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最好的风景
离开了孙希平所在的院落,孙骆涯就直接略过了途径的所有院子,冬日的景色其实绝大部分的院落基本相同。到了开春之后,春暖花开,万物复苏,不同院落里的景色便会各不相同。
之所以会这么说,那是因为不同的院落花圃里,所种植的花草都不一样,每一座院落里的花圃所种植的花草都是同一种类的,比如这座院子里花圃种植的是牡丹,那这座院落到了开春之后,满院子都会飘起牡丹的香气。
孙骆涯在角鹰山上生活了这么多年,自然是山上每个院落都有去玩过,有时喜欢某种院落里的花香,就会在该院子里一住就是大半年。似乎是因为同种类的花实在过多,致使即便到了此花枯萎之后,院子里的花香还能持续一个季度之久。
回到自己的院落,意料之外的没有见到孙雅儿坐在亭子里,将脸贴在石桌上。心想着这妞儿不知去了哪后,孙骆涯已是来到了屋外的凉亭中坐下。将腰间的刀剑分别安放在了桌子上,突然的,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下意识地怔了怔,这才合上眼,开始习练易筋经义中的呼吸法门。
在剑道方面悟性奇高的魔教少主,到了呼吸法门这里,就有点无处借力的乏力感。以前他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呼吸法门一说。
自从他接触这篇呼吸吐纳的法门开始到现在,始终只能一次次重复书上记载的方式进行呼吸吐纳。
他也不是没有尝试过改变呼吸法门的运行方式,可他尝试了几次,即便能改变呼吸法门的原有方法,可改变了之后,他却觉着自己体内的气息会因为改变的呼吸法门而变的格外紊乱。
他曾听说过“练功走火入魔”一说,当即吓得连正常呼吸都不敢了。直到实在憋不住气了,这才察觉到自己体内的紊乱气机已经趋于平静。
在这之后,他就更不敢自作聪明,随意更改呼吸法门运行的方法了。而是按部就班的,一遍复一遍的习练。久而久之,他竟感觉到了自己的上下丹田之中,有了新的气息生成。只不过,这两道气息很薄弱,随时都会散掉。
后来他就连休息都不敢休息了,直至不断练习呼吸法门,将这两股孱弱气息温养至差不多可以勉强自我维持而不散的时候,这才停下来休息了一时半刻。
这两股新生气息的产生,自然不是别的,而是继原先那股已经炼化成崩劲的劲气之后的又两股阴阳二气。如果这事让同时拥有压劲和踏劲的子兔知晓,恐怕她连眼珠子都能瞪出来。
要知道,她第一次孕养劲气时,即便一旁有师父和师兄弟们的帮忙,可她仍旧是花了将近三年的时间,而后来练就第二股劲气的时候花费的时间就要小上一些,也就在一年内完成了。
不过这对于半年不到,就成功炼化完成第一股劲气,之后又在四五旬内,孕养出第二股阴阳之气,时间之短暂,委实叫人心惊。
当然了,他能这么快抓住契机,将随时都会消散掉的阴阳二气稳固强健,自然与他所习练的呼吸法门有着密切的关系。
要知道,这篇呼吸法门的创始人,可是将呼吸吐纳法与自己的寻常呼吸融汇在一起,甚至到了后来,吃饭、拉屎、睡觉、打坐、练功等等等等,一呼一吸皆是修行,一吐一纳皆是孕养。
体内阴阳二气更是随时随地的生成壮大,更是无时不刻不是在他体内交泰阴阳,致使他全身上下五十二个单穴、三百零九个双穴、以及四十八个经外奇穴,共计四百零九个气穴之中,皆有劲气。
在当时,就曾有一位大宋的知名剑客携名剑而来,要与他分个胜负。却不料,此人只是大喝一声,那名剑客手中的名剑就突然炸裂成无数碎片。等到这名剑客回过神来时,他至此才发觉自己的胸口已经不知被什么东西给炸裂出了一个磨盘大小的血窟窿。
原本只是要分胜负的大宋剑客,却不料只在他的一声高喝中,连生死也一并给分了。
剑客惨死,男子就扬言从此退出江湖,剃度做了和尚。说是要忏悔自己的罪过,更是要在佛祖座前,替这名大宋剑客的亡魂超度至彼岸。
这桩秘闻,是最近几天孙骆涯去拜访万老爷子,在与他唠嗑时听来的。而且万老爷子还说了,说是这桩秘闻其实就发生在二十几年前,发生时,孙骆涯还没出生呢,那时候孙希平还没跟老唐王的长女李若琳相遇,却是跟他那两位结拜的兄弟到处生事。当时的江湖,正因为有这些惹了事又不怕事的年轻人存在,所以那时候的江湖才是个特别热闹的江湖、
那时候,江湖上还没有正魔之分,门派只是门派,江湖人只是江湖人,哪有现在的正道人士与魔道人士,更没有人人得而诛之的魔教教主。
那时候的江湖,真个是:“三尺明月负肩头,烈酒豪情挂心头,两袖青龙生死向,携侣江湖长生游。”
而如今的江湖,即便孙骆涯还没有真正走入江湖,只不过是在岸边观望了江湖的深浅,可他还是依然觉着,这座江湖不是他想要的江湖。他所想的江湖,远远不是如此肮脏的江湖。
可万事通万老爷子告诉他,说如今的江湖,虽然远不如二十几年前的江湖有意思,但绝对比二十几年前的江湖要干净许多。
他还说,在二十几年前,江湖中人可是连大唐官府也不曾放在眼里的。
就拿孙希平来说,为何孙希平会与大唐王朝的金枝玉叶相识?还不是因为这个兔崽子,在二十几年前与他那两位拜把子的兄弟打了个赌,说是敢不敢比比谁能把皇宫里老唐王最珍贵的东西给偷出来。
在当时,孙希平在三人之中排行老二。三人趁着月黑风高,一齐潜入皇宫,几个时辰后,三人约定一同在皇宫金銮殿的屋顶碰头。
老大最先到来,其次是老三,最后才是孙希平。只不过当他们看见自家兄弟扛着一条大被褥到来时,两人的脸上皆露出看一个傻子的表情。
咱们是来偷宝贝的,你丫的扛一条棉被出来作甚?
