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 十年树得梧桐栽
早在决定辟除颍川士人来徐之初,因知随行而来的会有荀彧、戏志才等人的家眷,同时估料应辟而来的士人中或许也会有带家眷同行的,所以当时荀贞就令州府的吏员在州府左近找了一处位置、风景俱佳的所在,为荀彧等的家眷,也为辟召的士人们起造宅院。
因是荀贞亲自下的命令,州府的吏员非常上心,没等荀悦等到达郯县,宅院就已建成,总共建造起了大小相当、建筑类似的院落五十余座,外以高墙围之,算是新起了一个“里”。
荀贞名之为“梧桐”,其意自是从梧桐树上居凤凰而来。
为了与“里”名相配,荀贞又令府吏在里中的道路两旁树栽梧桐。
梧桐种好之日,荀贞亲自带着荀攸等人前往看过。
去看那日天气晴好,时值暮春,春阳和暖,微风徐拂,带起路边的梧桐叶响,宛如轻哨。
观睹此景,耳听此音,荀贞不觉想起了当年与荀攸共在荀衢门下读书,每当春夏风起,带响高阳里中繁茂的桑、榆和果树枝叶,亦如今日,发出如哨之声的时候,荀攸便总会陶醉地站在院中闭目倾听,并问荀衢:“这可就是‘天籁’么?”忆及当年,已是不可追触了。
他颇有感怀,对荀攸说道:“公达,可还记得二十年前的‘天籁’之音么?”
荀攸自是没有忘记,亦是喟叹:“昔年高阳里中多老树,枝叶越墙,遮蔽成荫,远望如连冠盖,今此新‘里’,移植的虽皆成株,逊高阳里远甚,也不知何年才能在此稍见乡里旧貌了。”
荀贞说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假以时日,必可如高阳盛貌。”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说的是眼前的这些梧桐树,可荀贞又何尝说的不是他这二十年来的奋斗经历:如是没有少时来到这个时代后的苦读、致知,如是没有近十年以来的不以亭长为卑,起於微末、蹈险履危,如是没有秩已二千石,虽居显贵而却一如往昔的克己修身、如履薄冰,又哪里会有他今日的名扬天下、望重海内?又哪里会有一召之下、群贤毕至?
便是在这里中种满了梧桐,也是招不来凤凰,唯独以勤以修身、养德折节,方可令众士归附。
荀攸等这些已在徐州的,於宅院的选用上当然有着特权,除留下了几座最好的,预备给荀悦等德望者居住,在颍川诸士到前,他们就已经各自选好了自己看中的,只是尚未搬入居住。
颍川诸士到后,先是在州府的客舍休息了一天,然后便由荀彧、荀攸等领着来到此里,各选住所,待他们分别选定,里中还有一半的院落空着,这是荀贞有意多建的,以待后来之士。
等诸士在里中安顿下来,荀彧等也搬了进去。
连着三天,或荀贞宴请,或荀彧等於新家置酒,众人欢饮达旦。
这一日,荀悦上言,请荀贞不要再设酒飨宴了。
他对荀贞说:连宴三日,乡谊已达,纵久别之思,欢情亦足,可使诸士配印绶,各掌署事了。
荀贞从善如流,接受了荀悦的意见。
於是,荀悦等带上印绶,各到本曹,开始了正式的工作。
荀悦在正式工作的当天就给荀贞上了一道书。
他在上书中写道:“兵乱以来,法不能行,民至仇杀不绝,请令禁私杀。”
却是请求荀贞传檄州中,禁止私杀。
有汉以来,禁私杀的诏书下过多次,但仇杀之事却是屡禁不绝。
因为《春秋》之义,子不报仇,非子也,所以当孝子孝女为父母报仇,案发后,不但很多的地方长吏不会治他们的罪,比如光和二年,酒泉人赵娥为父报仇,手刃了仇人后,去县寺自首,结果却被县尉“强载还家”,压根就不治罪,凉州刺史、酒泉太守还“并共表之,称其义烈”,为她“刊石立碑,显其门闾”,并且百姓们也会人口相传、对他们的这种行为给以认可和赞美,在章帝时,朝廷还颁布过一部《轻侮法》,明确以法律形式规定了从宽处置为父报仇之人,此法虽行之不久,便在和帝时被废,然世风从中可见,所以私杀是虽屡禁而不绝,尤其现下兵乱,法律不严,豪家各养剑客、隐匿亡命,更是私杀不断。
荀贞的州府、幕府、军中就有好多干过私杀这种事情的人,许仲不必说了,别人也不必多讲,只说新来的韩暨,为了给父兄报仇,此人早年就有过结客私杀之举。
对这种风气,荀悦早就深恶痛绝。
