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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缠足


  常熟钱府,王新宇和张煌言向钱谦益和柳如是夫妻告辞离去。

  长廊中,迎面走来一名紫衣少女,身后跟着两位丫鬟。这少女见到身穿蟒袍的王新宇和一品官服的张煌言,先愣了下,连忙站立一旁,盈盈到了个万福,让开一条道:“小女子见过王爷和张大人!”

  王新宇见少女深深道个万福,说话声音十分甜美,再仔细打量一番这少女,只见她手如柔荑,肩如刀削。肤如凝脂,齿如瓠犀。配以云状的髻、翠绿的菩钗,缀着明珠的紫色罗裙。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这小姑娘好美!比起芸儿和莹儿来,还要美了好几分!”王新宇心中暗暗道。可是再看她脚上,却未免有些失望:美中不足的是,如此绝色美女,却裹着小脚。

  郑芸自幼习武,自然是天足;潘莹在海外长大,也没有裹脚。

  “王爷,这位钱大人的千金。”张煌言的侍童杨冠玉在王新宇耳边轻声提醒了一句。

  张煌言见王新宇看到钱知玉的一瞬间,整个人就像石化了一样,心中有几分暗喜。但随即又见王新宇只是一瞬间的失魂后便恢复清明,当下在心中暗赞:此子有非常人之定力,可堪大事!

  可是张煌言哪里知道,王新宇不喜裹脚。

  “见过钱小姐!”张煌言拱手作揖。

  “见过钱小姐!”王新宇也拱手还了个礼。

  钱知玉见这王爷十分年轻,又长得英俊潇洒,正在偷偷看的时候,冷不防王新宇的目光正好扫了过来,和她秋波盈盈的俏目一触,只觉得心中一阵狂跳,禁不住俏脸通红,低下头去,不敢再看王新宇。

  张煌言呵呵笑道:“小侄女果然是大家闺秀啊!”

  钱知玉盈盈到了个万福:“张大人,小女子这厢有礼了!”又转身向王新宇行礼,却还是不敢抬头:“王爷,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钱谦益走出来,抚须笑道:“张大人,王爷,小女娇生惯养,让两位见笑了!”

  “哈哈哈!”张煌言大笑道:“钱大人养了那么好的一个女儿,上次来见过的时候,她还小,转眼三年多过去了,钱小姐也已经长大成人啊!”

  其实刚刚钱知玉和王新宇的“偶遇”都是钱谦益和张煌言刻意安排的。原本钱谦益为了让女儿避开朱国治儿子的纠缠,把女儿许配给了无锡赵玉森家。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朱国治为了让儿子如愿,竟然借口通海案对赵家下手,把赵家一家发配去了宁古塔。

  不幸中的万幸,朱国治之后派了人去钱谦益家提起儿女婚事,遭到钱谦益拒绝。后来他也没来得及派人去强抢,张煌言大军就进入长江,朱国治就再没机会去抢人。

  赵家一家不知生死,钱谦益为女儿着急,只好另选女婿。当钱谦益见到了王新宇之后,感叹此人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郡王。虽然王新宇已经有了妻室,但也有了郡王的封号,把女儿给一个郡王当王妃,虽不是大的,也不会吃亏,于是钱谦益有了想法。

  当钱谦益和张煌言一说此事,两人一拍即合。

  张煌言也有意让王新宇娶了钱谦益的女儿,毕竟他觉得王新宇同自己走得比较近,更愿意支持浙军。若是能让钱谦益把女儿嫁给王新宇,那么浙军、琼州军和江南士族之间的关系就能靠得更近,更符合张煌言的利益。

  更何况,明军攻破杭州,张煌言的儿子也被王新宇的人救了回来,这令张煌言更是对王新宇感激不尽。

  张煌言的妻子已经死在狱中,儿子当时还被关押在杭州监狱中。明军破城的时候,清军也顾不上关押在监狱中的囚犯。不过王新宇还记得这件事,让人去监狱鉴别,结果把张煌言的儿子救了出来。

  回到原钱府,也就是现在的明军中军大营,张煌言这才笑着开口问道:“不知道贤侄对那钱小姐印象如何?”

