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银行(上)
徐平说完,崇政殿里一时静了下来,大家都在思索。这样的货币,除了最后的一项以赋税作保的国债,其他的其实都已经实践过了,还是三司铺子购物券的路子。
想了一会,程琳问道:“谏议刚才所说,我有几点不明,还请解惑。以旧换新就不用说了,自然没有问题。第二是按购物券的方法印钞,所虑在于,钞发出去了,民间贸易一直在用,而新货物出来,再发新钞,新钞旧钞叠加一起,会不会钱多物贱?”
徐平点头:“如果规划不好,会的。这一点我还拿不定主意,是按照每年比去年多出来的货物发钞,还是如同交子般纸钞分界。不管是三年一界,还是五年一界,还是新旧杂用慢慢把旧钞收回废掉,总之有发有收,总是能管得住。不过按照新增货物发钞,也是个不错的办法。对三司铺子也是个激励,让他们要越做越大。”
“既然拿不定主意,那就一起并行,试几年看好了。这些事情,不必拘泥。”
李迪喜欢在大处着眼,有疑虑怕什么,一起试就是了。
程琳又道:“好,一起试行也好,最后大家便就都心里有底了。还有最后一项按照赋税发钱的办法,倒也没有大碍,只是三司预借了一年的税而已。关键是,这些钱印出来之后怎么发出去?再跟以前一样,可是不行了。”
铜钱的发行方法,是铸出来之后收入内藏库,当然外地的铸钱监有时候只是过一下账而已。遇到国家庆典,或者特殊日子,皇帝对禁军赏赐,这钱便就到了官兵手中。不要小看了这个途径,几十万甚至过百万贯的铜钱不知不觉就出去了。还有就是当三司缺钱,向内藏库借贷,进入左藏库,通过发俸禄进入官吏手中,或者救灾到灾民手里,或者三司向社会购买物资到商人手里。新的货币,再这样做显然就不合适了,这种方式发行的速度太慢,流通的速度也让人无法忍受,与徐平要推行的商品经济不相适应。
程琳到底是老三司使,对于徐平所讲的内容比别人看得更清楚,特别读过《富国安民策》后,慢慢开始抓住问题的核心。徐平现在所做的跟以前最大的不同是什么?以前的三司是从天下收钱粮,是敛财的,徐平要做的是生财的,要创造更多的财富。
徐平转身向着程琳,道:“回学士,钱散出去的方法,我是这么想的。前边讲过,要按钱庄的样子做银行,制出来的钱,便就是从银行散出去。钱监管制钱,而且跟以前的铜钱不一样,不再做赔本买卖。以前铸钱,不说火耗,不说民间销钱为器可获数倍之利,就说铜钱在天下运来运去,这运费朝廷就不知道要搭进去多少。飞票千文收二十文费用,但是铜钱在天下间的运费可远不止二十文,这都是要三司搭钱进去的。以后有了银行,钱监的钱散给他们,是要收利息的,这利息来支撑钱钞在天下的散布。”
“这银行到底怎么做?要怎么散钱?”
“我现在是如此想,以三司的左藏库为一银行,从钱监贷新制的钱出来,定一个合适的利息让他们还本付息。这银行要赚钱,就要把贷出来的钱再贷出去,当然利息就要更高一些了。当然对于银行来说,这钱其实只是小头,真正的大头在他们可以收民间的钱,存到他这里一样有利息。这收到的存钱一部分放到钱监做抵押,大部分还是贷出去,存的利息远低于贷的利息,这差额便就是银行赚的钱。”
程琳皱了皱眉头:“就还是京西路钱庄的法子,不用问,贷出去也只能贷给什么公司而不能贷给民户了?只是跟钱庄不一样的,存钱的人也有利息可拿了。”
“正是。以前让民户存钱进钱庄,许多人老大不愿,觉得不方便。以后有了利息,他们总不能够还不愿意吧?有了本钱,生息自是理所当然。”
有一句话徐平没有讲,如果让社会保持一定的通货膨胀,那么民间的钱为了减少损失就不得不存入银行。用这种办法,比在京西路时硬逼着向钱庄存文明多了,也隐蔽多了。
银行的利润应该是来自于存贷息差,把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投入到经济发展需要的地方去,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这个统一市场的规模越大,这种作用越明显。
徐平所设想的,是让新的钱监作为中央银行,发行货币,而后再成立几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完成资金配置的任务。本来一般中央银行是兼职国库的,但现在事实上国库一分为二,一是三司的左藏库,再一个是皇宫的内藏库,就不能这样做了。
程琳微微摇了摇头:“钱收进来好收,但贷出去只怕不易。那些公司,京西路做的都还不怎么顺利,其他地方开起来更加艰难。至于贷给百姓,当然想也不能想。”
当然不能想,徐平就从来没想过让银行经营民间借贷。一是冲击现在已有的富贵权势之家的解库生意,容易引起反弹,再一个经营风险太大,一个不好就把自己陷进漩涡。
历史上王安石变法就是用青苗贷向民间放款,是新法中争议最大的政策之一。把很多人逼到新法的对立面,就少不了青苗法的功劳。民间放贷,收不回欠款的风险极大,再一个是收款的成本过高,利息低了没有利润还可能赔本。
贷款到期之后,老老实实自己到银行还款的人当然会是多数,但总有一部分是能拖就拖的。收这些人的钱,哪怕你一上门他就把钱还了,银还得出跑腿人的车马费呢。更不要说还有要跑无数趟,磨破嘴皮的,利息还不够收钱的人的路费。至于那些赖账不还的,就更加是把本钱搭进去了。这样一些人,自然就把贷款的成本推高了许多。
要降低风险,降低贷款成本,也不是不行,最简单的办法是暴力。
把成本转嫁到国家政权上,由国家暴力机关协助收款,到期不还直接抓到牢里去,这就是王安石变法的老路。暴力机关的暴力使用可是不好控制的,不会老老实实地为银行服务,很可能他们花的成本比银行更高,只是强行转嫁到欠款人身上了,个人总不能跟国家对抗是不是?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便就成了反对变法者的武器。
要么这成本就由民间的暴力机关承担,一样是转嫁到欠款人的身上,暴力讨债从古到今都不是新鲜事。只是这后果,推行改革的徐平一样不敢承担,也承担不起。
公司就相当徐平前世的法人,只向法人放款,其实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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