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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九节 司法改革


  引入英国式的陪审团制度后,积累了大量判例最后编入法律不说,陪审团制度在中国的试行也产生了一些不适应。这种类似吵架双方,争取围观群众支持的司法原理,其实很容易平息民怨,因为裁决是否有罪的,是老百姓,是围观群众,是公众,所以输了官司的人,如果不服可以继续上诉,很难讲输了官司推到法官不公,或者吃拿卡要上来,更不会迁怒到政府身上,出现某一件特殊的挑战了公序良俗的司法审判,最后公众将愤怒加到政府身上的事件,因为判决的就是公众,而公众的观念就是公序良俗。

  所以陪审团制度下,往往决定胜负的,就是当地的文化习惯,而不是权威性的法官。

  这种制度当然有不利的地方,因为他会有地方保护主义存在,当地人更容易得到包庇,因此后世许多中国公司到美国打官司总是输,原因就在于这里。

  又由于中国有顽固的欺生文化,欺负外地人的情况十分普遍,异乡人哪怕是劣迹斑斑的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也往往十分乖巧。出现在这种情况的原因,大概是因为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有关,外地人来到自己生活的地方,挤占了自己的生存空间,跟自己有没有什么亲戚关系,当然要欺负欺负了。

  由于这种情况,引起了外地人对法院的广泛不满,外地人在跟当地人发生冲突之后,很少打官司,大都采取了忍耐的态度,反过来助长了欺生的文化。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事实上的犯罪。鼓励犯罪当然不是司法的目的,所以这一点是必须调整的。

  周琅采用了异地审判的原则,只要当事人中有一方提出要求异地审判,那么审判就可以改到异地进行。这不仅适用于外地人跟本地人之间的司法纠纷,而且也适用于本地人之间的司法纠纷,毕竟如果两个人一个劣迹斑斑,另一个名声很好,由当地人组成的陪审团很容易因为感情而做出跟事实不符的认定。法律维护的是公正,包括那些没有犯罪的坏蛋的公正,也得维护。

  另外中国还是一个权威式的尊老文化,习惯法中大量的司法活动,其实并不是发生在官府,而是在地方上的长老审判,广大乡村中,大量适用的并不是国家颁布的法律,而是当地权威人士的裁决。

  由于陪审团制度下的判决,并不要求陪审团成员的年龄、出身和知识背景,陪审团是一种义务,而不是权力。当一件司法纠纷发生后,法院会从当地合法的纳税人中随即抽取陪审员,这些陪审员有义务出庭参与审判。

  但大多数合法纳税人其实都是正值壮年的劳动者,在现行税制下,大多数纳税人还是作坊主、商人阶层以及农村的地主。而在乡村发生的司法纠纷,往往都是当地乡绅协调解决,很少闹到打官司的程度。往往司法审判都是发生在城里,于是陪审员主要就是一些作坊主和商人。但打官司的双方,则大多数都来自农村,因为毕竟中国是一个正在转型的国家,城市市民阶层尚未诞生,就算那些已经定居在城里的第一代居民,他们往往也抱着乡族观念。

  于是出现很多审判结果,败诉的一方都不服气,认为他们看不起的那些城市手工匠人,小商人的裁决不公,很多乡村出身的读书人甚至认为自己被这些人审判是一种侮辱。而陪审员也不满意,这些工商业的从业者,往往很不愿意浪费自己的时间在不相关的事情上,除了个别对这种司法审判有兴趣的闲人之外,大多数人接到法院的出庭通知都不太乐意接受。有大量陪审员逃避司法义务,他们告诉法院说自己病了。往往一场审判要更换很多陪审员,甚至延误审判程序。

  这种让当事人、陪审员和法院都感到不便利的程序,当然不是一种好程序。民间大量要求让法官独自审理的声音出现,这是服从权威的文化使然,大家愿意相信那些职业出身的法官的权威。

  但周琅拒绝了,他觉得法官的权力太大也不是什么好事,加上大陆法系对法官的职业素质要求太高,很难短期内培养出大量合格的法官。

  因此周琅还是坚持陪审员制度,只是对此进行了调整。既然老百姓普遍尊重权威,那么就请权威来判决。这些权威,除了乡绅这些读书出身的基层文化领袖之外,还有老人。尊老文化下,除了认可权威人士外,老人的话也是要听的,当然绝大多数权威人士,本身就是上年纪的老人,一个十岁的孩子,哪怕是个神童,也很难获取这种依靠时间积累起来的权威。而且诶老人普遍比较闲,爱管闲事,不会拒绝参与司法审判,他们也热衷于为别人主持公道。

