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可怕的“14岁不用入刑”!
人无法用相同的自己收获不同的未来,希望自己的未来有改变就必须先改变自己,重生以来,犀明没有在走上辈子那样的老路,窝囊而又老实地活着。
重生之后,他都是抡圆着活,对敌人够狠,对自己也要求更严格。
他很清楚,他要改变的东西,太多。
一路以来,他不断地改变改造自己,锻炼身体,改变思路,拓宽视野,抓住机会,进修自己,无一时刻放松自己。
都说性格决定命运,性格这东西,犀明觉得它不是固定的,很多人在经历生活的折磨之后,性格都会变化,只有真正被现实生活无情摧残之后,我们才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应该做什么样的事。
犀明做的很狠。
无毒不丈夫!
狮子张的事情完结了,但是也没完结。
张家败了,一败涂地,老底都全部被人撬出来了。
狮子张,高利贷,杀人,这辈子别想从监狱出来了,其母也是帮凶,后半辈子也只能是在监狱度过了。
而且那个熊孩子这不是他第一次做坏事,他还做出了一件人神共怒的事情,他是一起杀人事件的真凶:强行和女同学关系,并杀害了肢解了对方。
此事被爆出,引起夏市市民一阵哗然。
不过这个熊孩子虽然人高马大,但是他的年龄却是只有13岁,因为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只被收容教养,屁事都没有。
此事事发之后,引起广泛关注,夏市市民认为熊孩子罪行行为极其恶劣,不能因为年龄小而让他逃脱刑事处罚。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和成年人故意杀人所带来的伤害是一样的,法律保护这样的杀人犯,只因他是未成年人,那被杀害的人多么冤枉?
一个数据表明。
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现在越来越多了。
现代生活物质条件越来越好,孩子的营养也越来越好,十二三四岁长得就是人高马大的比比皆是。
这十几岁的少年们喜欢上网,玩手机接触的也都是成人世界里的东西,那些十三四岁的少年,不少人嚣张地叫嚣着,我们没有十四岁打死人不用坐牢。
不久前的湖省十三岁少年柳宇,十二岁少年赵龙,十一岁小学六年级少年孙兵残忍杀害教室李桂云。
这些少年指认现场的时候,像没什么事情一样。
所以网民都在骂。
那些禽兽不如,天理不容,该直接枪毙,是千夫所指的杀人犯,但是因为年龄一个个不受刑事立案。
那些少年为了抢钱上网对老师棒击,拳打脚踢,不顾求饶,抢劫索财,捂脸致死后,掩盖现场,之后如常上课上网……
那天他们冷静的把尸体拖到床底下,用布包好死者的脚,洒上墨水掩盖血迹,清洗现场,把门锁上,关了死者的手机,扔到围墙外。
弄完这一切,坐上班车,到了县城。
在县城,他们开了房,洗了澡,就去上网玩游戏去了。上到第二天凌晨四点时,他们回宾馆睡了一个半小时,然后继续上网打游戏。
似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弑师案两个小时前,三人在网吧玩游戏;弑师案六个小时后,三人继续在网吧玩游戏。
警方提供的一段抓捕视频显示,在网吧里,柳宇正蜷缩在电脑前的皮质沙发椅上,头戴耳机,玩着游戏,对身后出现的警察毫不知情。在被警察拉出椅子时,他没有显出紧张情绪,仍旧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坐在他身后身边的赵龙,还戴着他那副瓶底厚的近视眼镜,在被警察叫起时,只是一脸茫然地望着来人,似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
三人对抢劫杀人事实供认不讳。
这起在办案民警看来“作案手法有些老练”的案子,在发现行凶者是三个未满14岁的学生时,还是让办案人员吃了一惊。这种吃惊延续到了三人被抓后的表现,“一般的小孩子早就吓坏了,但他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他们知道不到14岁不用负责,有这个观念了,杀偷抢都没关系了。
人们愤怒之外,也有隐隐的恐惧。
当地一位愤怒的村民在谈到“14岁不用入刑”时,马上被身边的人提醒,“小声点!不要让那些熊孩子知道了!”
三人被抓获的当晚就被送往了邵阳工读学校。
“我们也很无奈,打不得、关不得,要么放了,回到社会上去,要么去工读学校。”一位办案民警如是说。
“未满十四周岁啊!”
南省特大命案制造者,一名12岁的小男孩用水果刀将姑妈一家三口杀害,整个过程之中,作案极其镇定,老练,他换了衣服,把家里的血迹拖干净,从姑姑那里拿走手机,2000元现金,还找女同学约会出来玩。
西省13岁少女周末,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伴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在自家杀害,用菜刀,啤酒瓶,隔纸刀,剪刀等凶器,砍断对方头颅,肢解对方。
未满14周岁的熊孩子,不承担刑事责任。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有关“刑事责任年龄是否需要降低”成为热议焦点。
熊孩子张刚的事情也引发了夏市市民的广泛热议,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一味从轻惩处的同时,对于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却没有强效的规避方式,以至于大面积的“宽容”造就了少部分的“纵容”。
“未成年”甚至成为某些人肆意侵犯他人权益、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的“护身符”。
夏市热议着,随着社会进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呈现出明显的“早熟”趋势。
七零后八零后九零后小时候网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现在互联网变得普及,他们接触了大量对他们这个年龄不太适合的资源,很多人心理年龄已经表现出相当程度的成熟。
未满14周岁少年犯下杀人等恶性案件的个案不断增多,继续以14周岁作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显然已不合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下限有利于教育、改造和挽救有罪行为的未成年人。
法律就是法律,熊孩子张刚不受刑事责任,让犀明很不爽,他就像是一个毒蛇一样,那个坏胚随时可能对他进行攻击。
犀明对那个孩子的眼神可是记忆犹深,就像是野兽一样。
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烦,犀明专门从燕郊召集保镖,安排人盯紧了那小子,一旦发现不好的苗头,哼,这街上可是有很多断手断脚祈祷的少年郎在乞讨啊……
:
(https://www.xddxs.net/read/2576278/398931447.html)
1秒记住新顶点小说:www.xddxs.net。手机版阅读网址:m.xddx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