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布娃娃
◎【一更】◎
待赵桃花给她梳洗一番后,惊讶地张大嘴巴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的女人还是之前那个痴傻的疯子。
这也太好看了吧!
以前她还在想,为啥屯子里会有传言说秦秋香是当年最漂亮的姑娘,如今一看,的确是那么回事。
红樱樱的小嘴,小而挺的琼鼻,即使现在不再年轻,也能看出当年的姿色。
看着那张干干净净的漂亮脸蛋,赵桃花觉得自己都喜欢得不得了,更不用想当年去她家提亲的那些人了。
不过,为啥当初让她怀上孩子的那个男人会始乱终弃呢?
这一点她理解不了。
赵桃花又找出一件不算破旧的黑袄给她穿上,然后反复说教一通后才带她出门。
此时,秦母已不在卫生所,而是被放在了家中。
在当地有三天下葬的习俗,待赵桃花把秦秋香领来时,大家的表情都和她刚刚一样,都挺惊讶秦秋香的外貌。
不过,他们以前都知道她的长相是什么样的,所以并没有像赵桃花刚刚那样激动。只是在心底感慨秦秋香的苦命,好好的一个姑娘竟然疯了,实在可惜……
周明澜见他们来了,忙走过去对赵桃花小声说道:“你带秋香去给她娘磕个头吧,等磕完头就在一旁跪着就行,她一定跪不住,这事儿就只能靠你了。”
其实周明澜很纳闷,为啥这个秦秋香会和自家闺女的关系这么好?好像什么事都听桃花的?
如今也只能靠桃花才不至于出现混乱的场面。
“娘,她堂哥来了吗?”赵桃花望了眼四周,并没有看见秦家有人主事。
提到这个,周明澜蹙眉回答,“没来,好像是没找到人。”
接下来的时间里,赵桃花一直陪在秦秋香左右寸步不离,就怕自己一眼没照顾到而发生混乱。
而秦秋香也还算听话,除了几次想去找她娘以外,也没怎么闹过。
只因为赵桃花答应过她,要送给她一个娃娃。
在这期间,沈之初会趁晚上守夜的时候给他们拿来一些吃的和水,可谓是照顾得无微不至。
在出殡的前一天晚上,他照例来给两人送吃的,却没想到正好被周明澜撞了个正着。
其实周明澜对屯里那些传闻多少有耳闻,但她一直假装不知道,如今被她撞见了,就不得不去面对。
“婶儿,你这是要回去了吗?”面对桃花的母亲,沈之初还算淡定。
在决定把陶陶娶回家的那天起,像应对赵家长辈的场面他已经练习过无数次。
周明澜斜着眼打量他,不太情愿地“嗯”了一声。
虽然她知道眼前的男人是个很不错的青年,却不是最适合桃花的那个。
比起嫁进沈家受气,她更希望女儿能嫁给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家,平淡的过一生就好。
“沈知青,咱们唠唠吧。”
沈之初轻眨一下睫毛,沉默一瞬便答应了,“嗯,好。”
两人来到秦家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旁边,周明澜坐到石头上,脸色发沉,“沈知青,我希望你能离我闺女远点儿,毕竟你们老沈家跟我家的关系没那么好,让别人看见只会是个笑话。
虽然早就猜到她会这样说,但当真听到时,他的心里难免会难受。
有时候他也会想,老天让陶陶穿越过来还给他们之间设立这么一个艰巨的考验是不是在玩他们呢?
但转念一想就只剩下感恩。
他神色坦荡地迎上对方质疑的眼神,掷地有声地说道:“婶子,我不会放弃桃花,这辈子我只会娶她一个人为妻。”
在面对刁难你的准丈母娘面前说这种话无疑是自找没趣,只见周明澜的眉头越皱越深,语气也开始不客气了,“沈知青,你别蹬鼻子上脸,我家桃花不会嫁你,劝你赶快死了那颗心,有那闲工夫还不如让你爹在城里给你找个合适的,早点回去得了,我们屯子可是个小地方,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我爹是冬山屯人,我也是,除了这里我哪也不会去。”沈之初知道自己说这话对方一定很生气,但现在这种情况,就算自己如她所愿说些违心的话,也不可能改变对方对自己的看法。
还不如让她知道自己坚定的决心。
“……”周明澜被他怼得一愣,竟忘了自己该说些啥话反驳回去。
“婶子,我对桃花是认真的,您放心,如果有一天她愿意嫁给我,我不会让她受半点委屈的。”
而他的这些承诺听在她的耳朵里,无疑就是个不带响的屁,“你能咋不让她受委屈?是能和沈天柏断绝关系啊?还是能永远留在这里不回城啊?”
像他们屯子里也有回城的知青,那些人回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就连留在这里的媳妇孩子都能不要。
她可不想让她家桃花也经历这样的糟心事。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质问的下一秒对方就给了她答案。
只听沈之初毫不犹豫地回答:“这两点我都能做到。”
“啥?”周明澜挑眉看他再次确认地问:“你愿意留在冬山屯当一辈子农民?”