  陪审员不在从纳税人中随即抽选,而是从年纪超过50岁的老人中随即抽选,不管对方的知识程度,也不论对方是否是纳税人,当然合法还是要坚持的,一个强盗头子,是没有权力参与神圣的司法审判的。

  结果英国式的陪审员制度,跟中国的权威审判结合在了一起,形成了长者审判的情况,这种结合总体上是方便了法院、诉讼双方的,因此还算比较认可,毕竟乡村的权威裁决,也往往是好几个老者一起处理,几个家族长老,双方的家族首领坐在一起摆个茶,就摆平了大多数纠纷。现在不过是把茶话会摆在了名面上,摆在了法庭上而已。

  这一套司法制度开始推行,虽然不可能尽善尽美,但如果施行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改就是了。周琅可不是朱元璋,颁布了政策之后,还专门下旨,敢改一个字的,以谋逆罪论处,搞的后世皇帝改革是不孝,大臣要改革就成了谋反。

  司法改革的完成,意味着传统的刑部制度,也得到了改革。

  六部体系中,也就是一个吏部,一个礼部保留了更多的传统。

  吏部虽然是老一套,可大体上还是能够起到规范官员升迁任免的作用的,过去的弊病主要是执行问题,和那些人破坏选拔机制,察举不严不说,完全是卖官鬻爵,周琅对吏部的改革主要集中在监督上。

  礼部中那些祭祀类的传统文化形势,周琅不打算改了。但礼部管理的科举,他实在是无法继续维持原状,他可以不改科举,不仅仅是他向王辅做了承诺,而且王辅死前对科举都如此耿耿于怀,可见大多数旧文官都有这个心态。

  科举真的是一点都不能动,包括考核的内容和考核的方式,周琅曾试图在科举中加入自然科学内容都被集体抗拒,所以这是一个死穴,谁都不能动,除非想打破一整套官僚机构,而这套官僚机构目前还让中国保持着全世界最稳定的社会秩序,根本没有道理完全废弃。

  但周琅很明白,科举那一套制度,绝对是不合时宜了。

  所以周琅打算调整,科举该怎么搞还怎么搞,他已经实践出了一套可行的方案。那就是在户部官员的培养上,当时因为户部无法做到对账目的严格管理,所以周琅规定,户部官员都必须经过学校培训,等于是将科举考出来的士子,送到学校里再造一番。

  考科举是很难的,周琅是亲自见识过多次科举的,年龄不一,有的胡子都还没开始长,有的头发都花白了,对科举这件事,中国读书人有一种宗教版的执着。穷人还能说是为了改变命运,许多富人家的子弟,也愿意为此付出一声的精力。

  所以当年周琅才想用科举作为动力,激励中国读书人接触自然科学。如果当时能够实现的话,现在恐怕中国读书人中,自然科学普及率会高的惊人,以寒窗苦读做学问的功夫来研读自然科学的话,得出多少大师啊!

  周琅发现,那些别选入户部,然后分配到学校读书的士子们,尽管年龄有大有小,可是在接受自然科学的课程中,他们并不比普通年轻学生学的慢,而且他们读书的心态更端正,更用功,也许是寒窗苦读培养出来的刻苦习惯,基于毕业去做官的这些士子,往往比普通学生付出的努力更多,进步更快。

  这让周琅明白一个道理,这些科举选拔出来的官员,可能在知识上有些陈旧,跟不上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但他们的智力本身是没有问题的,能闯过科举这条千年独木桥,至少在天生的智力上,他们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问题也很明显,户部这个需要会计技能的部门,确实有足够的理由让官员回炉再造,其他部门也可以找理由把士子送入学校去。但年纪真的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许多人花费无数他们的和国家的资源,终于挤入了官场,然后头发花白,他们还能为国家奉献几年?

  如果给科举限定年龄,篇数这些头发花白的士子,对科举最为执着,甚至可以说为此赌上了一生,突然宣布他们不能参与科举了,无数绝望的老童生自杀的可能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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