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法


金小叶手工舂出来的大米,肯定没有现代用机器磨出来的米白净,但比之前的糙米要软多了

这天晚上的白米饭,黎青执入口的时候,感觉到了无以伦比的香甜。

不用菜,光这个饭他就已经能吃一锅了,桌上还有咸鱼

黎青执觉得自己能吃两锅。

末世开始时,他只有十八岁,家里的条件虽然称不上大富大贵,但也不差。

那时候的他无肉不欢,每顿饭都要吃荤菜,也从不觉得白米饭有多么好吃。

但这次他觉得白米饭真的太好吃了

有这样的感觉的人不止他,黎老根和两个孩子也都吃得津津有味,黎老根还道“我小时候头一次去县城,正好看到有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捧着一碗白米饭在家门口吃,那米比我们今天吃的还要白我当时就想,我要是能天天吃白米饭就好了。”

黎二毛立刻道“我也想天天吃白米饭”

就连黎大毛都道“白米饭真的很好吃。”

黎青执道“以后我们一定能天天吃白米饭。”他的孩子,怎么能连白米饭都吃不上

还有他自己他迟早要过上白米饭管够的日子

到时候他就一顿吃三碗

“爹,真的吗”黎二毛好奇地看着黎青执,黎大毛的眼里也满是期待。

“当然是真的,爹不会骗你们。”黎青执很肯定。

这个时代对他来说很陌生,但他会努力让自己的家人过上好日子

只是,黎青执刚说完,黎老根就道“你们爹哄你们呢想天天吃饱都不容易,还天天吃白米饭”

金小叶也觉得黎青执就是在哄孩子,但孩子还小,哄一下也无妨。

她瞪了黎老根一眼,对两个孩子道“大毛二毛,等我们攒到钱再买两亩地,就能天天吃白米饭了。”

金小叶的目标,一直都是再买两亩地,然后攒点钱给大毛二毛娶媳妇。

他们家只有两亩地太少了,再买两亩,将来大毛二毛才能养的活家里人。

当然要是两个孩子能找到种地以外的生计,那就更好了。

黎老根是怕金小叶的,闻言立刻道“对对,再买两亩地,我们就能天天吃白米饭了,呵呵。”

黎大毛黎二毛顿时欢呼起来。

接下来的半个月,金小叶没有再去县城,一直在地里忙活。

去县城赚钱固然重要,但粮食才是他们生活的根本。

半个月后,金小叶跟村里人收购了一些东西,准备第二天去县城。

她收购的东西主要是鸡蛋鸭蛋,还有一些蔬菜他们自家种的蔬菜太少了。

当然,她没忘了王姐要的公鸡。

不过现在天热,这公鸡她明天出发前杀比较好。

“明天杀公鸡会有鸡血,到时候煮了给你吃,补补身体。”金小叶对黎青执道。

黎青执回来已经一个月了,但依然很瘦很瘦,她总有来一阵强风,就会把黎青执吹走的感觉。

只是虽然瘦,黎青执的身体却好了很多,明天她去县城,黎青执就打算跟着。

她明天也没什么事情,走慢点也无妨金小叶同意了黎青执的要求,打算明天走走停停,花一个时辰来走半个时辰的路。

黎青执都要去县城了,黎大毛黎二毛自然也要跟着,这两个孩子其实比黎青执更有劲儿,黎青执可能会走不动,但打小跑惯了的他们不会。

黎大毛黎二毛很小的时候,金小叶有时候会背着他们或者挑着他们去县城,但他们早就没有那时的记忆了,最近这一两年金小叶又没有带他们去县城

对于明天要去县城这件事,两个孩子特别兴奋。

黎青执心情也挺好,他的身体总算好了点,可以去县城找工作了。

五年前,金大伯曾经给原主介绍了一个工作,但当时金大伯也只是知道那个铺子要招人而已,并不能保证原主去了,就一定能得到那份工作。

金大伯只是一个伙夫,他或许消息灵通一点,但并没有那么大的面子。

黎青执很清楚,自己现在这么一副病殃殃的模样,想要靠金大伯再找个工作很难,还是要自己努力。

“娘,县城是不是很大”

