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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灵珊,你不要发昏!”灵珍坐在床沿上,呆呆地、吃惊地瞪着灵珊,压低了声音说,“如果你是在逢场作戏,我也不管你,反正,多交一个男朋友,也没坏处,但是,如果你是在认真,我反对,坚决反对!”

  灵珊坐在书桌前的转椅里,她下意识地转着那椅子,手里拿了把指甲刀,早就把十个手指都剪得光秃秃的了。

  “灵珍,”她说,“我把这事告诉你,只因为我们姐妹间从没有秘密,而且,我以为,你和我一样年轻,最起码,不会像长一辈的思想那么保守,那么顽固……”

  “这不是保守与顽固的问题!”灵珍打断了她,诚挚地,恳切地说,“我们的父母,也绝不是保守和顽固的那种人,爸爸妈妈都够开明了,他们从没有干涉过我们交朋友,你记得我高中毕业那年,和阿江他们鬼混在一起,妈尽管着急,也不阻止,事情过去之后,妈才说,希望我们自己有是非好坏之分,而不愿把我们像囚犯一样拘禁起来。”

  “妈受过囚犯的滋味。”灵珊说,沉吟地看着灵珍。“你和阿江的故事,不能和我的事相提并论,是不是?阿江是个小太保,韦……”

  “韦鹏飞也不见得是个君子!”灵珍冲口而出。

  “姐姐,”灵珊蹙起眉头。“你怎么这样说?”

  “算我说得太激烈了。”灵珍说,沉吟地。“灵珊,你想一想看吧,你对他到底了解多少?认识多少?”

  “很多了。”

  “很多?全是表面的,对不对?他有很好的学历,很好的工作,派头很大,经济环境很好,这是你了解的。背后呢?他的人品如何?他的父母是谁?他的太太死于什么病?你不觉得,这个人根本有些神秘吗?我问你,他太太死了多久了?”

  “我不知道。”

  “不知道?你怎么可以不知道?”

  “提他的太太,对他是件很残忍的事,我想,至今,他无法对他太太忘情。”

  “哈!”灵珍更激动了。“提他太太,对他是件很残忍的事,不提他太太,对你就不残忍了吗?灵珊,你别傻,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能去和死人争宠!”

  灵珊打了个冷战。

  “妈妈常说,人都有一种贱性,”灵珍紧紧地注视着灵珊。“失去的东西,往往是最好的,得不到的东西,更是珍贵的。灵珊,”她用手指绕着灵珊的长发。“你要想想清楚,我不反对你和他交朋友,可是,别让他占了你的便宜,我有个直觉,他是很危险的!”

  “他绝不是要占女孩子便宜的那种人,”灵珊不自禁地代韦鹏飞辩护,她的眼光迷蒙地看着桌上的台灯。“事实上,他一直在逃避我……”

  “以退为进,这人手段高强!”灵珍又打断她。

  “你怎么了?姐?”灵珊恼怒地说,“你总是从坏的地方去想,你不觉得你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吗?”

  “他不是君子!”

  “何以见得?”

  “如果他对太太痴情,他不该来挑逗你……”

  “他并没有挑逗我!”

  “那么,是你在挑逗他了?”

  “姐姐!”灵珊涨红了脸。

  “好吧,我不攻击他!”灵珍躺了下去,用手枕着头,眼睛看着天花板。“我在想,他的故事里,总有些不对劲的地方。他从国外留学回来,发现太太死了,他太太应该尸骨未寒,而他,已经在转另一个女孩的念头了。”她转过头来,望着灵珊,怒冲冲地说,“我最恨朱自清!”

  “这与朱自清有什么关系?”灵珊诧异地。

  “朱自清写了一篇《给亡妇》,纪念那个为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太太,全文文辞并茂,动人已极……”

  “我知道。”灵珊接口说,“最后,却说,他今年没有去上太太的坟,因为他续娶的夫人有些不舒服。”

  “我们讨论过,对不对?”灵珍说,“其实,续娶也应该,变心也没什么关系,只不该假惺惺地去写一篇《给亡妇》。我讨厌假惺惺的人!”

  “你是说,韦鹏飞假惺惺吗?”

  “我不批评韦鹏飞,免得影响姐妹感情!”灵珍说,“我只劝你眼睛睁大一点,头脑清楚一点,你是当局者迷,我是旁观者清!我告诉你,那个韦鹏飞不简单,绝对不简单!你如果不是逢场作戏,就该把他的来龙去脉摸摸清楚,爱情会让人盲目!你不像我,我还和阿江混过一阵,你呢?你根本没有打过防疫针!”