  “如花似玉貌若天仙,真不愧是江南的大家闺秀啊!”王新宇回道。

  “哈哈哈!”钱谦益大笑,“既然贤侄也觉得钱小姐如花似玉,可是对这钱小姐十分满意?若是老夫做主,把这钱小姐许配给你,不知贤侄意下如何?”

  王新宇大吃一惊,倒不是他到现在还想像前世那样一夫一妻,若是让他迎娶潘莹,倒也不会有什么异议。可是这钱谦益的女儿是个小脚,这令他心中十分不爽。于是他站起身来,拱手作揖道:“张大人,小侄已经有妻室,若是再娶钱大人的小姐,恐怕会辜负了张大人和钱大人的一番美意,也会辜负了钱小姐。”

  “若是以前,老夫也不会自作主张。但现在贤侄你不一样了,你已经封王,再多娶一个到两个王妃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张煌言道。

  当年的读书人心中,正妻只能有一个,所谓的平妻只是商贾的说法而已,士族家中是没有平妻说法的,除了妻之外,其他的都是地位很低的妾。若王新宇不是已经封了王,不管他地位多高,张煌言和钱谦益都不会把钱小姐嫁给他。但现在不一样了,王新宇已经封王,这王的地位又不一样,无论是亲王、郡王还是藩王,除了正妻有品级,可以入册之外,排在前面的妾也是有品级,可以入册的,也是被尊称为王妃。

  王新宇这时候是郡王封号,事实上是一名藩王,除了夫人之外,还可以拥有一名到两名有品级可以入册的妾,能接受皇帝的册封。所以说,这时候如果王新宇再娶的话,妾的地位还是非常高的,但要是钱谦益和张煌言动作晚了,后面再娶的妾就基本上没地位了。

  张煌言费了一番口舌,才算是向王新宇解释清楚这些事情。

  可是王新宇实在无法接受一位小脚的女人,于是他很尴尬的笑了笑,说出实情:“多谢张大人和钱大人美意,可是晚辈心中有个坎,实在是很难过得去。”

  “什么坎过不去?”张煌言问道。

  王新宇回道:“张大人也见过贱内,还有晚辈府中的丫鬟,难道张大人没发现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吗?”

  “什么共同点?”张煌言可没有无聊到去观察王新宇府中每个女人的脚。

  “她们都是天足,也就是都没有裹脚。因为晚辈不喜欢裹脚。”

  张煌言猛然愣住了,过了半晌才哈哈大笑:“大多数男人都喜欢三寸金莲,却没想到贤侄和别人不一样啊,却偏偏喜欢大脚妇人。”

  “也不是喜欢大脚,是不喜欢裹脚,天生脚不要太大最好。但不要刻意去裹脚把脚变小,那样对人有百害而无一利!张大人试想一下,若是敌人打过来了,裹足的女人又怎么跑得动?她们走路都困难。而晚辈军中还有女兵营,就是不收裹脚女人的。虽然不用她们上战场,但她们要和男人一样来回奔跑,裹了脚怎么跑?”

  张煌言笑道:“难道贤侄打仗还要带上家属?上次老夫和延平王就是犯了这个错误,以为江南垂手可得,带上家属,准备夺取江宁之后,让家属入住,哪知中了鞑子缓兵之计,有家属在一旁拖累,这才致使士气低落,被梁化凤那贼子钻了空子啊!打仗千万不能带上家属!否则会影响士气。”

  “女兵营非家属也,她们也是兵。”王新宇辩解道。

  张煌言更是哈哈大笑:“贤侄,老夫是让你迎娶钱小姐,又不是让你把钱小姐招入女兵营,脚小了点,又有何不可?”

