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衙内们的第一次(加更)
能成吗?
不光狄青在问,几个纨绔子弟互相看了看,也是满腹的怀疑,就他们这个德行,上战场还不被杀得七零八落啊?
“王大人,你看,我们也没有经验,万一出了差错,坏了军国大事,可就不好了。”潘肃仗着胆子说道。
“然后呢?”王宁安笑呵呵道。
“然后?当然是派遣其他有经验的将士了。”潘肃有点不敢抬头了。
王宁安轻笑了一声,“潘肃,你是什么时候,学会和小丫鬟……那个的?”
潘肃老脸一红,争辩道:“大人,这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你当时为什么不说没有经验?”
一句话,把潘肃憋了个大红脸,愣是说不出反驳之词。
王宁安环顾四周,冷冷说道:“没有人天生下来就会打仗,你们的祖辈也有第一次,他们用血,用命,拼出来家族的荣耀。你们这次推脱了,下次推脱了,难不成要一辈子当笼子里的金丝雀,永远不敢出头吗?大宋立国百年,将门世代传承,都不下五代人。君子之泽,也该终结了!交趾国内两方大乱,他们武备又差,如果这时候,不断然出击,在疆场上赢得功名,还要什么时候?面对交趾人,你们都没有勇气,那面对辽国,面对西夏呢?你们到底这辈子能干什么?混吃等死吗?”
把绝话说完,王宁安头也不回,把他们都留在了屋子里,自己走到外面的树荫下坐着。
闷热的天气,好像胸口压了一块大石头,透不过气来,王宁安将衣襟松开,让自己放松些。
他已经营造了最好的条件,要是这帮人还不敢出头,那可真的没指望了。
足足等了一盏茶的功夫,房门打开,出乎预料,第一个走出来的竟然是柳羽,他小脸蛋通红,快步走到了王宁安的面前。
“我们柳家不一样,河东柳氏,千年传承,人才不断,绝对不会衰败!”柳羽大声冲着王宁安吼道。
“你想说什么?”王宁安淡淡道。
“我,我想说,不能给柳家丢人!我愿意出战!”柳羽扯着脖子喊道。
王宁安终于露出了笑容,“不错,总算还有个爷们,坐下来,陪我喝杯茶,然后点兵,准备出发。”
“是!”
柳羽的声音高了八度,他扭头看了看房子那边,把下巴仰得高高的,傲气十足。
“特么的,让柳丫头抢先了,不管了,老子也要出战!”
第二个蹿出来的是高俊杰,他是高怀德的后人,决不能给祖宗丢人!
冒出来两个,石涛紧跟着也出来了,他的脸色凝重,当年石守信何等威风,陈桥兵变,是他推着赵匡胤上了皇帝宝座。
杯酒释兵权,第一个被拿掉兵权的就是石守信,为什么?因为石守信能打仗,用兵比赵大厉害多了!
祖宗好汉,儿孙愚鲁,怎么也说不过去!
三个人就像是三个卫士,一字排开,胸膛挺得高高的,这一瞬间,整个人都好像升华了。
屋子里还剩下潘肃,呼延达,另外还有几个小子,互相看了看,潘肃苦笑摇头,“兄弟们,你们还年轻,大哥已经成亲多年,还有儿女……所以,哪怕我死了,也不怕!”
潘肃一推房门,昂首阔步走出来。他来到了王宁安的面前,略带羞愧,当年陈家谷,潘美没有抵住压力,留下来接应杨业和王贵等人,眼看着忠勇之士惨死,这么多过去了,潘家的后人不能再当懦夫了!
“王大人,我愿意请令,给兄弟们打冲锋!”
屋子里的人一股脑都涌了出来,一个个你争我抢,生怕落到后面。
眼看着大家伙积极的模样,王宁安含笑点头,“总算不赖,敢出战,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只是光有勇气不行。”
“那还要什么?”柳羽问道。
“还要脑子!”王宁安严肃道:“做生意不能赔本,打仗也是这样。要扬长避短,知己知彼。我不是带着你们送死的,而是建功立业。回头你们告诉各家的部曲,这次打仗,是在交趾境内,他们可以敞开了做,没有人会在乎,而且只要打赢了,每个人都能分到千亩良田,给他们找几个媳妇。别管成没成亲,我在交趾给他们安个家!”
这出手真是大方!
这帮小子都来劲了,“大人,我们呢,我们能捞到什么?”
王宁安伸手画了一个圈,淡淡吐出两个字:“一切!”
……
陈氏求救的信使赶到了广州,他在冲出城池的时候,身上中了箭,这一路航行,伤口早已经流脓,发烧发热,神志不清,把求救表文送来,人就死了。
实际上不用他说,每天都有快船在大宋和交趾之间往返,传递消息,王宁安的船队时刻枕戈待旦,等候出击。
“火候差不多了,该咱们出手拯救世界了!”
