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四章 反而歪打正着了?
李沐心中大石终于放了下来,让荥阳郑氏听崔尚号令,对自己来说,并无实际的损失。
可让李沐不解的是,郑观音做出如此让娘家让步的承诺,她真的有把握说服荥阳郑氏吗?
仿佛看出李沐心中的疑问一般,郑观音道:“我儿是否疑惑,为娘十一年没有与娘家联络,是否还能说服郑氏?”
李沐赦然应道:“是。”
郑观音轻叹道:“看来沐儿对世家传承不甚了解。”
“还请母亲指点孩儿。”
“世家传承,若无嫡子及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曾、玄以下亦同此。”
“先父是嫡长子,与郑之桓的父亲是同母兄弟,当初本该是先父继承家主,却因玄武门之变及罪,坐失承嗣的资格,先父因此郁郁而终,这才由郑之桓的父亲继承。”
郑观音喟叹道。
“如果郑之桓没死,为娘确实没把握说服郑氏。不过如今郑之桓因罪被杀,而为娘已经被朝廷册封为息王妃。如此一来,家主的传承便可回到先父一脉,该由家兄继承家主之位。”
李沐问道:“母亲的意思是,郑之桓因罪被杀,他的嫡子嫡孙便没有了继承的资格。”
“是。”
“这么说,孩儿的莽撞,反而歪打正着了?”
“是。”
李沐笑了起来,道:“这么说来,舅舅便是下一任郑氏家主?”
“论理,该如此。不过,先父一脉,这些年被压制,加上郑之桓子孙众多,事情必然会有反复。好在,为娘听闻崔尚有意与我儿联姻,同时有掌控五姓的野心,于是将计就计,答应了崔尚,手书一封,让其转交家兄。如此一来,崔尚必会帮家兄顺利继承家主之位。”
李沐听完,心中两个字,佩服。
原以为郑观音是为了帮助自己而答应崔尚,不想,郑观音不显山不露水,借力打力,既示好了崔尚,同时为她的大哥铺平了继承家业之路。
看来世家的女子确实厉害,而能做太子妃的世家女,更是厉害。
这会儿,李沐倒是有些好奇,自己那个名义上的妻子,会是怎样的存在。
“母亲心思慎密,孩儿受教了。”
郑观音见李沐领悟迅速,心中也赞孺子可教。
“至于皇帝那儿如何交待,还得你自己想辙。”
“孩儿会想出应对之法的。”
“去崔家纳采之事,我儿以为选谁去合适?”
“这……。”李沐一时想不出合适的人选来,如今自己贵为嗣王,这提亲之事,关乎颜面,自然不能随便选人过去。
可朝中重臣要么不合适,要么是敌对者。
最关键的是因为与崔氏联姻之事,需要保密,不以宣之于众。
这样一来,所选之人便须在自己的亲信中选择了。
可自己的亲信基本上都不合适这种说媒提亲的兼职。
李沐为难起来。
郑观音道:“既然我儿没有合适人选,那为娘替你做主了。”
“母亲有人选?”
“如果家兄顺利接任家主之位,以我儿舅舅、荥阳郑氏家主的身份上崔家提亲,如此想来应该不失你嗣王的身份。你意下如何?”
李沐听了,觉得很合适,“孩儿听母亲的。”
此事说定,郑观音转变话题道:“五姓世家养望数百年,不是想铲除就能铲除的。沐儿就算有日可完成复仇大业,也须记住,世家可压制不可铲除,否则必引得天下大乱。”
李沐闻听不以为然,心中以为,这是郑观音站在娘家的角度上考虑问题。
“母亲放心,孩儿不会亲自向世家动手。”
“此话何意?”
“既然皇帝有铲除世家之心,孩儿何不坐享其成?甚至,可暗中推波助澜。如此一来,五姓世家恐怕怪罪不到孩儿头上。”
郑观音微蹩眉头道:“我儿为何非要对五姓世家不利?”
李沐答道:“不是孩儿非要对五姓世家不利,而是五姓世家确实阻碍了大唐的强盛,天下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土地和人口掌握在世家手中,如果孩儿有朝一日成就大业,也无法容忍这种现象的存在。”
“沐儿,你父亲的治国方略,与士大夫共治天下,难道你也要违悖吗?”
“不,不。母亲想来是误会了。父亲所言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治国方略,孩儿自然是要坚守的。可孩儿以为,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不是将天下交给士大夫,更不是交给世家。况且,孩儿也并无将天下世家一并铲除的想法。”
“那你是何意?”
“孩儿是想,从天下世家取仕治理天下,而非任凭世家吞并土地人口。”
“我儿的意思是,是收回世家土地人口,然后让他们入朝为官?”
“正是。不过不仅仅为官,还须引导世家从商。如此世家既脱离了土地,但并未损失立身之本,而农民因此获得了土地,朝廷也就达到了集权的目的。”
“可土地、人口是世家的基石,岂能轻易于人?”
“所以嘛,孩儿才想借皇帝之手。不过母亲放心,世家真要到了生死存亡的一刻,孩儿不会坐视不理,必要的援手还是会伸的。”
郑观音听明白了,眼前此子甚至已经有了他独到的治国理念。
看来,他手中掌握的实力绝非仅仅自己所能见到的这一些。
郑观音虽然有些为娘家担忧,但眼下想这些还太早。
所以,郑观音道:“既然我儿已经胸有成竹,那为娘就不再劝了。”
“谢母亲体恤。”
……。
第三天一早,韩仲良、马周联袂来访。
禀报了与崔尚等人的谈判结果和钱庄事宜的进展。
李沐自然无不赞同。
在得到李沐许可之后,三人联名向朝廷上奏疏。
由朝廷确认与五姓世家的协议。
三人一起携奏疏进宫面圣。
李世民早就点头过,于是,一天之后,朝廷诏书发出。
将设置钱庄事宜,诏告大唐各州县官府。
朝廷敕谕,“门下,制曰……钱庄其事,关乎国本民生,天下诸州县臣工,须倾力协助……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所谓命为制,令为诏。
皇帝颁布国家制度,是谓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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