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一只小狗叫‘麻雀’
时间呢就好像是在赛跑,过得飞快飞快的。
秋风吹走炎热,冬雪又埋葬落叶,季节就这样不声不响的更替着。
北方的冬天是很冷的,而且经常会下大雪。
尤其是这一年,已经是四月了,往年都是应该下小雨的时候了,可是这一年却在清明节后下起了鹅毛大雪。
雪花很大,一团团一簇簇从天上落下,很漂亮。
天灰蒙蒙的,好像是生气的时候黑着脸一样,没有半点有阳光的意思。
再加上下起了鹅毛大雪,整个城市都变的萧索起来。
路上基本上没有车,也看不见人影,只是偶尔有清扫雪的车还有清洁工在道路上忙碌着。
雪越下越大,越下越大。
待到顾斐下班的时候,大雪已经可以漫过小腿了。
离家近的同事走着也就回去了,离家稍微远一些的,有的选择走步,有的选择试着去打车或者看看公交车通不通行。
离家最远的无非也就是顾斐等人了。
顾斐当然是不会回去了,反正办公室有地方,就凑合一夜。
其他人也各找地方了,实在不行,去车里过上一夜也是可以的。
这天是陆明宇手术之后第一天上班。
他已经养的差不多了,除了平时注意饮食,和定期检查之外就不用多注意什么了。
不过他手术之后,顾斐一次都没有去过陆家看他。
不是不想见,而是说过了不要见面的,那就当做不认识了。
顾斐很天真的想,他就好像是一块毒瘤,只要切除了,虽然会痛也会平安无事的。
而那块毒瘤就是自己的一个肾脏。
如今给了他,心里也就没有那么难过了。
而顾斐,自从摘取一个肾之后,身体好像就一直都没有养回来似的,比起以前瘦了很多。
用皮包骨头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陆明宇在家养病的时候,每天秦木木都会去,嘘寒问暖的,陪着陆明宇,整整半年的时间,不离不弃的。
这让陆明宇的心软化了不少,也渐渐的接受了她,所以两个人如今已经更加的亲密了。
今天是清明后的第一天上班,秦木木回去了老家,所以在清明假期的基础上又请了两天的假,所以今天没来。
她已经很笃定陆明宇不会再去找顾斐了。
然而笃定归笃定,现实就是现实,当陆明宇再次见到顾斐的时候,他依然不能装成是无动于衷。
他们的见面是在早上的会议室里。
年后开始,医院就形成了新的规定,每天早上上班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开会,主要强调的就是反腐,红包事件,还有对病人的态度问题,还有就是工作安排。
当然这一天也是不例外的。
主持开会的自然都是各个科室的主任。
“大家早上好,今天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我再次强调红包事件,李副主任就是个例子,为什么医院辞退他,你们的心中都是有数的,我也不想从院长处听到咱们科室的医生对待病患态度不好的事情……”
哇啦哇啦的讲了一通。
十分钟的时间,顾斐一直都在讲话,那语气,非常有震慑力,所以大家都听的聚精会神的,直到会议结束。
说道李副主任,他也是点背的主。
早些时间医院好像都一窝蜂的流行起来送红包的习惯,尤其是患者为了平复自己的心绪,以为给了大夫红包,那么大夫就会更加用心的去给他们看病,时间一久这个习惯就成了不成文的规矩。
年初开始,国家开始严打医腐现象,医院里凡是收红包的,已经查处立即作废行医资格。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李副主任竟然敢做出头鸟,自然成为了众矢之的,医院以他为先例,第一个进行了相关的处罚。
李副主任也是冤的不行,每次收的卡里几十万都有,而这一次,紧紧是五百块,竟然被抓了个正着,简直就是悔不当初。
顾斐开会期间连一个眼神都吝啬的没有给过陆明宇一个。
秦木木在他回家之后就每天去陪着他的事情,还有欣然接受她的事情,陆乐乐早就一五一十的打电话报告过了。
顾斐已经算不上是气愤了,只是潜意识里就是不想跟他再有任何的关系。
可陆明宇全程,眼睛都没有从顾斐的脸上移开过半分。
