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沾血的手
门前一棵细枝垂柳,柳上一只灰羽麻雀,不时的几声叽喳鸟鸣,便是这四方地界唯一的响声。这般的冷清肃静,除了皇城禁宫,便只有炳王府一家,卓尔不同。
林子朝离炳王府还隔了一丈远的距离,王府小厮便已经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空旷如此,自然一览无余,宵小之辈便也无处可藏。
炳王,果然无愧“狐狸王”的戏称,当真谨慎。
禀明身份,说明来意,炳王府的小厮,这才松了口,告知林子朝,炳王在礼乐司安排寿宴事宜,不在府内。
天时地利皆备,唯独少了人和,这出戏是唱不起来了,天意如此,林子朝也不得违。请小厮转交抄好的经书后,便要转身离开。
正当此时,两乘轿撵缓缓而来,虽只有四抬的规格,但轿撵的造型材质,皆为上品。
“萧侧妃和余夫人回来了,你快闪开。”小厮推开林子朝,快步迎了上去。
与被催婚的煜王不同,炳王的后妃妾室从无空缺,府外红粉蓝颜也是不少,每月传出的争宠之事,极大丰富了燕都百姓的谈资闲话。
“落轿——”随着号令,两乘轿撵稳稳落地。
轿外的仆妇挑开帘子,恭敬地伸出手,托着一位娇媚可人的女子,缓缓而出。那女子长相虽不出众,但圆润的孕肚,却尤为抢眼。
“不懂规矩!”
林子朝目光一转,只见一位凤眼飞挑,头戴鎏金凤钗的女子,严声厉呵。
“侧妃怕是年纪见长,记性差了些。王爷金口所言,我有孕期间,一切规矩全免。”余夫人一边说着,一边手抚孕肚,眼中的得意挑衅,根本不加掩饰。
萧侧妃咬着一口银牙,攥紧手帕,心中怒火大盛。好个狐媚子,不就肚子里多了块肉,这尾巴就翘上了天。若非如此,自己怎么会容下她!
余氏如此得意,也不无道理。现任燕皇越崇共有五子一女,太子病逝,恪王谋逆被斩,五子剩三,而这三子中,又仅有炳王一人成婚。若余氏此胎顺利产子,便是大燕的第一个皇孙,这份尊荣,确实足够她享用。因而,无论是炳王自己,还是燕皇、德妃,都将此胎看的极重。
萧侧妃对余氏是既羡慕又嫉妒,心中吃味不过,“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得意什么?”
余夫人轻捻帕子,捂嘴一笑,“这就不劳侧妃担心了,王爷说过,这一胎,不论男女,他都会喜欢。”说着将一缕碎发别在耳后,炫耀道:“这不,王爷特意吩咐百仁堂给我备了安胎药,每日一副,不能误了。王嬷嬷,去将今日的药取来。”说完,冲侧妃昂了昂头,挺了挺肚子,在众人的拥护之中,大摇大摆的走入王府。
萧侧妃瞪圆了眼睛,眼神如刀,狠狠的盯着余氏,猩红的指甲扣入手掌之中,让旁边的人疼的倒吸凉气,连忙劝慰道,“娘娘,不可中计啊。来日方长,机会总是有的。”
当然!余氏,就算你能生,也不见得能养到手的富贵可不见得就能享受。萧侧妃深吸口气,压下怒火,恢复了富贵仪态,走进王府。
林子朝看了这么一出,倒是勾起几分儿时回忆。天下女人嫉妒起来,还真是一个样。一个负心人而已,有何可争。
看着快消失在人群中的王嬷嬷,林子朝转念一想,有了主意,快步跟上去,却没发现,街角那个躲在暗处的人影。
王嬷嬷年近五十,是余氏身边最为心腹之人,刚拎着两副药包,从一家偏僻的药铺走出,就被来人撞了个满怀。咣当一下,坐在地上,手上的药包也飞了出去。
“哎呦喂,怎么走路的,没长眼啊。”摔倒在地的王嬷嬷冲着来人大喊大叫。
林子朝满面歉意,赶忙将她扶起,拍了拍土,恭敬的赔礼道:“实在对不住,走的急了些,撞着了您,还弄破了药,这点心意就当我赔不是了。”说着,将几块碎银子连同药包,塞入王嬷嬷手中。
颠了颠手中的份量,王嬷嬷眼睛一转,打起了算盘,正巧摔的不是百仁堂的药,她还有的赚。于是咳嗽了几声,装模作样的骂了几句,转了身,重新走回药铺。
林子朝冷眼瞧着,等人都散尽。手指一转,将藏在指缝中锋利的铁片,收了起来,又捻起一点遗落的药渣,凑近闻了闻。
一股冲鼻的艾草味?
艾草可是孕妇大忌,保胎药中怎么会有?
等王嬷嬷前脚刚出,林子朝后脚便走了进去,连哄带骗的让药僮将王嬷嬷的药方找了出来。
看着手中的方子,艾叶、红参、七煌,这些虽可保胎,但皆是虎狼之药,一副下去,好好的胎儿,也能变成死胎。
如此良机,怎能放过。炳王既然送了自己一份礼,他又怎能不识趣。只是,这份回礼,炳王接的高不高兴,这就不好说了。
将药方放入袖中,林子朝勾嘴一笑,转头看了看四周,转身离去。
躲在街角的林子朝,远远打量着他刚寻的闲散路人,按着计划,让人将药方递给了炳王府的小厮。
这事倒也简单,找个人冒充百仁堂的小厮,假装弄错了名号,错将方子交给萧侧妃,之后的事,便全凭那位侧妃娘娘的心思了。
这一次,地利人和俱在,唯有天时难测。不过台子搭好了,是早是晚,这戏总能开锣。
回府的路上,只见一人挡住了去路,他抬头一看,正是煜王。
一路跟来,林子朝的一举一动,煜王皆看在眼中,脸色也越来越冷,林子朝的想法,他也能猜到半分。
“有这等手段,在我身边做个小厮,着实屈才了些。”煜王的语气冷的瘆人。
“王爷谬赞。”
“装傻?哼,这等手段,不怕脏了手?说,你在药方之中加了什么?”越则煜问的尖锐。
林子朝答的坦然,“我若说我下了白附子,损人肝经,王爷可信?手干净了,命也就没了。王爷,你我彼此彼此。”
煜王眼中一瞬闪过的轻蔑和不屑,毫不掩饰,“我在如何卑劣,也不会动一个还未出世的孩子。将你与我并论,还真让人作呕。”说完,煜王收回目光,大步走过林子朝,决绝而去。
卑劣,形容的很是贴切啊。林子朝微笑着,勾起嘴角抬起手来,曾经的自己只用它拨弹琴弦,提笔作画,而现今这上面沾过血,染过泪,以后的罪孽......怕是擦不干净了。
“哥哥,买束花吧。这花像天上的星星,可好看了。”一个卖花的小女孩,期待的看着林子朝。
满天星啊……十一岁的生辰礼物,许久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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