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瞄准头
五天后,日落时分。
一群穿着粗布衣裳的老少爷们一股脑钻进茶馆。
“大胖猪,快上茶,壮火茶!”
“给我也来一碗。”
“我也要!”
“掌柜的,昨天剩的半碟豆干,辛苦再端出来。”
大憨提着铁皮茶壶出来,给每人摆上茶碗,倒上满满一碗黑乎乎的茶汤。
茶汤卖相很差,但是坐在桌边的客人非但不嫌弃,反而眼神十分热切。
一个熟客脱下褂子,露出精瘦的膀子,嘬了一小口滚烫的茶汤,长吐气道:“爽!这壮火茶一口能顶大叶茶一桶,喝上一碗能多扛五十袋大米!”
“掌柜的说了,这里面有百年地龙根、拳头大的兽宝,这在云英城可是独一份!”
“卢掌柜?”
卢通正坐在柜台后面,摆弄从王诚家借来的手弩,随口应道:“啥事?”
“这么好的茶汤只卖五文钱,不怕我们这群大老粗把茶馆喝没了?”
卢通笑着道:“没见过世面,这就是加了点药铺的药渣子,你们放开了喝,喝十碗送一碟卤豆干。”
“卢掌柜大气!大胖猪,我们十个人是一起的,快上豆干。”
卢通摇了摇头,摆手示意大憨给他们上一份豆干。
一碗大叶茶两文钱,成本一文多。
一碟卤豆干五文钱,成本两文不到。
而一碗壮火茶五文钱,成本和大叶茶一样。
因为壮火茶本来就是大叶茶,兑上免费的药渣子一块熬出来的。
药渣子是从苦美芹的药铺挑来的,不要钱。
这几天每天下午,卢通都穿上最贵的衣服,带上大憨去一趟苦美芹的药铺。
自古流言最勾人,寡妇门前的流言更是传得多、传得快。
连卢通都没有想到,他才第二次登门,马栏坊就开始有闲话,说苦美芹傍上了外面的大修士。
很快又有了其他流言,苦美芹得了一道很珍贵的丹方。
卢通专门去街角找闲坐的老太太,笑呵呵地解释过,他只是小茶铺的掌柜,过来就是挑一点药渣子熬茶。
但是经过他的解释,马栏坊的街坊反而更加断定,苦美芹肯定是今非昔比了。
折腾了五天。
茶铺的生意翻了几倍,每天太阳下山后,都有一伙靠卖力气维生的普通人,过来喝壮火茶。
药铺的生意也变好了,马栏坊里本来信不过苦美芹的街坊,也开始找她买药。
只剩下王诚的婚事还没有着落。
卢通感觉短则三五天,长则半个月,王诚爹娘的态度一定会改变。
毕竟不怕死的多,不爱钱的少。
随着外面街道上的灯火亮起,茶馆里的客人陆续离开。
只剩下最角落还坐着一个长脖子的身影。
卢通把手弩放在抽屉里,拄着拐杖过去,坐下道:“你怎么来了,说好了你不能来茶馆!”
鸟毛满不在乎地扬起下巴道:“怕啥,最近茶馆这么多生人,多我一个不多。我今天去过那家药铺,你选的肥羊是那只女半妖?”
卢通心里猛地一跳。
自从那天分开后,他还是第一次和鸟毛碰面。
“你跟踪我?”
鸟毛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满地抱怨道:“什么跟踪不跟踪的,还不是为了早点下手。给,幼虫都准备好了。”
鸟毛抬起左边翅膀,用两根长羽毛从翅根下掏出一个黑色瓶子。
卢通一把抓过瓶子藏在桌子下,左右看了几眼,确定没有任何人发现后才松了口气。
“你疯了!这种东西能见光?”
