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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心证


  一个人为什么要变,谁又能知道?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明白。

  许默和阿穆派出所的同事们,为了这案子一连加班三天,个个黑眼圈重的比大熊猫还黑白分明,办这个案子办得里外不讨好,简直不要太凄惨。

  这日,许默二人巡逻到附近,又被刘大妈捉住‘训话’半个小时,许默还好,向来很懂趋利避害,而且他那张脸有威仪,便是凶猛如刘大妈,也不大敢过分。

  阿穆就惨了。

  这孩子在中老年妇女眼里就是只小咩羊,想揪毛揪毛,想吃肉吃肉,便是连骨头都剥去炖汤,他也没法子反抗。

  等连滚带爬地逃到四合院,身上的衣服全是汗渍和酸臭味。

  “呼。”

  阿穆长叹了口气,耳边还有刘大妈可怕的唠叨在回响,抬头看看天,一时只觉得生无可恋。

  自导自演的绑架事件,其实在电视中时有发生,可是现实生活中,发生在大家身边,显然还是相当新鲜,短短时间已经传扬得五湖四海皆知。

  四合院内,好些人都暗地里好奇,你问一句,我问一句,各种打探消息。

  “穆警官,昨天警察呼啸而来,呼啸而过,闹哄哄的,可真挺吓人,究竟出了什么事?”

  那边拉三弦的大爷更是大大方方地过来凑趣:“听说你们警察把棉纺厂那位刘大妹子的儿子给抓了,是真的吧?”

  阿穆闭上嘴,伸手在嘴上划了一条线,“不能说,违纪。”

  事实上哪里还用得着他说?

  “你们居然抓孙耀,刘大妹子的吐沫星子,也没淹了你们派出所啊?”

  阿穆闻言,默默无语地耷拉下脑袋,幽幽一叹。

  似乎也没有保密的必要。

  当日方若华勇斗抢劫犯,一举保住刘大妈包里那一摞钱。

  刘大妈却溜得极快,似乎非常着急,半句感谢话都来不及说的模样。

  因为方若华一句话,也因为刘大妈的表现,许默和阿穆就追上去旁敲侧击,打探消息。

  “没想到这位主儿还是反侦查的高手,警惕心相当强。我们怎么问,她也只说找到一发财的机会,所以急需用钱,还借着去她娘家弟弟的饭店借钱的机会,把我们全给甩了。”

  阿穆一脸无语。

  “差一点就出大事。”

  当时,刘大妈的确是接到绑匪电话,对方是拿孙耀的手机打的,说是把孙耀绑了,要她立即打款五十万,否则马上撕票。

  这位吓得差点没晕过去,老太太不敢报警,四处筹款。

  作为一个在本地扎根多年,亲戚朋友众多的老大妈,要说大财那肯定没有,但是经济状况稳定,家里又有房子,五十万这个数目,对她来说是个肉疼,但还能凑得出来的数目。

  “幸亏她老人家去银行汇款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存着小心,觉得这事不对,打了报警电话。”

  阿穆看了看许默,现在想起刘大妈对付警察一吵二闹三上吊,还咬人的做派,还是满脸无语,“我们许默也有本事,三言两语就把绑匪给诈得露陷。”

  结果是不幸中的万幸,警察没有上当。

  这所谓的绑架,都是孙耀自导自演的骗局。

  阿穆苦笑:“那小子交代说他女朋友的父亲生了重病,必须要一大笔钱,但是他自己的存款不够,他妈妈又不肯松口出钱,实在没办法,所以才想了这么一招。”

  方若华:“……”

  “二十七八岁的人,这么不懂事,做我们这一行久了,真是什么奇葩都能遇到。”

  “问了俩钟头,那小子还坚决不肯说他‘女朋友’是谁,我们到是查了他的QQ号,找到经常和他聊天的号码,叫什么‘不懂爱’。但是对方上网都是在黑网吧,查了半天,连对方是男是女,是人是狗都不清楚。”

  隔日,方若华没敢去广场上摆摊,结果刘大妈竟然直接找到家里来,先是塞了方若华一口袋香蕉苹果,还有猪头肉,大肘子,口中把方若华吹捧成了活神仙。

  “若华,大侄女,你得救救你三哥,他是着了魔,中了邪,你赶紧给他弄点平安符,避一避这桃花劫,你说说,好好的孩子,那么听话,以前我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怎么能做出这种事?”

