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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五章 打扫干净


  陆璐拎着垃圾下楼。

  半路上看到崔奶奶,崔奶奶左手牵着大孙子,右手还拎着巨大的菜篓,步履蹒跚。

  于是陆璐笑着过去替老人家拎起菜,一路送她到六楼,笑道:“最近好多新楼盘都安了电梯,等过阵子咱们业主也开个会,看看能不能给老楼安上个电梯,安上了一定有好处,就是房子将来要卖,卖价也能高出不少。”

  崔奶奶连连点头。

  年纪轻的也就罢了,她一七十岁的老太太,上六楼确实太难为她。

  把崔奶奶送进家门,陆璐顺便把老人家的垃圾拎下去一起扔了,这才回家。

  一进门,陆璐脸上的神色就一点一点地变了,弯弯的眼睛低垂,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慢慢走到墙角,把地上瘫软成泥的人拖起来,拖到椅子上放好,撕开他嘴上的胶带,喂给他一瓶药。

  药瓶上没有标签。

  张永贵迅速地,努力地吞咽,三口两口就把药给吞下去,连水也不喝,噎得干呕了两次,整个身体微微抽搐,眼睛直直盯着窗外,从头到尾都没有看陆璐一眼。

  陆璐悄无声息地进了厨房,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饭,吃完饭一个人刷完。

  老旧的住宅楼,建的时候没好好考虑光照通风的问题,阳光透不进来,整个房间里半点声响都没有,阴冷安静得像雪窟。

  陆璐猛地一握拳,站起身冲到厨房拿起那把菜刀,盯着张永贵半天,扭过头砰砰砰砰,把一桌案的大骨头都剁成碎块。

  张永贵瞳孔收缩,穿着束缚衣的身体蜷起来,低下头用力咬住自己的手腕。

  半晌,厨房里的声音才消失,陆璐拎着刀走到客厅,坐在张永贵面前,盯着他发呆。

  这样的场面似乎已经发生过无数次。

  窗外忽然有鸟鸣声,陆璐身体一震,回头看了一眼穿衣镜上映出来的自己。

  她不显老,三十多岁了,还和二十出头的时候一样,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人已然衰老得不成样子。

  陆璐是杀过人的。

  十三岁还是十四岁?

  她有点不记得了,只记得继父再一次把她送到那些恶心男人床上,完了事,她遍体鳞伤,听见继父拿着钱跟她‘妈妈’说,他还没尝过这小丫头的滋味,这几个月看着到不像排骨了,不如今晚也让他玩玩?

  陆璐此时还能尝到舌头尖上一点点渗出来的腥涩味。

  她是怎么杀的人?

  趁着那个人睡着了,她就走过去,拿起菜刀,一刀,两刀,三刀……

  在血泊里坐着,满床满地的血,她以为自己死定了,这辈子都完了。

  可是有个人救了她,送她去洗了个澡,给了她崭新的身份,告诉她,以后她有新的爸爸妈妈,她叫陆璐,那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有一阵子,她总是做噩梦,梦到猩红的鲜血,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千奇百怪,好几年过去,才渐渐好转。

  楼下宠物店的女孩子说的对,杀人其实很容易,一点都不难。

  当年她杀了继父,她‘妈妈’尖叫摔下了楼,是死了还是怎么了,她并不清楚,反正从她再也没见过,也没想过那个女人。

  陆璐低下头,指尖上落了一滴眼泪,有点湿……她竟然还有眼泪!

  被养父养母送到学校里读书,教室窗明几净,满屋子的阳光。

  她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拼命把所有能抓住的东西,通通抓到自己手里,再也不肯放开。

  可为什么会妥协,会嫁给张永贵?为什么当时没有杀了他?要是那会儿就杀了他,这一切早就结束了。

  张永贵是个变态。

  陆璐的目光落到张永贵的身上,明明她现在拿着菜刀,明明对方连动都不能动,但是,她竟然依旧抑制不住自己身体的颤抖。

  在她还很幼小的时候,十三四岁,张永贵就在她身上烙印下无数的伤痕,由身到心。

  张永贵知道她的一切,知道她所有的伤疤,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出来卖的丫头会变成白衣飘飘的名校大学生,但他却还是站在高处,拿看垃圾一样的目光盯着她看。

  “既然是垃圾,为什么不信手扔了?”

