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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章 火烧凌云窟


  肖宇并没想过要将聂风收为小弟,怎么说也是鼎鼎有名的风云之一,自然不会轻易屈居人下。

  因此不如退而求其次,结个善缘,以后若是有事,依旧能找他帮忙。

  “多谢公子出手相救。”明月深施一礼。

  她方才跌落悬崖,只以为自此天人两隔,绝望之际,谁成想忽然见到肖宇趴在崖下的凸起之处,正贼眉贼眼地悄悄观望。

  她何等聪明,心念一转,便猜出了肖宇不过是诈死而已,同时肖宇的身份产生了莫大怀疑——能将独孤一方都给玩弄于鼓掌之间,显然绝非常人。

  只是肖宇乃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她自然不会去寻根究底。

  双方又说了几句话,肖宇倒是对聂风高看不少。

  聂风这人,说话有理有度,性情温然恬淡,与之相处,有如沐春风的感觉,虽然不是读书人,却有股君子如玉的温润气质。

  事实上,在《风云》刚开始的时候,聂风是作为第一主角来刻画的,而步惊云刚开始的设定带有反派味道,只因后来众多读者偏爱步惊云,作者才强行更改了步惊云的人设,打造出了“不哭死神”形象。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扮演雄霸的那人,其实是岛国的演员……

  真要说起来,风云里面还真就没有善终的人。

  雄霸妻离子散,孑然一身,聂风的红颜知己没一个活下来,步惊云喜当爹,孔慈身陷四角恋,秦霜各种背锅……总之一句话:

  贵圈好乱!

  肖宇之所以要出手救下明月,主要还是不希望这个姑娘就此死去。

  聂风与明月的相识,虽然不过短短半月,甚至从相见到分别,两人都没有开口说过什么海誓山盟,但那份爱是真实存在的。

  世界上最微妙的爱,是不需要言语来表达的,那是两个人的默契。

  一个眼神,一种微笑就能表达一切。

  这样的人,不应该这么轻易狗带。

  “……咱们该离开了,独孤一方即死,无双城定然会乱上一段时间,短时间内管不了我们的。”明月眼中闪过一抹复杂,遥望身后的无双城,轻声道。

  聂风牵住她的手,两人默然静望,一切尽在不言中。

  方才趁着三人说话的功夫,已经有不少小兵逃走,想必要不了多久,无双城主独孤一方与独孤鸣死亡的消息就将传开。

  届时无双城定将陷入内乱,只是内乱不会持续太久,因为独孤家之所以能坐镇无双城,凭的是实力与底蕴——只要剑圣独孤剑不死,其他世家就永没有出头之日。

  剑圣原名独孤剑,乃是无双城独孤一方的大哥,五岁习剑,十三岁有成,自创圣灵剑法,与无名比武,结果被无名的莫名剑法所败,自此退隐江湖,淡泊世情,后来为复兴无双城而重踏江湖。在挑战天下会一战中,使出惊天动地的大招“剑二十三”,结果被步惊云打断,终于魂断天下会。

  在这个类似于诸侯割据的年代,一个顶尖强者的威慑力,堪比核弹,绝对不容小觑。

  聂风点头道:“咱们走吧。”

  三人趁着无双城群龙无首的这段时间,一路前行,飘然出了无双城。

  “好了,无双城的人短时间内不会追来了。”聂风松了口气,看向肖宇,“不知肖兄弟要去哪里?不如随我回天下会,也好谋个前程。”

  肖宇笑了笑,婉拒道: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聂风与明月两人一怔,都是没想到肖宇会说出这番话来。

  “若是有缘,他日自然相见。”肖宇洒脱摆手,衣袂飘飘,消失不见。

  望着肖宇的渐渐消失的背影,明月抿了抿嘴唇,小声说:“风,这人来历神秘,不同寻常,应该不是无双城的士兵。”

  聂风点头道:

  “他的见识谈吐皆在独孤鸣之上,实力同样深不可测,不可小觑。”

  明月眼中闪过一抹担忧,“他拿了你的令牌,日后若是让你做伤天害理之事……”

  “我看他不是心狠手辣之辈,而是大洒脱,大自在之人。”聂风微笑道,“就算他真让我做什么伤天害理之事,我也认了,因为这世上只有你最重要,为了你,哪怕是粉身碎骨,我也在所不惜。”

  ……

  风云世界武力值相当之高,一开始肖宇还担心自己玩不转,不过在见识过聂风与独孤一方的大战后,他心中的底气顿时就充足了许多。

  想了想,肖宇决定问问小伙伴们的意见,“大家觉得接下来去哪儿比较好?”

  小伙伴们顿时群情激动,弹幕满天飞——

  “呜呜,主播总算是想起我们了。”

  “宝宝心里苦,但是宝宝不说,就看你什么时候能够发现。”

  “主播不如去见识一下武林第一美女颜盈,嘿嘿嘿~~”

  “楼上脑袋有坑啊,那种公交车有什么好的。”

  “唔,她功夫比较好,解锁的姿势比较多?”

  “你妹,警察蜀黎你们在哪儿?这里有一只了不得的大变态啊!”

