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夫妻AA制
夫妻AA制是西方人处理家庭经济问题的一种方式。中国人刚刚听到这种方式时是持否定态度的,认为连夫妻之间经济都要分开,西方人的人情太冷漠了,并据此批判西方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在中国人看来夫妻既然是高度结合的一体,经济上就应该共同拥有,这样才能符合夫妻亲密无间的特点。这样的家庭模式当然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状态。但在这样的状态下,就要求家庭经济应当由夫妻共同掌管,双方对家庭经济都拥有平等的支配权,同时也应有平等承担的义务。可是一涉及到这些具体问题,我们就会发现,这其实根本是不可能的。
在现实生活中,家庭的经济权一般都由夫妻中比较强势的一方掌握,强势方对家庭经济开支拥有最终的决定权。这就要求掌握经济支配权的强势方,除家庭的正常经济开支外,应能充分站在另一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对另一方的正当要求应当予以满足。但事实上这是根本做不到的,因为强势就意味着独断专行。比方说一个人的情趣爱好,对爱好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精神寄托,对不爱好的人来说就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如果不爱好的人掌握着经济支配权,对爱好的人投入金钱发展自己的兴趣就会坚决反对,这样爱好的人发展自己的兴趣就会受到限制。再比方说,一个人除了维持好家庭生活外,还要谋求个人事业上的发展。在职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人甚至必须发展好自己的事业,才能维持好家庭生活。但个人的事业该怎样发展,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在哪里,某个机会对自己有多么重要等问题,一般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可是如果经济支配权不在自己手里,而掌握经济支配权的一方又不能充分了解当事人的需求时,那么当事人为解决发展问题所要求的投入就会受到阻挠,使当事人的发展放慢甚至永远失去发展的机会。
以上是就个人发展而言,在个人的人际交往方面,是否掌握经济支配权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首先夫妻二人是从两个不同的原生家庭中走出来,结合到一起的。而各自原生家庭的情况是不同的,各人与各自原生家庭中亲属的关系密切程度也是不同的。一方以自己的经历认为并不重要的亲戚关系,在另一方可能却是很重要的亲密关系。当一方对自己认为重要的亲密关系做适当表达时,如果另一方认为并不重要,就会阻挠对方的行动。如果这一方又不拥有经济支配权,就会使表达情意的愿望受阻。
由于双方在结婚之前都没有和对方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经历,在情感上和亲密程度上自然是有差别的。如果一方以自己与对方家人的感情和亲密程度,来作为对方与家人表达爱意的标准,就会使对方在表达亲情时受到限制,伤害对方与家人后感情与尊严。
而在社会交往方面也是这样,双方都不是对方朋友圈中的当事人,对对方朋友关系的密切程度和重要性,往往不能有切身的体会,仅是因对方的关系认识了而已。以这样的交往经验来考虑对方在人际交往中的投入,就会认为是太过分了。如果自己又恰好掌握家庭经济支配权,就会对对方的社会交往进行干涉,从而影响对方的社会交往。
从另一角度来讲,夫妻双方如果在经济上共同拥有,双方的收入势必也合在一起,但在支配上却由强势的一方掌握,这样就导致强势的一方可以支配两个人的收入。如果强势的一方不懂得节制,大量使用两个人的收入来满足他一个人的欲望,甚至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而限制别人的正当需求,这就极大地侵犯了另一方的权益。久而久之,还会助长强势一方不劳而获的思想,和对另一方的依赖性。这对培养个人健康的人格和独立生活的能力都是有害的。而这种现象的泛滥,还会导致人们在婚姻中以追求享受、追求金钱为目的,而忽略了婚姻以爱情为目的的原则,从而导致无爱的婚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会发现实行夫妻AA制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只要方法得当,它对保护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权益,建立正确的爱情婚姻观是很有帮助的。另外,随着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已明确规定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这就彻底颠覆了夫妻财产应共同拥有的旧观念。如何处理好个人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之间的关系,成了当今夫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AA制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式。那么,夫妻之间究竟应该怎样施行AA制呢?