有道是:地位不同,对同一件事的看法也就会随之不同。
当年在西乡时,荀贞不在意私杀之事,重许仲之名而爱用之,可现在他身为一州之主,且如今还是在兵乱之际,那么无论是从维护“法”的尊严上,换言之,也就是从维护州府的权威上,还是从降低人口不必要的减少,同时改善剽浮的风气,使百姓勤恳耕种上,他都有必要改变以前的态度,对私杀,要从不在意变成旗帜鲜明的反对,因而,他非常赞同荀悦的建议。
只是和荀悦有所不同都是:荀悦虽请求禁私杀,但毕竟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在该如何处理私杀的问题上,却不是一味的以法行事,而是向荀贞具体提出了“有纵、有禁,有生、有杀,断之以法,是谓义法并立”的观点,也就是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单一地依从律法,亦要讲“义”。
荀贞对荀悦提出的禁私杀很赞同,但对荀悦“义法并立”的观点不以为然。
可自尊儒以来,儒家的思想已经浸透到了法家中,如纯粹地按法决狱,未免会被时人视为“酷苛”,早年在颍川为督邮时,荀贞就曾被颍川的一些士人以为他行事近“酷吏”,现今他方掌徐州,正收揽人心之际,在这方面却需得注意,而且荀悦又是初来,此乃他提出的第一个有关政策的建议,也不好全然不听,因而,荀贞折中了一下。
他接受了荀悦“义法并立”的提议,但要求郡县只可“断法”,不可决“义”,也就是只能决定“禁”和“杀”,不能决定“纵”和“生”,凡是郡县认为与“义”有关的,不许自决,必须上报州中,由州府决定,看该如何判处。
於是,荀贞传檄郡县:《春秋》之义,子不报仇非子也,而建武中兴,申明旧令,永元之际,废除《轻侮》,何也?法令不为之减者,以相杀之路不可开故也。兵乱以来,十亡二三,民之存者,尚相杀乎?自今以后,宿有仇怨者,皆不得相仇,守相依法平决。有义,报州府。
檄文传至州内各郡,乐进等俱按檄行之。
邯郸荣向来刚酷,东海郡的一个辖县里正有一件为父母报仇的案子还没能判,檄文到日,他立即行檄,命此县将人犯弃市。
县长上书,述以《春秋》之义,讲叙县人为此孝子求情之状,恳请给这个孝子减死一等。
郡吏亦进言,说道:“为父母报仇,此孝子也,如杀,明府恐得非议,如不杀,恐为州追责。州檄令云‘有义,报州府’,不如上报州府,由州决之,这样明府也就不用为难了。”
邯郸荣回答说道:“杀人者死,何难之有?”
他又行檄那个县,严词训斥,再次命立刻将杀人者弃市。
那个县长无法,只得不顾求情的县民,对那个孝子依令行刑,行刑之日,观者如堵。
自此之后,徐州五郡国中,邯郸荣治下的东海郡一枝独秀,乃至到他离任,境内都没有再出过一件私杀案。
荀悦上书,建议禁私杀,随之,到府未及三日的刘烨也上书,建议禁杀奴婢。
他在上书中写道:“近年以来,律法废弛,民多有杀、炙奴婢者。‘天地之性人为贵’、‘敢炙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炙灼者为庶民’,此世祖之诏,今宜重申州内,以正国刑。”
禁杀奴婢和禁私杀一样,都是前汉、本朝至今屡下诏书禁止而不能绝的,也正如兵乱之时,私杀更加盛行一样,而今律法废弛,杀奴婢之事也是比以前出现得更多。
荀贞的属吏中也颇有一些私杀奴婢的人,比如刘晔本人年少时就杀过家奴,又比如糜竺,他信厌术之事,凡是家中奴婢有说错话,为他忌讳的,即加刑戮,也不知已杀掉过多少奴婢了。
看到刘晔的这道上书,荀贞略微惊讶,对荀彧说道:“子扬虽方至府,却知本州政事啊。”对刘晔更加看重了几分。
对该如何才能快速增加徐州的户口,荀贞一直念兹在兹。
荀悦请禁私杀,荀贞之所以会立即接受,其中一条即是出於人口数量的考虑,刘晔的这道上书,禁杀奴婢倒也罢了,因为奴婢是户主的私产,虽为德政,可州府除了可以不会因奴婢被杀而少收口算外,却是落不到什么别的利益上的好处的,而“免所炙灼者为庶民”就不一样了,不仅同样也是德政,而且最重要的是,可以通过此令增加编户齐民的人口。
单就从人口方面来说,这是一条比禁私杀更好的政策,禁私杀只能降低人口的减少,刘晔此议则可增加编户齐民的数目。
