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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解救阿狸的办法


  圆满层次的基础基因,就这样简单的达成了!!!

  【基础信息】

  宿主:潘韬(皮特·潘)

  身体状态:健康

  生命层次:凡人

  寿命:19岁(96年)

  基因点:基础基因100,原始基因93,变异基因56

  兽魂:青叶兽兽魂、紫金竹节兽魂……

  身体进化条件:基因100点

  【属性】

  体质:4.05

  精神:5.5

  【二级属性】(精英人类模板)

  力量:4.55(体质+0.5)

  韧性:4.55(体质+0.5)

  移动速度:4.55(体质+0.5)

  反应速度:5.28(精神+体质)*0.5+0.5

  注:普通人类平均值为1。

  从99点基础基因提升到圆满,潘韬的体质,足足提升了0.5。

  如此巨大的提升,他仅仅只是消耗了6点积分而已。

  在神之庇护所,不知道有多少人,费时费力的食用基因兽肉,花费十几年的时间,食用数百只基因兽才能将基因补满。

  而他,仅仅只花了几秒钟。

  潘韬还发现,他的精神居然也提升了,要知道,他食用基因兽精华,一直都是提升的体质,精神从来就没提升过,哪怕一丁点也没有。

  没想到,随着基础基因的圆满,精神居然也会增加。

  这倒是让潘韬挺意外的。

  超高的精神力,一直给潘韬带来了不少的优势。

  如果没有这超高的精神力,他也许已经死在瓢虫男手下,也许已经死在了狮子湖畔,归元庇护所的测试,更是不可能拿到十星的评价。

  如今,精神力再次提升,潘韬自然十分高兴。

  积分!

  还真是个好东西。

  可惜,他现在只剩下14积分了,这点积分,还不足以兑换足够的原始基因精华,要不然,他会一口气将原始基因补满。

  无所事事的潘韬,继续在系统商城内浏览着。

  基因精华是个惊喜,他想看看,商城内还有没有其它惊喜等着他。

  超级士兵血清(售价:500积分,商品介绍:打破人类极限,释放体内潜能,功效:将体质与精神提升至人类极限,成功概率:100%,使用方法:皮下注射,副作用:人格放大)

  振金(售价:10积分每克,功效:坚不可摧,吸收热能、动能及其它能量)

  咦,这是什么。

  在功能类商品中,潘韬发现了一件特别的商品,其它商品的价格,大多只是个位数,乃至一百积分。

  而此件商品的价格,赫然达到了一千积分。

  要知道,即使是神级基因精华,也仅仅只需125点积分,一份超级士兵血清,也只需500积分而已。

  潘韬点开了商品介绍。

  万能钥匙(售价:1000积分,功能:开锁,天下间没有它开不了的锁,备注:此商品为一次性消耗品,一把钥匙只能开一把锁。)

  刹那间,潘韬的内心仿佛被一道闪电划过。

  这钥匙!

  潘韬想到了锁住阿狸的那五根铁索。

  阿狸的身体,是被5个黑色的铁箍锁住的,这个没办法解开,但是,在铁箍与铁索的连接处,却存在着5个神秘的符文,每隔几个呼吸,这些符文都会闪耀出淡淡的金色光芒,隐约可以看出,那金色的光芒是一把锁的形状。

  或许,万能钥匙能解开那金色的符文锁,只要将符文锁解开,阿狸就能获得自由了。

  想到这里,潘韬发自内心的感到高兴。

  可惜。

  这万能钥匙实在太贵了,一把就要一千积分,而阿狸,整整需要五把。

  积分,积分!

  处处都需要积分。

  潘韬眼里,对积分充满了渴望。

  到底要怎样才能获得积分呢?

  目前为止,潘韬才接到了一个支线任务,仅仅只有这么一个可以参考的任务,潘韬也完全摸不准,到底他要怎样才能触发支线任务。

  需要救人?

  那么多狱警被剑齿虎杀了,也没见系统出个提示。

  需要击败对手?

  今天遇到牌皇加剑齿虎,也没见系统发布什么支线任务。

  潘韬头都大了,仿佛系统发布支线任务完全是看它心情一般。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等下次系统发布支线任务,再去寻找规律好了。

  ……

  天刚蒙蒙亮,潘韬就起床离开了旅馆。

  吃完早餐后,他便找了家商场,采购了几套宽松的衣物,换下一套后,其它几套随手丢进了系统背包里。

  之后,他又采购了一些食物和水。

  本来,他是想买几把枪的,只是,他刚越狱,正规途径根本买不到枪械,所以,他才退而求其次。

  一股脑将杂七杂八的东西丢进背包,轻装上阵,潘韬踏上了他的回家之旅。

  圣安东尼奥市,距华盛顿有一千五百多公里。

  按理说,他应该乘坐飞机或者长途汽车、火车这类交通工具的,可是潘韬才刚越狱,他现在就是个黑户,踏进机场和汽车站简直是自投罗网。

  或许,偷车和枪车是种不错的选择。

  可是,潘韬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犯罪份子,昨天抢车,那也是为了救人,出于无奈之下的被迫之举。

