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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金微山南


  金微山南麓。

  方信趴在雪中,一边嚼着雪,一边盯着眼前。

  他反穿着羊皮袄,头上也戴了白狗皮帽,伏在雪里若是从远处年,与周围的雪没有什么区别。

  雪冰冷刺骨,吃进胃里极为难受,但对于腹中空空的方信来说,饥渴比起寒冷更为难受。

  “狗娘养的犬戎贼!”

  看着那十余名犬戎牧民驱赶着羊群离开,方信稍稍松了口气,低声咒骂了一句。

  此处乃是前往他的目的地的一处必经之地,但这几日都被那伙犬戎牧民所占据,方信不敢妄动,只能在这里苦等。干粮都吃尽了,若犬戎牧民再不转场,他就唯有想法子突过去——这个难度极大,眼前这一队犬戎人,说是说牧民,但犬戎牧民就是犬戎战士,他一个人要从几十名犬戎人当中跑出去,实在不容易。

  舒了口气之后,方信从雪中站起,浑身冰冷麻木的感觉并没有随着他的这一动作缓解,相反,几处关节更为疼痛,腹中的饥饿感也更强了。

  方信拿起已经没有红缨的长矛,回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行李。

  一个木头制的雪排之上,放着一个个布袋。

  方信吸了口气,将雪排上的绳索套在了自己的肩上,然后拄着矛一瘸一拐地向前走。

  犬戎人转场之后,原来扎帐之所就只余一片狼籍,方信原本还想在其中翻找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点残余的食物,结果却只有失望。他只能继续向前,只不过在继续向前不过百余步之后,他眼前突然一亮。

  几头羊羔正在那边徘徊,还发出咩咩的叫声。

  方信低呼了一声,若是能够抓头羊来,他肚子里便可以填些东西了。他弯下腰,解开行李,小心翼翼接近那羊羔,然后狠狠扑了过去。

  羊羔最初时很老实,仿佛在等着他过来,但当他一扑的时候,羊羔迈着轻快的步伐一跳,轻而易举便将方信甩开,然后蹦蹦跳跳地远去,唯余方信在那里望羊兴叹。

  “该死,狗娘养的,犬戎人养的羊都是奸猾之羊!”

  方信拍了一下雪面,突然心中一动。

  这几头羊羔并不惧人,因此不是野羊,应当就是那群犬戎人所养的,不知何帮走失了。对犬戎人来说,羊便是他们的家当,走失了肯定会来找……

  一念及此,方信顾不得去对付羊了,他又拖起自己的行李,发力欲行。

  但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远远的犬吠之声。

  犬戎自称戎胡,而大秦和其余民族称之为犬戎,原因之一便是犬戎人爱养狗,他们几乎以犬为伴。此时后边传来的犬吠之声,让方信意识到,找羊的犬戎人已经赶回来了,而且发现了他。

  他骂了一声,用力拖着行李便跑,他很清楚,自己双足跑不过奔马驰犬,因此唯一的机会就在于那个山坡,若能跑到坡处,顺雪滑下,还有可能摆脱犬戎人追袭。

  只不过那处山坡离他至少有三百步,他能不能及时赶到,是一个问题。

  犬吠声越来越近,犬戎人的呼喝声与他们甩动鞭子的声音也传入耳中,幸好,犬戎人发现他只有一人,因此并未射箭,显然是想上来捉活的。

  方信只觉得自己的肺几乎都要炸掉,而心似乎要从胸膛中跳出来。他的体力原本上佳,否则也不会接到这个任务,但是因为腹中饥饿,却使不出多少气力,而且随着逃跑时间的增加,他身体处处都在向他发出警告,提醒他应当停下来歇息。

  方信不敢歇息。

  在距离那长坡约二十步时,他听到身后猛犬的咆哮声已经近在咫尺,方信知道逃不脱了,只能转过身来,猛然挥矛,将向他冲来的犬戎猎犬驱开。

  犬戎人所用的猎犬个头几乎接近一只成年的羊,浑身长毛,舌头从口中拖出老长,冷酷的眼神与凌厉的牙齿,都让它更象是一头熊而不是狼。方信挥矛去刺,但这狗却灵活得紧,侧跃闪开,与方信拉开距离。

  它低伏着身躯,只要方信敢转身逃走,它必然又扑上来。

  方信拉着行李向后一步步退,看着那些犬戎人骑马围过来,还看到在这头跑得最快的头犬指挥下,别的猎犬散开去抄他的后路,他深吸了一口气。

  没有什么悲痛,也没有什么绝望,有的只是狠厉。

  “狗杂种,来啊!”

  他向着犬戎人挑衅,用的是犬戎语,犬戎人却不生气,相反,他们的面上有惊喜之色。

  在此地捉住秦人,回去之后,不仅在头人那里可以受赏,甚至有可能得到铜签单于的接见与赏赐!