陆明宇总是有意无意的把眼神锁定在顾斐的身上,总感觉她有什么不一样了。
午休的时候,天开始飘起了雪花,先是很小,几分钟之后就变成了鹅毛大雪,大团大团的雪花,结伴密集的落入染尘,洁白无瑕,好像刚刚起始地生命,还没有任何的色彩与点缀。
一会的时间,地上已经铺满了厚厚的白色,即便是保洁不断的在清扫,也不可能扫尽一直在下的大雪。
花园里,顾斐一个人,穿着一件粉色的羽绒服,和一双黑色的靴子,一步一步的漫步在雪地当中。
洁白的雪地上面,印下了一排脚印,她好像是一个跳舞娃娃,在雪地上面不断的留下自己的音符。
时而蹦蹦跳跳,时而伸出手转圈圈,仰着头,满是向往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她喜欢这样,从小就喜欢。
即便是外面天很冷,她也会在下雪的时候走出去,与雪共舞。
可这只是片刻的安宁。
雪地中,一只小狗哆哆嗦嗦的趴在花园的角落里,嘴中还发出不断的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
顾斐怔愣住了,一双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
那只小狗是一只拉布拉多小狗,看样子也就刚满月,闭着眼睛,瑟瑟发抖。
浑身脏兮兮的,还很瘦,看样子是饿坏了,而且那么脏,一定是一只流浪狗。
忽然顾斐想到了三岁时候的事情。
小小的她把红色的小内内穿在外面,披着红色的布料,在老宅院子当中,她捡到了一只小鸟。
也是长大了才知道那只鸟叫麻雀。
她捧着鸟,哭着跑去陆明宇家,然后让陆明宇给小鸟包扎。
当时陆明宇还说了一句话,让顾斐如今都记忆深刻。
嗯,我不喜欢斐儿留短头发,我喜欢斐儿以后留着长长的头发,那样会很漂亮的。”
当时陆明宇是这样说的。
“好,明宇哥哥,我以后会留着长长的头发,穿着漂亮的衣服,那样明宇哥哥就会一直都陪在斐儿身边了吧!”
当时顾斐是这样回应的。
可是时过境迁,顾斐留了长头发又剃掉了,如今又留长了。
可是站在他身边的确是另一个女人。
意识被小狗的呜咽声中抽回。
“我叫你一声,你要是回答我,以后就跟着我,好不好。”
顾斐虽然不信命,也没有什么信仰,但是她知道凡是生灵都是有思维,有意识的。
尤其是小狗,那是一种最通人性的一种动物,反正自己在家也很孤单,如果它愿意,那么就让它陪着,总是没有坏处的。
于是顾斐便喊道:“麻雀。”
那只拉布拉多小狗睁开了眼睛,吭叽了两声,然后竟然站起身来。
顾斐正以为它要逃走的时候,这小东西竟然朝着顾斐就走了过来,然后把身体贴在顾斐的靴子上面,蹭呀蹭的。
顾斐是有洁癖的,这么脏的一直狗,她倒是想上去抓起,又嫌弃脏,思维的几番混战之后,终于顾斐蹲下身子,抱起了小狗。
看了才知道,原来这只小狗的腿受伤了,好像是被车刮伤的。
花园距离医院的大门并不远,估计这小东西是在外面受了伤,然后进医院来躲避危险的。
流浪狗一般都是成群结伙的,尤其是他们就好像是黑社会一样,有带头的,如果其中有一只狗狗受伤了,那么全部的狗狗都会上去一起咬,直到把受伤的狗咬死为止。
看来这只狗算是幸免于难的。
顾斐抱着‘麻雀’就往住院部走去,边走还边被人投来好奇的目光。
都以为这是一只病狗,都躲的远远的,生怕会传染一样。
办公室的阳台上。
“存安,我不在的时候斐儿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顾斐瘦了很多,脸色还不好,这是陆明宇见到她之后第一眼就看出来的。
“我怎么会知道,她是你妹妹,又不是我妹妹。”
温存安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促狭,他怕事情陆明宇会知道事情的真相,那么顾斐会不会卸掉自己的下巴。
说着还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我已经半年多没有跟她见过面了。”
陆明宇实话实说。
“什么?半年……她都没有去见过你吗?不是刚刚过完年吗?你们过年的时候不是都在一起的吗?”