  系统背包内取出地图,找准路线后,沿着马路,开始奔跑起来。

  是的,潘韬是打算徒步穿越一千多公里,前往华盛顿。

  刚开始,在市区内,潘韬只保持了人类正常的速度,半小时后,潘韬便跑出市区,人烟渐渐稀少,索性便迈开步伐,全力奔跑起来。

  90迈。

  100迈。

  一直提升到120迈,潘韬才保持着这个速度。

  这个速度,已经超越了地球上最快的陆地生物了,即使是猎豹,也达不到这个速度。

  即使是在高速公路上,一般的汽车也就这个速度了。

  只见潘韬夸张的摆动着手臂,每一步跨出,都能飞奔出十多米远。

  这种奔跑方式,是潘韬总结出最节省体力的方式了,潘韬计算了下,就算不休息,保持着这种奔跑方式,他甚至能持续两小时以上。

  其实,潘韬的速度还能更快,只不过,再加速的话对体能消耗会比较大,如此一来,反而得不偿失了

  飕飕……

  感受着劲风从他耳畔吹过,这一刻,他只觉得无比的自由,这是一种脱离了人类本身桎梏,超然与物外的自在逍遥。

  虽然,借助交通工具,速度还能更快,但那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一个半小时过去,潘韬已在这条笔直的公路上飞奔了一百多公里。

  期间,路上遇到了许多汽车司机。

  无数人跌破了眼睛。

  也有一些胆大的,摇开车窗向他打招呼。

  甚至还有人向他提议,比比他和汽车哪个更快。

  不过却被他摇头否决了。

  潘韬有些高估他的体质了。

  原本,他以为他可以持续奔跑两个小时以上的。

  然而,还不到两小时,他就感到有些吃不消了,心跳不由控制的开始加速,体内热量产生速度超过散发速度,双腿肌肉开始疲劳。

  即使以练力圆满的掌控力,他的身体都出现了一些不受控制的变化。

  正在潘韬考虑要不要休息一下时。

  他的身后传,传来了汽车呼啸的声音,是辆绿色皮卡,美国最多的车型。

  很快,那辆皮卡就追了上来,和潘韬速度保持了一致。

  车内的司机摇开了车窗,朝潘韬喊道:“嘿,小兄弟,要不要我顺你一程?”

  潘韬也不推迟,直接跳到车边,挂在了车上。

  在皮卡不减速的情况下,潘韬直接打开了后车门,钻了进去。

  车主是一个满脸胡渣的秃顶中年男子,身穿一件半旧的皮夹克,嘴里叼着一根粗壮的雪茄。

  车的副驾驶上,坐着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可爱男孩,显然,是车主的儿子。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你要去哪?”车主开口道,随即自我介绍道:“我叫多恩·乔治,这是我的儿子欧文·乔治”。

  听到爸爸介绍,小朋友转过身来,向潘韬问好:“叔叔好!”

  “小朋友嘴真甜!!”潘韬微笑着摸了摸男孩的头,随即又向车主道:“我叫皮特·潘,打算去华盛顿。”

  “华盛顿!”

  “这么远,你不打算乘车去吗,你们变种人真是厉害,居然能跑这么快!”司机一边掌控着方向盘,一边感慨的道。

  “你怎么知道我是变种人?”

  “这还用想吗,普通人怎么跑的比汽车还快,也只有拥有各种天赋的变种人,才会跑得这么快,小兄弟,你的能力是速度快吧。”

  “算是吧!”潘韬不可置否,随即又问道:“你不怕变种人吗?”

  潘韬一路跑来,遇到不少人,都是避之不及,主动邀请他上车的,这还是第一个。

  “变种人不也是人吗,有什么好怕的,真羡慕你们……”

  ……

  路边的风景飞快的后退。

  多恩·乔治是个很健谈的人,特别是聊到变种人时,他更是有着说不完的热情,从他的语气可以看出,他对变种人有着说不出的羡慕。

  或许是受他爸爸影响,小男孩对变种人也是特别的向往。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对一种事物,有的人极度厌恶,有的人却是充满着向往。

  正在他们聊的火热的时候,多恩忽然不说话了,随即他缓缓的踩下刹车,车速慢慢的降了下来。

  “前面,好像出事了!”

  确实是出事了。

  潘韬看到,原本通畅的高速路上,已经堵得水泄不通,前方,浓浓的烟雾正在向四周弥漫,从烟雾中央,隐约可以看见闪耀着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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