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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晨读


  周二,天色还有些清晨的蔚蓝,教室里琅琅的读书声就响了起来。

  今天是英语早读,刚入学的英语内容,只是一些简单的单词,课文无非就是李雷和韩梅梅的见面问好,此时这对全中国学生见证的青梅竹马,才刚刚展开秀恩爱的宏图第一步而已。

  而还有一个声音,极其引人注目地大声背诵着,不仅流利通顺,还很有讲究地有一副抑扬顿挫的强调,仿佛真的是外国人在念一样,这时候的同学们还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伦敦腔,只是觉得第三排中间那男生真扎眼!

  林安琪也是这么觉得的,她家庭向往西式生活,从小也接受了良好的英语教育,与班上的同学们相比,熟练掌握运用了时态的她,已经足以面对中考考题了,是其中的佼佼者,但在身边摇头晃脑的讨厌男生面前,还是显得尤为不足。

  讨厌讨厌真讨厌!声音那么大,烦死人了!

  “Inme,past,present,futuremeet,于我,过去、现在和未来

  Toholdlongchidingconference.商讨聚会各执一词纷扰不息。

  Mylustsusurpthepresenttense林林总总的欲望,掠取着我的现在

  AndstrangleReasoninhisseat.把“理性”扼杀于它的宝座

  Mylovesleapthroughthefuture'sfence我的爱情纷纷越过未来的藩篱

  Todancewithdream-enfranchisedfeet.梦想解放出它们的双脚舞蹈不停

  Inmethecave-manclaspstheseer,于我,穴居人攫取了先知,

  AndgarlandedApollogoes佩戴花环的阿波罗神

  ChantingtoAbraham'sdeafear.向亚伯拉罕的聋耳唱叹歌吟。”

  ……

  摇头晃脑,那股子腔调韵律似乎在颅腔中鸣响,回味无穷般,看他陶醉的样子,林安琪很不爽,自己听不懂他在背什么,就更不爽了,气呼呼道:“你打扰我背书了!”

  她也没有背课本上的内容,而是拿着一本英中双文版的《普希金诗集》。张彻一阵好笑,普希金是俄国诗人,如果真要追求原汁原味,那应该去看俄语版,弄个英文版的背,是个什么意思呢。

  “这么多人都在背书,就我打扰到你了?”他笑了笑,没把小女孩儿的嫉妒心思当回事儿。

  “你离得近,你声音大!”林安琪理直气壮。

  跟她继续讲道理明显不智,张彻转过头去,继续背诵起来,男孩儿还未变声的声音带有一分稚气,同时也带着朝气,林安琪见他不理自己,也较劲地背了起来,并且一定要比他声音大!

  张彻丝毫没有被她的声音影响,还是自个儿背自个儿的,声音也没有继续变大,按照平常的节奏一路顺溜下去,很快地就又背诵了一遍,他觉得这首诗差不多已经熟记于心了,便要翻页去看下一首,不料刚有动作,就被一只小手压了下来,林安琪凑过脑袋,柔顺的发丝与清馨发香盈盈,她丝毫不顾自己已经超过了那条亲手画下来的三八线了。

  “《于我,过去,现在以及未来》……西格里夫·萨松?这是谁,你背的都是些无名小辈的诗,真是无聊!我可是背的大诗人普希金的诗!”

  林安琪扒拉着过去,把那段译文的标题和作者看了看,不屑一顾地把书还给他,一边还心里美美地想,自己无名小辈这个成语用得真好!

  张彻笑了笑,不打算搭理她,继续要翻页背自己书,这时,前座的萧玥把小脑袋转了过来,好奇地看向他:“西格什么……萨松,是谁啊?”

  萧玥就是张彻觉得能跟林安琪角逐班花之位的两大有力人选之一,她有着一双细长的弯月眉,弧度显得有些小妩媚,而又不过于轻佻,要按照挑美人胚子那个办法来讲,她的眼睛稍微显得有点小,但正好配上那副眉毛,而且琼鼻和唇形都显得特别完美,搭配上那弧线饱满的鹅蛋脸,以及尖而不兀的下巴,就五官来讲,反而是最协调的,唯一不足的就是,她的身高稍稍有些矮,五六年级以及初一的女生,在发育上应该是普遍压制男孩子的,这个时期可有好多男生有被女同桌打哭过的痛苦屈辱经历,而此时的萧玥穿上鞋子也才刚好一米五。兴许是比较晚熟,她不仅身材娇小,胸前也很单薄,明显是还没开始发育。

  然而这些对张彻来说都不是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她竟然梳着双马尾!在这个普遍都是短发或单马尾辫,连黑长直都少有的年代,她竟然梳着双马尾!娇小双马尾美少女简直就是正义好么!

  在帮老师调座位时,他用班长的权力厚颜无耻地将她调到自己前面坐,为的就是平时无事,能够赏心悦目一点。入学这一周来,他对林安琪不冷不热,对萧玥丫头倒是有求必应,大献殷勤,这自然更引起了林安琪的不满,一气之下打了他不少小报告。

  “噢……这个就有讲头了,你转过来,老师过来了我提醒你。”张彻一下就精神了起来,忙把板凳提到了前面一点,坐得端端正正,指着那页道,“萨松是英国近代著名的反战诗人及小说家……恩我平实点儿说,这小子是个富二代,出生于伦敦上流家庭,在剑桥大学读书,又有钱又有知识,可谓是人生赢家,但他也不知是不是书读多了脑袋发抽,竟然跑去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还是以普通士兵的身份,你说这不是傻么。”

  说到这里,他啧啧啧啧,一副摇头的样子。萧玥看他说话风趣,活灵活现,咯咯笑了起来。

  “后来他看到死人多了,战友也阵亡了不少,这下可给吓着了,忙退伍回家,继续过起他的潇洒生活,没事儿伤春悲秋一下,就惬意得多了。这首诗是他的代表之作,你看这句啊,这句一定要记住,以后拿去当QQ签名,唬得别人一愣一愣的。”

  他指着那句,语气淡淡,少了些调侃,多了点认真,轻轻念道:“Inmethetigersniffstherose.”

  “这一句意境已经很优美了,更经过我国的余光中大师改造翻译,余光中你不知道?没关系,反正你以后会背他的《乡愁》……咳咳,然后就是我们看到的这一句了,可以说是他们二人的共同作品。”

  “我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他一边念着,一边在本子上轻划,釉色纯黑漂亮的钢笔几个来回,一排潇洒漂亮的钢笔字就出现在纸上,翻边飘逸,而脊骨极正。

  (明天去医院做胃镜,今天只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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