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九章 大桥边 上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坚固的东西就是感情,最脆弱的东西也是感情。即使我至今为止也没有找到固若金汤的感情,但我经历了不少脆弱不堪的故事。
王琦喜欢一个明星喜欢了很久,平时在社交软件上也会经常发他的照片,我也会跟着她去听这个明星写的很多歌。我想起来王琦告诉她的生日时候,我算了算时间也差不多要到了。就让李黔带着我去镇子上买一个专辑给她。当时身上就留着身上剩下来的五十块钱,那个时候哪里知道正版专辑要多少钱阿。
那当然是不知道的,索性镇子上也没有正版的卖。当然是去找了一个随便的影碟店里面找了,就我这样的乡巴佬对这些东西能了解啥呀。四十块钱一盒的碟片对我当时的认知来说已经是很贵的那种了,所以当时就觉得如果说把这个东西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她她一定会很开心。
李黔告诉我,他还从来没见我对谁这么上心过,就算是对咱们这些兄弟都没这么好。所谓要老婆不要兄弟就是形容我的,当然这些话都是调侃调侃的。大家心里都清楚,兄弟们之间人品是怎么样的。我在他们眼里,公认的人品是不错的。
现在这个阶段当然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我就在等着王琦生日的那天。据说在学校里面她都已经开始招人准备自己的生日了,让很多同学都来参加。可是王琦在班级里的人缘其实一般,只能叫来固定的几个人。这些对我来说当然是无所谓的,我的重点是要借着这个机会向她示爱就行了。
从市里玩了那一趟之后,我和那些所谓的学霸圈倒是关系近了不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王琦最近对我都是挺冷淡的。去广场上的次数也变少了,总是借口太累了就不来了。李黔告诉我说女孩子有时候就是这样的,需要给她点时间缓缓才行。
不过说到这里,李黔最近倒是每天都眉开眼笑的。李黔好像是加上了老家那个姑娘的社交软件,就是用上次那个礼物换来的。但是李黔在汗青的多次劝告之下,没有把自己的照片传给老家的女孩子。而是用了我的照片,我真的不是说自己长得好看,而是当初李黔真的就是这么做了。
现在的李黔每天都抱着自己的手机和远方的姑娘聊天,说实话这倒是把我们所有人都羡慕到了。虽然汗青现在和孙甜是朝夕相处,而我和王琦也能天天见面。但是李黔每次和那个姑娘聊天都会开心地笑出声来,那才是最甜蜜的状态吧。反观我和汗青,现在的我和王琦好像快速度过了热恋期,直接到了冷淡期。而汗青和孙甜因为是重点初中的学生,每天光学习就累的不行了,哪有时间来风花雪月的。
自从李黔和那个姑娘联系上之后,他在厕所上呆着的时间是越来越长了。怎么说呢,估计要不是老家那个姑娘要睡觉,他可以在厕所呆上一晚上,哪怕第二天要去学校上课他也可以坚持这么久。
说到底,男人还是要持久的呀。
李黔因为来上课的时间比较早,所以早就已经过了十六岁,在学校申请了之后就每天开着电瓶车来上课。这样我和他就都不用一起骑着自行车来上学了。其实其他季节是还好了,要是在冬天那种爆炸冷的天气里骑着自行车来上课,对我们这种离学校很远的人来说那就是折磨。到学校的时候,哪怕你的手戴着手套到了学校那都冻僵了,补作业是不可能,整个冬天都是不可能的。
所以有了电瓶车,就没有这些烦恼了。李黔皮糙肉厚的他感觉不到什么,庞大的身躯挡在我的前面,风雪全都被他挡住了,我自然是没有多大感觉的。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当时的我们单纯是觉得这样比较快,可以早点去学校里面补作业。
那天,我们来的很早,其他的同学还没来。我就把没做完的作业放在桌子上,先把自己能写的先写掉,等着写完的人把作业拿过来给我抄抄。可是等了很久,也没人来,我抬起手看了看表,都已经六点半了。按照道理说,现在学校应该已经开始热闹起来了阿。我看着自己桌子上还没完成的作业,心想着昨天的作业为什么布置了这么多。然后想到这,突然拍了拍脑门。
妈的,被李黔这个傻子给坑了。
昨天李黔晚上就开始和那个姑娘聊天,去了厕所呆了一晚上。估计是光顾着和人家聊天了,他都忘记了昨天是星期五。大早上把正在睡觉的我直接给拍醒了,我当时稀里糊涂的哪里知道那是几点。跟着他就出去了,到了学校补了半天作业才想起来这是周末。我转过头看向了窗户外面正在憨笑的李黔,要不是他块头比我大我真想锤死他。
周末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睡眠啊!懒觉时间,那可是无比神圣的!
