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解散佛社
西北的夜空沉静高远,漫天繁星,点缀着天幕让人沉醉。
孙祖德、包拯和蔡挺三人,带了几个随从,随步到了城西圆觉寺。
张佛奴还是那个张佛奴,只是没有了从前的混混噩噩,没有了从前的迷茫畏缩,目光纯净,一片坦然。他还是他,他又已经不再是他。
韩社长和曹法律两人侍立门外,一动不动。从那一天起,他们两人就是张佛奴的两大护法金刚,时刻不离其左右。张佛奴既没有吩咐过他们,也没有赶他们,一切任由两人自主行事。有时交谈,张佛奴还是称曹法律为家主,称韩僧正为社长。两人都惶恐不安,连道不敢当。张佛奴只是微笑,也不解释,也不改变称呼。
两个人怎么敢让佛主如此称呼自己,实在心慌得不行,去寻契嵩法师解惑。契嵩没有打什么禅机,直言相告,于现在的张佛奴来说,称呼社长,称呼家主,只是一个称呼,跟俗世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没有任何关联。不称呼这名字,称呼是佛,是菩萨,于张佛奴来说都是一样的。两人这才知道,张佛奴已经圆悟,早已超脱出了他们的世界。
见到本州的三个官人来,曹法律和韩社长急忙行礼。
孙祖德道:“烦请通禀一声,我们几人前来,与大王说几句闲话。”
曹法律答应,转身进了庵房,留韩社长在外面排着三人。
不大一会,曹法律出来,引三人进了庵房。
张佛奴坐于蒲团上,见到孙祖德三人进来,双手合十问讯。
三人急忙行礼:“打扰大王,大王恕罪。”
张佛奴是朝廷正式封的郡王,官品极高。虽然蕃官的王侯,在汉官这里不值钱,但张佛奴不是蕃官。只是一切初起,礼仪从权,这里的很多本地人是把这个西平王当蕃官的。
孙祖德向张佛奴讲了一下最近的情况,道:“大王,现如今在这附近聚集了三万余百姓,每日吃喝拉撒,一切不易。还请大王向信众宣讲一番,官府人手有限,这些日子或有失察之处,一切海涵。乾元节剃度是大功德,万莫闹出事情来。”
张佛奴合十道:“太守安心,明天法事我便教诲信众,必不会生乱。”
说起这几万人的吃喝,张佛奴让孙祖德可以找韩社长,以自己的名义,招集这里的佛社掌权人,由民间自己解决一部分。这是做功德的时候,不少富户愿意开仓放粮,拿米面出来发给信众。当然,事后立一声功德碑自然更好,这就是沙州官府和僧录司的事了。
张佛奴于这些俗事了解不多,也不在这上面用心思,聊了一会,三人便告辞出来。
到了门外,蔡挺对韩社长道:“社长,借一步说话。”
内地州郡的监社使一般不允许州官兼任,沙州特殊,愿意到这里来的官员也少,没办法才由通判兼职。作为监社使,本地的各种会社都在其督导之下,韩社长当然也不例外。
引着三人到了旁边房里,分宾主落座,上了茶来。
韩社长道:“不知官人唤小的来有何吩咐?最近信众云集,官人辛苦。”
蔡挺面带微笑,看着韩社长的面色,过了一会道:“社长,我有一事相告,烦请一起拿个主意。我为监社使,朝廷说得明白,只是知会社事务,并不安排。”
韩社长忙道:“有事通判官人尽管吩咐,小的们照行就是。”
“商量,只是商量,监社使并不干涉会社事务。”蔡挺面带微笑,“依着朝廷律法,天下会社,有几样是不能够做的。第一条,就是不能涉教。”
韩社长一愣:“官人的意思,是说我们这社,朝廷律法不得开么?”
蔡挺点头:“不错,依着朝廷律法就是如此。——社长莫急,我来不是要让你们把社散了,而是商量。到底该如何做,又能让你们做下去,还不违朝廷律法。”
韩社长一头雾水,会社不许涉教,沙州一大半的社都要解散。当然现在有西平王,大家供佛有了方向,佛社解散倒也没有什么。但是许多寺庙,是由佛社供养的,没有佛社了以后如何生存?毁寺灭佛,朝廷是要损大功德的。
功德虚无飘渺,徐平及一众宰执,是不信真有西天佛国的。但是换一种说法,功德代表的就是人心,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在佛国毁寺灭佛,是要大失人心的。
真宗的时候,士大夫中曾经广泛流行过佛教。当时有钱塘高僧省常,立净土社,社首就是宰相王旦。参加净土社的,士大夫就有一百余人,各种身份的有一千余人。王旦为净土社首,并不是说他就是个虔诚的佛教徒了,只是当时有一种想法,就是借助佛教净化人心的作用,对天下施以教化。此事无疾而终,随着儒家兴起,便没人再提起了。
有净土社这个先例在,徐平不许因教立社其实阻力不小。所以此事不能强推,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来,更加不能够诉诸武力。徐平的目的,也不是防止借助宗教会社会引起社会动荡,甚至谋反。虽然历史上宋朝有人把传承久远的白莲社发展成了白莲宗,传到后世成了白莲教,在元明两朝多次因教起义。那是政权的问题,不是宗教会社的问题。没有白莲教也会有其他什么教,本质是社会矛盾,白莲教只是个载体而已。包括净土社在内,这个时代的很多宗教会社,都有白莲社的渊源。庐山白莲社是正规宗教活动,不是邪教。
不许宗教结社,是为了把宗教,特别是佛教的管理制度,彻底纳入到僧录司一直延伸到州县的系统中。以这种办法,完成对宗教的世俗化,不许宗教独立于社会管理之外。
蔡挺心中早有办法,对韩社长循循善诱,一点一点引导到自己的设想中。这个社出了张佛奴,影响力非同小可。只要韩社长按照自己的办法做了,其他的社就好办了。
这个办法,就是把沙州现在所有的佛寺,统一纳入到僧录司的管理系统中。规模够的系账,比内地要求可以低一点,比如有房一百间,便可系籍。其他的小寺,全部作为这些系籍寺院的分支,由他们派人去主持。民间信众要做功德,不再立社,而是到附近的寺院里,由寺院统一组织。凡系籍寺院,全部实行十方住持制,便于官府管理。当然,相应的规格也高,紫衣法号获得容易,以后还会分出等级制度。蔡挺推行的,是徐平需要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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