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 年轻人,多补补
补完之后,到底什么个情况,也只能想象了,要不然,良臣就得抱着学习的态度,跟当事人好生请教一二。
三人行,必有我师。
听说神功绝技这东西,向来是大内特产。
刘吉祥真要是个隐于大内的奇人,也很难说啊。
世界这么大,两世为人都有,况其它呢。
宋钦发现魏良臣神情有些不对,不由问了声:“小魏公公在想什么?”
“啊?…没,没什么,此地真是好风光…”良臣连忙吱唔一声岔开,如此羞羞之事,怎能叫人知道呢。
“当然,等将来咱家老了,跟皇爷求个情,就搁这南苑养老得了。”宋钦笑了笑,没再理会良臣。
众人往前走了一会,就见有武骧右卫的人在守着。他们穿的是猎户的装扮,拿的都是长弓,地上还有几只兔子和袍子,血都没干,一看就是才猎着的。良臣四周扫了扫,没见着鹿,也没见着太监们。
“曹老二,你怎么来了?”有相识的武骧右卫军官远远喊了声。
曹老二自是叫的给宋钦他们带路的军官了,此人名曹文耀,在家中排行老二,山西大同人,上面还有个哥哥在辽东当百户。
“勇士营的宋公公要见刘提督和王监军,二位公公在哪?”
曹文耀上前和那同僚招呼一声,说了几句后又笑骂了句,然后过来跟宋钦说道刘公公他们就在前面的栏子里。
宋钦微一点头,从马上翻身下来,要良臣等人跟在他后面。曹文耀走到那堆兔子前,随手拎了一只,说回去下酒。良臣见那兔子颇肥,不由说道兔子头可得好生弄了,拿清酒洗了泡了,再佐以葱花大料红烧,准保美味。
红烧兔子头可是名菜,良臣前世时吃过,记忆犹新,顺嘴这么一说,不想曹文耀竟是个“吃货”,忙追问这兔子头的具体做法。
良臣也没事,便将做法与他说了,听得曹文耀不住点头,暗自记在心头。等到了地方,良臣倒是和这武骧右卫的总旗官熟络多了。
“曹总旗是大同的?”
良臣想到“西麻”的麻贵就是大同人,杨镐有意调他去辽东平炒花,所以便想问问曹文耀是否了解麻家。正要问呢,前面就有鹿声传来,是哀鸣声。
“看来刘公公今天能喝到新鲜的鹿血酒了。”
宋钦脚下快了起来,良臣见了忙也跟上。他不知道这南海子的鹿是梅花鹿还是麋鹿,颇是好奇。至于动物保护这个念头,却是兴不起来的。
没走十几丈,就见前面有帮人在抬一头鹿,看着还挺大,身上有梅花斑点。那边人也看到了良臣他们一行,一个尖利的声音传了过来:“难得啊,什么风把宋公公给吹过来了,怎么着,宋公公也是来咱家这喝鹿血酒的么?”
良臣朝那说话之人看去,发现是一个矮胖子。
宋钦哈哈一笑,朝那矮胖子作辑施了一礼,扬声道:“无事不登三宝殿,王公公的鹿血酒是有名,可你知道咱家是不喝酒的。”
“咱家就知道你肯定有事,说吧,什么事劳你宋公公大老远来南海子一趟?咱家这里可没有蟠桃宴,也没有唐僧肉。”矮胖子真是提督南海子太监、武骧右卫的监军王永寿,语气听着可是十分的不友好。
“王公公何必明知故问呢。”宋钦也不恼,眯眯带笑。
王永寿嘿嘿一声:“若是冲大同那批军马来,咱家劝你,哪来的就回哪,这批军马刘公公可是许了咱家武骧右卫了。”
“这批军马数量不少,王公公怕也吃不下吧。”宋钦笑而不语,“要不,咱家先去见见刘公公。”
“随你便好了。”
王永寿微哼一声,注意到宋钦身后的魏良臣颇是年轻,还是个监丞,不由奇怪道:“监里进新人了?”
他以为良臣是刚从内书堂分配到御马监的。
宋钦朝良臣打了个眼色,良臣忙上前躬了躬身子:“王公公,奴婢是内官监的监丞,奉皇爷的旨,任提督海事太监。”
提督海事太监?
王永寿和宋钦都是一愣,皇爷何时派了这个差事出来?又是做什么的?
“出外办差的咱家见过不少,海事太监咱家可是头回听说,有意思。”宋钦笑道,心里还是很惊讶的,原先只道这魏家子是学业优秀,叫大们瞧上做了监丞,不想对方还领了海事太监的外差,不由也有些佩服起来。
“你这海事太监都做些什么?说与咱家听听。”王永寿颇是不屑,出外办差的那些家伙就是一个比一个能吹牛,拉虎皮扯大旗的。
王永寿的态度让良臣不爽,但不爽归不爽,却不能由着性子,当下还是谦恭道:“回王公公话,奴婢这海事太监就是替皇爷解忧,专做海上生意的。”
“海贸?”
宋钦目光一闪,朝廷虽在隆庆年间就开了海贸,但一直以来,大明于海贸并不上心,只江浙沿海有少许海贸,原因是海外倭患和盗寇肆虐,出海风险太大,朝堂诸公也一直视出海为浪费钱财之举,所以明知海贸有巨利,几十年来却一直无人推动此事。
现在突然听说这小太监奉皇爷的命要做海贸,宋钦自是无比吃惊。
而更吃惊的却是那王永寿,因为他是福建人。
“皇爷真要你出海贸易?!”王永寿的声音都有些结巴了。
“是。”
良臣很肯定的点了点头,出海贸易是必定的,但贸易显然是附带的,他小魏公公的主要目的还是去抢劫的。
这世上有什么生意比抢劫更有赚头么。
“你…”
王永寿突然快步冲向魏良臣,在宋钦没反应过来的目光下,一把拽住良臣,满脸笑容道:“咱家的鹿血酒可是大补的东西,正适合你们年轻人,来来来,快跟咱家去刘公公那喝上几碗。”
………
《汉儿不为奴》被举报封书了,今天一天都在整改,还不知道能不能放出来。
还好小千岁这次一开头没杀鞑子,要不然入了那些团结分子的法眼,想来结果也不太妙。
不过,不管那些跳当梁小丑如何死盯骨头,骨头依旧是一个拉风的、英俊的杀鞑好汉。
我,还是我,不一样的我,写了十年杀鞑作品的好人。
另感谢书友20170708185226430的一百元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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