  “只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晚辈确实不喜欢裹脚。”王新宇道。假如钱知玉要是没有裹脚的话,王新宇还真的愿意接受这门政治婚姻,毕竟是柳如是的女儿。他来到这个时代晚了一步,没赶上秦淮八艳的年代,能娶个名女子的女儿也不错。

  张煌言却说:“还请贤侄再考虑一下吧!老夫知道在南洋公司还有个女子,若是你能再娶了钱小姐,贤侄你,延平王,晋王,江南士族和南洋富商都连在一起了,这对我们反清大业有益无害。”

  “可是张大人,若是让钱小姐嫁给延平王次子郑聪如何?”王新宇问道。

  张煌言道:“郑聪毕竟不是世子,从意义上来说比不上贤侄你。而延平王世子郑经已经有妻妾了,郑小姐去了那连品级和入册的机会都没有,老夫也是考虑过的,所以只有贤侄你是最合适的人选。”

  “张大人,晚辈没有父亲,延平王就和晚辈的父亲一样。婚姻大事,还得他老人家同意方可。晚辈觉得,这件事还得过问一下延平王。”王新宇的口气总算是软了一些。

  “好吧!”张煌言点了点头,“你去问下他也好。”

  说完张煌言起身告辞,离开之前,又回头说了一句话:“贤侄,这件事还是好好考虑一下,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是关系到反清大业!之前就是我们几家不能团结一致,大敌当前,彼此之间还在内讧,我们要吸取这个教训啊!”

  王新宇随后就去找了延平王,说起了张煌言和钱谦益要把钱小姐许配给自己的事情。

  “世伯,晚辈在想,一方面晚辈已经有芸儿,二来晚辈也不喜欢裹脚女子,还是喜欢芸儿这样习武出身的天足女子,所以晚辈没有答应他们,就想要问问世伯的意见。”王新宇把刚刚的事情一五一十全部告诉郑成功。

  郑成功抚须笑道:“本王就知道贤侄对芸儿真情实意,不会背叛芸儿的!芸儿这孩子,本王一直把她当自己的亲女儿一样看待,贤侄能对她一往情深,本王也是十分放心!不过依本王看,这桩婚事,对我们是有益无害,你还不如答应了吧,这样也能得到江南士族对我们更多的支持,我们也多了一份力量。”

  “可是世伯,晚辈确实不喜欢裹脚女子。”王新宇照实说出自己的想法。

  郑成功哈哈大笑:“说实话,本王也不喜女子裹脚,尤其是对习武之人和做活之人,缠足极为不便,只有养尊处优的人家才会裹脚。不过贤侄放眼天下,能和贤侄门当户对的女子,又有几个没有缠足的?”

  郑成功的母亲是东瀛人,自然是天足,所以郑成功本身也不喜欢裹脚,郑家的女子大部分也都没有裹脚的习惯。

  不过王新宇有一点其实是想错了,虽然钱知玉有缠足,但是那个年代的缠足还没有后来的缠足那么厉害,只是简单的把脚包小了,并没有到后来把脚趾头和骨头都拗断,导致脚都扭曲变形的地步。后来那种裹小脚,是因为满清时期更是讲究修改版的程朱理学,女人的地位变得更低,这才会使得审美观都发生了变异,才出现那样的小脚。

  见王新宇犹豫不决,郑成功笑道:“还是看贤侄自己了,若是不愿意娶钱小姐,那本王出面去同张大人和钱大人说一声。不过这钱小姐如花似玉,贤侄若是娶了也是件好事,又能借机拉拢江南士族对我们的帮助。至于芸儿那边,本王也可以去说,芸儿通情达理,她也能理解你的。就说那晋王世子,家中也有妾,这没什么。若是你不喜欢缠足,你娶了钱小姐之后,让她松开就是了,她年龄还不大,可以恢复。”

  其实明朝之前的裹小脚,也就是裹成弓形,并没有像清朝后期那样,把脚都变成鸡爪那样的裹脚。而且钱小姐年龄也还不大,当年又不像是后来那样四五岁就开始裹脚了,她其实裹脚没几年,只要这时候松开裹脚布,还是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世伯是劝我娶了钱小姐?”王新宇问道。

  郑成功笑着道:“不错,娶了她,对我们来说有益无害,何乐而不为?”

  “世伯,这个还容晚辈再考虑一下吧。”王新宇回道。

  “哈哈哈!”郑成功笑道,“要尽快考虑好!过几****军就要出征了,这件事该如何先定下来,也好安心上战场杀鞑子!”

  王新宇还没考虑好该如何决定,次日一早钱谦益又找上门来。

  “王将军,知玉是老夫的掌上明珠,老夫晚年才得此女,如今有意把她许配给你,不知道将军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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