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西毒
老村长与胖大婶离去后,太白牧场又恢复很久的平静,李白很喜欢这种平静的生活,哪怕他已平静的生活了一百年。
这一天,牧场死了一头牛。
难得碰到这种不杀生就有肉吃的好日子,所以李白一剑削出了个地缝,在地缝中放了枯草与木材,将其点燃之后,随意往地上一座,就开始烤牛肉。
牛是饿死的,十里牧场的草还未发芽,这头牛熬过了冬天,却等不了青草长成,必然是一头懒牛……所以李白吃它毫无压力。
开膛破肚,拔毛剔骨,这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要些时间,但剑仙却是要不了几剑。纵横九剑,将牛肉分成了无数块。剑锋所指,随意一挥,便将七八块牛肉穿成串,剑与牛肉,往火上一架,只需七八分钟即熟。
英雄超凡脱俗,早已摆脱了饥饿,但兴致来了,照样该吃该喝。
李白酒不离身,每当兴致高涨,同样杀鸡宰牛下酒开胃。不得不说,成为英雄之后,要么不吃,吃起来连他自己都害怕。瘦牛少有两百斤肉,就这般一块一块的烤,边烤边吃,不到三个时辰,就剩下了不到三十斤。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古往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情到浓时,李白诗兴大发,也会吟上几句。
不过今日老天注定不让他尽兴,因为黄皮葫芦的酒没了,这葫芦不是凡品,能装酒千斤,足够李白喝上半年。
而每隔半年,他都会去镇上打酒。
“无酒不欢,看来这牛肉没法吃了……”
李白轻叹一句,随后唤来了沙皮小狗和骨架鸡:“老沙,小骨,把肉吃了,吃完收拾一下,我要去镇上几天,我不在的日子,你们把家看好。”
交代一番之后,李白走进了茅屋,再出来时,已换了一身衣服,黑蓝搭配,风格主流,头顶着遮阳帽,正是他最低调的一套制服……范海辛!每次出去,为了不被认出,为了挡住自己的超凡气质,挡住自己的绝世容貌,他都会穿这套衣服。
……
玉门镇……关内第一镇。
当李白来到这里时,天色已晚,镇里点亮了万家灯火。
夜并不影响小镇繁荣,同样不影响李白买酒,他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家叫醉生梦死的酒吧,如往常一样,直接叫来了老板。
“以物换酒,十头牛,三十桶酒。”
醉生梦死营业十年,李白算是老客户了,每年都来这里换走三十桶劣酒。
酒有好坏之分,李白喝过世间最好的酒,同样也不嫌弃劣酒,好酒的味道和年份,劣酒一样有它的特点,比如够烈、够呛、够量。
酒吧的人不少,大多是一些村痞,李白懒得一顾,找了个靠边的位置坐下,静等老板下去准备。他是老客户,老板知他习性,有所准备,没让他等多久。
“公子,你要的酒好了。”小厮前来知会。
李白微微点头,随小厮来到了酒窖,支走两人后,便用黄皮葫芦开始装酒。
三十桶劣酒,约一千五百斤,一桶一桶的抬起,将之倒入黄皮葫芦,这无疑是一项麻烦的操作,但李白不烦其厌,硬是用了半个时辰才完成。
其实以他本事,完全能以剑代劳,只需将酒桶戳个洞,在青莲剑气的牵引下,酒入黄皮葫芦,不过瞬间完成。
但李白乃好酒之人,太白牧场隐居百年,唯有劣酒相伴,若是这般做了,他觉得这是对酒及酿酒人的侮辱。
酿酒不易,每一次酿出的酒,味道都不一样。在漫长岁月中,他借酒消愁,以酒助兴,同时也在品味着酿酒人的心情……
酸甜苦辣,尽在酒中,一般人无法饮出,但一代酒仙,岂有饮不出的道理?
“关山黄粱,西河之水,三道蒸馏,怎叫烈酒?”
“黄粱尚未熟,西山老树已枯……老刘头酿酒三十载,终究到了垂暮之年,膝下无子,豪情无几,自然偷工减料,求量不求味了,若此酒放上百年,倒也算得上是好酒。”
“可惜了……”
醉生梦死的酒,越来越劣了,对此,李白也只是感叹一二,毕竟像玉门镇这般小镇,住的都是底层阶级,少有饮过极品佳酿之人,没饮过极品,又怎能分辨得次品?
这时天空阴沉,雷声滚滚,夜雨将至。
李白走出酒窖,看了会天,只好找个位置坐下,叫了一桌好菜,边吃边饮,等得雨来,等到雨去。
英雄不惧刮风下雨,范海辛材质特殊也能挡雨,可春来的第一场夜雨,据说有福泽众生之意,凑巧窗边有座,也凑巧李白有了观雨的兴致。
“轰!”
这时酒吧门被撞开,门口出现了一名带着斗笠的驼背老者。
此等举动,自然惊动了酒吧里的人,皆是扭头看去,待看清来人,不过是将他当成莽撞之人,不再理会。
“小儿,十斤牛肉,三壶好酒。”
老者抖去浑身的雨水,摘下斗笠,献出了一张足以吓哭小朋友的刀疤脸,纵横交错,好不恐怖,随后他环顾四周,朝着一处窗边的酒桌走去。
这酒桌坐满了人,乃是四个彪形大汉,一看就不好惹,几人谈笑风生,发现驼背老者走来,不为所动,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滚开!”
却不料老者语出惊人,丝毫不惧,中气十足,直接撵人。
大汉们出自十里八村,都是村中的恶霸地痞,虽无缘见刀光剑影,却也都是有脾气之人。
当先一人拍桌子站起,怒道:“哪来的老家伙,今天吃粪了么?”
