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序战(十三)
“世界在看着阿尔比昂的勇士。”
以最标准的军人姿势站在登陆小艇的船头,帕金森少将抒发着他的豪情壮志。先遣军司令穿着全套“威尼斯红”军礼服,挂上了他所有的勋章赞美母神,将军没参加多少实战,阿尔比昂的勋章种类也不像公国军那样繁多,否则他会一直把勋章挂到裤子上,蹲在沙滩上画素描的画家不用为仔细勾勒出每一枚勋章而大伤脑筋了。
不远处,随着在隆隆炮声和军乐的伴奏下,戴三角帽的步枪手,戴主教冠帽近卫团掷弹兵正在海滩上排成队列,红色的长龙向着内陆延伸……
“没有人可以阻挡这支大军,世界就在我们脚下。”
约翰.兰伯特少将同样自豪且骄傲,他同样穿着显眼的军官礼服,佩戴上了所有的勋章,为了突出司令官的位置,兰伯特少将的位置稍稍靠后一些。
“很快,我们就能在里加享用午餐了。”
“是的,还有……”
帕金森掏出怀表,看着两根小针。
“3小时28分,足够我们结束这场战斗,希望里加要塞里有新鲜的鱼子酱。”
“当然,还有伏特加。”
兰伯特恭维到,一旁的校官们忙不迭的陪笑了几声。
他们毫不怀疑会迎来美好的未来,在平安度过最凶险的抢滩登陆,没有遭到任何反击后,少将关于公****实力的发言已经进入每一个阿尔比昂军人的心中。
“……试问怯懦无能之长毛杂种岂能在凸显军人意志之攻坚战中胜过我英勇无畏之王国勇士?且不论我军有近3万之众,纵然只凭700先遣部队,亦可在作战之中以一当百,将长毛杂种杀得片甲不留……”
结局不存在任何悬念,胜利和荣耀属于阿尔比昂。
同一时刻,类似的想法也出现在另一些人的脑子里,趴在远处小树林里的马蒂亚斯.海岑诺尔一级士官一边在心里咕哝着,一边将一张趾高气扬的脸孔套进十字线,脑袋里迅速划过风速、风向、弹道偏差等数值,接着他把手指搭在了扳机上,开始用力……
啪!
子弹并没有飞出枪膛,帕金森少将依然趾高气扬的发表长篇大论,马蒂亚斯抱着脑袋,眼泪汪汪的看着他的同伴、上司兼导师汉斯.康尼格少校。
“士官,你想干什么?”
少校大人满脸怒容,刚赏了一记爆栗的手悬在空中,随时准备再来一下。
“抱歉长官,我只是下意识的……”
又是一记爆栗。
“闭嘴!我没下命令之前,管好你的手指!”
看着马蒂亚斯满腹委屈的缩回去,少校轻轻叹了口气,继续用炮队镜监视红衣军的动向。
从他们到那群将官级靶子间至少有700公尺以上的间距,在这个距离上,子弹虽然还有充足的杀伤动能,但精度已经很难保证了。更何况马蒂亚斯用的是半自动狙击步枪,尽管采用了特殊制造的高精度比赛级重型枪管,使用特制的高精度狙击专用弹,并配备4倍瞄准镜,用高昂的造价换来精度的大幅度提升。但由于半自动步枪与生俱来的缺陷,这个距离上能否首发命中,依然是个未知数。
一旦失手,人类必定会热情的招呼他们,从飞兽到重炮都有可能,尽管少校很勇敢,但他不喜欢冒这种无谓的风险。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工作不是狙杀那个特大号靶子,至少不是在这里……
“收拾一下。”
从炮队镜上挪开视线,少校命令到:
“我们回要塞。”
两个小时之后,公国新军列兵扎伊采夫被惊醒了,他刚睁开眼,军官穷凶极恶的面孔就贴了上来。
“快动起来!你们这些懒鬼,该死的牲口,还躺着做什么,等我用鞭子抽你么?!快点准备,无毛猴子要来了!”