  灵珊瞪视着灵珍,默默地出起神来了,她觉得灵珍这篇话,还真有点道理。虽然有些刺耳,却句句都是肺腑之言,她咬着嘴唇,默默沉思。灵珍看到她的脸色,就知道她的意志已经动摇了,她伸手抓住灵珊的手,诚挚地问:

  “灵珊,你到底和他到什么程度了?”

  灵珊出神地摇摇头。

  “谈不上——什么了不起的——程度。”

  “那就好了,对男人要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你认为他是有毒的了。”

  “靠不住。”灵珍拍拍她的膝。“说老实话,那个邵卓生虽然有些傻呵呵,人倒是很好的。和你也交往了两三年了,你为什么不喜欢他?”

  “他是绝缘体。”

  “什么绝缘体?”

  “不通电。”

  灵珍笑了笑。

  “不通电倒没什么关系,总比触电好丨不通电了不起无光无热,触电却有生命危险!”

  “宁可触电,我也受不了无光无热的生活!”

  “你不要让幻想冲昏了头!”灵珍说,深思地转了转眼珠。“灵珊,快过耶诞节了,这事不影响我们的原订计划吧?假若你耶诞节不和我们一起过,我永远不原谅你!立嵩已经在中央订了位子,你和邵卓生,我和立嵩,和去年一样,我们该大乐一下!”

  “你现在是千方百计,想把我和邵卓生拉在一起了?”灵珊问,“我记得,你曾经批评邵卓生是木字上面扛张嘴,写起来就是个‘呆’字!”

  “他最近进步不少!”灵珍慌忙说,“上次还买了一套唱片送小弟,张张是小弟爱听的!”

  “小弟哪有唱片不爱听?”

  “怎么没有?他一听交响乐就睡觉。”

  “什么时候你成了拥邵派?”

  “今晚开始!”

  灵珊瞪着灵珍,叹了口长气。

  “灵珍,韦鹏飞就那么可怕吗?”

  “我不知道。”灵珍困惑地蹙起眉。“我只是觉得不妥当,他——和他那个坏脾气的女儿,反正都不妥当。灵珊,你听我的,我并不是要你和他绝交,只要你和他保持距离……”

  “好,”灵珊咬咬牙。“我听你的!”

  “那么,耶诞节怎么说?”

  “有什么怎么说?也听你的!”

  灵珍松了一口气,笑着抚摸灵珊的手背。

  “这才是个好妹妹呢!”

  灵珊看了灵珍一眼。

  “不要告诉爸爸妈妈。”她说。

  “当然,”灵珍接口,“这是我们姐妹间的秘密,而且,说它干什么?我猜,三个月以后,这件事对你而言,就会变成过去式,就像当初,阿江和我的事一样。”

  灵珊丢下手里的指甲刀,站起身来,走到床边去,往床上一躺,她也用手枕着头。望着天花板,心里却低低地说了句:

  “那可不见得。”

  话是这么说,灵珊如果不受灵珍这篇话的影响,几乎是不可能的。从小,灵珊和灵珍间,就有种与生俱来的亲密和了解,灵珊对这个姐姐,不只爱,而且敬。对她所说的话,也都相当信服。因而,灵珍对韦鹏飞的那些批评,很快地就深种到灵珊的内心深处去了,使她苦恼,使她不安,使她充满了矛盾和怀疑。

  这是个星期六的下午,灵珊又待在韦家。韦鹏飞近来几乎天天一下班就回家,他回绝了那些不必要的应酬,戒掉了去酒家的习惯,甚至,他在家里都难得喝一杯酒。他对灵珊说:

  “让我为你重新活过!你不会喜欢一个醉醺醺的爱人,我想戒掉酒,我要永远清醒——来欣赏你的美好!”

  爱人们的句子总是甜蜜的,总是温馨的,总是醉人的。灵珊在一种矛盾的痛楚中,去倾听这些言语,心里却反复地自问着:

  “他是危险的吗?他是神秘的吗?他是不妥当的吗?”

  这天午后,因为是星期六,灵珊没有课。韦鹏飞的工厂却在加班,他没回来,只和灵珊通了个电话:

  “别离开我家,我在六点以前赶回来,请你吃晚饭!”