  的确挺熊的。

  方若华一点也不急躁,哄了刘大妈几句,掐指一算道:“不出一月,若无意外,孙三哥必安然无恙,您还请放心,什么事也没有。”

  这事明显是江湖道上的人在钓空子,他们那些人都谨慎,警察一插手,要是被抓了,那没什么好说,就算不被抓,也会立即消失无踪,绝不会再露头。

  孙耀又不是傻子,半个月找不到他那小女友,自己就能清醒。

  当然,如果清醒不了,那就是遇见了意外呗。

  也许对孙耀来说,此事很大,但对其他人来讲,只是一则茶余饭后的笑料。

  数日悠悠而过,孙耀就仿佛接受了现实。

  只是他越发地沉默,经常走着走着就发呆,连他那个神采飞扬,天下的闲事没有她管不着的母亲,刘萍刘大妈,也仿佛显露出疲惫,再无往日风采。

  区区一个人别说沉默一些,他就是哪天想不开从楼上跳下去,别人的日子还是照过。

  方若华终于享受到盯着孩子做作业的艰难困苦,眼看着花洒跟得了多动症似的,眼神老往远处正走钢丝的哥们身上瞟,她都想直接拿个枷把他铐住,让这小不点只能低头做作业,别的动作通通不许有。

  想一想她曾经教过的那些学生,当年在民国,学生们个个有头悬梁锥刺股的决心,哪里见识过不写作业的熊孩子?

  方若华轻咳了声,花洒不甘不愿地叹了口气,又贪恋地向外看了两眼,就准备低头去写作业,结果一向外看,就看到隔三差五和方姐表演中华绝技的那个陶小妖。

  她抱着只猫,懒洋洋地戳在他们家门口。

  陶小妖对面,孙耀拎着一网兜红薯,目光发直,身体微微颤抖。

  方若华站起身,一闪身就到了大门外。

  “唔,青丝作结绕郎心。”陶小妖伸手在孙耀胸前一拍,手中就多出一个头发编织的结,心形,图形简单,但编得却复杂,头发丝缠缠绕绕,如一团云雾,又轻又美,颇为精致细巧。

  “这个编得不错,手艺是越来越好。”

  “小子,给你发结的姑娘说了什么?有没有念情诗,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心有千千结?”

  “这一套好用啊,十几年不带换呢。”

  孙耀木愣愣地看着她。

  陶小妖笑着从兜里又摸出一条红绳,绳子上栓了十几个一模一样的发结。

  “看见没,不便宜,四五十一个,真正的手工精制,机器做这玩意做不好,显假,还是手工做的更真。”

  “村子那些心灵手巧的大妈接了活,拿回家坐在炕头上一边看电视一边编,一天闲来无事能整七八个,她们往外卖,一个二十,收回来倒手,就能卖到四五十。”

  “这东西可不会乱卖,在市场上找不到,只有少数人知道门路,也只有少数用得着的人才会进货。”

  陶小妖脸上显出一丝恶意,声音带钩:“猜猜这些头发从哪来?也许是哪个五十岁大妈的?还是哪个非主流中年大汉的?”

  孙耀踉跄后退,颤抖得越发厉害,猛地抓住头大哭,反身就跑。

  看着他跑远了,陶小妖撸着猫娇俏地跺着脚回头,看到方若华抿成一条细线的嘴唇轻轻一笑。

  方若华的目光落在黑色的发结上,低垂下眼眸,目光轻轻闪了闪。

  “你喜欢,给你。”

  陶小妖把发结递过去,轻笑,“这些都是妖门女人的结,不捆男人的心,捆的是这世间的名利浮沉。”

  方若华冷酷的脸色轻轻收了收,脸上又露出颇为和煦的笑容。

  陶小妖蹙眉,冷哼,抓着发结一转身踢踢踏踏地走了,她怀里的大猫甩了甩尾巴,一双圆溜溜的猫眼偷偷地向外看。

  方若华一转头,拍了拍花洒的脑袋:“写作业。”

  花洒:“……”

