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引邪王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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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自开着的窗户透进,石之轩从睡眠中醒来。
他一睁眼,一束阳光照到他脸上,让他很不适应,他用手挡了下刺目的光芒,想要起身,只感浑身疼痛无比,胸前如烈火中烧。
他低头一看,胸口被人包扎好,涂了很多药水,看这包扎白布上残留的味道,应是一女儿家无疑。
他细细回想昨夜发生的一切,他去找那个跟女儿同行的青年,那青年刺激他,和他大战,他不敌青年,被打得惨不忍睹。
他如看电影般在脑海里回想一切,确切地说,他当时另一个人格和白夜战斗,他宛若旁观者,在一旁清晰地看过了全程。
他五味陈杂,他知道自己因功法出现的心境问题消失了,他的另一个人格与他融合,因为他在最后一次冲向白夜时,终于突破了自我,将补天阁和花间派武学成功融合。
可他并不高兴,他的昨夜记忆力,那人太强,如一座高山难以翻越,像一尊神魔俯视人间。
门“吱呀”地开了,迎面走来一个蒙面婀娜的女子,女子身后跟着那个记忆很深的青年。
这两人走到近前,女子似有不愿,看他一眼后,撇过头不看他,青年却目光灼灼盯着他,仿佛一条狗瞧到一根无主的肉骨头。
“青璇,你不愿意看到我吗?”
石之轩声音沙哑,说着咳嗽两声,女子身体一颤,他见这细微动作,知道女儿并不恨他于死。
石之轩复又回看白夜,拱手道:“多谢!”
白夜挥手示意没关系,他也不敢确定是否会真的治好石之轩,治不好反而彻底成了疯子,估计石青璇会恨他一生。
“没事,话说,有啥打算啊?”
白夜拖过一张屋内的凳子,坐在床前,笑着问石之轩。
他边问,边搓着双手,双目放光。
石之轩搞不懂这家伙的思维,他虽风流倜傥,魅力脱俗,但那是对女人,男人只感到他英武非凡,想要结交,可也不是这种眼神啊。
“如今我已恢复,我想一统圣门,完成先辈遗愿。”
石之轩很直接,在石青璇和白夜面前,很干脆地承认了他的想法。
石青璇站立不远,听到他这话,冷哼一声,再也不看他一眼。
白夜眼珠转了转,笑道:“你们先辈的遗愿无非是让魔门光明正大行走人世,能发扬光大。你们魔门并非是魔,传承大约源自秦汉时,而自秦皇一统六国,汉承秦柄,唯汉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你们渐渐失去了在明面上活动的资格,只有转入地下。”
石之轩没回答,石青璇偏头,奇怪这家伙不是历史很差吗?怎么又知道么多?
白夜看石之轩不否定,不承认,于是又道:“你们的先辈转入地下后,暗地里的生活并不好,行事作风越发偏激,行为古怪,像你那什么补天阁和花间派武学,纯粹就是制造流氓和神经病的武功。”
说到此处,石之轩脸色一黑,石青璇“噗嗤”地笑出声来。
白夜瞪了石青璇一眼,他觉得侯希白那什么万花丛中过,处处留情,又片叶不沾身,无情有情的修炼的方法,不是流氓是什么?杨虚彦同样差不多,一个蹲在别人影子下,成天琢磨杀人的家伙,不是精神病是啥?
“再至后来,佛教异军兴起,地尼横空出世,他们的教义符合主流向上的趋势,你们的先辈被更加打压,行事越发极端。我听说,你们魔门某些门派,见到有资质好的女儿,不论是小女孩,还是有了夫婿的妇人,都会强行掳走,调教成她们的弟子,导致了许多人家破人亡,又没地方报复,你还觉得你们有机会成功?”
石青璇脸色冷淡,偏头看着她爹,石之轩皱眉,他道:“不试一试,怎么会知道?”
