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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中枪


  旁边几桌打麻将的小弟都聚拢过来,把叶枫包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叫嚣着要他不得好死,本就嘈杂的大堂瞬间变得比菜市场还乱。

  这是混混吓唬人的常用手段,就算是警察们也常被这一招吓跑,可惜他们面对的是叶枫,不管他们如何叫嚣,他也始终神色不动。

  话说,如果是以前,他就算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必定多多少少有些忐忑。就好像之前暴揍一群学生混混的时候,还未经过实战的他,对自己的战斗力并不是那么有信心,虽然面上始终平淡如水,其实内心颇有些慌乱,直到把那些家伙揍趴下大半,那丝惊慌才消散无踪。

  那一战算不上激烈,完全就是横扫,却为他稳固了信心,再经过白云茶楼的一场激烈的枪战,现在这点儿威吓就实在是小意思了。

  马鼎眼睛微微眯了一眯,他虽然性子嚣张跋扈,却也是个老江湖,能混到这个份儿上,没人是白痴,很明白有些人自己得罪不起。这人穿着打扮十分古怪,行事作风又似乎无所顾忌,他着实有些吃不准这家伙的来历,打算先压一压火气,等弄明白了他的底牌,再做其他计较……惹不起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惹得起就直接扔去海底喂鱼!

  马鼎轻哼了一声,挥了挥手,让一干小弟闭嘴,哂笑着道:“找我打听消息?兄弟,你是混哪条道上的?”

  叶枫唇角微挑,张开双臂,就像一只在拥抱天空的白色雄鹰,洒脱而浪漫:“吾名阿泰尔,来自刺客兄弟会,吾等躬耕于黑暗,却服侍于光明!”

  “……”

  无比中二的台词,让现场都沉寂了一下。

  “干!”

  马鼎觉得自己太煞笔了,居然和一个神经病玩儿这么半天,用力的挥手,“把这混蛋给老子拖下去,好好收拾收拾他!”

  “是,鼎爷!”

  距离最近的几个小弟,带着狠辣的笑容靠了过来。

  “稍等,还有一句台词没说完呢!”

  叶枫微微歪头,唇角笑意轻敛,“袖剑之下,众生平等。”

  既然要装扮刺客,怎能不佩戴袖剑?

  袖剑也被称作隐刃,用复杂的机械装置,将短剑藏在袖子里,刺杀的时候可以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叶枫装备的双袖剑是加强版,原本的袖剑短剑很短,只比中指长几公分,正面战斗很吃亏,而加强版袖剑却可以变成连体匕首,还可以把袖剑转换成小型弩形态,射击威力相当于小型手枪,而且是无声无息的。

  除此之外,袖剑里还隐藏着一条可以用来进行钩索滑行的钩刃,既具有弹射刺杀的功能,同时还可以帮助刺客在城市丛林中更加自如的来去。

  这套袖剑花费了300金,叶枫彻底成为“穷光蛋”。

  言归正传。

  “痴线!”

  “冚家铲,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竟敢在鼎爷的地盘找茬!”

  “就是,干死这条水鱼!”

  叶枫的“叫嚣”显然无法吓住几十个心狠手辣的混混,周围几十号混子听了只是冷笑着起哄。

  就在两个混子带着嘲讽的笑扣向他肩膀的一瞬间,叶枫眼神一冷,两臂忽然一扬,手肘如枪般向后扎出,正扎在两各混混的胸口,顿时响起一阵清脆的骨裂声。

  两个混混踉踉跄跄的退后,叶枫手腕一抖,随着轻轻的摩擦声,两柄短剑自袖中弹出,旋即身子一转,一个健步向前蹿去,与前方几个混混错身而过时,袖剑自然地拖动,在一触即分间,顺势切开了他们的手腕大动脉,顿时带起一片凄厉的哀嚎。

  一个个凑上前的混子,左手死死的捂着右手手腕,鲜红的血液却顺着指缝止不住的向下流淌,溅得满地都是。

  鲜红的血顺着雪白的短剑滴落,叶枫对着一帮被吓到的黑道人物道:“这只是个警告,如果再不知进退,你们下半生就要在床上渡过了。”

  “卧槽!”