愤怒的咆哮在列兵迷迷糊糊的脑袋里炸响,他被揪了起来,用力推向堑壕侧壁,接着屁股上又挨了一脚。
疼痛促使迟钝的大脑重新开始运作,通条清洁枪管,倒进火药和子弹,压实,然后打开扳机做完这些事情后,扎伊采夫抱着步枪,进贴堑壕侧壁蹲着,和其他驻守外围阵地的士兵一样聆听炮弹的呼啸和爆炸。
一声又一声的轰鸣持续不断,似乎永无止境,就算无法亲眼看见,士兵们也能想象出外面是怎样一副地狱般的景象。和其他部队不同,新军士兵在演习场上亲眼见证、感受过炮火密集轰炸的威力,早就过了被炮击吓尿裤子的阶段。他们非常清楚,除非炮弹直接击中堑壕,才能对他们产生致命的威胁。像现在这样蹲着不动,是最好的选择。
也正因为具备这方面的“经验”,昨晚刚跳下弥漫牲口异味的货运车厢,还来不及喘口气,他们就被赶到了第一线阵地。
将军们的想法很简单,要塞守备部队和新军同样是菜鸟部队,但新军的装备更好,而且知道该怎么应付炮击,让他们驻守重要地段比较让人放心,最起码不会在第一轮炮击中发生部队崩溃之类的事情。
应当说,将军们的想法是正确的,在长达半小时的炮击之中,新军士兵没有一人乱跑乱走,他们带着一脸惊慌,蹲在壕沟底部,等待炮击的结束。
这段时间大约有半个小时,但扎伊采夫和他的同伴们却觉得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最后一发炮弹爆炸后没多久,一阵哨声与“准备战斗”的咆哮响成一片。
没半点耽搁,被尘土染成灰色的士兵们站到梯子、板凳和叠起来的弹药箱上,把头探出战壕,举枪瞄准几百公尺外的红色人墙。
一阵急促的鼓点,一个套着华丽制服的军官抽出军刀,刀尖指向扎伊采夫所在的方向,大吼起来。
进攻。
扎伊采夫猜测他是这个意思,在那声大喊过后,长笛手和鼓手开始他们的演奏,随着《掷弹兵进行曲》的拍子,阿尔比昂人的方阵朝第一道堑壕缓缓开进,如林的刺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真是奇怪。
扎伊采夫的脑子里划过一道疑问:尽管刺刀非常晃眼,但阿尔比昂军官更晃眼。他们有着干净笔挺的制服,每一枚勋章打磨得光可鉴人,然后把这些东西都套在身上,提溜着指挥刀站在第一排,让自己变成一个特大号靶子……
也许他们是来参加阅兵而不是来打仗的,列兵只能这么告诉自己
“所有人,瞄准!”
军士拔出手枪,大声命令。把杂念从思绪中摒除,乌拉尔山的年轻猎户将一个阿尔比昂军官放进步枪照门里,手指搭上扳机。
他的脑袋突然爆发出大量的记忆碎片:许多年以前,年老的猎人,小孩和一头狼的故事。
“开枪!!”
扎伊采夫扣下扳机,那个军官猛地朝后方栽倒了。
没有欢呼,没有庆祝,他用最快的速度退后,开始清理枪膛、上火药和子弹,压实,等第三排抢手推下来后,立即上前,在另一个军官的脑袋上凿洞。再次退后……
突然遭到打击,红色方阵顿了一下,接着继续以同样的速度前进。在这个距离上,火枪的命中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即便有上千支步枪同时射击,中枪的倒霉蛋依然没有超过两位数。队列继续伴随军乐前进,毫不动摇。阿尔比昂人默默承受着损失,迈着令人心寒的整齐步伐逼近堑壕。
很快……最多再过几分钟,他们就会进入最能发挥威力的距离,用保留至今的第一轮齐射淹没敌人,然后发起白刃冲锋,彻底打垮这群躲在壕沟里的懦夫。
阿尔比昂的军官们露出了胜利的微笑,他们已经看见了胜利的曙光。
就在此时,爆炸在红衣士兵们的脚下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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