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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千年之恋


  在沙暴来袭之前,任平生正好行进在一处城墙般的雅丹地貌下。

  当狂风袭来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选择了在岩壁下躲避,由于能见度极低,任平生并不知道自己的队友们身处何方,等到沙暴结束后,他从躲避之处站起身来,并没有看到自己的队友。

  望着面前一座座高高崛起的沙丘,任平生用了老半天才想起,那里原本应该是平缓的戈壁,可是,眼前除了自己身处的这片雅丹以外,所有的地貌都已经被改动了,这就是沙漠中最可怕的现象,流动沙丘。

  面对着这群刚刚产生的流动沙丘,任平生发现自己已经脱离了大部队。

  任平生首先大声呼叫队友的名字,但凌厉的风声盖过了他的声音;他掏出手机想要拨电话给领队,但中国移动的GSM信号并未覆盖到这片沙漠;他想要动身去寻找队友,却不知他们处于哪个方向,周围除了那个雅丹以外,都是高高低低的山丘,他该往哪里去找呢?

  而且,此时太阳已经走过了一半之多,很快就要进入黄昏了。

  如果入夜的话,沙漠里的温度很下降得极快,自己身上除了一件羽绒服外什么都没有,在零下几度的沙漠了,怎么过夜?

  任平生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重新从兜里拿出手机,点亮解锁按键后,3.5寸的液晶屏亮了起来。任平生虽然不是追赶新潮的消费电子玩家,但他前世对IPHONE的印象很深刻,所以上次从美国顺便带回来了一部IPHONE。

  虽然初代的IPHONE在很多地方都不够完善,但苹果公司的工业设计与IOS系统的强大,远胜同时期的众多功能机,尤其是苹果公司为IPHONE研发的自带APP,操作简单但却功能强大,十分实用。

  所以,任平生很快就找到了那个模拟指南针图像的图标。

  黑底白字的操作界面保持了苹果一贯的简洁设计,虽然只是一个手机APP,但这个电子罗盘的功能一应俱全,下方有当下位置比较详细的信息,包括方位、经度、纬度以及海拔。

  这就是IPHONE之所以强大的地方,它搭配有重力感应器和磁阻材料,在缺乏GSM信号的地方,它可以通过测量地球磁场来判定方向,等于一个电子罗盘的功能。

  任平生在脑中飞快地计算了一下。

  他们出发的位置是在距离玉门关西南约50公里的碱泉子,遇到沙暴之前已经走了大约一半的路程,从随身的地图可以测算出来,自己距离终点大概只有20公里的路程,按照平均每小时5公里的步行速度,只要自己找准了方向,大概4个小时左右就可以走出沙漠。

  想好了这一切,任平生拿起手中的IPHONE,按照电子罗盘给出的方向,朝着那一座座山丘走去。

  ......

  “丝路之旅EMBA戈壁挑战赛”的后勤保障组,在沙暴之后终于通过卫星电话联系上了领队,他们迅速派出了十余辆车子,将困在路程中央的EMBA总裁班学员们接了出来。

  由于这是第二年举办该项比赛,主办方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与疏漏,所以直到救援车辆返回后勤营地后,在一团混乱中,大家这才发现团队里少了一个人,任平生不见了。

  举办方当时就慌了,这次“丝路之旅EMBA戈壁挑战赛”能否成功举好,对于日后这个项目的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在项目创办的第二年就出了学员失踪事件,那些平时锦衣玉食的企业家哪里还敢报名参加,这对长江商学院和中视的相关负责人都是一个重大打击。

  该项目的协办方,敦煌地方政府的分管负责人也慌了,“丝路之旅EMBA戈壁挑战赛”虽然是商学院的课程,但同时还担负着展示敦煌旅游风情的功效,如果在活动过程中出现人员意外甚至伤亡,不但敦煌的沙漠徒步旅游项目要黄,分管负责人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已经获救回来的学员们也十分担忧,这半年多的学习和训练相处下来,总裁班的同学们都建立了深厚的情谊,想到他可能出什么意外,一些女学员都快要落泪了,而男学员们则组织起来,要求主办方和地方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尽快搜救。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地方政府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抽掉人员力量组成了三只搜救队,分别从戈壁滩的西方、南方、西南方三个方向进入沙漠搜救,三只搜救队的将在学员们遇到沙暴的地点会合。

