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舒服
罗乐整个人木然,好半晌,舌头干涩的厉害,不听使唤,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如果说,师父和师娘送的东西,诚然价值不菲,但也都是正常的财物而已,房产良田商铺,一般富贵人家给子孙留下的也都是这些。
可看看眼前这帮神神秘秘的客人送的都是什么——宝石十二筐,论筐送的。小臂大小的养殖白玉十五对,纯金的金砖两箱,红珊瑚摆件十六对等等。
当然,这是比较珍贵的东西,还有其它奇奇怪怪的,例如蜂蜜二十桶,虎皮三十张,狼牙二十颗,不知何种鸟类的翎羽两箱子,麝香,人参,鹿茸等药材五十箱,竹笋,蘑菇十袋子……
凌乱的礼单拿到手,罗乐也风中凌乱!
方若华失笑:“既然在下与小姐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要相约百年,那小姐也该知道我的情况。”
罗乐点头,虽然很不可思议,但是那位神仙夫人的种种奇特之处,的确让人心惊。
倒不是她想象中修仙修神那种奇特,那位夫人一身的红尘烟火气,没有什么超然脱俗的表现,可是,真正看到她,就觉得她和世人完全不同。
更不要说,那神奇的,位于云巅的‘宫殿’。
方公子和那位夫人……师娘给她的感觉很类似。
方若华笑道:“这个世界上有无数异类,平时不可见,正常人完全能当它们不存在,但我到挺喜欢和它们打交道,以后恐怕也少不了,咳咳,人情往来。”
罗乐:“……”
所以,她只要把那些异类当做正常客人来招待就行?
“当普通客人就挺好。”方若华失笑,“我觉得这个世界的异类,大部分很人性化,那些不人性化的,也绝对到不了你面前。”
两个人收了一大堆礼物回家,还兴致勃勃地整理各种礼单,一整理就是一天。
明州各地有头有脸的人家都送了礼来,方若华翻了翻,居然还有——林远南的。
这位原文中风头正盛的男主,此次科举也中了,只是却位居末尾,只中了个同进士。
其实同进士也非常了不得,比这世上大部分的读书人都强,但对方可是男主!
方若华觉得很是有趣,翻来覆去地把礼单看半天,还兴致勃勃地自己来抄写记录。
罗乐心下惊讶,实在没想到方家的小公子,探花郎居然还有这份耐心,竟一点都不觉得麻烦,别的也就罢了,居然连上好的珠宝首饰和布料绸缎,他都能看半天,还如数家珍,显得比她还了解。
唔,方若华表示:女孩子喜欢拆礼物,再正常不过了。
至于珠宝首饰……他也很喜欢!
再者说,没看见直播间里一众水友,别管男士还是女士,对这东西都特别好奇,看一天也不觉得腻烦,还个个兴致勃勃,甚至有特别精致的首饰还有人想买下设计图自己定做一套。
唔,以前也有企图直接买,后来看三妹不卖,才动别的心思。
不过,方若华对此向来假装看不到。
新婚过后,罗乐彻底放松下来,未成亲之前她做的那些心理准备,居然一点都用不上,和方公子相处着实和谐的很,那种舒服的感觉,就像面对的不是一个陌生的男人,而是一个投契的闺蜜。
回门那日,罗乐听她母亲说了一大堆不动听的话,居然还是心平气和,没像以前那般不痛快,或许是人过得好了,就会自然而然变得宽容。
其实父母对她也不算特别差了,那两口子都是面团一样的软性子,固然容易受外人挑唆,私心里更偏疼儿子,时常闹出事端,气得她胸闷,气闷之余还得去给他们收拾烂摊子,但总归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这些年做生意,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把女儿当心头肉,疼爱如掌上明珠的有,不把女儿当人,只想着‘卖’出去的也不是没有。
她父母这般算是寻常!
舒坦平静的生活没过几日,方若华的假期结束,他该回京城了,翰林院的工作再清闲,也不能让他休假休起来没完没了。
这次回京和上次赶考不同,不说是安家落户,却也要常住,方奶奶简直恨不得把整个家都给方若华带上,行李整理了一回又一回,怎么也不放心。
可是让她老人家一家子都跟去京城,她却又不肯。
“我们都这么一大把年纪,等我乖孙安顿好,接我去住几日便心满意足,真要待在京城,怕是连话都不会说,路也不会走,不自在。”
方若华也是考虑到,老人家年纪大,恐怕去京城会水土不服,而且那等地处,说是天下第一等的繁华所在,可论起宜居来,真比不上碧水。
只看西山那些妖精也知道,如果不是环境特别好,哪里养得了这么多天地灵物。
再者说,虽然自方若华至此,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传闻在诸城学木匠的大哥,可原主的确有一个大哥在。
嫡出长孙是原主的大哥,按道理讲,父母长辈跟着大哥生活才恰当。他把父母都接到京城去,小住几日还好,时间长了怕是家里人也不自在,两个儿子在他们心中同样重要,更疼爱小儿子些,可对大儿子同样会挂念。
本来男子出外做官,妻子该留下来尽孝,不过方家谁也没提这一茬。
罗乐到是有心留下,但她自己给自己的定位是方公子的管家,哪有管家不跟着的道理?
至于方奶奶她们,一想到乖孙一个人孤零零在京城,哪里还舍得留下他媳妇?
连收拾东西再加上各处道别,就又耽误了四五日的工夫,好在路上顺风顺水,半点也没耽误,总算赶在假期结束之前回了京。
孙风雷照旧指派小儿子孙岩去接人,孙岩骑着马来的,见过罗乐笑道:“没成想到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师叔最先成亲,走吧,师侄带师叔去参观下住宅。”
那是一座并不算多么豪奢的住宅,朝廷规矩森严,方若华既然入朝为官,有些宅子再好,他也不能住。
但是,这一座宅子却比很多深宅大院还要让人喜欢,位于御街东侧,毗邻翰林院,如果在后院开一小门,方若华溜达过去用不了半刻。
“我爹特意给你选的,以前是朱师叔留给他家儿子用,后来朱世兄不是外放到诸城了,看样子十年八年不打算回京,正好就给你用。”
方若华很满意。
罗乐:“……”话说,她这一路上花费三分之二的时间盘点能用的钱,还跟京城客商们打听京城好地段的宅子,想要尽快安家的小心思,是不是显得挺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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