当即,老大和老三就各自拿出了他们偷来的宝贝,一一亮相。
老大拿出来的是一只纯金打造的杯子。
杯体上分别匍匐着九条金龙。
其中八条分作四对,每对之中,一条龙昂头朝上,一条龙俛首向下,头朝上的四条龙,分别将龙头伸到杯口内,呈现俛首饮水状。
此外,当杯中注满液体时,会触发杯内的机关,将水从龙头朝下的四条龙的龙嘴中喷出。至于最后一条龙,却是龙头延伸至杯底,而龙尾则弯曲至杯口,是为此杯的杯把。
老大说,这口金杯名为“九龙杯”,当杯中注满宫中御制的琼浆玉酿时,杯中将会有九龙戏水的奇观。在当时,他们也无处拿酒,故而就暂且按下了注酒看游龙的兴子。
老大偷来了九龙杯,老三偷来的东西也是价值连城。
他从腰后掏出了一条黑色布袋,随后又从布袋子里掏出了一只硕大的锦盒。而当锦盒的盒盖一经打开,便有一条他们手臂膀粗细的白光,直冲云霄,亮丽非凡。
三兄弟定睛一瞧,原是一颗婴儿头颅般大小的明月珠!
这明月珠又叫夜明珠,在夜间能自行放光。世间夜明珠不在少数,只不过大小不一,小的有碎石般大小,大的有拳头般大小,可如一颗婴儿头颅般大小的夜明珠也不是没有,但只在少数。
不过,能与眼前这颗白光直冲九霄的夜明珠比起来,却要逊色许多。不过两息的时间,天上那道炽烈的光柱就此消失,原是老三将那夜明珠的锦盒盒盖给盖上了,心怕这大半夜的太过惹眼,将皇城内的大内高手都给引来,到那时候,他们三个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见过了兄弟两人的宝贝,最终还是轮到了老二孙希平的。
老大老三下意识地看向老二肩头扛着的棉被,心想咱们可是来皇宫里偷宝贝的,就算皇宫里的被褥价值千金,可也比不得九龙杯与明月珠呀。
就在他们二人百思不得其解时,孙希平就将肩头的被褥轻轻安放在了金瓦上。
只见这家伙将被褥在屋顶上小心翼翼地摊开。不多时,便有一位相貌美到足以让见过了大风大浪的三兄弟几乎窒息的女子躺在被褥之中。
那名女子瞪大着她那双极为好看的桃花眸子,牢牢地盯着眼前三人。
而他们,却也同样瞪大着眼珠子死死地盯着这位美人儿。
女子一袭宫裙打扮,雍容华贵的气质更是丁点的遮掩不住。即便此刻瞪大着那双好看的桃花眸子,可这张极美的容颜上,却没有丝毫的惊慌情绪,反倒是柳眉微皱着,似乎想不明白这三人到底是来皇宫做什么的。
对于这位女子极其不合情理的平静情绪,兄弟三人更是一脸的不可思议。若是换做寻常女子,此时被人如此掳来,脸上多少会有惊慌,或是恐惧的情绪。可这个女人,实在是太过于镇定了!
当下,老大就开口问道:“希平啊,这女人应该不是寻常宫女吧?”
孙希平点了点头。
这时候,老三也开口问道:“二哥,她什么来头,你偷她干嘛?”
孙希平故作神秘,道:“咱们既然是来比试看谁偷老唐王李芝高的东西最珍贵,那她的来头,肯定非同一般了。”
听他这么一说,老三立即恍然道:“我知道了,她是老唐王的女儿!”
孙希平点头道:“老唐王的女儿贵为公主,便是金枝玉叶,万金之躯,更何况,老唐王的长公主比起那位早早便封为太平公主的李玉婵,却是只好不差。”
老大撇嘴道:“这位长公主难道就比我这九龙杯还值钱?”
孙希平笑道:“兄弟啊,咱们比的是珍贵。你这谈钱,可就俗了啊。”
老大道:“我觉着,公主可没我的九龙杯值……珍贵。”
孙希平道:“兄弟你可知这位长公主的封号?”
老大不解道:“她是凤麟公主,怎么了?”
孙希平笑着摇头道:“大兄弟,可曾听过凤毛麟角这个词?凤与麟都是奇珍异兽,更是只可道听途说却难见一面的神物。如此神物的毛与角,难道就比不上大兄弟你的九龙杯?”
老大轻声呢喃了几句“凤麟公主”这才恍然道:“这也可以?”
孙希平笑道:“凤麟是无价之宝,肯定比有价的九龙杯和明月珠珍贵多了。所以嘛,这次打赌比试,你们可都是输了哈。”
“噗——”
突如其来的笑声,却是让在场三人都一阵愕然。
只见那位气质不俗,容颜绝世的女子,坐在被褥上,掩嘴轻笑起来。
那一刻,这三位在江湖上名声都不太好的小混混,一脸痴呆。
她这一笑,却是他们三人见过的迄今为止最好看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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