李黔为了补偿我,决定带着我到周围的早餐店里去吃点早饭。说起来,这里周围的早餐店味道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在桥洞底下有一个老爷爷做的小馄饨属实是不错,上一次来还是父亲带我来的。父亲告诉我,这个桥洞底下的老爷爷在他小时候就在这里卖小馄饨了。一直卖了几十年了,还是在这里,价格从分变成了元。每天会骑着一辆三轮车把东西全部运到这个地方来,从早上一直卖到下午四五点。
老爷爷之所以会在这里卖馄饨是因为桥洞底下比较凉快,来来往往的人也多。其实后来奶奶告诉我,这个爷爷的子女都挺有出息的。但是他知道自己的馄饨是很多人的回忆,很多人都忘不掉他的馄饨,所以就一直留在这里坐了。只不过最近,他会带着自己的儿媳妇儿一起来卖,希望是自己没法干活了以后有人能来接他的班。
可是大家心里都清楚,他儿媳妇也就是陪陪他,怎么可能真的以后就在这卖馄饨。我从小在街上吃到大的馄饨摊子,也因为家里做了别的生意不在街上卖馄饨了。我很小时候十分迷恋的味道再也找不回来了,那种你回到原来的地方却找不到原来的东西。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物是人非吧。
后来我去街上那个吃馄饨的地方,如今只有一家早餐店开在哪里。那家早餐店也开了很久了,馄饨摊子在的时候它就在了。只不过现在我能选的也就只有这家店了,说来也奇怪,这家店里也卖小馄饨,但是当时就是没多人去吃店里的,都吃外面摊子上的。我走进那家店的时候是和奶奶一起进去的,里面的老板娘和我奶奶是同学。那家店里的东西说实话没有那个摊子上的好吃,但是墙上的很多画让我深有感触。
当时我就认出来,是很多张纹身手稿。听这家店的老板娘讲说,这些手稿是他儿子画的。他儿子很会画纹身手稿,甚至还把这些手稿纹在了自己的身上。自己用针纹的,他儿子吸毒。他为了不让自己吸毒,打断了自己的腿,每天在家里纹手稿。
这个人,是疯子,也是天才。
我和李黔没有选择桥洞底下的馄饨,原因是李黔不喜欢吃馄饨。所以我们就吃了一家那个地方同样有名的早餐店,弄了点粥喝。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我喝粥可以喝白米粥,但是不能喝红豆粥和绿豆粥,但是却可以喝绿豆汤和红豆汤。我就是不喜欢两种口感在嘴里的感觉,我奶奶从小就说我这个习惯奇奇怪怪的。
我掏出手机,想看看王琦有没有睡醒。可是她的头像是灰色的,所以当然是没睡醒。但我却看见“漆黑夜里的火”在线。不知道为什么,我和他见过一面之后本来觉得他这个人挺好的。但是最近却总是觉得这个人有什么古怪,可能是因为他最近总是不在线吧。
我刚想发消息给他,却看见他的头像又变成了灰色,我失落地放下了手机夹了点咸菜到自己的嘴里。
回到家的时候,我和李黔都已经没有了困意。反正周末对我们来说都是最后一天的晚上才是用来写作业的,我和李黔打算去叫朱天宝和周末回家的汗青一起出去抓龙虾。现在的龙虾正道季节,李黔又会做龙虾。正好这样,我们可以弄点啤酒四个人爽爽口。我当时是不理解的,酒又不好喝,为什么说成是爽口。
朱天宝一大早就已经在汗青家里了,汗青应该也是大早上回来的。人凑齐了之后当然就是出去玩了,捉龙虾很简单。其实就是需要一个桶就行了。然后几个人骑着电瓶车到鱼塘那边的小沟里面摸就行,除了有时候会被龙虾夹出血,然后会被池子里面的虫子咬的浑身都是包,其他都还好其实。