  这场面让马鼎微微色变,不过眼中的惊愕很快就变做了狠辣,把雪茄往地上一扔,在往后疾退的同时怒吼道,“抄家伙,给老子打死他!”

  这是老大母亲的寿宴,一众混子来吃酒,自然不会随身带着砍刀、铁棍或者手枪之类的武器,不过混混们打架向来随意得很,把凳子拆一下,把酒瓶打碎,就是一件件足以致命的武器了。

  外围的混混立马四散,把附近的生活用品用作武器,在里圈的混混暂时挤不出去,又不敢直面那两把锋利的刀子,只能紧紧的围成一圈,不让叶枫有逃跑的机会。

  “呵呵……”

  叶枫冷笑一声,双腿一曲一弹,如一头雄鹰高高跃起,轻松的越过“人墙”,随即如苍鹰掠食,在降落的瞬间,两柄袖剑反身背刺,干净利落的扎进两个混子肾脏。

  “啊!!”

  两个混子只觉腰上一麻,就哀嚎着扑倒在了地上。

  其他混混们哆嗦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怒吼着冲了上来,却只见眼前白色身影一闪,消失在他们的视野中。

  不!

  不是真的消失,只是那白色身影仿佛鬼魅一般,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周遭始终有几个人拦路,让他们人多势众的优势根本发挥不出来。

  这自然是顶级刺客的搏杀技巧,利用高超的走位错开敌人的视线,让身周的敌人始终保持在一定数量。

  叶枫在密密的人群中灵巧的左闪右躲,却依旧带着闲庭信步般的从容与优雅,轻松将所有攻击挡在身外的同时,除了两把锋利而致命的袖剑之外,拳、脚、头、肩、背也尽数化作杀人的武器,动作简练而冷酷,干净利落的把一个个混混放翻。

  不过十几秒钟的功夫,大厅中几十号混子便倒下了一半,而且凡是被他打到的人,或是被割断手筋脚筋,或是被打的关节碎裂,反正没有一个还有起身再战之力的。

  三十多个狠辣的混混躺在地上翻滚哀嚎,这惨状让剩下的混混们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对他们来说打架受伤是常事,如果仅仅是挨几刀、流点血,他们没几个会犯怂,可他们面对的可不是寻常混混,而是一个心狠手辣的煞星,只看那些受伤的同伴,无不是筋断骨碎,这完全是终身残废的下场,就不得不让他们掂量一下了。

  手臂粗细的凳子腿抡到,叶枫猛地低下了身子,躲过了这一记横扫,袖剑猛地向下一刺,将那混混的双脚钉在了地板上。

  随着一声惨叫,他闪电般翻身而起,袖剑斜撩而上,将混混的腿部大动脉切开,鲜血喷涌了出来,如同一道红色的彩虹。

  就在袖剑即将刺入另一人的手腕时,叶枫猛地打了一个机灵,想也不想就是侧身一跃,但还是晚了一些。

  砰!

  几乎在枪响的瞬间,他的左肩溅起一朵凄美的血花,子弹穿透了他的肩膀,留下一个大拇指粗的血洞,又在后面的一个混混身上钻了个窟窿。

  好险,只差几寸就被爆头了!

  叶枫猛的一个趔趄,右手条件反射般的连刺数次,第一次狠下杀手,不再是只伤不杀,而是刺穿了几个混混的喉咙,又将一个混混尸体扯过来挡在身前,这才咬牙忍受着剧烈的疼痛,寻找着枪声的来源。

  马鼎!

  “冚家铲,你身手真是厉害,可是老子有枪!”马鼎站在人群最外,一对三角眼里满是凶狠,手里握着一把形状比较奇怪的黑色手枪,得意的叫嚣,“看是你的身手快,还是老子的子弹快!”

  叶枫眼中波光一闪,心中暗道:“怪不得子弹有这么大的穿透力,原来是IPSC竞赛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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