“怕啥,这么多次了都没事,再说这里可是你的地盘。”
卢通没有再说话。
垂在桌子下面的手,反复摩挲着冰凉的琉璃瓶。
瓶子里装着血甲虫的幼虫。
这种小虫子进入修士或者妖的体内,会潜伏在血肉里,吞噬气血、法力,最后夺走性命。
成年的血甲虫,体内有丰富的气血和灵气。
蹄子、鸟毛得到的邪法就是,利用别人的性命来培育血甲虫,等成熟后再引诱出来炼化成虫。
卢通不是蹄子。
他有其他办法赚钱,不想再干这种过一天少一天的勾当。
“鸟毛,等攒够钱,我们都突破筑基境,你想干什么?”
鸟毛瞪大眼睛,脖子伸得长长得,有些亢奋地说道:“突破筑基境?嘿嘿,蹄子,你说一个筑基境的修士能养多少血甲虫?”
卢通勉强挤出一个笑脸,摇头道:“都筑基了,还不收手?我们那时候说好的,突破筑基境后想办法加入一页宗,从此……”
“那可不行!”
鸟毛打断卢通的话,一双小眼睛瞪得凸出来,急切道:“我们先天有缺,修行功法远比不上修士。你还好,好歹算大半个人,我的修行速度还不如别人十分之一。”
鸟毛的声音越来越大。
卢通赶紧安抚道:“我就随口一说,你以为我能忍住诱惑?这功法可是老天给我们的。”
“嘿嘿,这是咱们兄弟的福气!你打算啥时候动手?”
“不急。”
卢通低下头,错开鸟毛的眼神,小声道:“我选的不是那个药师,她认识一页宗的弟子,见多识广的有可能知道血甲虫。你明天半夜悄悄过来,我们再商量。”
“行,我先走了。”
鸟毛没有结账,直接挑起担子走出茶馆。
茶馆里再没有外人。
卢通拄着拐杖站来道:“大憨,把门关了,来院里我教你用弩。”
……
大憨智商不高。
卢通教了半个时辰,大憨才终于记住怎么瞄准,怎么扣扳机。
“大憨,看见门上的铁环了吗?”
“嗯。”
“射它!”
本来就不大的手弩,握在大憨手里显得更加小巧。
卢通站在旁边心里有些忐忑。
第一次见到鸟毛,卢通就有了除掉它的念头。
蹄子、鸟毛害死了不少无辜的修士,两只家伙都该死。
只是鸟毛已经练气圆满境界,卢通忌惮它的修为不管下手。
不过经过今晚的谈话后,卢通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鸟毛太贪了。
让它多活一天,就得多冒一天的风险。
卢通明白,现在远不是鸟毛的对手。
好在练气境的修士、半妖还很弱,普通人的手段照样能要了它的命。
大憨端着手弩,巨大的猪头凑到弩后面,瞪大了眼睛瞄准。
卢通等了一会儿,见大憨迟迟不扣扳机,忍不住用手扶住脑袋,长叹一口气。
“大憨,你记住。只要听到我说‘射它’两个字,你就立马瞄准射箭。”
“哦。”
“射它!”
“嘣~”
清脆的声音传出,下一瞬箭矢已经消失不见。
卢通走到门板前看了下,长一尺的铁头箭大半截都钻进了门板里,威力足够射穿鸟毛的脑袋。
反复测试了几次,每一次大憨都准确命中目标。
卢通十分惊喜。
大憨笨是笨了点,但是心思单纯,手很稳,射箭的水平远超预料。
返回房间,卢通最后嘱托道:“大憨,你还记得刚才茶馆里那个半妖吗,就是脖子很长那个。”
“嗯。”
大憨躺在地上闷哼一声。
卢通趴在床沿,认真道:“明天晚上,听到我喊‘射它’后,你立马用弩瞄准那个半妖的脑袋射箭,能记住吗?”
“嗯。”
卢通也想约定一个其他的暗号,比如招手、怕巴掌、摔碗之类的。
但是实在害怕大憨记不住。
虽然大憨答应了一声,但是卢通还是有些不放心,问道:“明天晚上射谁?”
“鸟毛。”
卢通愣住在原地,惊讶地问道:“你认识它?”
“头儿,叫它了。客人,得记住。”
“对,很好,就是鸟毛。”
卢通笑着点头道:“明天晚上,瞄准它的头,一箭要了它的命。”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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