温存安也很好奇,这半年的时间里,顾斐好像个冰人,冷的要命,谁敢去接近她呀。
而且她经常出差,在的时间本就不多,温存安想要跟她说正事都费劲。
几次发了微信过去,她也是都没有回过的。
“没有,三十的年夜饭她都没有回来,听禹铭说她去了M国。”
陆明宇很失落,他甚至觉得他从来都不了解顾斐,有种失败的感觉。
“这样啊,那我就更不知道了。”
温存安伸手从衣兜里拿了一只烟出来,点燃了深深的吸了一口。
从阳台上远远看去,顾斐正在雪地上施展着迷人的气质,伴雪纷飞,然后就是低下身子跟一只小小的毛毛的东西作斗争。
“给我一根烟。”
陆明宇淡淡的道。
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之间也想吸烟。
“滚蛋,你还没好呢,抽什么烟。”
温存安拒绝道。
“我觉得很烦,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顾斐是在故意躲着我。”
陆明宇的眼底尽是失落,眸光沉沉,好像失去了什么似的。
“时间长了就好了,或许她有喜欢的人了也说不定。”
温存安跟顾斐保证过,所有事情都不告诉他的,所以他生日那天的事情就不说了,顾斐给了他一个肾的事情也不说了。
‘这些事情不说,感觉自己好难受呢?憋得?’
温存安想着又深吸了一口烟。
“看,她很喜欢那只小狗。”
陆明宇的眼睛定定的看着正在纠结的顾斐。
“哼,估计你现在在她的心里都不如她怀里那小东西。”
温存安说的是实话,不过‘不如狗’好像听起来难听了点。
陆明宇什么都没说,白了温存安一眼。
顾斐把那只小狗抱进了自己办公室的休息室里。
打开浴室的门,放了热水好好的给它洗了一个热水澡,然后用风筒给毛吹干。
小东西洗过澡之后,简直就是大变样,毛色是淡黄色的,还泛着白光,一双有神的大眼睛,像极了一对玻璃球。
嗯,只能用拿东西来形容这只小东西,因为顾斐的记忆里,玻璃球是小朋友们很喜爱的一个游戏项目里的道具,只不过是小男孩的专属,也没有人带着她玩,所以也是有所憧憬的。
那只小东西,耷拉着一对耳朵,表情简直萌翻了,然顾斐越看越爱看。
反正都洗干净了,便直接拿起来揽进了自己的怀里。
小东西好温暖。
轻轻的把它放在了床上,然后拿出办公桌里的一包牛奶,拿了一个盒子倒进去,放在麻雀的嘴边,它便开始舔舐了,先还是轻轻的舔几下,后来尝到了滋味,把整个鼻子都浸了进去,吧唧吧唧的喝了起来。
这个下午因为下大雪,所以跟平时放假时候没什么区别,闲的要命。
顾斐就带着这个小东西在休息室里玩了很久。
夜里虽然是四月份,但还是有些冷的。
科室里的医生几乎都回家了,剩下了四个人。
一个是顾斐,一个是陆明宇,在一个就是温存安还有一个叫李锦华的新来大夫。
李锦华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在读研,是一个比较温柔的女孩子。
因为家境不好,所以她来了之后一度被人嘲笑讥讽,被人排斥。
可偏偏顾斐却是很看好她,没有人愿意带着她,那顾斐就亲自带着她。
李锦华一直都叫她师傅,虽然她比顾斐要大上几岁。
晚餐顾斐没有吃,她是习惯了家里厨师做的菜的,食堂的东西她怎么可能回去吃呢?
除了顾斐,另外三人倒是晚上都去了食堂,吃完了,才回到科室中。
不过意外的,他们回来之后,顾斐拿着一个蛋糕走进了他们的办公室中。
那是一个草莓慕斯蛋糕。
“我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你们一起吧!”
顾斐淡淡的说。
其实她主要是想把蛋糕分给李锦华吃的,因为她知道李锦华的家庭条件不好,很少吃这么贵的东西的,反正自己吃不了,就拿出去分享吧,看着别人一起吃,说不定自己能多吃些。
蛋糕还没有拆封的,盒子很漂亮,上面还有一个丝带挽成的漂亮花朵。
“好漂亮呀,小师傅,这是蛋糕吗?”
李锦华是一个贪吃的人,所以一见到吃的东西就眼睛一眨不眨的凑了上去。
“是啊,我朋友送来的,蛋糕太大,我一个人吃不完。”
说着就把蛋糕的盒子打开了。
里面是一块八寸大的蛋糕,旁边有一张纸,上面写着字。
李锦华是个好事的人,所以便拿起了那张纸,然后读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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