  “今天是周末,”她说,“怎么知道我没别的约会?一定能和你一起吃晚饭?”

  他默然片刻,说:

  “我不管你有没有约会,我反正六点以前赶回来,等不等我,都随你便!如果你不等我……”

  “怎么呢?”她问。

  “我就不吃晚饭!”他撒赖地说,口气像楚楚。

  他挂断了电话,她呆坐在那儿,发了好一会儿怔。心想,他倒是个厉害的角色,他知道如何去攻人她最软弱的一环。叹口气,她望着楚楚,楚楚正在写功课,这孩子和她的父亲一样,变了很多很多,虽然,偶尔她还是会大闹大叫地发脾气,但,大部分时间,她都乖巧而顺从,尤其是在灵珊面前。

  “阿姨,我的铅笔断啦!”楚楚说。

  “铅笔刀呢?”灵珊打开她的铅笔盒,找不到刀。

  “不见哩!”

  “你总是弄丢东西!阿香呢?去叫阿香找把铅笔刀来!去!”

  “阿香买面包去哩!”

  “哦。”她站起身来,想找把铅笔刀。

  “爸爸书房里有。”

  灵珊走进了韦鹏飞的书房,她几乎没有来过这个房间,房子不大,靠窗放着一张很大的书桌,桌上有笔筒、便条笺、镇尺、钉书机……靠墙有一排书架,里面陈列的大部分都是些锻造方面的工具书,她好奇地看了一眼,居然也有好多文学书籍,都是些小说;有纪德全套的作品,有屠格涅夫的,还有海明威和雷马克的。她走到书桌前面,在笔筒里找到了铅笔刀,正要退出这间书房,她脑子里猛然响起灵珍的话:

  “你对他了解多少?又认识多少?”

  她回到书桌前面,带着些儿犯罪感,她轻轻地拉开了书桌中间的抽屉,里面零乱地放着些图表、名片、回纹针、三角尺、仪器盒等杂物,她翻了翻,什么引人注意的东西都没有。她再拉开书桌旁边的抽屉,那儿有一排四个抽屉,第一个抽屉里全是各种“扳手设计图”,什么“活动扳手”“水管扳手”“混合扳手”……看得她眼花缭乱。她打开第二个抽屉,全是“套筒设计图”,她索然无味,再打开第三个抽屉,竟是“钳子设计图”!她关好抽屉,心想,这个韦鹏飞并没有什么难以了解之处,他不过是个高等“打铁匠”而已,专门制造各种铁器!想着,她就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转过身子,她预备出去了,可是,出于下意识作用,她又掉转头来,打开了那最后一个抽屉,一眼看去,这里面竟然没有一张图解,而是一抽屉的书信和记事簿。她呆了呆,真找到自己想找的东西,她却没有勇气去翻阅了。呆站在那儿,她犹豫了大约十秒钟,终于,她伸手去翻了翻信封,心想,我只要看看信封,这一看,才知道都是韦鹏飞的家书,看样子,是他的父母写来的,封面都写着“高雄韦寄”。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她随便拿了一封,抽出信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写着:

  鹏飞吾儿:

  接儿十八日来函,知道诸事顺利,工作情况良好,吾心甚慰。

  楚孙顽劣,仍需严加管教,勿以其失母故,而疏于教导也……

  灵珊匆匆看下去,没有任何不妥之处,那父亲是相当慈祥而通情达理的。她把信笺放回信封中,再把信封归还原处,心里一片坦然与宽慰。顺手,她再翻了翻那沓记事簿,忽然,有一本绑着丝带的册子,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拿起册子,封面上,是鹏飞的笔迹,写着:

  爱桐杂记

  爱桐?这是他太太的名字了?是她的日记?杂记?为什么封面竟是韦鹏飞的笔迹?她身不由己,就在书桌前面坐了下来,打开第一页,她看到几行题字:

  **开时伤聚散,曾记花前,共说深深愿,重见金英人未见,相思一夜天涯远。罗带同心闲结编,带易成双,人恨成双晚,欲写粉笺书别怨,泪痕早已先书满!

  她怔怔地看着这几行字,和封面一样,这是鹏飞的笔迹,想必,他写下这几行字的时候,他的心一定在滴血了?“欲写粉笺书别怨,泪痕早已先书满!”那么,这是她死了之后,他题上去的了?她觉得心中掠过了一阵又酸又涩的情绪,怎么?自己竟和一个死人在吃醋了。她想起灵珍的话:

  “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能去和死人争宠!”