白夜哂笑道:“不用试也知道,你曾入朝为官,是聪明人,即便成功一统魔门,也斗不过正道,不在于武力高低,在于人心。”
石之轩才情绝艳,历史上不是没有出现过跟他一般的魔门天骄,可惜最终都失败了。
白夜道:“我打算插一脚在这天下浑水当中,你们更没有机会的,我们之间的差距就好比你和我的武功。你即使一统魔门,打败正道,也不可能是我的对手。”
白夜这时起身,面带微笑,走到窗前,望着阳光下的世界,他道:“如果是六七年前,你们扼杀我建成的势力还行,现在不可能了。人们都说,一颗种子用时间可以长成苍天大树,而我种下的跟你们品种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差了很多个时代。再过四五年,我的初中生、高中生将会接连毕业,到时候你们会见识到什么叫科技的力量。”
白夜一笑,带着点恶趣味,他想看到魔门和正道支持的势力遭遇钢铁炮火洗礼时,会是什么表情?
石青璇再一次听到科技二字,她好奇,这玩意儿是什么?竟让白夜如此自信。
石之轩是很聪明,但他超越不了这个时代,他的智慧是在当世卓绝,却不可能贯穿时空。
就像前人不敢想象今朝,今朝难以知晓未来。
“四五年之后,什么武林高手,什么巨城墙楼,统统得都会被科技的炮火碾碎,连如今的我都经受不起炮弹洗地,你们一样抗不过。
并且,如果你们要靠高手行刺,更是无稽之谈,你们会看到很有趣,很滑稽的一幕,那就是我的高手比你们多得多。”
白夜耸了耸肩,看似在说大话,石之轩和石青璇父女能感到白夜那种无比坚定的自信。
“你现在可以赌一把,我正式向你邀请加入我们,加入我的团队之后,你可以选择行政管理,选择军事征战,选择科研。”
白夜见石之轩张口要拒绝,他一挥手打断,他道:“别忙着拒绝,先跟我去一趟飞马牧场,然后去我的地盘看看。算算时间,江都和丹阳应该被彻底拿下了,杜伏威的江淮军现在大概很不好过。你们很快会听到消息!”
石之轩心里一思,他如今心境刚补全,身体受伤,回去了也不能在短时间一统圣门,不如跟着女儿和这小子走走,去看看他的地盘,花费不了多少的时间。
并且出于一种心理,他身为一个父亲,见女儿跟这小子走得近,也带着些为人父母的考量,这是养白菜的人和拱白菜的猪之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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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牧场在竟陵附近,具体方位,白夜不知,不过有石之轩和石青璇带领,三人顺利地来到这片闻名于世,建立起数百年的牧场。
野草青青茂盛,铺展无边,在这地区,陡然开阔,一片广袤若无垠的草场出现在视野。
蓝天白云,明镜湖泊,风吹草低见牛羊,自然原始的风光一如百年不变,一座规模不小的城立在这片土地。
飞马牧场,不要被名字迷惑,以为这只是单纯一座养马的场地,它是一方势力,并且是不弱的势力。
飞马养马,供给四方马匹,在平安的年代,自然无事,然世事纷乱,天下兵戈,谁又能真独善其身?
草场远方,三个黑点从天与地交接处显现,不过一刻钟时间,飞马牧场的士兵便看到三骑踏来。
这三骑自然是白夜、石青璇和石之轩三人,三人为了早日到飞马牧场,特地于一处城镇以高价购买了三匹马代步。
在买马时,白夜问了卖马人最近马匹生意的行情,如他所想,马匹短缺,生意十分火爆,各方势力都急求,以重金购买。
这是一个必然存在的事实,南方本无多马场,更兼战乱年代,手下若有一只骑兵,将增加更多筹码,心中底气也足了许多。
否则,那太原李阀李世民岂会派他的亲妹前往飞马牧场商谈,那四大寇又如何会攻打于此,就连杜伏威江淮军攻打竟陵,怕也存着吞没飞马牧场的心思。
白夜在想着,脚下的马匹已至飞马牧场城墙之下,他和石之轩父女二人勒住缰绳,让马匹止步。
这飞马牧场哪里是一座普通的牧场那般简单,地势地形,建筑修建,都有高人设计,摆在三人面前,便是一座高大城楼,上有兵卒防守,持弓拿刀,引箭握弦,防备着随时犯境之敌。
这分明就是一座堡垒城池,立于此地,经由商家经营数百年之久,早已自成一方天地,其中生活的人绝不下数万人,拥有精悍士卒必然不少。
三骑向前,城墙上有一中年汉子站在那里,待白夜三人靠近,他大声喝道:“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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