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太白剑尊;徒弟媳妇儿
哪个家族也少不了内斗,因为楚轻狂是楚家最被看好的继承人,看起来意气风发,但实际上总会得罪很多人,特别是楚家内部的人。
家主的位置就一个,能得到这个位置的就一人。
楚轻狂是最接近这个位置的人,那么其他离这个位置很近的人自然就看他不顺眼。
楚轻狂一生轻狂,偏有个妹妹是他的逆鳞。于是,楚小秋就成了那些人拿来对付他的筹码。
事实上他们成功了,只是没想到最后却得罪了另一个深爱楚小秋的人。
但这都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万物之书也感叹,他曾见过楚小秋几次,很灵动的一个女孩子,活泼好动,却不惹人厌恶,喜欢穿黄色和绿色的衣服,两边的头发上喜欢绑上两条缎带。
缎带的颜色常换,发型却不怎么换,也不知是不是有什么理由,还是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打扮。
小秋长的不算倾国倾城那一款,却是个很耐看的女子。眼睛灵动有神,仿佛会说话一般,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
说起来,武心黎和楚小秋之间,还是楚小秋先一步追的武心黎,就算武心黎怎么躲,这女孩子就像是个甩不脱的膏药,最后硬磨的武心黎对她情根深种,也算是一种才能了。
但楚小秋很可爱。
这是万物之书对她的第一印象。
“我在这里待了几百年了,楚家就惦记了我几百年。”此时的楚轻狂说道:“当年被我抓进来的人都抵不过这里的怨气,最后都化作了这些白骨中的一具。只剩下我,守着这座孤坟,已经几百年了。”
他大约有这样的印象,只是具体有几百年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了。
几百年前,楚小秋被骗至葬神之地,楚轻狂被算计,最后求他亲手杀了他。
为了报仇,他想过很多办法。
无法和整个大堰谷的楚家斗,他就等。等那些害死楚小秋和楚轻狂的人单独外出,他再截杀。
他杀起人来从不注重手段。偷袭、暗杀、直接光明正大的堵路明杀,什么方法方便他就用什么方法。
费尽千辛万苦,他终于将那些害死小秋的人都抓了或是杀了,活人也好,尸体也好,全都扔进了这葬神之地与小秋为伴。
他自己得罪了楚家,也一直在被追杀,无奈也好,心灰意冷觉得人生无趣也好,他自己进入了葬神之地,花了很多很多年,才找到了小秋的尸体,然后就留在了此处,守着小秋的坟。
几百年了,楚家始终没有放弃要杀他的打算。
当年楚家在他身上下了咒,他的死活与位置,楚家能够很清楚的查探。只是因为葬神之地不是什么人都敢进来的,所以楚家也不敢出动所有人进来抓人。
但是他们也没放弃,隔上一段时日就派上几人。只不过,他们运气不好,有的遇上了怨气风暴,有的陷入了惘生渊,被尸骨吞噬,有的被他直接了断了,所以楚家的那些心思,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得到实现。
“我以为楚家还算是讲道理的。楚轻狂人虽然狂了一些,但关键时刻有分寸,天赋也好,修为在同龄人之中也是拔尖的存在,他的死,是楚家的损失,我若是楚家家主,那些算计家族天才的后人,不一巴掌打死都算是轻的。”万物之书也替楚轻狂不值得。
其实他不是很喜欢楚轻狂这个人,这个人有些狂傲,对待比他强大的,他不凑上前去拍马屁,但也不会轻易得罪。若遇上他得罪的起的,真的是完全的不计较后果。
但不喜欢归不喜欢,他却还是承认,楚轻狂确实是楚家难得一见的天才,这样死了未免太过可惜。
“再讲道理也是要面子的。”武心黎此刻却摇头道:“我杀了他们楚家那么多人,还大多都是他们的家主继承人候选,他们自己处置了算他们家族中事,可若是我来出手,就是驳了他们楚家的面子,不给他们楚家留脸。”
“只是,小秋的仇,我要亲自来报,所以即便到了今日,我也从未后悔过。”武心黎说着,突然皱起了眉头,沉声道:“又有人来了。”
随着武心黎的话音刚落,一道强大的剑气划过,然后半空中一个从头顶被切成了两半的人落到了桑红衣的脚下。
“是谁,出来!”武心黎目光透过虚空看向远方。
“哈哈哈哈,方才老夫救了你一命,你都不知感激的吗?”