王宁安站在船头,下令出发,这滋味,别提多舒服了,要是戴上个眼罩,绝对海贼王啊!
乘风破浪,船队快速接近交趾国境。
自从上次袭击升龙府之后,北部湾都是大宋的天下,一艘交趾的船都看不到,他们完全是出其不意,王宁安选在红河口以北五十里的地方登陆。
“根据最新的情报,陈氏的少族长陈志平已经战死,黎氏为了泄愤,把他们的尸体分成八块,挂在旗杆上面示众,陈氏损失惨重,距离城破,只有一步之遥。”
潘肃吓了一跳,“这个黎氏挺能打啊!”
“嗯,他们的战斗力的确超出了我的估计。”王宁安老实说道:“所有我们不能硬拼,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我们的骑兵,快速突进,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还是如同大人上次那样?”柳羽问道。
“方法差不多,只是目标变成了黎氏的物资,要把他们军粮辎重全部摧毁。”王宁安让人拿来一个沙盘,交趾的地形,一目了然。
黎氏的大本营在北方,这次出动十几万人,辎重粮草全是从北方征调,还有就近抢夺,这些粮草,一部分运到了军前,还有很大一部分,留在了红河北岸。
说起来,这还是王宁安的功劳,他一顿大杀大砍,到处放火,交趾国内的船只被摧毁殆尽,黎氏一时弄不到足够的船只运输,这些东西就留在了红河,主要集中在五处渡口,他们也留下了重兵把守。
“你们的任务就是带领人马,偷袭这些渡口,把粮食都给我杀了。然后转头,大肆抢掠破坏黎氏的老巢,把他们弄得越惨越好!”
大家伙了解了王宁安的计划,忍不住伸出了大拇指,大人够意思,没有给他们安排多难的任务,如果连这个都办不成,还不如死了算了。
为了确保万一,王宁安还给他们每支队伍配属50架床子弩,又准备了充足的猛火油和火药包。
事到如今,这帮小子又恢复了吊儿郎当的德行。
“原来就是放火啊,这个我们擅长!”
“别托大!”王宁安板着脸教训道:“你们第一次带兵,我给你们派几个老兵当向导,他们都随着我杀进升龙府,经验丰富,千万记住了,保命第一,如果不行,果断撤退,不要拿自己和弟兄们的小命开玩笑!”
“大人放心吧!”
大家伙一起点头,他们选在了夜间进军,骑兵在平原上,基本就是无敌的存在。北方的高头大马,又远比骡子一样的滇马快多了,连通知预警都做不到。
宋军就像是扇子面似的,快速展开。
第一座渡口距离他们不到一百里,负责攻击的正是潘肃和柳羽,两家的部曲,加上王宁安配属的老兵,一共500人,赶在拂晓之前,冲到了渡口的外围。
这时候正是人最疲劳,最松懈的时候,前方不断传来胜利的消息,后面的人根本想不到会有什么麻烦。
直到马蹄声响起,他们才仓皇冲出来,刚从军营跑出来,迎面一排床子弩,猛烈射来,淡薄的交趾人瞬间被射穿,射碎,刹那之间,一片死尸。
“换火油!”
床子弩不断将燃烧的火油投掷到交趾人的中间,蹿起的火蛇随着风,到处吹散,很快,岸边的粮仓沾上了火星。
交趾人拼命嘶吼着,用力扑打,哪知道火油越打越多,烧得越来越猛,他们取来河水,浇上去,哪知道猛火油竟然浮在水面上,继续燃烧,吓傻了所有人。
“这是鬼火!”
不知道哪个交趾兵叫了一嗓子,这个说法就快速流传,他们甚至不敢碰触火焰,掉头就跑。
宋军兜着屁股追上去,那些家丁部曲都是久经大敌的老战士,个人武力比起王家军还要厉害,杀人就跟砍瓜切菜一样容易,成片的交趾人死在他们的刀下。
柳羽神不知鬼不觉之间,居然也跟着大家冲了上来,在他的面前有一个仓皇逃跑的交趾人,双方的距离是那么近……或许伸出刀,就能砍下他的脑袋!
柳羽想着,手臂不由向前,他只觉得一顿,接着尸体就倒了下去。
这就是杀人吗?
竟然这么简单吗?
柳羽浑身血液沸腾,仿佛埋藏在骨子里的暴力因子一下子炸裂了,他大吼连声,朝着逃跑的人群猛追了下去!
纵马驰骋,杀戮疆场!
去他娘的东华门唱名,老子才是好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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