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吾乃上将哈士奇也!
时光匆匆,
如白驹,如流水,如处男,
总以为可以大战两个时辰,可十几分钟就完事了——快,快得很。
转眼间冬去春来,伦敦哥坐在白虎皮垫着的头把交椅上喝茶,屁股软绵绵,心里美滋滋——有兄弟,有地盘儿,有吃有喝,有妹纸,圣人之道也。
唯一的一点遗憾就是,要能把侍画小娘子接来,就更完美了,侍画小娘子更软。
先贤有云: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请把处处圈起来,考试要考。
分离太久是要出事的……
开局一人一狗,装备全靠捡——如今捡了一个偌大的地盘儿,王伦敦不免生出些许豪情来,是应该好好规划规划了,天下英雄,能做到老大位子的不过六七人:田虎、王庆、方腊、晁盖、宋江,王伦(也许三绝卢俊义卢大员外也算一号人物)。前三位暂时没有交集,后三位里,伦敦哥自家的外院儿深处躺着一位,晁天王是个短命鬼,满打满算所惧者唯黑三郎一人也。
怎么能压制一下公明哥哥呢?自己根基未稳,眼睁睁看着托塔天王将要带来的兄弟们尊黑押司为主?那是笑话,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酣眠。
可是比魅力?好像比不过……
比名声?似乎也差点意思……
那就只有比不要脸了,哼哼哼……
在一个利益集团建立的初期,人治的优势永远大过法治,人是最重要的。要不然都说“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呢?没人!思来想去,那就只能想办法延缓宋江上梁山的时间,争取在晁盖挂掉和宋江上山之间有一段空隙,用来培养巩固和众兄弟们的感情,单独一个宋清,成不了大事。
公明哥哥怎么上的梁山?
私放了晁盖一行人,又让阎婆惜看见和反贼的信函,无奈杀了人,这才上的梁山。
“呸”,伦敦哥吐了一口喝到嘴里的茶叶沫子,老子把阎婆惜抢了,我看你怎么来?你总不能没女人杀,宰了自己老娘上梁山吧?
————
要说打马赶路,打尖住店,还真离不开朱富,这小子真是个人才,一路上安排的妥妥当当,也算尽心尽力。这一日眼见的郓城县快到了,可朱富原打算落脚的酒店却关张了,门口贴着封条。四处打听才得知,原来的店家几年颇挣了些钱财,新纳了一房小妾,据说是肤白如雾,骨柔似水,却不是个安分的主儿,天天也跟着开门迎客,生张熟魏的,不想被郓城的一个军巡捕叫海徒的惦记上了,这海徒本是个欢场老手儿,说出的情话能让老太太都脸红,寻常女儿家哪里遭得住?几番勾搭,竟在客房里成就了好事,寻个由头把老店家刺配孟州,夺了家产,两人过起了没羞没臊的日子,店铺也无人打理,也就被封了。
相处的日子久了,会加深了解。伦敦哥得知朱富在戴小楼那里学了武艺,刀枪本事稀松,可有一手确实了得,打暗器,乾坤一掷跟着戴小楼练了近十年,端的是稳准狠。
疆场上堂堂正正的武人之风到了宋朝早已经崩坏的差不多了——宋朝以前的枪,是很少有红缨子之类的装饰物的,大多是光秃秃一个枪尖然后就是枪杆,一目了然。可有的学了十几年的枪法,本事不济,怎么办?只能出损招儿,枪尖处挂上几缕红缨子,你当是装饰?其实里面暗藏着倒钩儿,一枪扎空了根本不用收枪,往回一拽,倒钩儿只要挂上就能撕下一条儿肉来。
乾坤一掷也是一样,你当铜钱没什么威力?圆边儿磨的精薄,吹可断发,在抹上点草药,分分钟教你做人。再加上林冲小哥哥还在身边,(也许是着急抢了阎婆惜?)所以伦敦哥选择了连夜赶路。
人越着急越容易出事儿,这不,三个人停了马,伦敦哥无奈地看了朱富一眼,林冲微笑着看着身前的大汉,眼神中似有警惕、似有欣赏。
眼前一个身形壮硕的大汉拦住了去路,朱富打眼观瞧,只见大汉头上包着赭红色的头巾,手持一条同身长的浑铁棍,短眉细目,大脸两侧一双招风耳,塌鼻梁厚嘴唇高颧骨双下巴,浓重的眼袋在颧骨处眼睛下面挤成了一个“八”字。
“呔!此、此路是俺挖,钱财给俺花,如有不从者,俺就啪——啪——啪!”说完大汉还作势在地上跺了三下铁棍。
“来将通名!”