  为什么拿那些恶心的录像来逼着她嫁?

  为什么非要娶她回家……难道就是为了折磨?

  陆璐猛地站起身,冲过去一脚踹翻椅子,拼命地踩上去:“好玩?很好玩?”

  张永贵连人带椅子滚到地上,他嗷嗷地叫出声,一声比一声凄惨。

  半晌,陆璐走过去再一次封住他的嘴。

  叫也没有用。

  “所有人都知道你是疯子。”

  陆璐蹙眉看着窗外。

  她不能让张永贵毁了自己,再毁了两个孩子,生活在这样恶心的家里,两个孩子就彻底完了。

  但是他能一直疯?

  他迟早会醒过来,他藏的东西,自己找不到,就永远被抓着把柄。

  张永贵的妈妈动作越来越多,药也越来越难拿到手,药贩子知道得未免太多。

  这件事迟早会露陷。

  陆璐自己什么都不怕,她不怕死,也不怕身败名裂,她还有什么可怕的?

  但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被毁掉。

  失去父母有时候不是坏事,反正两个孩子也没有得到过父母之爱。

  如果都死了,就算那些录像最终流传出去,对死人也不会再有什么危害。

  人都很健忘。

  “四楼太矮了,能死吗?”

  陆璐想,大概可以。

  头朝下,姿势不要错,楼下都是水泥地,硬得很,而且,她会保证他去死。

  陆璐盯着张永贵的太阳穴看了两眼,从桌子上拿起一个尖尖的坠井金字塔,轻轻地搁在茶几上,忽然出脚横扫椅子。

  张永贵一头摔在桌面上,砰一声,金字塔被撞落在地摊上。

  陆璐脸上没有半点变色。

  重新调整位置,静静地衡量片刻,陆璐又一抬脚,还没踢出去,就听不远处有人道:“哎呀,怎么不锁门,现在咱们这一片治安可不算好,还是要锁门。”

  陆璐慢慢回头,看到方若华手里拎着两条鱼,站在门内,转身替她锁了门,对一片狼藉的屋子视而不见,走过来搂住陆璐的肩膀,压着她坐下。

  “听说张家中了奖,M国一家科研机构抽中张永贵去做药品实验,有可能治好张永贵的病,他们会承担张永贵所有治疗费用。”

  “只是要求人必须前往M国。”

  “听说还会补偿给张家十万M元。”

  陆璐轻轻抬头,嘴唇动了动。

  方若华笑得漫不经心,拉着陆璐的手陪她闲话家常:“听说张永贵背着家里在B市恒源湖畔买了一套小户型公寓,几年前的事,当时那片刚开发,比较便宜,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钱。”

  “那地方是他自己给自己选的窝,见不得人的秘密都藏在里头,那是婚后财产,属于你和张永贵,别忘了离婚前先卖掉。”

  方若华一口气说了一大堆不该她知道,她偏偏知道的东西。

  “咱们这条街上渣子很多,要是有人敲诈勒索,别搭理他们,他们的话谁都不会信?无凭无据的,天下的道理还能全凭一张嘴不成?”

  方若华把无凭无据四个字咬得很重。

  陆璐静静地听。

  不知过了多久,方若华已经离开了半天,太阳西下,屋子里阴沉沉一片。

  手机铃声忽然响起。

  陆璐颤了颤,伸手接通。

  刚一接通,张永贵的妈就噼里啪啦一通交代,嗓门特别大。

  “我们永贵的病必须去M国才能治,我说陆璐啊,不是我说你,你年纪还轻,没必要非和我们永贵凑在一起,赶紧离了吧,离了再找一个比什么不强?”