“我愿意。”怕对方不信,沈之初把这三个字说得无比坚定。
都说男人的嘴骗人的鬼,虽然周明澜还是不相信他真能做到,但也没再跟他就这个问题再谈论下去。
“不管咋地,反正我家就是不同意,你别再缠着桃花了。”说完,便无情地转身离开,一点余地都没有。
留在原地的沈之初重重地叹了口气,最后露出一抹苦笑……
*
这场丧礼办得很顺利,最后秦母的遗体被葬在梦冬山的后山腰。
丧礼结束后,秦秋香今后的生活就成了陈槐最头疼的问题。
如今秦家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要怎么办才能才能把人安置好呢?本来他寻思让秦家侄子把人带走就可以了,但没想到的是,秦母的死竟然跟那侄子多少有点关联,现在那侄子已经被公安抓起来正在调查,他不可能再把秦秋香交给对方照顾。
和他有着一样烦恼的还有赵桃花,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跟秦秋香的感情日渐浓厚,她实在不放心让她一个人住在秦家。
毕竟住在那种偏僻的地方,没有一点自保能力无疑是在引狼入室。
于是思来想去,她决定找周明澜商量一下对策。
这天早饭过后,她一边收拾碗筷一边装作若无其事地问:“娘,我看咱们这边好像有个小土房还空置着,那是谁家的房子啊?”
只能说周明澜是个十分了解她的人,她话音刚落就明白了她想问的是什么,“那房子太破,没有人乐意要,怎么?你想让秋香搬到这边来住?”
见母亲一点就透,赵桃花笑嘻嘻地说:“确实有这个想法,秦姐现在那个房子位置太偏了不安全,搬到咱们这边来最起码能有个照应,就是不知道大队长能不能同意。”
“你放心吧,他乐不得的呢。”只能说姜还是老的辣,周明澜可比她更了解上面领导的心思。
两天后,秦秋香在村委办的协助下换了房子,位置就是赵家不远处的那个小土房,虽然房子不大院子也小,但足够她一个人住了,最重要的是这周围住的人还算不少,彼此之间能有个照应。
为了防止被贼盯上,赵家兄弟在秦家的土墙上安了玻璃渣子。沈之初更是不知道在哪里弄来两只黑色的小土狗,一只送给了赵桃花,另一只放到秦家留着看家护院。
对于这两只小奶狗,赵桃花和秦秋香都喜欢得不得了,这也成功地转移了秦秋香的注意力,终于不再天天找娃和她娘了。
赵桃花为两只小狗起名叫[招财、进宝],还让家里的哥哥们给它俩搭建了一个小狗窝。
其实赵家几兄弟对这两只狗是十分不待见的,只因为这是沈之初送来的。但为了让自家妹子开心,他们只能听从安排搭狗窝,不敢表现出任何不满。
……
随着时间慢慢推移,天气越来越冷了。
这段时间,赵桃花和赵正东的包子生意特别好,因为味道不错,现在买包子的人都需要预订才能买得到。
如今见到了回头钱,赵正东的干劲儿更足了,哪怕是下雪天,他也会雷打不动去县里卖包子。
另一头,赵正北的头绳生意却不怎么好。
因为到了冬天大家出门都戴帽子,再加上女知青的数量有限,市场慢慢就饱和了。为了另辟新路,他只能再研究新产品来卖。
这一天,赵桃花拿着抽奖得来的棉花和到处搜刮来的布料找到他,希望他能帮自己做一个布娃娃。
这年头棉花和布都是好东西,听她要做娃娃,赵正北的眼里尽是不赞同。
“你这是铺张浪费的行为。”
赵桃花也知道自己这是在铺张浪费,但谁让她已经答应了秦秋香呢?
人要言而有信,守承诺。
再说这娃娃是秦秋香的心灵寄托,她不觉得这么做是错的。
赵正北被她一番劝说后,终于答应了帮她做娃娃。
但他以前没做过更没看过,这下可就为难了。
赵桃花在无奈之下,只能在一张信纸上把布娃娃的模样用铅笔画出来,然后再告诉他娃娃的每一个地方该用什么材料。
赵正北听完,若有所思地看向她问:“你都知道怎么做,还让我做干嘛?”
“因为我没有你心灵手巧啊~如果你会裁缝,一定是咱们县最厉害的那个!”赵桃花眨了眨美眸,夸起人来轻车熟路。
她当然不会告诉对方,自己只是太懒了而已。
而赵正北被她夸得有些上头,终于不再质疑并答应了她的请求。
只用了三天的功夫,他就按照赵桃花的要求把布娃娃做好了。
娃娃的头发是用黑色毛线做的,头上的帽子是用废布条做的,眼睛是两颗不用的纽扣,而身上的连衣裙,用的是周明澜淘汰的花被面。
虽然做出来的效果无法跟后世的布娃娃相比较,但整体来看还挺可爱的。
当赵桃花收到娃娃时,左瞧瞧右看看,对赵正北的针线活十分满意,一番感谢后她抱着娃娃去了秦家。
如今有小狗陪伴,秦秋香很少往外跑了。当赵桃花过来找她时,她正坐在炕上和小狗玩。
“秦姐,你看我把谁带来了?”赵桃花把怀里的娃娃像婴儿般举到她眼前,开心的同时又有点忐忑,很怕她说娃娃是假的而拒绝要它。
显然她这种想法是多余的,秦秋香在看到布娃娃的那一刻,整个人都无比兴奋,“娃娃,娘终于看到你了!如果让你爹看见,他一定会很喜欢你的!”
◎最新评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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