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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朱与翠绿(一)


  “士兵损伤多少?”

  “回帝姬,六万损其一半。”

  “对方采取什么战术?”

  “五行八卦阵,仅一万人便能变幻莫测。”

  “你的意思是说,他用一万人灭了我们三万。”怀朱咬牙切齿。

  “是。”传报兵额角滴汗。

  “好,有本事,真有本事!”怀朱突然仰头,恨恨说道。弄得传报兵也不知道她是在夸赞对方将领,还是在说反话骂自己这边的将领。

  “传令下去,后方前调三万士兵,另,本帝姬亲自上阵!”

  “遵命!”传报兵抱拳退下。

  怀朱牵出自己的宝驹翻身上马,用手拍了下马背便冲了出去。她就不信了,什么时候淇国有了个这么厉害的小子,她怎么都没听说过?

  怀朱并没有直接入战场,骏马急奔离大军约莫七丈远时,怀朱骤然一掌拍在马背上腾空而起,趁落身之际往马背上一蹬,借力凌于半空,甩出长鞭勾住木栏,翻身落在新搭起的高台之上,顺势收回长鞭。整个动作不过转瞬,被怀朱做得极为潇洒利落。

  怀朱并不像其他将领一样穿着坚硬的铠甲,那种铠甲坚固是不错,但也笨重得很,她实在是嫌弃,所以一直以来死活也不穿。后来驸马得知后,不知从哪里寻来了一种叫做绝华丝的丝线,编织而成的衣服红得鲜艳至极,在阳光下会显出一种极美的花朵,妖艳而凄美,亦是红色;月光下则会显出翠色流光的枝叶,但因为两种图案从不曾一同出现,怀朱又是肯定不会让人在上面做任何记号的,所以也无法确定花叶是否重叠。这种丝线不愧名为绝华,当真是绝尽万千风华,因为材料之特殊,世间仅此一件,所以这件衣服亦名为绝华。绝华者,刀枪不入,柔若无物,可以说是以柔克刚的典例。

  彼时,怀朱还不知道冥界有一条忘川河,河两岸开满了一种名为曼珠沙华的植物,亦名彼岸花,开花时无叶,长叶时无花,花叶永不相见。而因其生长在渡尽亡魂的忘川河畔,脉络根茎极其坚韧,将其脉络根茎剔出,逐一捣碎捻成细线,称为绝华丝。绝华丝有两种颜色,一种是绝天下之赤,一种是尽世间之白,都是彼岸花的颜色,所同者,便是在月光下都会隐约泛着翠色的流光,美轮美奂。

  而怀朱身上这件赤红色的窄袖束腰长裙便是绝华,缠在腰间的那条皎白的软长鞭便是绝华鞭,鞭长三丈,甩出是有银色流光,恍若划破天际,也因为其非同一般软鞭的长度,能驾驭者也是极少。绝华丝的难得,也造就了这两样东西在六界之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条件。为了造出这两样东西,忘川河两畔的曼珠沙华被采摘一空,偌大的冥界只余下一白一红两株曼珠沙华,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次开遍忘川河畔。不过采摘它们的人单纯的认为,只要还留了种,没有让它们绝迹,便没什么大关系,实在是件不足挂齿的小事,这让冥界众人甚是汗颜,甚至传遍六界,数万年仍被人所津津乐道。

  此时此刻怀朱立于高台之上,目不转睛地望着战场中的每一息变化,神情从未有过的凝重。

  一直以来,她只注重于自己武功的提高,每每都是以一己之力决胜于战场,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军队合作的重要性。也因为她声名在外,对敌军往往有一种无形的威慑力,也让自己的军队有了必胜的松懈,因为她在,所以他们即使随随便便的打斗也能获得最终的胜利,就是因为这样的想法,导致他们包括自己在内所有人都忘记了军队协作的重要性,致使了这一次的失败。怀朱明白,如果在天黑之前不能扭转战局,必会给己军造成不小的威胁,军心乱,军心散都是致命的错误。怀朱绝对不能败在这里,败,不仅是自己一生的污点,也会令孟珲的光彩暗淡;败,更会让自己抬不起头来,又如何与站在高处的孟珲并肩?她不允许,不允许自己败,更不允许自己配不上孟珲,甚至拉低孟珲,所以,这一战,她必须胜。