  客观地说,地方政府的反应速度很快,搜救计划也考虑得十分周到,如果任平生在沙暴后保持原地不动的话,最多2个小时内,搜救队就可以找到他,并将他带出戈壁滩。

  很可惜的是,任平生没有选择停留在原地,他已经在IPHONE电子罗盘的协助下,往玉门关方向走了2个多小时。

  而这三只搜救队的行动,注定将无果而终。

  ......

  任平生在走了大约10公里后,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虽然IPHONE电子罗盘发挥了作用,一路上也始终保持了正确的方向,但他高估了自己的体能。

  之前跟着大部队行动的时候,有领队的指导和队员的协助,任平生可以不用操心路线,可以按照领队提供的最优路线行走,大家走走停停的,路上再聊聊天什么的,走起来并不觉得累。

  但脱离了大部队,任平生自己走起路来,这才真正感觉到行路难是怎么一回事。

  首先是水不够喝,在前面的旅程中,由于有大部队的补给,任平生并没有刻意去控制饮水,所以身上的水壶里只剩半壶不到的水。任平生决定从现在开始,只有再渴的受不了的时候,在嘴里含一小口水,让水分慢慢渗透口腔,这样能避免脱水,也不至于喝水过快,早早就断水。

  但即使制订了这么保守的计划,但那壶水还是没有坚持多久,感觉壶身越来越轻,前方又看不到水源的迹象,任平生甚至开始考虑,等水壶的水都干了后,是不是用来装自己的尿液,实在找不到水源,也只能靠喝尿来维持水分了。

  其次是气温正在降低,随着太阳逐渐往西落下,空气中的温度下降得极快,任平生已经将衣服扣紧,将袖子放下来,用围巾将头和脖子保护起来,但还是感觉那种干冷干冷的风往脖子里灌。聊以**的是,气温降低后,人体水分的挥发会少一些,也能让那壶水多支撑一会儿。

  不过当前最迫切的是砂砾的威胁,任平生觉得脚下的沙丘像一湖死水般又软又送,每一脚踩下去就会陷进去不少,光是把脚拔出来就要耗费不少体力了,再加上不断从鞋子的缝隙中灌入的沙子,令任平生觉得脚底下硌得慌,但他倒了几次鞋子后,就放弃了这种无谓的行为,因为刚清理完的鞋子,很快又会有沙子挤进来。

  所以任平生只好带着满脚的沙子前进,他感觉自己袜子里已经愈合的老茧又要被挤破了,这让他踩出去的每一脚都带着砂砾的刺痛,这不但延缓了他行进的速度,而且令他双腿更加生疼了。

  这茫茫的戈壁上,满目除了黄沙就是黄沙,除了山丘就是山丘。没有骆驼刺、没有红柳、也没有胡杨树,除了偶尔一两只蝎子在岩穴里爬进爬出外,到处看不到生命的痕迹。

  周遭的一切,都在拖累着任平生的步伐,即便有着电子罗盘的辅助,任平生总觉得自己越走越慢,而且眼前的沙丘似乎长得都一样般,单调、乏味、高不可攀,任平生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沙漠里迷路了,是不是都在原地绕圈。

  ......

  太阳终于落山了,月亮又升了起来。这是任平生头一次见到沙漠里的月亮,它看上去要比在城市里看到的大很多,也亮得多,而且离沙漠靠得很近,似乎一伸手就能摘到。

  月光下的山丘连绵不绝,看上去就像波浪起伏的大海一般。

  事实上,这里在几万年前就是一片蔚蓝的大海,和现在的几大洋一样连成一片,并且也孕育了地球上最原始的生命,那些低级的藻类植物曾经在这里茁壮成长,他们一年年的生长,又一年年的死去。

  直到有一天,突然的地壳运动,从海洋下方露出了一座小山,大海拼命地想打垮它,压倒它,一次一次地波涛不但没有将它打倒、打垮,它反而越长越大,终于将大海死死地围住,把放任不羁的大海,变成了一个温顺的湖泊。