  “不过你那房子有我们永贵一半,你要是想住,得补钱给我。”

  手机另一头,声音又高昂又激动。

  陆璐轻轻笑起来,点头应好。

  窗外的浓云忽然散尽,风清凉得很,陆璐盯着张永贵半晌,终究没有把金字塔,戳进他的太阳穴。

  这是个人渣,死不足惜,弄死他也简单,可是,陆璐从原来那个家里脱离的时候,曾经也渴望过,这辈子可以干干净净地过去。

  她还要抱孩子,手上不该再沾上血。

  陆璐站在屋子里半晌,戴上手套,穿上围裙,扣上帽子,开始打扫卫生。

  屋子里每一处角落,她都要洗刷得干干净净,纤尘不染。

  不到三天,大家都知道了张家的事。

  “张家那老太天够狠,分要分一半房子,陆璐把全部存款都拿出来也不够,最后只能决定卖了房子,房款平分。”

  “这些年还不都是陆璐赚钱,伺候张永贵吃喝,给他治病,找个全职看护照顾一个疯子三年,那得给人家多少钱?”

  “也好,陆璐是好女人,以后没了负累,日子会越来越强。”

  陆璐准备搬家。

  方若华过来帮忙,替她搬箱子时,在箱子里面看到个陈旧的发结,盯着看了几眼。

  陆璐轻声道:“我小时候拣的东西……来历有点特别,所以就没扔。”

  方若华眯了眯眼,笑道:“还是扔了吧,这东西不吉利。”

  陆璐愣了下,也笑道:“好,是该扔了。”

  宠物店门口,陶小妖看着方若华冷笑:“门主好大的手笔,就是也忒麻烦了点。”

  设局把那畜生骗走处理掉,和让陆璐亲手处理掉又有什么不同?

  “伪善!女人自己不强大,就永远没有出路。”

  方若华漫不经心地一抬头,并不理会,心神也不在陶小妖身上,而是不由自主地去想那个发结。

  这类发结,她见过类似的。

  应该说是原主见过。

  那天,她生命里最恐惧,最无助的那一天,她在滚烫的,被烈火环绕的地面上看见了。

  虽然很快就烧成了一团,可是那一天的记忆清晰地像是刻在了原主的心里。

  方若华都不用刻意去调阅,那一段记忆就自动自发地浮现。

  傍晚,她放了学,师父照旧在门口接了她,亲自给他煮阳春面,一边絮絮叨叨地问她老师讲的课都懂不懂,暑假放了假想做什么,要不要报个补习班。

  一切都仿佛如常。

  面没吃完,就有个穿着黑色旗袍的女人走到门口,她记得师父一见这人就变了脸,立时把她打发回了房间,还说不许出门。

  那时候,她很乖,虽然好奇,却并不问,老老实实写了作业,洗脸洗脚上床睡觉,躺在床上时,师父房间里的灯还没有熄。

  她心里还有点奇怪来着,师父作息很规律,晚上十点入睡,早晨四点起床,从来不误时辰,今天到是破了例。

  结果那天晚上就起了大火。

  她睡得很沉,火苗燎了头发她才醒,冲过去叫师父,可师父怎么都不醒,她拼了命地拖着师父,拼了命地呼喊,一口烟呛了过来,她就昏了。

  方若华并不去多想这发结有什么含义,也不去想原主那天见到的女人是谁。

  现在线索已经自己冒出来,陶小妖说,那是妖门的东西,就算是好了。

  她不怎么着急,十七八岁的少女,面对什么事,都不必急切。

  方若华拿出手机来看了看日期。

  三月五日。

  还有三天。

  三天后在B市九龙广场,人贩团伙一个重要头目黑耙子会露面。

  他很谨慎,就是面对自己人也不露真面目,不说出真实姓名,神出鬼没,狡兔何止三窟,每日的落脚地点都不同。

  方若华忽然有点头疼,甚至无意识地做出啃手指甲这样幼稚的行为。

  原主想让那个人死,这种欲念强烈到连方若华都有些控制不住。

  她能站在局外人的角度,周到地替陆璐解决掉她的心魔,也能干脆利落地解决原主的心魔,杀个人不难。

  但是一个人死难道就足够?

  原主查到的结果就是黑耙子找人放火烧了她的家,害死她师父,那么,黑耙子死,便算是报仇,她就能心满意足?

  方若华不知道原主满足不满足,但她却有些不满足。

  “一个人贩子死,并不够。”

  一个人贩子死去,千千万万个人贩子还在,方若华想,也许原主到最后的时候已经想明白,她不只是想报仇,她还想救人。

  不求救很多,哪怕人人都只救眼前的,也是个好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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