有人可能会简单的认为,AA制就是各人挣得钱归各人掌握,家庭开支一人一半分担就行了。然而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首先我们应该分清夫妻的开支当中,哪些是个人的开支,哪些是夫妻共同的开支。共同的开支由夫妻共同承担,个人的开支则由开支者个人承担。如果夫妻的一切开支都是共同承担,那就不必提什么AA制了,实质还是有钱一起花。
那我们首先就应该分清什么是个人开支,什么是共同开支?人的日常开支不外乎衣、食、住、行四个方面。作为夫妻,吃住应该肯定是在一起的,那么吃和住的开支就应该列为共同开支。而衣服则肯定是各穿各的,男女一般是不混穿的,而且穿什么怎么穿也完全取决于个人喜好,那么这一项就完全可以算作个人开支。至于行就比较复杂了,有时是各自单独出行,有时是夫妻共同出行,有时虽然是个人单独出行,却是为了家庭共同的事务,那么我们不妨把为个人事务的出行列为个人开支,为家庭共同事务的出行列为共同开支,这样分担才比较合理。
除了上述的日常开支外,家庭一般还会有些远期投资。如购买住房,为保障家人的健康和安全购买保险,为生儿育女所支出的费用,以及为日常应急提前储备的资金等,这些也应列为共同开支。
那么共同的开支夫妻平均分担就可以了吗?也不是。在考虑经济上的共同分担之前,还应该把夫妻二人对家务的承担情况也考虑进去。因为夫妻双方如果只把经济开支平均分担了,而家务只由一方承担或一方大部分承担,这对承担的一方是不公平的。因为金钱是一个人的劳动所得,多付出劳动与多付出金钱,一样是多付出了。
从原则上讲,家务也应该由夫妻双方平均分担,但实际上这是做不到的。一是由于工作的关系,双方能投入到家务中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有的多有的少。二是由于个人能力的差异,夫妻二人所能胜任的家务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擅长做有的就不擅长。总之,夫妻二人在家务上的投入是不可能等量的。那么在考虑分担家庭共同开支时,就应当把双方承担家务的情况也考虑进去。承担家务多的一方分担家庭共同开支就应当少一些,承担家务少的一方分担家庭共同开支就应当多一些。
在家务承担还有两个特殊情况。一个就是当女方怀孕不能承担家务时,由于女方怀孕是在完成夫妻生命延续和传承的使命,是家庭的头等大事,这时家务就理应由男方全部承担起来。如果男方不能承担起全部家务的,应由男方自行设法解决,比方由男方出资聘请保姆处理家务。这段时间应从女方确认怀孕到哺乳期结束为止,在此期间如果女方身体允许的情况下仍承担了一些家务,那男方应该多承担一些家庭共同开支作为补偿。这里支持女方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仍承担一些家务,一则是如果女方还能做,因为怀孕就不做了,而任由男方一个人忙碌,这实在有违夫妻关爱之道;二则是女方保持适当的运动,对怀孕、分勉、以及产后恢复都是有好处的。如果硬性要求必须男方承担,反不利于家庭和睦,也不利于女性身心健康。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有一方是事业型人才,整天忙于事业,根本顾不上做家务,家务需完全由另一方承担。出现这种情况,有人会说那就让忙事业的一方全部承担家庭开支,或再给另一方一些经济补偿。但这似乎仍有些不妥,因为夫妻双方是平等地结合在一起,共同经营家庭这个社会组织的合伙人。如果一方不承担家庭义务却享受家庭温暖,又获得了个人事业的成功,而只对另一方对家庭的付出支付一些经济补偿,显然是不够公平的。那等于变向地花钱雇了一个管家或保姆,而一个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对父母的孝敬,不是管家或保姆可以完成的,所以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都是不合适的。我们应该视为夫妻二人合伙经营家庭和事业,一方主内一方主外,主外一方的全部收入应视为双方的共同收入。双方应先平分这共同收入,然后再按AA制的原则平均承担家庭共同开支。
