗哗”的水声总是特别的敏感,因为在“哗哗”的蒙水河边,周归一度过了艰难而窘迫的少年时光。
王公社向“金丝眼镜”介绍周归一,说:“姨父,这是我四舅家的老大,老家原来在大宥,和我一个学校的,去年的新生,想从楚城转到蜀州去。”
“金丝眼镜”淡淡看了周归一一眼,这一眼说不上友好还是恶意;仅仅是如此的一眼,却让周归一获得一种紧迫感。
在这种紧迫感的作用下,周归一不由得坐直了身体,像一个无地自容的囚徒。
周归一知道,面前这个男人,周身散发着一种莫名的力量。像一个身怀武功的人,蕴含着一种无形的威力。这种力量,足以让周归一的命运发生改变。原来,在这个世上,总有一些人一定会与你牵牵扯扯,既不可能摆脱,也不必摆脱。
周归一卑谦地望着“金丝眼镜”,等待着他的裁决。
“金丝眼镜”将目光转向王公社,然后不紧不慢地说:“你啊,当初不愿在楚城读书,也是拼命要转回大宥。现在习惯了,也不提转学的事了。”
王公社不好意思起来,说:“我不想转了。但是,四舅家家境不好,四舅妈身体也不好。”
正说着,那“哗哗”的水声停止了。
一会儿,出来一穿着睡衣的女人。那种粉红颜色的睡衣,类似日本的和服。那女人更是白白粉粉,身材窈窕,头发湿漉漉的,甚是性感。
王公社站起身来,亲热地叫了声:“小姨。”
那女人用手拢了拢头发,说:“公社,不要走了,一会儿我给你们做消夜。”说完,便快步进了卧室。
“金丝眼镜”并没有多看女人一眼,依旧不动声色地坐在沙发上。
和大多数结婚多年的男人一样,在外人面前一般不会对自己的猎物表现出特别的兴趣。这就是男人的可笑之处。事实上,大凡在女人面前表现得如同柳下惠一样的男人,没有一个不像西门庆那般渴望女人肉体的。人前的正儿八经,恰好与人后的放浪形骸相统一。
而在这一点上,女人恰恰相反。那些小鸟依人一般偎依着自家男人的女人,永远都将自己的男人视着天、当着神,从不掩饰她们的爱恨。而且,女人永远比男人更具有优秀的品质,尤其是她们往往在牺牲自己社会地位的同时,专注于相夫教子的角色扮演。
周归一不止一次地听人说,宁死当官的爹,不死叫花子娘。即便在三千前,有一个叫孔子的圣人,将女人与狗并列在一起,惊呼“不好养也”,竟羸得了经久不息的掌声。而周归一知道,这些掌声不过是通过男人们的双手响起的。
殊不知,男人们的双手,一方面为孔子的感慨拼命地鼓掌,另一方面又搂着如花似玉的女人,纵情不已。这就是男人们的虚伪和无耻。所以,不管男人们怎么生活,也终究活不过女人。
从古至今,历朝历代的帝王也不过如此,采阴补阳也好,酒肉池林也罢,其平均寿命不到37岁。只有一个叫的武则天例外,高寿而逝,而武则天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女人。因此,当周归一面对十个八个准备分手离婚的男女时,周归一会毫不犹豫地将同情、鼓励的目光投向女性,并且暗地里诅咒那个男人从此无家可归。
“金丝眼镜”还是不紧不慢地说:“省招生办那边刚换了主任,是从京城里下来的,我还没有正式打过交道,不知道我出面有没有作用?”
