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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李寻欢


  刘长风走过来时,孙小红不满道:“像他们这种作恶多端的人,你就不该放他们走。”

  刘长风摇了摇头,道:“我不能杀他们,或者说,我不能明目张胆地杀他们。”。

  孙小红不明白。

  刘长风道:“虽然江湖上没有传出伊哭的背景,但他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九,岂是普通势力能培养出来的。”

  孙小红道:“你是怕他背后的势力找你麻烦?”

  刘长风点了点头。

  虽然种花武馆发展的如火如荼,但江湖上强大的势力不少,没有必要四处树敌。

  孙小红冷哼了一声表示自己不满,觉得刘长风过于窝囊。

  刘长风苦笑道:“江湖上作恶多端的人如过江之鲫,我总不能见一个杀一个,否则我就成了杀人的魔头了。”

  孙小红听过后也觉得刘长风的话不假,就将此事揭了过去,笑了笑,露出了她晶莹的牙齿,道:“我叫孙小红,你叫什么?”

  “我叫刘长风。”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倒是好名字。”

  ……

  刘长风他们聊了半天,约好有空要到种花武馆一同饮酒,就离开了。

  他回到武馆时,天色已渐晚,下人走过来递给他一封密函。

  密函写道:

  “李寻欢已入关,现在到了城外十里处的关山脚下一处客栈。”

  刘长风微微一笑,道:“司马馆主回来了吗?”

  “馆主现在正在大厅内等候。”

  “备好马车,叫他出来,就说我要带他出城见一位前辈高人。”

  司马翎出来的时候,脸色依然很平静,没有带有半分哀伤,虽然他爱林仙儿,却不会因为她的死而变得颓丧。

  记得十年前他父母双亡的时候,他只哭了一次,然后就坚强地站起来了,林仙儿再重要也比不上双亲重要。

  马夫驾着马车,车上坐了刘长风和司马翎两人。

  刘长风道:“阿翎,你跟我讲讲北方的发展形式吧!”

  司马翎平静的眼神里终于有了一丝兴奋之色,道:“师父,种花城在北方已经建了八十六座,都位于重要地理位置或者是一省的都会之地,每一座城里都有三千名精练的士兵,里面备好的粮食足够一万名士兵一年的消耗。只要飞沙岛发布命令,这些城里面的士兵就会一鼓作气,预料能在一个月内攻占湖北、江苏、河南三省和四川大部地区,届时将与青云在南方打下的浙江、江西、湖南三省和四川余下部分连成一片。”

  刘长风沉吟了一会儿,道:“经过十年发展,总算有了一丝鞭笞天下的能耐。但这些还不够,我要你在顺天府十里外寻一个山谷,布下阵法,起码能隐匿一万兵马,等旗杆一举,这一万兵马就攻入顺天府,挟天子以令诸侯。”

  司马翎道:“是。”

  刘长风道:“朝廷有什么动静吗?”

  司马翎皱眉,道:“的确有些耳聪目明之人感到了一丝不妥。我们在北方的兵马不算上产业里的人和屯田兵,足足有二十五万八千人,这二十多万人的消耗以及调动都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影响,朝廷里的人拥有各府的财政粮食人口资料,他们就是从中看出了不妥。”

  刘长风道:“接着说。”

  司马翎道:“不过得益于师父和诸葛先生当年定下的‘屯兵于匪’和‘屯兵于农’这两条计策,朝廷诸公虽然看出一丝不妥,却始终认为是匪徒所致,倒是没有采取什么措施,加上我们每年都贿赂地方和朝堂的大臣,他们也乐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刘长风道:“阿翎,你说实话,问鼎天下势必使得生灵涂炭,师父是不是太自私了。”

  司马翎摇头道:“师父怎么会是一个自私的人?你造白纸炼白盐白糖,推广水泥,收养孤儿,安顿流民,是当世圣人。现在的朝廷闭关锁国,党争不断,天灾人祸时没有足够能力拯救百姓,却任由豪门世家兼并土地,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虽然顺天府里一片热闹,但整个天下都烂掉了根子,除了改朝换代,已经别无他法。”

  刘长风笑道:“好,难得阿翎你能看得这么清楚。”

  两人整个过程都用唇语来交流。

  刘长风暗道:“只要再过一年的积累,就要发动战争,夺取天下,到时候也可以凭借神门回到神雕世界。”