  小孩子继续做功课,方若华拎着菜篮子,揣上钱包,也不骑车,溜溜达达地溜达到菜市场去买菜。

  论速度,其实她这一双腿比车子要快,即便她懒懒散散,悠悠闲闲地走,也一样快。

  她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默默唱歌。

  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母亲只生了我的身,党的光辉照我心……

  咳咳,方若华轻轻吐了吐舌头,有点心虚,幸好她没唱出来让她家老母亲听见。

  无意识的,这是无意识的。

  谁让前阵子唱这类歌唱得有点嗨,几乎是天天都唱上几首,节奏感不自觉就熟悉得很了。

  方若华停下脚步,一转头,看到了对面四楼的好媳妇陆璐。

  陆璐低着头,看着自己的双脚,轻轻从包里取出一张信封递过去。

  她面前站着的是个瘦瘦小小的男人,表情猥琐,目光轻轻在陆璐的锁骨,胸口流连,手还不老实,慢慢吞吞地伸过去在她的屁股上重重按了一下。

  陆璐身体一僵。

  那男人本来看着都想撤手,又似乎有点留恋,粗糙的大手悄悄向陆璐宽大的羊毛衫里面摸去。

  “哎哟。”

  他的手还没钻到衣服里,就疼了一下,猛地缩手不停地抖动,转头眯着眼看了看,见外面站着个人,他就故作无事地调头跑了。

  方若华装作没看到,只笑了笑:“买菜?一起走?”

  陆璐抬了抬头,露出个很温和的笑容,笑容特别亲切,就像是对着镜子练出来的一样。

  “好。”

  方若华一路跟着陆璐,虽然没说几句话,却买到了又新鲜又便宜的瓜果菜蔬。

  两个人在四合院门口分道扬镳,陆璐一步踏入漆黑的楼道,一只猫忽然蹿出来,吓了她一大跳。

  “怕什么?”

  陶小妖不知从哪个角落钻出,一手抄起猫,轻轻弯了弯腰,低声对陆璐道:“你把事情做麻烦了,让一个人一直疯很麻烦,还得坚持用药,还得用得不着痕迹,甚至让外人察觉,让人抓住把柄,事情就变得越来越难,其实让人死反而简单得很。”

  “这世上每天有多少人死去?噎死的,砸死的,撞死的,淹死的,闲着没事死一死的,人死了,一了百了。”

  陆璐猛地抱住肩膀,低下头去。

  陶小妖扬起眉笑:“警察是很笨的生物,如果死了人,他们只会认真查凶杀案,可世上有无数的意外死亡,多到我们连想,都想象不到。”

  陆璐三步并作两步上了楼。

  陶小妖抓起猫抱到怀里,笑道:“还是你好,吃了睡,睡了玩,玩了接着吃,没有烦恼。”

  她一转身,看到方若华靠在门边看她,扬眉一笑,“你觉不觉得,人心是最精彩的东西,里面既能养得了猫,也能养得了虎豹豺狼。”

  说完,慢慢悠悠地晃走了。

  方若华拍了一下额头,忽然有点发愁了,她抬头看着黑着灯的对面四楼。

  这事要怎么解决?

  张永贵已经是个疯子。

  陆璐把不该做的都做得差不多,现在由着她进一步做完,然后再善后,是不是比较容易?

  方若华想,唔,现在混江湖嘛,混江湖就要有混江湖的样子,她师父那么讲义气,她也得讲义气,不能老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可为什么第一反应要帮陆璐?

  现在正常看,无论怎么看,作恶的都应该是陆璐,张永贵才是受害者吧?

  方若华轻轻一叹,大概是她本能地觉得,那样一个女人,三年如一日地守着一个疯了的老公……大概无论她做了什么,都只让人感到伤痛。

  张永贵此人,死有余辜。

  方若华想,如果自己先碰到这人就好了,那就能多救一个可怜的姑娘。

  世间也许会多一位天使,少去一个恶魔。

  尚小谭正准备吃饭,收到方若华一条短信。

  “懂不懂怎么杀人越货,毁尸灭迹?”

  尚小谭:??

  他还是赶紧删掉短信,只当没看见的好。

  再提醒一声方家这位大小姐——“咱们的手机挺一般,不怎么安全,有事面谈。”

  结果他心怀忐忑地等了一下午,方若华没回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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