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三章
明暖趁着中午休息的时候来到高小珠的病房,看见高小珠有些郁郁寡欢的靠在床头。
“嫂子,别担心,这只是一个小手术。”
明暖以为她只是害怕做手术,便安慰道。
“嗯。”高小珠回过神来,眼里还掉下来了一滴泪。
“我不是怕这个,今天大夫给我说了,一会就好,我就是可惜,可惜我那个孩子。”
明暖不知道说什么好,现在即是知道她很伤心,也无法完全体会。
“大夫说我身子这回坏了,以后再要孩子,不容易了。”
明暖更是不知道说什么。
“你还没有孩子,你不懂。”高小珠沉郁的说道。
……
等到明暖回到家,大家纷纷围上来。
“高小珠咋回事?”
“咋又去医院了?”
“她哪里不舒服?”
看着周围一圈又兴奋又紧张的脸,明暖顿时觉得没意思,草草的敷衍了两句便回了家。
齐君泽还没有回来,明暖洗好手去做饭。
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齐君泽在门口弯下腰把鞋子换了。
明暖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齐君泽就从背后抱住了明暖。
明暖敏锐的感觉到,齐君泽的气场很不对,他好像不是很开心。
明暖放下手里的菜刀,附在自己腰间的手上,轻声的问道:“怎么了?”
“暖暖,让我抱一会儿。”齐君泽声音闷闷的说道。
明暖也就没有说话,把脑袋微微后仰,两个人相互依偎。
“这两天有人在调查我。”齐君泽低声说道。
调查齐君泽?
“谁?”明暖紧张的问道。
“他。”
“他?”明暖立刻意识道,“齐爱民?”
“嗯。”齐君泽从鼻孔里答应一声,却纠正道:“齐大富”
听到齐君泽的话,明暖噗嗤一声笑出来,说道:“你怎么这么损啊,人家都改名字二十多年了,你还叫人家齐大富。”
这个时候谁都没有在意他是不是齐君泽的父亲,只当做一个陌生人去谈论,不,应该是,比陌生人更加多了一点厌恶的人。
“别以为他改了名字,就不是原来的那个齐大富了。”齐君泽不屑的说道,全然没有了刚才的低沉,要不是刚刚明暖真的感受到了他身上的不悦之情,明暖会真的以为他刚才是真的。
“是是是,他永远都是那个齐大富,行了吧。”
明暖就像对孩子一样说到,“你肯定饿了吧,我给你做饭。”
“是很饿。”齐君泽把头顶在明暖的脖子上说道,“但是我现在不想吃饭,只想……”
明暖感觉到两人之间气氛的变化,突然坏心起,右手摸了一把案板上的葱和辣椒。
转过身,明暖轻轻的抱住齐君泽的脑袋。
齐君泽心里一喜,接下来,“啊!”
“哈哈哈,让你不老实。”
明暖用另一只手捂住嘴巴大笑道。
只见齐君泽闭着一直眼睛,又强睁着一只眼睛来看东西,只不过两只眼睛上都带了泪水。
“暖暖,你这是谋杀亲夫啊!”齐君泽走到水龙头跟前,接了一点清水洗洗眼睛说道。
“哈哈哈,我就是要谋杀亲夫怎么了?”明暖摇着脑袋得意的说道。
“那我可就要好好地惩罚你了。”齐君泽若有所指的说道。
“你敢。”明暖立刻举起自己那只爪子说道。
“你看我敢不敢。”齐君泽一把拉过明暖地手放在水龙头底下冲洗。
明暖在后面不断的挣扎,但是她怎么能敌得过齐君泽这个有着阎王之称的百战之兵呢。
最后的结果,自然就是明暖被狠狠的欺负了一顿。
……
齐爱民看着眼前的资料,在嘴里默默地念叨着:“霍明暖,嗯,不错。”
当看到小栗带回来的资料,齐爱民发现一段时间没有关注自己的儿子,他就已经结婚了。
当时他还狠狠地悬着心,觉得白锦国肯定不会给齐君泽选什么好媳妇,有好的人选肯定也是留给他自己的儿子,哪里能够轮的上自己的儿子。
但是却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儿媳妇却是出乎意料的好啊。
单看霍建国地身份,他就很满意了,说实话,即使是自己,也不敢保证能给自己儿子找这样的一个有能力的岳父。
按照等级来说,霍建国还比自己高半级,但是让齐爱民稍有不满的是,这个霍建国明显就和白锦国的关系很好。
不过齐爱民不担心,到时候,霍建国自然会知道到底谁才是他真正的亲家。
还有霍明暖本身的条件也很令他满意,有文化,还是个大夫。
现在越有文化越反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虽然还有一些人认为贫苦大众最光荣,但是对于他们这个层次来说,却早已经明白,知识地重要性。
以前齐爱民越觉得贫苦百姓最好,最安全,像是白锦蕴那样地出身,那样的学识,注定是会惹祸的,所以才找了尚玲。
那时候地尚玲,刚刚从农村来,只上过几天的扫盲班,家里八代贫农。
嗯,是那个时代最好的结婚人选。
后来他托关系让尚玲去了学校,甚至还出现过尚玲还不如她得学生认字多的尴尬事情。
对于这个儿媳妇很满意,但是最满意的还是自己的这个儿子。
齐爱民甚至可以幻想到有一天儿子认祖归宗了,自己带着儿子出去,告诉别人齐君泽是自己的儿子,那些人对自己艳羡的眼神。
他们跑前跑后的为自己儿子安排前途,自己什么都没有做,结果自己的儿子把他们的儿子甩出去一大截,幻想着那时候那些人对自己羡慕的眼神,他就感觉像是三伏天里喝了凉凉的绿豆汤一样爽。
想到这里,齐爱民又想到了何佩佩煮的绿豆汤。
好不容易熬到把事情做完,齐爱民告诉小栗今天不用跟着自己。
找个地方换好衣服,便往何佩佩的住所走去。
这段时间,已经足够让齐爱民知道自己对何佩佩抱着怎样的一种龌龊的心思了。
但是他非但没有感到害怕,还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兴奋感。
这就叫,野花永远比家花香。
对于齐爱民这个人,也只能说他狗改不了吃屎了。
“齐叔叔,你来了。”何佩佩把门打开。
短短的一个月时间,何佩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拿着齐爱民给的票和钱在百货大楼里买了许多的衣服,再加上她本身的容貌,还有她自己领悟的,或者从苏靖甜那里学来的,模仿来的穿衣风格,打扮起来,确实别有一番风情。
“来,看看,喜不喜欢吃。”
齐爱民把手里的点心递给她。
“齐叔叔,你能来看我我就很高兴了,你以后再来就不要在卖东西了。”何佩佩为难的说道,“要不,要不,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还你了。”
说着,何佩佩还含羞带怯的看了一眼齐爱民。
被何佩佩这样一看,齐爱民那颗五十多岁地心脏,好像一下子回到了二十岁,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又回来了。
“傻姑娘,说什么还不还的。”齐爱民慢慢的靠近何佩佩,突然只见抓住何佩佩的手。
只见何佩佩就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不停的挣扎,想要把手抽回来。
“齐叔叔,你,你别这样。”何佩佩急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齐爱民看了,顿时觉得自己太过于着急了,应该缓缓图之的,于是他轻轻松开了手,温柔的说道:“佩佩,以后不要叫我叔叔了,叫我爱民吧。”
何佩佩好像思考了一会儿,微不可闻的点点头,叫了一声,“爱民。”
听着这一声爱民,齐爱民就知道何佩佩绝对对自己也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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