  于是,原来的海洋生命纷纷爬到了湖岸上,成长为统治当时地球的恐龙等原始动物。一些海洋植物由于自然选择,成长为参天蔽日的大树。一些动物为了适应新的环境慢慢长出了翅膀,飞向了天空。

  周围的山越长越大,越长越高,变成了今天高大雄伟的天山、昆仑山,而湖水越来越少,以至于完全干涸。那些统治地球的恐龙纷纷地倒下而死去,会飞的飞走了,能跑的跑走了,而另一些就以另一种生命方式生存下来。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一次痛苦的选择。

  随着天山、昆仑山的一天天长大,连大西洋的海气都进不了的时候,那些大树也在劫难逃,只有纷纷倒下。

  生命又复归于沉静之中,一切都是命运的使然。

  当任平生跋涉于这荒凉、干涸的躯体,回首千年的往事和沧桑时,感慨万千。

  世事轮回、沧海桑田,过去的千年,只不过如今的一瞬间。

  无论是多么强大的生物,多么辉煌的帝国,多么伟大的人物,多么倾国倾城的美人,最终都会变成一捧黄土,变成脚下的砂砾。

  生命的价值并不在于你存在多久,而是在于你创造了什么。

  你的躯体可以干涸,但你创造的历史却可以永存,在一代又一代人的传颂中活下去。

  只要曾经创造过、追求过,无论成功与失败、无论荣耀与寂寞,那都是最好的选择。

  重生就是一场生命的延续,命运选择了任平生,他就要证明自己生命的价值。

  ......

  地方政府派出的搜救队已经在失踪地点汇合了,但他们一路过来却毫无收获,因为任平生已经快走到沙漠边缘了。

  总的算来,任平生已经在沙漠中行进了6个小时,他身上的水壶已经干涸了很久,但也没有装上计划中的尿液,并不是任平生怕脏,而是他根本就没得排。

  他身上的水分好像快被抽干了,不但嘴唇干裂起泡,而且连脸上的皮肤都起了皱纹,双手就像老树根般干枯。他鞋子里也堆满了砂砾,脚底的皮破了又凝固了,然后又破了,最后跟砂砾凝结在一起,但他却没有任何痛的感觉,只顾拖着千斤顶般的沉重步伐向前挪动。

  所幸的是,脚下软软的沙子已经被坚硬但却粗粝的砂石路所替代,而前方的视野中总算不再出现单调重复的沙丘,而是可以看到胡杨林、野草、土堆的阴影,甚至是房子的轮廓。

  尽管已经精疲力尽了,但任平生还是强撑着一口气,步履蹒跚地朝着那些阴影的方向走去。

  任平生觉得自己耳边回荡着奇怪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前世的妻子又在训斥儿子了,他想要大声喝止她,却发现自己张开的口中,发不出任何声音;他觉得自己眼前模模糊糊出现了很多人影,有身在涵州的父亲、母亲、姑姑、表妹,又有好些日子没见到的林立松、张温梧等朋友,但他们的身影却像纸片人一般,在戈壁上方飘荡。

  他甚至看到了安淇,她一点都没有变,就像当初第一次见到般,眼神温柔而又坚定,可他伸手要去拉安淇时,她却消失在空气中;他又看到了高媛媛,这个令他又是欣赏又是爱慕的女孩,她那清澈鉴人的眼神里充满了甜蜜,可任平生却怎么也抓不住她,她像是烟雾般缥缈无踪......

  任平生着急了,他不能够放弃重生以来的一切,他也不能够失去这些深爱的女人,他使出浑身力气向她们跑去,却发现自己双腿像陷入泥泞般无法自拔,他用力抓了几下空气,那些身影却像是融化的冰雪般,渐渐渗透入地底下。

  不,不要走,不要丢下我!

  任平生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他最后看到的一副模糊景象,是一双穿着绣花皮靴的长腿向他奔来。

  好像是个女孩子的脚,她是谁呢?

  任平生不知道答案,他已经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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