我带着他们来到了鱼塘的旁边,这片鱼塘据奶奶所说使我们家的。但是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是别人的了,李黔和朱天宝已经脱掉了上衣,把裤腿撸了起来。直接下了池子。我也脱掉了衣服下池子玩,小时候父亲带着我一起来这里抓过龙虾。所以我们几个都是轻车熟路的,但是汗青却不愿意下来。这个我们倒是没有逼他,毕竟水沟里面的特别脏什么东西都有。人家是重点初中的学生,可能这样的活动不符合他的身份吧。
他拿着一根小木棍,用一根绳子绑在上面,绳子的另外一端绑着一个青蛙腿,这样可以钓龙虾。虽然这样的方法比摸龙虾慢十倍,但是好歹也算是能捉到一两只。
我们在水沟里面一直摸到了中午,桶里面也装着不少龙虾了。李黔告诉我们,龙虾生活在这样的泥地里面,我们养一两天是没用的,养时间长了还容易死。所以我们打算回去洗洗干净就开吃,朱天宝和李黔都提出要搞两瓶啤酒意思意思,但是我和汗青都是不喜欢喝酒的人。
李黔和朱天宝很快就把龙虾弄好了准备下锅了,我和汗青到阿勒家里买了两瓶啤酒给他们。路上还讨论着我们两个为什么不喜欢喝酒,还顺便聊了两句互相喜欢的姑娘。
说到这的时候,我把手机掏出来看了一眼。想看看为什么王琦怎么到现在还没起床,可是翻来翻去。我好像是找不到王琦了,我把手机递给了汗青。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弄了什么东西把王琦放到别的地方去了,可是汗青告诉我,王琦应该是把我删掉了。
那个时候,我有点懵,没搞懂情况。李黔弄好了一大锅的香辣龙虾,汗青当时没有告诉他们刚刚发生的事情,我也没说。只是在他们吃龙虾的时候,我一个人默默地喝完了一瓶啤酒。我的身体应该是慢慢开始能够承受酒精了,一瓶啤酒下肚我只是觉得稍微有一头晕。在几年前,舅公给了我一碗啤酒喝下去,我就在床上躺了很久了。
朱天宝和汗青走了,我把事情告诉了李黔。李黔告诉我按照最近王琦对我的表现,她应该是把我给摔了。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这么做,我没有做任何事情惹到她了,也没有把我们的事情告诉了老师。
李黔告诉我,其实在一段感情里你如果是卑微的形象,那么最后被抛弃的那一个一定是自己。我告诉李黔,我真的很喜欢她,喜欢她的样子,喜欢她的每一个动作。她好像不管是在干什么,都那样好看。可是李黔告诉我,感情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付出了多少不一定会收获多少的回报,或许你的付出在人家眼里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我没说什么,在感情这方面,我什么也不懂,就算再过几十年,我也不敢说自己真的明白。
我回到了大院,问太婆咬了两百块钱。太婆平时是不会给我这么多钱的,但是之前奶奶在她那里放了两百块钱,说是留给我的。所以我就拿了过来,拉着李黔到街上买了点酒喝鸭脖。好像是一瓶白葡萄酒和一瓶红葡萄酒,还有一书包的啤酒。
这是我人生当中第一次喝到酩酊大醉,但是这一场醉我没有忘记,可能以后也没法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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