此时天空中一阵扭曲,竟是出现了一个胡子花白的老者,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人。
“苏伏?”桑红衣看到苏伏,立刻惊喜的叫道。
苏伏笑着朝桑红衣眨了眨眼,还不等说话,那老者先抢先开口了道:“你就是老夫徒弟媳妇儿?”
“徒弟……媳妇儿……?”桑红衣莫名其妙。
“不错不错,长的尚可,倒是配的上老夫的徒弟。”那白胡子老者仔细的打量了桑红衣一番,摸着胡子满意道:“还行。”
桑红衣莫名其妙被人品评了一番,现在还一脑袋问号。
就见旁边的武心黎松了口气,笑道:“太白老鬼,什么风能把你吹到这葬神之地来,倒是稀奇。”
“哈哈哈哈!老夫掐指一算,有天才现世,合该为老夫弟子。偏他出现在这鬼地方,老夫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好徒弟成为这些骨头里的一具,所以就亲自来了。”
“你都几百年没收徒弟了,眼下又有了收徒的兴致?”武心黎细细的看了太白剑尊一眼。
自从几百年前他最疼爱的弟子被人杀了,他就心灰意冷,再没有收过徒弟,也不知道现在是发的哪门子的神经,从太白山万里迢迢跑到这里来收一个徒弟。
难道这个人有什么不同?
武心黎仔细的观察着太白剑尊身边的苏伏,看了许久,终于皱起了眉头道:“圣兵之体?”
“离魂镜果然是离魂镜,能够透过灵魂看到本质。老夫都帮他隐藏了这体质,还是被你看出来了。”太白剑尊倒是不感到意外。
武心黎的离魂镜就是这么个模样,在它面前,简直藏不住秘密。他很讨厌这件灵宝。
“圣兵之体果然适合你们太白山,以身为剑,身就是剑。看来,这个弟子不会辱没了你太白剑尊的名号。”武心黎点头。
“那是自然。”太白剑尊对苏伏也很满意。
“方才这人暗中蛰伏想要偷袭你们,应我徒弟要求,老夫帮你们把他解决了。又是楚家派来的?”太白剑尊指向地上那个被他砍成两截的人问道。
武心黎点头,心说大半如此。
“对了,你现在叫什么名字来着?”太白剑尊也是几百年没见过武心黎了。他最后一次见到武心黎的时候,他的名字还叫江畅。
“楚轻狂。”武心黎道。
“楚家那小子啊。”太白剑尊捋了捋胡须,又疑惑道:“不对啊,楚家那小子被你宰了之后,你可是连着杀了楚家不少家主候选。你不是总用杀的最后一人的名字当做你的名字?怎么,那些人的名字你还看不上?”
“那些人多半是被我扔到这葬神之地,死在这里的,算不得我杀的。何况,楚轻狂是我在这里杀的,他就葬在了小秋的旁边,所以我最后杀的那人,还是楚轻狂。”武心黎不想自己叫了小秋仇人的名字,所以用离魂镜剥离了楚轻狂的魂魄,最后将他的尸身收入储物戒,最后葬在了小秋的旁边。
“算了,你和楚家那堆破事,老夫懒得管。老夫是来收徒弟的,可不想和楚家那群人打起来。”说着他又转眼看向了桑红衣道:“徒弟媳妇儿,老夫看你天资不比我这徒儿差,要不你一起拜老夫为师,和老夫一同回太白山算了。”
“太白老鬼,你少打我家少女的主意,我家少女你可养不起!”此时万物之书突然蹦出来,开始宣誓主权了。
“卧槽!你这老不死的怎么还活着?”太白剑尊一看到万物之书,脸立刻就皱到一块去了,整个人连粗口都爆出来了。
“你个老鬼,本大爷活着你很失望是不是?”万物之书气成了球球。
“你主人呢?”太白剑尊一想起曾经被这破书的主人一顿虐,就觉得人生都灰暗了几分。
当年他意气风发,觉得自己已经天下无敌,开始挑战各地高手。
刚开始还是常胜,这也让他开始自大,开始膨胀,自以为已经打遍天下无敌手,高傲的不可一世。
然后遇到了这本破书的主人,被三两下就是一顿虐啊。
那种无力感,他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他倒是不恨这破书的主人。若不是在他那里尝到了这绝望的一败,他还以为自己有多强大,早晚要吃亏。
多亏这一败,他开始反省自己,最后竟然创出了自己的太白斗星剑,创立了太白山一脉的辉煌。
只是听闻,那一场其他世界的大战,最后波及了三十三阶梯,虽然损失不算太严重,但永羡兄似乎陨落了。
他以为万物之书跟着陨落了,但今日又看到这货出现在眼前,还是以前那么臭屁,他就头疼,同时还有些怀念。
只是他总想着,既然这本破书还在,永羡兄是不是也没有死?