所以,荀贞对荀彧说刘晔虽方到府,却知本州事。
为了增加徐州户口,荀贞之前甚至想过令豪强放奴,只是因不可行而仅仅是想想罢了,放奴不可行,刘晔的此议却是可行的。
荀贞即按刘晔上书所言,檄州内郡县:“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敢炙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炙灼者为庶民”,世祖诏也。郡县按以遵行,勿有失坠。
檄到诸州内各郡国,乐进等皆遵檄严行,只有邯郸荣将此令束之高阁,不予宣示。
他虽不宣示此檄,但檄文到时,郡吏多知,难免就会有人将檄文的内容传出,因了他“何难之有”的果决判例在前,便陆续有人检举,揭发郡中有杀奴婢或者在奴婢身上烙印之行为的强豪,出乎郡吏和检举人的意料,邯郸荣对此却皆置之不理。
郡吏不免觉得怪异,因之议论纷纷。
事情传开,郡中的百姓们多数也知道了邯郸荣对此檄的态度。
不少人猜测:是不是因为杀了那个孝子,被郡中非议,冠以“酷苛”之名后,邯郸荣有些后悔,故而改弦易辙,决定抚民以柔了?
一些在奴婢身上烙过印的豪强因就胆大起来,甚而向朋友炫耀,以示“不受法禁”,竟似是有了特权一般。受这些炫耀的豪强影响,原本没有在奴婢身上烙印的,也烙起了印。
荀彧从部东海从事史诺那里听闻了此事,传檄询问邯郸荣。
邯郸荣回檄辩解,说这些都是谣传,他在郡中没有闻听。
荀彧遂把这件事告与荀贞。
荀贞了解邯郸荣,对荀彧说道:“东海之政,可由公宰主为。”
这件事再又传开后,东海的郡人们更是坚定了之前的判断,认为邯郸荣竟然敢把州府的询问都给顶回去,这必是要施政以柔了,由是,在那些炫耀的豪强和此前跟风的豪强们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豪强为了表示自己敢於挑战郡权,从而博得“豪健”之誉,开始在奴婢的身上烙印,以致东海境内,逐渐竟是烙奴婢成风了。
就在风气大涨,到了顶峰之时,邯郸荣突然把之前束之高阁的州檄拿出,令传至郡内各县,令各县依此行之,并遣出了督邮、门下亲近的掾吏分别巡察各县,监督执行。
一令之下,诸县齐动。
凡是在奴婢身上烙过印的强豪家中尽有郡县吏出现,那些炫耀“不受法禁”的强豪们一个个傻了眼,数日之内,东海一郡,被免为庶民的奴婢多达千余,比徐州其余四郡总共放还为民的奴婢数目还要多。
荀彧在州府听说之后,对荀贞说道:“公宰真知明公意,唯事迹偏诡,非治民正道。”
却是荀彧明白了邯郸荣为何起初悬州檄不传的缘故:此分明是邯郸荣知道荀贞传发此檄的用意是在增加徐州的户口,所以故意放任、乃至是变相地鼓励郡中强豪给奴婢烙印,从而等到一定的程度后,再骤然发作,以此能使有最大限度的奴婢得以被免为庶民。
邯郸荣这人就是如此,太平之时,以他的脾性治民固是不行,乱世之际,却可使他得展其能。
随之,李宣也上书一道,建议荀贞设立州学。
他在上书中写道:董子云:“夫不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养士之大乎,莫大乎太学”,今神都沦丧,太学无存,州中士子求学者无所依从。请明公置州学。
这又是一道说到荀贞心坎上的上书。
他想把荀悦推为儒林领袖,想掌控士林舆论,正愁没有捷径,李宣的这道上书,实雪中送炭,一下就使他如拨云见雾,顿眼前开朗,设立州学,使州中的英俊儒生都来这里求学,不就是一个掌握儒林、控制舆论的好办法么?
荀贞立刻就接受了李宣的建议,行檄州中郡县:神京荒废,太学不存,士有志於学者无枝可依。檄起州学,置明师,以养国士。
檄文传下的同时,令刚掌了各郡国将作掾的韩暨主责建设州学之事,又令李宣负责延请名师。
荀悦等到州不足十日,分别上书三道,俱针对时弊之议,荀贞悉数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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