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猎人营
朱健望穿秋水的神枪手们终于陆续抵达京师,第一批只有二十七人,年纪最小的十七岁,最大的已有三十五岁,大多都是猎户,他们排着队,满身尘土,一脸的倦容,战战兢兢的接受天子的检阅。
“朕知道你们现在又饿又渴又累,但越是这样,越能体现你们射击精准的本事,你们不必害怕,象平时一样发挥就行,只要过关,朕赏银二十,赐封云骑尉。”
朱健给他们打气,又是赏银又是封官,云骑尉是勋衔爵名,没有实职,没有奉禄,只是一种荣誉,他乐得大方,反正又不花钱。
二十七个神枪手都激动不已,二十两银子,对穷人来说,可是一笔大财富了,何况还封官,老子拼了,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过关。
朱健让太监弄来清水,让他们先洗手洗脸,然后让他们喝水解渴,啃几块鸡肉,之后让他们先熟悉新枪,试打几枪练手。
当沉甸甸的新枪入手,枪手们都松了一口气,但凡摸过火枪的都能感觉得出来,这是制作精良的鲁密铳,射程一百五十米,不会炸膛,这年头的火枪手是高风险的职业,没干掉敌人,可能先被自已手里的火枪干掉。
当太监把一发发纸制定装弹呈上来时,这些枪手先是一愣,继而面露笑容,这玩意好啊,提高装填火药的速度不说,不用担心火药装多炸膛或装少没威力,好东东啊。
砰砰砰—
二十七个枪手一字排开,对着八十米外的靶子练习射击,虽然只是练手,熟悉一下枪支,但全部命中靶子,牛13的或命中靶心或爆头。
朱健咧着嘴呵呵傻笑,给他们点赞,这年头的火枪,没有准星,铅制圆弹等诸多原因,射击精度就不用说了,那叫一个渣,全靠密集的排射来轰击目标,能命中八十米外的靶子已算牛13了,妥妥的神枪手啊。
二十七个枪练了十来发子弹,除了少数几个或因紧张,二三枪脱靶外,基中都命中靶子,接下来就是正式考核,其实,在朱健眼里,他们全都过关了,只是走一下程序而已。
乒乒乓乓的枪声此起彼伏,宫殿内弥满硝烟的呛人味道,八十米标靶全部过关,随后是九十米、一百米标靶考核,鲁密铳的射程是一百五十米,但有效杀伤射程是一百来米左右,这距离对朱健来说,足够了。
朱健当场兑现承诺,每人赏银二十两,封云骑尉,让李信和曹变蛟先带他们去新建的狼营营地休息,从明天起开始接受正规的新式训练。
朱健对神枪手有另一套系统的训练方法,早上起来先是跑步等体能训练,接着是队列训练,训练强度比狼营的士兵低一些,剩余的时间全是装填火药和射击训练,期间也进行一些潜伏、伪装等训练,晚上是学读书练写字。
他可是下了圣旨,想当官,就必须得识字,要求不高,懂读懂写平时一些与军事有关字就行,除了军功的积累,识字越多,升职的机率越大,官职也越高。
神枪手都是用子弹喂出来,朱健知道这个道理,一向吝啬的他对神枪手们一点都不吝啬,子弹管够,只管玩命的练,伙食也好,两天必有一餐大肉,平时没肉的,油水也充足,饭管饱,军服军鞋磨破了只管换。
人数虽少,但朱健仍弄了一个猎人营,接下来的日子,各地举荐的神枪手陆续抵京,经考核合格后加入猎人营参加各种训练,最后的总人数为五十七人,除从队里提升两位年纪大的士兵为小队长,暂由李信和曹变蛟负责训练。
李信和曹变蛟对练兵新法只是理论上的熟记,两人私下里自个练习过,比别人多懂一点而已,操练这些神枪手时,两人亲自带队,跑在最前面。
所有士兵都是穷苦人家,不识字,左右分不清,不过不要紧,统一在右臂系上一条带子区别,多练几回就记住了,再记不住,那军棍会帮你记住一辈子。
让士兵们感动不已,长官都这么努力,跟他们一起训练吃苦流汗,一起吃着大锅饭,睡在简陋的军营里,他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的?
李信和曹变蛟被朱健忽悠洗脑,各种贯输之后,脑子里的另一扇门被打开,知道了许多人不知道,不理解的东东,眼界也在慢慢的提高,也明白天子为什么把猎人营当成宝贝疙瘩了。
猎人营或许不能改变一场战役的胜负,但却有可能改变一场战斗的胜负,鬼鬼祟祟的躲藏在暗处,专门瞄着敌方的将领、军官或披甲的勇士或弓箭手打黑枪,这损失谁受得了?
再回想皇上召见,跟他们说的许多从未听见的新奇事儿,这会想不佩服都不行,也让他们对即将组建的狼营新军充满了期待与信心,皇上高瞻远瞩,英明神武啊。
“好,很好。”
朱健看着面前排得整整齐齐,清一色新式军装的猎人营士兵,忍不住狂点满赞,开心得嘴巴都笑歪了。
他不是二战中的德粉,但对德军军服的评价是——帅,TMD帅呆了,但论实用性,还是美军的M43野战夹克,设计非常经典。
他山寨了M43野战夹克,不过颜色是灰黑色,三角型臂章,交叉的红色双剑是猎人营的标习,外穿同色质的战地背心,胸前两个大口袋,但不是用来装东西的,而是来装铁板,刚好把胸部要害防护住,算是简易型的防箭背心吧,防箭还行,中枪一样得挂,下边的两个小口袋才是用来装东西的。
背后的军用背包可装一些私人物品,诸如干粮之类的,腰绑皮制的武装带,左右挂着防水的皮袋,分别装纸弹壳和实心铅弹,背后可挂水囊,腰侧佩精铁打制的锋利匕首。
头戴山寨的德军山地部队的40型便帽,便帽是礼帽,平时穿戴,战时戴40型头盔,不过不是钢制,而是铁制的,没办法,穷且科技落后,将就吧,脚下穿的是中筒厚底抓地鞋,他不是没想过弄皮鞋,但想想还是算了,成本高,制作繁琐费时,也将就了。
虽然弄得四不象,但很有现代士兵的味道,统一、整齐、简单,精神面貌很好,给人耳目一新的英武感觉,帅得把现今明军统一制式的鸳鸯战袄甩了几十条街。
穿着这身新式军装,别说士兵了,就连一向有点挑剔的李信都开咧着嘴,无法形容内心的激动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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