  但就在这时,方信转身就走,刚才缓缓退后所积蓄的力量全部爆发出来,他拖着雪排,一瞬间冲出十步。

  哪怕一头猎犬狠狠咬来,方信也未停步,而是矛掷了出去,狠狠贯入那胆敢拦截他的猎犬身体之内。

  此时他距离坡顶不远,但一头绕来的猎犬截住了他,而他手中却已经没有了武器。

  方信迎着猎犬扑去,伸出手直接塞入猎犬口中,虽然猎犬的牙齿穿透他的皮袄与衬衣,咬入他的肉中,但他的拳头也狠狠卡在猎犬的咽喉,使得其不能完全闭嘴,然后方信猛然探头,一口咬在猎犬的脖子之上。

  腥臭的狗血涌了出来,方信大口大口吞着,同时回头望去。

  在这一刻,他凶厉的眼神与狰狞的面色,将猎犬与犬戎人齐齐吓住。追来的犬戎人不由自主扯了一下缰绳,而猎犬也呜呜夹尾而退,等待头犬的命令。

  头犬回头望了一下自己的主人,需要主人给它发号施令。

  借着这机会,方信已经将那头犬的喉管咬断,又狂吸了两口狗血,将死狗扔到了一边。

  他将雪排拖上了坡顶,然后向着已经反应过来的犬戎人招了招手:“乃翁去了!”

  双足一蹬,那雪排开始顺着漫长而陡峭的雪坡向下滑动,方信连蹬了两脚,雪排速度迅速加速,然后方信跳上了雪排,叭在那几个布袋之上。

  雪排带着他呼啸而下,在他身后,犬戎人怒骂,猎犬狂吠,但无论是骑马的犬戎人还是四条腿的猎犬,面对这样的长坡,都有几分畏惧。

  因此他们在叫骂几声后,便选择了绕道——无论是为了洗刷方才的耻辱,还是为了立功受赏,他们都绝对不会放过方信。

  方信也知道这一点,所以趴在雪排之上,他不顾危险,也在拼命加速。

  虽然这条雪坡很长,可终有尽时,眼看坡底要到,方信正琢磨着接下来该如何甩脱那几名犬戎人时,雪排突然猛的一跳,他连人带雪排都摔了出去。

  雪排上放着的布袋也因此纷纷滚下,散乱于各处。

  在地上滚得天昏地暗的方信,足足喘息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有了气力,他努力爬起来,然后开始准备收拢自己的行李。

  就在这时,一只脚踩在了一个布袋之上。

  方信心中一凛,抬头望去,看到一个犬戎人冷笑着望着他。

  方信回头望了望坡顶,那边的犬戎人已经绕道下坡去了,所以眼前这一个犬戎人是早就在这儿等着他的。

  他心头惨然,情知不免,却仍然怒吼了一声,向着眼前犬戎人撞去:“狗奴!”

  他用犬戎语骂出来,一肩将对方撞翻,顺手便从对方腰间拔出腰刀,然后心中一凛。

  犬戎人的冶炼技艺十分一般,因此所用的刀多是铜刀,甚至是石刀、骨刀,但他拔出来的却是一柄钢刀,雪亮的刀身隐隐还有纹理。

  这是犬戎人从秦人手中夺取的钢刀!

  “去死!”

  方信挥刀向那个犬戎人劈过去,但随即另外一柄钢刀伸来,将他的刀格住。不仅如此,还有几个犬戎人冲来,七手八脚将他按在了地上。

  其中一个手长脚长的家伙力气最大,方信无法挣脱,咆哮着伸头过去,一口咬住对方的头部,将他的帽子给咬了下来。

  咬下之后,方信突然一愣。

  因为帽子之下的这张脸,虽然有几分象犬戎,但更象的还是秦人。

  他自己的狗皮帽子也在这番撕打中被打在地上,他的发髻露了出来,并不是犬戎人的小辫,而是秦人样式。

  “秦人?”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方信抬头向那个声音望去,因为对方是自东边过来的,太阳正好悬在对方头顶,所以方信看到的只是一个金光闪闪的身影,而看不清对方的面貌。

  方信厉声道:“乃翁就是秦人,你们这些数典忘祖的畜牲,给乃翁一个痛快!”

  出乎他意料,等待他的不钢刀,而是一只手。

  方信不由自主地搭着这只手,这只手温暖,强壮,有力。周围按住他的那个人松开了他,在这只手的拉扯下,方信站了起来。

  他终于看清楚了这个人。

  咧着嘴笑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双眼如同启明星一样闪亮,目光温和而充满活力。

  最重要的是,对方是秦人。

  “你是谁?”感觉到对方并无敌意,方信问道。

  对方没有急着回答,而是看向雪坡之侧,那些犬戎人连人带狗都追了上来,此时正在呼喝。

  “有的是时间告诉你我是谁,在那之前……”那个秦人挥了挥手:“先解决掉这些犬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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