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七章 新的架构(十三)
第六百二十七章新的架构(十三)
在具体解释之前,毕文谦先提了一个问题:“黎华,你觉得,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说法,对不对?”
黎华思考了一会儿,抿了抿嘴:“那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说法吧?我们现在的宪法里,写的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关于私有财产的内容,写的是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和古今莱一起研究的时候,这些内容我都稍微看过。这些,和你说的第七条,关联是什么?”
“说得没错。”毕文谦微笑着,轻轻仰靠着椅背,“在社会主·义的框架里,最重要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其次,才是生活资料私有的问题。而资本主·义的框架里,没有或者说刻意没有把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区分开来。而在政府不背负无限责任的体制下,私人的生活资料如果都不能保证不可侵犯,那这日子就没法儿安生了。而在存在一般等价物的体系下,资本主·义也把关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转化、转换的权力和责任很大程度上交由了个人。所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本质上就是在私人生活资料的必要性和政府的有限责任性的基础上,为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建立法理上的逻辑。”
“而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把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分开了。公共财产里虽然也包括了许多生活资料,但归根结底的关键,是在于生产资料。可是,对于生活资料呢?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转化,就是生产和消费的转化。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私有财产由消费转化向生产的途径和效率都非常有限,至少我们目前的情况是这样。这将意味着大量资源的闲置,经济发展的低效。这将是改革的一部分,也是必须改革的一部分。比如,研究引入证券体系,就是一种探索。我已经说过的改革框架,也包括了这个目的。”
“可是,问题在于,我们可以鼓励人民群众把余钱投入到再生产中,却也只能是鼓励。我们没有能力去强制——不是说没有这样的行政能力,而是强制之后我们的计划水平还用不好这笔钱,结果必然是弊大于利。而鼓励,怎么鼓励?晓之以理吗?好吧,晓之以理的确会起作用,但很可能只对以党员为代表的先进分子起作用。动之以情吗?不好意思,我们已经下了和平与发展的论断,在和平时期号召大家继续勒紧裤腰带儿,凭什么?而且,我们现在无论是国家还是人民,政府和民间,都不富裕,真正谈得上余钱的群体,是很少数的一部分人,绝大多数的,不过是集腋成裘罢了。”
“所以,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我们的确只需要晓之以理,为将来做准备就可以了。这个问题真正值得眼下面对的,其实是一个绝对数量也许不少,但在整个国家的体量面前不过渺小的分散群体。而在我们将要施行的改革框架下,将要诞生的先富起来的群体,是各行各业的先进工作者,他们不仅会有余钱,同时也会有更高的级别。对于这样的群体,更关键的问题,反而不是把余钱投入到再生产,而是对于腐败的防微杜渐了。得益于新中国建国以来的树立的作风,那种耸人听闻的直接的大腐败,并不太多,也没有形成风气,问题是许多小处的隐性的腐败,诸如吃拿卡要之类的现象。在当前的局面和形势下,我们不可能把主要的经历放在这上面,要禁绝这些,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综合这些情况和理由,我们需要做的,是建立消费公示化的概念。这个概念是:在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我们不在意贫富差距,不去纠结一个人挣了多少钱,我们在意的,是这个人花了多少钱,花在了哪里?具体来说,我之前说的框架里设置了个人收入的上限,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消费公示化作为一种荣誉与特权,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允许拥有资格的个人进行申请。哪些人会有资格?比如说,个人收入连续5年达到上限的个人、个人收入某年曾超过上限100倍的个人、省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模、局级及以上干部、部队个人二等功及以上获得者。申请之后,第一,个人的消费情况明细必须每个月进行公示并留档,琐碎的消费支出可以高估,不得低估,个人可以将明细向所在单位申报并委托所在单位执行公示。第二,个人收入不再进行限制,之前提到的企业分级制度下,个人股份也可以继续保留,换句话说,你的所有合法收入,都可以在资本主·义的框架下归个人。第三,个人财产在一定额度的预备存款之外,其余全部必须投入到消费或者再生产中。第四,在将来的晋升选拔中,优先考虑,甚至可以是决定性优先。第五,禁止任何大额财产转赠,个人及直系亲属必须永远持中国国籍,不得改变国籍,也不得持有他国永久居住许可证。第六,任何违法行为,双倍量刑起步;如果违反了消费公示化的细则,不仅取消资格,还要追究法律责任。第七,消费公示的资格,每5年一批。首次申请,政府不得拒绝。公示期间,人民群众可以针对具体的消费内容发表意见。之后的申请,政府将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判断是否继续批准。”
一席话听下来,黎华的脸色五颜六色地精彩了一圈儿。待毕文谦停下来,慢慢喝水,她才在速记完之后,抬头哭笑不得地看着他:“决定性优先……文谦啊,你这是……要塑造公仆吗?”
“我都说了,自愿的前提下,允许个人申请。”毕文谦移开嘴边的玻璃杯,微笑不已。
“太公钓鱼?”黎华简直笑出了声,“恐怕是趋之若鹜。”
毕文谦摇头道:“你真当有申请资格的人很多吗?”
“所以,首先争取的,是申请的资格。想达到个人月收入1万块的上限,恐怕得是顶级的技术员,超过100倍就更少得可怜,别说省级劳模,就是先进工作者也不多,个人二等功也不容易立,算下来,倒是局级干部的数量既稳定又可观。”黎华捏着钢笔,扳起了指头,“消费公示化,请君入彀啊!”
仿佛心有灵犀,当黎华扳完指头,两人相视而笑。
“……好吧,这一条的本质,是这么回事儿——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基层的人们难免会产生类似皇帝的金扁担的想像,而这样的想像来源,多多少少会源自旧社会的等级制度下的遗风。而不管是人们微观下朴素的感情和观念,还是国家宏观上冰冷的经济规律,个人收入和贫富差距,都不是矛盾的重点。有钱人的钱怎么挣的,人们会想知道;有钱人的钱怎么花的,人们更想知道。一个人是否是公仆,其实不在于个人收入的多寡,而在于个人消费的明细。如果说封建时代是铁器时代,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是蒸汽时代,国家资·本主义时代是电气时代,那么,社会主·义时代,就是信息时代。在旧时代里,个人的隐私自然包括了个人的经济信息。而在社会主·义时代,个人的经济信息,将是社会运行中重要且必要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没有条件实行个人经济信息公示化,甚至仅仅是干部的个人经济信息公示化都做不到,所以,为了走向那一天,我们只能也应当优先提拔愿意将个人经济信息公示化的干部。”
听了毕文谦的解释,黎华的笑容依旧,却又不禁感慨。
“是啊,两个不同的时代,两种不同的制度,如果没有巨大的差别,又怎么可能形成碾压性的差距呢?只是……这个,恐怕太任重道远了。”
毕文谦赞同地点着头:“所以我说的,是鼓励,而不是建立。”
就在这时候,录音机的磁带,又一次跳了。
叹息着,黎华把两面都录完了的磁带拿出来,放进公文包,再换了一盘新的白磁带,轻轻摁下了录音键。
“那么,最后的,我们该怎么解释‘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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