  不知不觉间马车已出了城,走到了山关小镇。

  飞雪满天,寒风如刀,路面已压了厚厚一层雪,就像披上一件厚实而没有一丝杂色的羊毛大衣。客栈人来人往,十分热闹,这些人大都是被被风雪阻拦,准备在客栈过夜的旅客,像刘长风和司马翎这样故意从暖和的屋子里出来,再在冻雪寒风中奔波十里路的倒是一个都没有。

  客栈被一圈松木桩围起来,里面火光融融,屋顶却积满了雪,院子里有十多辆空镖车,镖车旁斜插着一面酱金色的镖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刘长风和司马翎掀开帘布走了进去,里面吵闹至极,是碰杯声、扯嗓声和拍桌子敲凳子种种声音糅合而成的,空气中散发着烈酒的辛辣气和跑江湖的人十数天不洗澡特有的臭气,但他们不介意。

  刘长风放眼扫过,立马就见到一个坐在角落的、身穿蓝色长衫的男人。这个男人低着头,手上拿着一柄很薄很锋利的小刀,小刀每削一次,都轻而易举地将另一只手上拿着的木头削去一片木皮。

  至于刘长风的目光为什么立马就被他吸引住,刘长风自己也说不清楚,也许是因为他身上有着在喧闹环境中特有的与世无关的气质。

  鹤立鸡群与鸡立鹤群的人通常能吸引人的目光。

  男人也抬起了头,朝刘长风看去。

  刘长风微笑着走过去,道:“我们两人可以坐下来吗?”

  男人笑了笑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刘长风与司马翎坐了下来。

  刘长风道:“我叫刘长风,早就仰慕李探花风采,今日特意来和你交朋友的。”

  他这番话让李寻欢心中顿时起了好感,也许别的武林名人会自持身份,不把刘长风这个名不见经传的角色放在眼内,但李寻欢不会,他只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说的话有真感情在里面。

  所以他没有拒绝,而是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李寻欢?”

  刘长风从腰间取出一副卷轴,拿着上头一抖,卷轴打开后,露出一个人的画像,画像里的李寻欢拿着一壶酒,侧身西望,身形萧索。

  李寻欢道:“画的真像,看来你很了解我。”

  刘长风摇头,他原本还以为很像的,但见到李寻欢后,却没有了这个想法,真人的李寻欢更萧索更寂寞,似乎遗世独立,这份独特的气质不是他的画技能表现出来的。

  刘长风看了看司马翎,司马翎会意,将手上捧着的一坛酒放到桌上。

  李寻欢看到司马翎,对他的英气暗赞不已,道:“这位兄台年纪虽小,但武功火候不浅,看来江湖后浪推前浪,人才辈出。”

  司马翎向李寻欢抱了一拳,道:“不敢当李大侠这么称呼,我叫司马翎,随师傅而来。”

  李寻欢讶声道:“他是你的弟子?”

  刘长风笑道:“十年前,有一帮强盗劫掠阿翎的村子,杀了他的父母,我出手救了他,看他根骨还行,就收为弟子了。”

  李寻欢点了点头,刘长风容颜难老,实在让很多人难以想象。

  刘长风拍开酒坛的泥封,顿时酒桌上就飘起一阵浓厚的酒香,这酒正是种花武馆的陈年女儿红。

  李寻欢眼睛一亮,道:“好酒!”

  刘长风道:“我知道李兄最好酒,所以就带来了这坛陈年女儿红,足足有十年的年份。”

  李寻欢笑道:“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刘长风道:“一位武林前辈曾说,酒不仅是由五谷杂粮酿制而成的,也是由人类的情感酿制而成的,也是为人类的情感酿制而成的,所以性情中人绝离不开酒。”

  李寻欢细细咀嚼这句话,点头道:“他说的极好,可见那位前辈也是位好酒的性情中人。只要是人总免不了有情,不管是喜、怒、哀、乐、愁、恨、苦、闷……通通都能在酒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一个人如果不喝酒,这岂不是少了几分乐趣,也少了一个极好的知己?”

  司马翎在旁边默默听着,心中不禁起了对李寻欢的尊敬之情,他感慨,师父说得不错,能认识李寻欢这样的人的确是一件幸事,仅从李寻欢的一番话里就听到了全然不同的人生体会,不愧是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李寻欢。

  他自觉地给两人倒上一杯女儿红,也给自己倒上一杯,他没有觉得自己比两人低了一辈就不敢与他们一起坐一起喝酒,刘长风虽然收他为徒,也教他尊卑有别,但从来不让他看重这些繁文缛节。

  他这样大大方方反倒让李寻欢有了好感,心里叹道:“今天已经见到一个有趣的年轻人了,没想到在这里又见到两个,看来这次入关我做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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