“你问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沁州山士奇也!”
“哈哈哈哈哈,哈士奇?”伦敦哥想当然地听成了哈士奇,笑的差点没从马上摔下来。
“敢笑你爷爷?今天你们三个都别想走!”头一回做无本买卖的山士奇憋得脸通红,也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招笑了,一磕铁棍,打算把这三个坏人都扒光了捆在树上,打一顿屁股消消火气再说。
林冲转头对伦敦哥说到:“这大汉名叫山士奇,看来倒是颇有些手段,哥哥小心。”
“神马?山士奇!”王伦敦一紧马缰绳,小心脏砰砰直跳,眼睛眉梢的神情如同花痴一般,还舔了舔嘴角,猥亵的很。
却说山士奇原是沁州富户子弟,膂力过人,好使枪棒武艺精熟。“好使枪棒”这四个字没人会傻的认为喜欢使用枪和棒。喜欢枪棒的人很多,比如:宋江喜欢枪棒,侯健喜欢枪棒,孔明、孔亮喜欢枪棒邬梨喜欢枪棒却惯使一柄五十斤重泼风大刀。
朴刀是很常见的步下武器,比如:林冲、杨志、史进、卢俊义、朱仝、雷横,刘唐。但是为什麽只有刘唐和雷横是步将呢?可以解释成马术不行或他们两个只会使用朴刀,别的武器都不会用或是不好?朴刀是步将专用。史进十八般武器都会使用,但是他却喜欢使用或者说习惯使用三尖两刃刀,而杨志枪和刀都能使用,大名府用枪,以后大多数用刀,这个原因应该是个惯字。而山士奇习惯用的却是棍。
十个使棍九个菜,还有一个是变态。
山士奇就是那个变态。
林冲真不一定能拿下!
伦敦哥还想要人!
怎么办?
“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沁州山士奇是也!来者何人!速速报上名来,老子棍下不杀无名之人!”林冲听见此人居然叫山士奇,看着体魄勇武异常,却不知王伦哥哥因何发笑,见想不明白,林冲也不再想,只是好奇的又打量了他一眼,淡然地说道:“东京林冲”,说完便打马冲向山士奇。
山士奇怒火中烧,自然也不甘示弱,两人各冲了一合试了试臂力,之后便马打盘桓斗到一起。士奇本是苦熬的功夫,实打实的本事,眼力出众。朱贵想用金钱镖抽冷子打他的马,却被伦敦哥自持身份制止了,山士奇心中暗赞,可没想只一愣神的功夫,林冲的枪尖已经递到哽嗓咽喉了。
山士奇愣了一愣,不敢妄动。王朱二人拍马近前,林冲笑了笑,缓缓收了枪。
“壮士可愿归顺于我?”伦敦哥笑的好似刚推完油儿的炮兵,信心满满。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林冲惜才,加上又没有把他扫落马下,知道此人武艺不弱于己,赶忙说道:“哥哥息怒,便放他去吧”,心中暗怪王伦突兀。
伦敦哥望着扬尘而去的棍哈,心中愕然微微张嘴表情呆滞:“说好的名臣武将纳头便拜口称大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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