或者有人会问,如果夫妻双方是共同做生意,收入本来就是共同的,那还怎么施行AA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把家庭和生意分开看待,家庭开支是家庭开支,生意收入是生意收入。这时我们应先确定夫妻间该怎么分配生意收入。生意上的收入首先是投资红利,如果还参与生产经营则还应有工作报酬。投资红利只要看夫妻双方各投入了多少股金,然后按各自投入的比例分红就可以了。如果夫妻双方还参与了生产经营,那就应按各自在生意中所承担的工作量领取工资。如果一方因家庭需要承担了过多的家务,则应按照上面一方忙事业一方承担全部家务的情况来处理,将一方承担的家务视为事业上的合伙付出,在分红时考虑适当提高分红比例。当夫妻把生意上的收益平等分配到各人名下后,再按AA制的原则平均分摊家庭开支。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觉得这AA制也是太理想化了,实际上根本做不到。持这样观点的人可能会说,家务太繁琐了,根本不可能分的那么公平。然而要做到公平真的那么难吗?其实公平一点也不难,孔子早就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民间也有俗语:“若要公道,打个颠倒”,所以只要我们能做到推己及人,就一定能做到公平。除了因性别差异所造成的限制外,夫妻双方只要在向对方提要求时,记得反问自己一句:“他也可以这样要求我吗?”如果对方对你提同样的要求,你也能接受,那你们彼此之间就实现公平了。而要做到这一点只要抱着一个诚恳的态度,抱着自己在婚姻中所享有的幸福,对方也同样有权享有的原则,而不是存心要欺诈对方,不是要凌驾于对方之上,不是要自己少干或不干家务,而要对方多干或全部承担,那就一定能做到。
或许有人会说,这还是太理想化了,人都是有私心的,哪有这么正直?是啊,如果人性真是这么不完美,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夫妻实行经济共有,哪弱势的一方岂不更吃亏了吗?只有AA制明确了双方各自的权益,才能有效保证弱势的一方不吃亏。或许有人又要问了,既然人都是有私心的,如果强势的一方就是蓄意要让弱势的一方多承担家庭义务,怎么办?那也有办法。曾经有一个故事:父亲让兄弟俩分吃一块面包,兄弟俩都说要分的绝对相等是不可能的。父亲说,那就让哥哥来分,但要让弟弟先选。结果,哥哥分出了完全相等的两块面包。既然家庭开支的分担原则是平等,那就是无论怎么分,夫妻双方承担的义务都是一样多的。如果有一方一定要按他提出的方案来分担,那他就不能先选择他承担的内容,而应由另一方先选。如果夫妻间连这样一个规则也不能保障,这场婚姻的失败那就是注定的。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想,这样施行AA制太可怕了,夫妻间就只剩下算计了。而且如果一方无力承担家庭开支或家务时,岂不是意味着婚姻要结束了吗?但事情未必会这样。施行AA制是为了明确个人在家庭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而并非是要夫妻在过日子时锱铢必较。夫妻二人是因为相爱才走到一起的,二人生活在一起是因为感情而不是钱。所以当一方在生活上遇到困难时,另一方应毫不犹豫地给予帮助。比如,当一方因工作太忙,不能完成份内的家务时,另一方可以帮他完成。再比如,当一方事业发生问题,经济陷入困境,无力承担家庭开支时,另一方可以先把家庭开支承担起来。而作为回报,当另一方遇到困难时,这一方也应施以同样的援手。不过在更多的时候,另一方并不需要这一方报以同样的帮助,只希望这一方能心存感激,给对方以关爱和欣赏,对方就已经很满足了。
但帮助一定是在对方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才给予的。如果一方明明有时间干家务,却就是不干;明明有能力承担家庭开支,却就是不承担。主观上就是想自己少付出,让对方多付出。纵然你灵牙利齿,对方说不过你,但心里不是不明白自己吃了亏;纵然你再巧舌如簧,忽悠的对方今天相信了你,但明天未必不会醒悟过来。只要对方发现你在欺诈他,他对你的感情就会减少。每发生一次,就会减少一层。直到有一天减到毫无感情,那时你们的婚姻也就走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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