“嘿嘿,老东西不要命了吧?”
“涨见识了,连个驼背都欺负在来咱们头上。”
其余几名大汉,皆是一脸讥讽,平日都是他们欺负人,哪有被别人欺负的?尤其被一驼背老者当面呵斥,还是头一遭,虽说他们心中有火气,但眼下雨未停,饭饱酒足,左右无事,也想戏弄老者一番。
“啪!”
一道清脆的巴掌声响起,还未等众人回神,就见那站起之人已飞出窗外。
很难想象,这弱不禁风的驼背老者,能有这么大的力气,枯瘦如柴的手臂,只是随意一挥,便将这目测不低于两百斤的大汉扇飞。
“老东西,你……”
一名大汉抓起酒壶,作势要砸,可老者的拐杖已当先砸下,那人连哼都未哼一声,便被砸晕过去,鲜血从头顶冒出。
“滚!”
老者再次开口,其余两人猛然醒悟,脸色大变,拖起同伴便走。在这般凌厉的手段下,村痞的蛮力只是徒劳,这一点他们懂,所以只好认怂。
老者坐下后,小厮赶紧过来收拾桌面,送上一壶热茶,低声道:“老先生,您要的牛肉与酒,马上送来,暂请稍定。”
小厮下去准备,驼背老者连喝三杯茶水,这才将浑浊的目光看向前方,准确的说……是看向了前方酒桌上正打着哈欠的的糟老头子。
“老东西,你以为躲在玉门关,老夫就找不到你?”驼背老者冷笑道。
糟老头子似乎喝了很多酒,一副浑浑噩噩的样子,瞧见驼背老者,无惊无喜,只是颇为无奈道:“老毒物,这么多年了,我们从十八岁,打到八十岁,你就不能让老子过些清净日子吗?世间高手多如狗,你想打架,找他们去啊!为何偏偏来纠缠我这老叫花子?”
驼背老者耸了耸肩,道:“老夫甚是怀念华山论剑的时代,可惜东邪、南帝、中神通不在这世界,老夫找不到他们,就找得到你北丐,不纠缠你又去纠缠谁?”
糟老头猛灌一碗酒,感叹道:“时代变了,我们都老了,往事也该放下了,不过你若执意要战,我洪七便最后满足你一回,走吧!镇北有处荒废的牧场,你我就在那里决一死战,使出你半部九阴真经上的武功,一巴掌将我拍死,然后随便挖个坑将我埋了,了却你的心愿,战胜你的心魔,助你上星耀,与世长存。”
听闻此话,角落靠窗的位置,李白楞了一下,心道:“话说……镇北的牧场?那不是我的地盘吗?什么时候荒废了?”
“啪!”
不料驼背老者一巴掌啪在了桌上,怒道:“老东西,你当我欧阳锋是什么人?若我用九阴真经的武功,你还能活到现在?实话告诉你,我已强行遗忘了那半部真经。我就用蛤蟆神功与你一战。”
“五五开,何必呢?你的蛤蟆神功,与我的打狗棒法不分伯仲,拼来拼去,还不平局收场,九百九十次平局,难道真要凑个整数?”洪七公轻轻摇了摇头。
欧阳锋咬牙道:“这次不一样,我在大雪山闭关苦修三年半,蛤蟆神功已然大成,便是比起英雄们的神技,也有一战的可能。连裴擒虎这等英雄,都对我的蛤蟆神功称赞有加,现在只需击败全盛的你,了却我之心魔,我便能迈入星耀境界,说不定还能成就英雄梦。所以,你必须使出全力。”
洪七公微微摇头:“可惜了,我何尝不想使出全力,奈何今日感冒了。”
欧阳锋怒气冲天,仿佛瞬间连周遭的空气都凝固了,他死死的盯着洪七公,半响才道:“你……严不严重?”
“何止严重……”
洪七公道:“今早鸡鸣,就去了茅房,直至日出,都不愿出茅房,由于蹲的时间久,所以现在不仅仅是感冒这般简单了,连多年的风湿病痛,都一股脑的涌来,无奈之下,我只好来此饮酒,想要一醉缓痛。”
星耀境界......乃是强者毕生追求的极限,是成为英雄的最低门槛。
入此境界,虽依然无法享受英雄的待遇,却是彻底摆脱了凡人的生死,调动天地之力,战力大幅度提升,若是麾下人口足够,便是自立一国都可能。
不入星耀,终究是凡体,哪怕是入得钻石境,强大得令世人窒息,但稍不注意,还是会伤风感冒的,所以对于洪七公的话,欧阳锋还是信的,毕竟老家伙一生行乞,风餐露宿惯了,根本不会在意自己的身体……
“也罢!既然你感冒又加风湿病痛,那我等你就是了……”欧阳锋暗自咬牙。
洪七公笑道:“那多不好意思,万一我病十年,你也等?”
欧阳锋点头:“等!无法击败全盛的你,就无法击败心魔,无法问鼎星耀,那我活着还有什么盼头?”
“好!老毒物,你放心吧!不会让你等十年,最多七八年,我便能重返巅峰。不过在此之前,你何去何从?是走……还是跟老叫花行乞?”
“跟你……不行乞,你不是说关北有处废弃的牧场?我就在哪里等你。”
由于洪七公感冒加风湿病痛,这原本准备巅峰对决的两人,终究以改日再约的方式谈拢了,可就在这时,两人酒桌后的角落中,走出了一名俊美少年,淡然开口。
“两位要去我太白牧场决斗,我没什么意见,但要常住,可有问过我这个牧场之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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