  怀朱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随即抬头仰望无云的天空,勾出一抹笑意。她想,这一次自己一定会赢,因为,她实在是没有理由输啊。

  朱唇含指,吹出一声长啸,清脆间双手撑栏,翻身越下高台,压得刚奔出的马儿一个半蹲,却一点儿也不含糊地继续前进,冲入喧嚣的战场,激得敌人的阵势有一瞬散乱,却又很快恢复好。

  斜前方一个浑身狼狈的人骑着马冲到怀朱面前,也来不及作揖行礼,直接吼道:“参见帝姬——末将领兵不力,损伤将士数万,请帝姬恕罪!”

  怀朱辨认出来人正是王将军,闻言好不容易咽下去的一口气又硬生生被提起,这王将军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损失将士数万”还好意思叫她“恕罪”?怀朱怒极反笑:“你先带所有兵将退回去再说,顺便等王老将军班师回朝时好好请教一下他老人家,别给你爹丢脸!”

  怀朱说完,怒气冲冲地拽过缰绳,扭头冲进了战场,与此同时,怀国军营响起了号角声,预示着鸣金收兵。

  经过一番激斗怀国士兵终于全部退回,惹得淇国士兵异常恼怒,毕竟人家可以把你们一网打尽的时候,结果你们跑回去做缩头乌龟就是不出来,换谁谁都会不高兴。

  淇国地处极西北之地,气候终年低温,且缺少降水,所以他们的生存之地主要是草原,以放牧为生,并且热衷于祭祀,信仰神明能为他们带来水源。这也造成了他们彪悍的民风,以武力决定个人在族群中的地位。因其喜用弯刀,亦被其他国家称为弯刀族。

  怀朱骑在马上,找了半天也没在淇国的队伍中找到这次战斗中他们的首领,按理来说应该是最强的那一个,但是符合这个标准的人中没有一个头上有三根青翎。青翎说白了就是孔雀翎,因为上面的图案像是眼睛,数量又稀少,又与淇国人生存的草原同为青色,故而被淇国人奉为“神明的眼”,一般作为一战的主将,头上应该带有三根青翎,以彰显其地位,地位越高,戴的也就越多。

  正当怀朱疑惑之际,一道声音从淇国军队的后方传来:“怀国就是这样而已吗?打不过就跑,倒也让我们见识了。”

  这声音还算洪亮,可在这么一群“壮士”之中实在显得儒弱了些。怀朱向声音发出的地方看去,正巧淇国军队也让开了些,怀朱才得以看清那个说话的人。头上戴了三根青翎,确为主将,不过这身材,怎么说呢,在怀国也算正常,可是在那么一群膘肥体壮的淇国人中,实在显得有些娇小。

  怀朱打量对方时,鲜虞浩那双翠绿色的眸子也在考量怀朱。一袭绝华,一双漆眸,墨发未绾,从中间分开用红线编成细如小指粗的辫子绑到身后,同样用的是一条红色的绸带;身下的宝驹通体雪白,马蹄周围的毛色却是赤红,马尾与鬃毛亦是红色,如同燃烧的火焰,尤其是那双红眸,真是平生仅见,饶是像鲜虞浩这般生于草原又善养马之人都没有见过,应当就是宁怀帝姬的专属坐骑“雪焰”了。更重要的是眼前女子的气势着实令人无法忽视,是真正的强者风范。

  淇国士兵这几天连吃败仗,好不容易得胜一次,自然是又恨又有些得意,见怀朱一人在战场上,自己是主将刚刚又那么说,更加肆无忌惮:“怀国都没人了吗?竟然派一个小女子来跟我们打!”“就是,别打输了哭鼻子!”“爷怜香惜玉,不跟女人打,去叫男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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