  她抽口气,翻过了这一页。她发现下面是一些片段的杂记,既非日记,也非书信,显然是些零碎的记录和杂感,写着:

  初认识欣桐,总惑于她那两道眼波,从没看过眼睛比她更媚的女孩。她每次对我一笑,我就魂不守舍,古人有所谓眼波欲流,她的眼睛可当之而无愧,至于“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更非夸张之语了。我常忘记她的年龄,一天,我对她说:

  “欣桐,要等你长大,太累了。”

  她居然回答:

  “那么,不要等,我今天就嫁你!”

  那年,她才十五岁。

  欣桐喜欢音乐,喜欢怀抱吉他,扣弦而歌。她的嗓子柔美动人,声音微哑而略带磁性。有天,她说:

  “我要为你作一支歌!”

  我雀跃三丈,简直得意忘形。她作了,连弹边唱给我听,那歌词竟是这样的:

  我认识一个傻瓜,

  他长得又高又大,

  他不会说甜言蜜语,

  见了我就痴痴傻傻!

  他说我像朵朝霞,

  自己是一只蛤蟆,

  我对他微微一笑,

  蛤蟆也成了哑巴!

  欣桐就是这样的,她风趣潇洒快活,天才横溢,即使是打趣之作,也妙不可言。如今她已离我而去,我再也求不到人来对我唱:“蛤蟆也成了哑巴!”人生之至悲,生离死别而已矣。

  灵珊猛然把册子阖了起来,觉得心跳气促,泪水盈眶,她想起他也曾对她自比为“癞蛤蟆”,原来这竟是他的拿手好戏!但是,真正使她心痛的,还不是这件事,而是他对“欣桐”的一片痴情,看样子,自己和欣桐来比,大概在他心目里,不到欣桐的百分之一!欣桐,她忽然困惑地皱皱眉,为什么封面是“爱桐”,而里面是“欣桐”?是了!她心中灵光一闪,恍然大悟。徐志摩有《爱眉小札》《爱眉日记》,韦鹏飞就有“爱桐杂记”!欣桐是她的名字,爱桐是他的情绪!情深至此,灵珊还有什么地位?她把册子丢人抽屉中,站起身来想走,但是,毕竟不甘心,她再拿起来,又翻了一页。

  欣桐喜欢穿软绸质料的衣服,尤其偏爱白色,夏天,她常穿着一袭白绸衣,宽宽松松的,她只在腰上系根带子,她纤细修长,就这样随便装束,也是风姿楚楚。我每次握着她柔若无骨的小手,就想起前人的诗句:

  “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传言这句子是后蜀孟昶为花蕊夫人而作,料想欣桐与当年的花蕊夫人相比,一定有过之而无不及。

  每年冬天,欣桐丝毫都不怕冷,她不喜欢穿大衣,嫌大衣臃肿,一件白毛衣,一条薄呢裙子,就是她最寒冷天气的装束。走在街上,她呵口气,就成一股白雾,她开心地笑着说:

  “鹏飞,你爱我,就把这雾气抓住!”

  我真的伸手去抓,她笑着滚倒在我怀里,双手抱着我的腰,她揉着我叫:

  “你是傻瓜中的傻瓜!是我最最可爱的傻瓜!”

  今夕何夕?我真愿重作傻瓜,只要欣桐归来!今生今世,再也不会有第二个女人,让我像对欣桐那样动心了,永不可能!因为,上帝只造了一个欣桐!唯一仅有的一个欣桐!

  灵珊再也没有勇气看下去,把册子丢进抽屉里,她砰然一声阖上抽屉,就转身直冲到客厅里。她视线模糊,满眼眶都是泪水。楚楚仰着头,愉快地喊:

  “阿姨,你找到铅笔刀了吗?”

  “等阿香回来帮你削!”她含糊地叫了一声,就咬紧牙关,冲出韦家。闭了闭眼睛,她竟止不住泪如泉涌,甩手拭去了泪痕,在这一瞬间,她才了解什么叫“嫉妒”,什么叫“伤心”,什么叫“痛苦”,什么叫“心碎”!

  直接回到了家里,她立即拨了一个电话给邵卓生,含着泪,她却清清楚楚地说:

  “来接我,我们一起去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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