周归一不知道“金丝眼镜”是个什么样的领导,也就不知道如何称呼,便说道:“谢谢您。蜀州那边已经同意接受了,就看省城这边的意见了。”
“金丝眼镜”扶了扶眼镜,说:“哦。省城这边,原先一帮管招生、教育的人,我倒是熟悉。可是,据说这新来的招生办主任不是个蛮好说话的人。”
那女人已换好衣服,从卧室里出来,又变成了一个端庄的少妇。那女人一边给他们沏茶,一边又去削水果,说:“不要说是我四舅家里的事,就是乡里乡亲的事,你也得管啊。”
“金丝眼镜”大概与张大群的丈夫文主任一样,早已惨败或者说惨胜于女人的之手,连忙说:“哪是当然,就怕管不好。”
那女人转过头来,看了看周归一,对王公社说:“公社,不要听他打官腔。你来了,这事儿你姨父会想办法的。”
王公社连忙感激地说:“谢谢小姨、谢谢姨父。我妈他们挺想你们的,这么多年了,总该回去看看哪。”
那女人想了想,说:“行。我们早就想回去看看了。”
王公社一听,就站起身来,说:“姨父、小姨,你们早点休息,我们走了,坐车也累人。”
那女人不同意,说:“家里现成的床铺,就在这里休息啊。”
王公社笑了笑,说:“我们学校组织旅游,明天逛省城,早就在旅社订了床位呢。”
“金丝眼镜”稍稍欠了欠身,说:“那明天中午,我请你们去宾馆吃饭。”
王公社摆了摆手,说:“谢谢姨父,明天不来了,旅游是集体活动,不允许请假呢。”
那女人又将王公社拉到一边,悄悄地说了一会儿的话,然后,送他们出门,对周归一说:“不好意思啊。这位同学第一次来,连饭也没有吃一口。”
周归一连忙说“谢谢”,心里升起了一阵温暖。
一出门,王公社却直喊肚子饿。
于是,他们便寻了一处小吃摊点,点了一荤一素两个菜,吃了起来。
王公社边吃边说:“你是不是很奇怪我的做法啊?”
周归一点了点头,说:“我真的不知道什么四舅五舅的?”
王公社“呵呵”一笑,说:“我也不知道啊。”
周归一更奇怪了。
王公社小声地说:“这里面七弯八拐的、复杂得很。”
原来,“金丝眼镜”曾当过下乡知识青年,在大宥时,喜欢上了王公社的母亲。王公社的母亲年青时,天生一副美人坯子,可谓人见人爱,只是家庭成分不好,是村子里唯一的地主。
王公社的母亲胆子小,话也不多,不敢接受“金丝眼镜”的求爱。
这“金丝眼镜”也不管是不是地主的女儿,还是土匪的丫头,铁了心地要娶王公社的母亲。王公社的外公外婆早就被三天两头的批斗会,斗得如过街的老鼠,怎么也不敢答应自己的女儿与城里下来的知青交往,担心女儿吃亏上当。
而王公社的姨妈,十五六岁,却是天不怕地不怕,不管不顾地就跟了“金丝眼镜”私奔了,也从此与家里断了往来。
王公社感慨地说:“在我小姨走后,我母亲也成了家。小姨他们都好些年不与老家联系了,我妈也不许我们与他们联系。”
周归一想了想,说:“你姨父小姨也没有错啊,这不,过得也挺好的。”
王公社摇了摇头,说:“这相当于姐妹易嫁,外人看来蹊跷得很,以为我妈不清白,我姨妈也不清白,我外公外婆家都不清白。”
周归一点了点头,说:“你不怕到时露了馅?”
王公社摇了摇头,说:“我小姨出来的早,哪里记得老家的七亲八戚的;再说,我们又不是做坏事,露馅也不怕啊。”
周归一一想,也是的。谁叫我们出身低微,没有关系,没有门路呢?
正想着,王公社将碗一放,高喊了一声“结帐”,那样子甚是神气。周归一一听,连忙翻衣掏裤,将帐结了。
王公社笑呵呵地看着周归一,说:“这帐该不该你结?”
周归一笑了,说:“该。不过,我来与不来,效果不都是一样的吗?”
王公社用手将嘴一抹,说:“这事你来与不来,效果是大不一样的。”
周归一不懂,说:“为什么?”
王公社站起身来,说:“走,边走边说。”
晚春的夜晚,确乎有些凉意,迎面吹过的风,让人不由得打了个寒战。此时的省城,渐渐地安静下来。那些唱歌跳舞的人、喝酒消夜的人、接吻搂抱的人、下棋打牌的人、散步遛狗的人……已各自散去,散入省城的角角落落,散入到自己的小天地里。
无论是乡村,还是城镇,在这夜深人静之时,人们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展现出最原始、最真实的面目。这样的本性,与动物又有多少区别?今夜,有多少人在梦呓在响起、有多少人在梦游中走动,又有多少男男女女肌肤相亲?
只有像周归一这样依然在奔波的人,才不能够享受安稳的睡眠。而安稳的睡眠,取决于衣食无忧。周归一想,省城啊,这真是一个幸福的城市;周归一没有看不到一个无处可去的人,也没有见到一个贼眉鼠眼的人。
王公社倒是一副无思无虑的样子,一边走,一边对周归一说:“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像恋爱时爱着对方,真心实意地决不会乱来;用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像结婚后对待另一半,心情放松了不会用心去经营;用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像偷情找情人,找来找去也不敢明目张胆;用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像嫖娼到了妓院,瞎来一通。你说,你来不来?”
周归一已经彻彻底底地服了这个王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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