“你眼前站着呢。”万物之书指的就是桑红衣。
“你这破书看上的人,看起来非同一般,能得你认主,看来的确与我太白山无缘。”太白山以剑为尊,但万物之书会的东西刻杂着呢。
别看他胡子花白,看起来年纪不小了,但实际上,万物之书是混沌初开时就诞生的混沌灵宝,按着岁数来说,这个世界除了他的前主人,他是最大的。
有这破书教导,的确用不着再入他太白山。
“那是自然,这家伙现在可愿意欺负本大爷了呢。”万物之书遇见了故人,于是开启了话痨模式,开始唉声叹气起来了。
太白剑尊听着眼前一亮,心里头乐的是啷个哩个啷,心说你主人当年虐我,我徒弟媳妇儿现在虐你,这是一报还一报啊!
心里这么想着,他转身一拍苏伏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徒弟,你这眼光不错,一定要将你媳妇儿拿下!到时候你和你媳妇儿一起欺负这破书,也算是给你师父我解气了。”
太白剑尊并不忌讳提起曾经败于万物之书前主人的事,只是想起曾经被虐的肝颤,心里总有点不服气。
这破书的前主人已经不在了,他这气可没法出了,但这破书还在,还被自己的徒弟媳妇儿欺负的叫苦连天,这心里头怎么就那么美呢?
太白剑尊觉得,这葬神之地今儿个是真的来对了,不仅收到了一个圣兵之体的好徒弟,还能看到这破书,和自己这貌美如花的徒弟媳妇儿,当真是不虚此行。
“你不和我一起回太白山?”苏伏以后要跟着太白剑尊回太白山修炼,但想到桑红衣不会拜入太白山,不能时常在一起,就觉得有几分寂寞。
“我暂时不能和你一起走,我还有些事要办。”桑红衣摇头。
这里是个好地方,她要看着公输弈在这里修炼。
“好,等你安定好了,要通知我。”苏伏理解桑红衣,也不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成天待在一起腻味。毕竟三十三阶梯也不过是一个台阶,是以后要通往星域的一站而已。
在这里不能浪费太多的时间,无论是他还是桑红衣,都需要尽快的强大自己。因为谁也不知道星域之中有多少危险。
“行了好徒弟,又不是生死离别,有什么可多愁善感的?”太白剑尊看不得这样的腻腻歪歪,不耐烦道:“徒弟媳妇儿,以后想他了就去太白山看看,老夫可不是那些会棒打鸳鸯的恶人,你什么时候来,老夫都欢迎。”
太白剑尊可喜欢桑红衣了,谁叫她能欺负万物之书呢。
何况自己徒弟喜欢的人,他傻了才会去棒打鸳鸯,最后闹的师徒离心离德,多不划算?
何况自己这徒弟媳妇儿的天赋一点也不比自己这好徒弟差,甚至犹有过之。
就他现在所能看到的,她的气海大的有点不像话,但又感觉周围一片朦胧,让他看不到实质。
看起来,这更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只要给他们时间,这三十三阶梯,恐怕要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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