  “拖出去枪毙十分钟!”

  肖宇满脸无奈,这就是他很少征求小伙伴们意见的原因,因为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小伙伴们的脑洞分分钟就能突破天际啊。

  颜盈是聂风老娘,今年怎么着也有四十来岁,到底是多重口才会对她下手啊。

  到底是哪个混蛋说这话的,你粗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紧接着又有人提议,去天下会约战雄霸,顺带将三分归元气学到手,或者去拜剑山庄,抢夺绝世好剑,更离谱的有人建议肖宇东渡大海,直接去屠了神龙……

  不过主流的声音只有一个,那就是去凌云窟,活捉火麒麟,抢夺龙骨!

  这也是肖宇的想法。

  风云的故事本就是从十余年前的聂人王与段帅的比斗开始,而且火麒麟也与这个世界有着深刻的联系。

  比如聂风的祖先因为与火麒麟大战,误吞了火麒麟的血,以至于聂家后人遗传有疯狂之血。

  断浪的祖先,也曾与火麒麟大战,从其身上割下一块鳞片,镶嵌在佩剑上。如此,造就了大名鼎鼎的火麟剑,持剑之人可以持续增进功力,且火麟剑威力奇大。

  绝世好剑乃是由天外寒铁打造,锻造的最初目的,也是为了克制火麒麟。

  据说那火麒麟刀枪不入,体表无时无刻都在燃烧着熊熊火焰,曾经四处为害,相当恐怖。

  不过肖宇却不认为它有多猛,说不得只是体内有着麒麟血脉的异种而已,否则也不会被人一招打成重伤了,此次前去,就算斗不过,也是有信心全身而退的。

  ……

  虽说肖宇是个路痴,但架不住他手头有钱,这年头有钱能使鬼推磨,几锭金子砸出去,立即有人向导主动找上门来。

  一开始倒是有人想打他主意,不过在随手斩了几个瞎了眼将秋风打到他身上来的拦路贼后,路上顿时就平静了下来。

  这时候乃是夏初,一路上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相当适合出行远游。

  马车碌碌声中,肖宇进了蜀中,可以见到一路上的村庄渐渐多了起来。

  夕阳渐晚,在起伏的丘陵上,还有三两农人撑住疲乏,在淡淡的炊烟味道里继续挥动锄头,在这贫瘠的土地上耕耘劳作。

  看着这颇富有诗情画意的一幕,肖宇却没有生出来什么文人的感慨,事实上他本质就一俗人,没有那么多的伤春悲秋与多愁善感。

  又是数日过去,这天到了傍晚,马车在一片枫林中停下。

  带路的那人叫做老张头,乃是个六十来岁的矮壮汉子,头发胡须都花白了大半,练过拳脚,以前似乎还做过打家劫舍的勾当,直到后来娶了婆姨,生了娃,渐渐也就收了心思,做起了良民,只是后来关中发了瘟疫,他儿子与儿媳都没能撑过去,只留下两个女娃,现如今大的十来岁,小的五六岁,日子过得相当艰难,这也是肖宇选择他们的原因,能帮衬一把就帮衬一把。

  肖宇一边烤着野味,一边无聊问,“还有多久能到乐山大佛?”

  老张呵呵的笑着道:

  “好叫公子爷知道,再翻过两座山头就到了,只是眼前这座山颇为陡峭,山路难行,咱们要么弃了马车翻山越岭,要么就得多花几日功夫绕路而行。”

  “那明日直接翻山过去吧。”再美的景色看多了也觉得乏味,肖宇可不想再把大好时光浪费在赶路上。

  “好嘞,全凭公子吩咐。”

  “哥哥,什么时候烤好呀?”粉雕玉琢的小丫坐在他身边,拉着肖宇的衣角,大眼睛一眨一眨,望着烤肉,嘴角有亮晶晶的口水流了出来。

  “就快好了,再等等。”肖宇一边翻烤手中的野兔,一边捏了捏小丫头粉嘟嘟的脸蛋,“二丫乖。”

  小囡囡伸手拍打肖宇,鼓起嘴巴,“哥哥真坏,明明给我起了名字叫青儿,还要喊我二丫。”

  稍大一些的小姑娘拉着妹妹,“二丫别闹,不准打扰公子。”

  “哼哼,一定是姐姐羡慕我的名字好听,才不准我说话的。”小囡囡吐着舌头扮鬼脸。

  这些日子相处以来,老张也看得清楚,眼前这位公子相当平易近人,并没有什么颐气指使的狂傲与嚣张,而且谈吐幽默,见识广博,对孩子极好,他也乐得两个孙女和肖宇多说说话。

  肖宇哈哈大笑,正要说话,忽然抬头望去,就见到那遥远的黑暗中,有一团火光涌现,奇特的是,那火光却给人以灵动活波的感觉,就仿佛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有着奇异的生命力。

  “嗯?这莫非就是所谓的‘火烧凌云窟’?”肖宇微微眯起眼,他的视力极好,虽说此刻夜色苍茫,却依旧能见到大佛的脐部位置,有火光闪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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