“娘,大船是什么样子的”

“娘”

黎大毛和黎二毛缠着金小叶说话,金小叶则一边回话,一边整理鸡毛。

古代的人会把每一样东西都利用到极致,鸡毛鸭毛这些东西,自然也不会浪费。

哪怕是现代在物资匮乏的七八十年代,鸡毛鸭毛也是能卖钱的,甚至还有挑着担子一个个村落走过去,喊着“鸡毛换糖”的小贩,最终成长为著名企业家。

之前金小叶用海带跟村里人换了一些鸡毛,这会儿就整理好,打算带去镇上卖。

所有的毛里,最值钱的是公鸡身上那些漂亮的羽毛,“羽扇纶巾”的文人雅士用的羽扇,就有可能是鸡毛做的,鸡毛还能用来做鸡毛掸子、毽子之类的用品,即便是那些不美观的毛,也能用来填充衣物。

有钱人家冬天的棉衣里放的都是蚕丝,但普通人家什么都放,甚至可能放干草。

黎青执帮金小叶整理鸡毛,同时开口“小叶,我教你背乘法表吧。”

“乘法表”金小叶有些好奇。

这半个月,黎青执一直有教两个孩子背古文算算数,还教了金小叶一些东西。

他发现金小叶的算数挺好的,在村里或许称得上数一数二。

基本上买点啥或者卖点啥,金小叶很快就能算出具体多少钱。

金小叶没学过乘法,不懂这个。

黎青执给金小叶解释了一下乘法。

金小叶听完,眼睛都亮了“这个乘法表要怎么背”她从小就喜欢算东西,算多了之后,算东西就快了,但乘法她之前还真不知道。

黎青执背了一遍。

这是他小时候背了无数次的,记忆深刻,唯一的问题就是用方言来背有点不习惯。

金小叶越听越感兴趣,黎青执就一点点教她背“一一得一,一二得二”

没有纸笔,金小叶也不识字,就只能黎青执一遍遍背,她一遍遍跟。

但黎青执一点都没有不耐烦,这可是在跟人交流,他永远都不会厌烦

更不要说两个孩子和金小叶,还都敬佩地看着他

这天天黑,躺床上之后,金小叶还在念叨着背乘法表,两个孩子跟着背,竟然也背了个大概。

黎青执特别高兴他媳妇和他的孩子,真的又努力又聪明

黎大毛和黎二毛却觉得,他们爹真的太厉害了,懂好多东西

只是黎大毛和黎二毛对黎青执的敬佩,也就持续了没多久。

第二天金小叶杀了鸡,给鸡褪了毛之后,就带着全家人往县城走去,结果黎青执没走多久,就走不动了,速度越来越慢。

黎大毛黎二毛看着自己的爹一脸纠结,他们爹这走路速度,还比不上他们

“要不要休息一下”金小叶问黎青执。

“不用,我就是走得慢一点,继续走就行了。”黎青执笑道。

原主都快死了,还能坚持走好几天走回家,他现在身体还可以,走到县城完全没有问题。

最多就是走慢点。

走着走着,黎青执指着不远处道“我五年前,就是在那里被抓的。”

那里有一小片芦苇,那些劫匪的船就藏在里面。

原主那次去县城,如果坐姚艄公的船,是不会有事的。

但原主是通缉犯,他担心县城有他的通缉画像,担心姚艄公这样相对而言见多识广的人会发现他的不对劲,也就选择了独自去县城。

偏还倒霉地遇上了歹人。

金小叶一惊,看向那个方向,最后道“你以后别一个人出村子。”

黎青执笑起来“好。”

他想活下去,还想活很久很久,所以一定会注意自己的安全。

而金小叶,得比他更注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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